摘要:
1998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会计制度,保证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为保证新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原全额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关于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等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使各部门在新旧会计制度转轨过程中有章可循。为有利于各部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举办了3期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其中:《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共举办两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举办了1期,培训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会计人员近400人,保证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
二、配合新预算会计制度的执行.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根据新会计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具体情况,国务院机...
1998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会计制度,保证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为保证新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原全额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关于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等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使各部门在新旧会计制度转轨过程中有章可循。为有利于各部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举办了3期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其中:《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共举办两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举办了1期,培训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会计人员近400人,保证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
二、配合新预算会计制度的执行.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根据新会计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具体情况,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了一套行政财务软件和一套决算报表系统,共举办了5期新财务软件培训班、3期决算报表系统培训班,培训会计人员500多人次,提高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规范了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到1998年底,新财务软件已在中央国家机关范围内统一推广使用,已有196个用户,11家网络用户。
三、配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加强经费预算和资产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进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意见的通知》,并召开了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具体布置和落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部门撤并转等具体变动情况,及时理顺经费预算供给渠道,该停止核拨的停止核拨,防止国家财政资金流失;该归并的归并,保证新组建部门的经费供给。在预算分配和追加过程中,根据各部门机构改革的具体情况,对预算安排作了相应调整,保证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在贯彻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同时,大力支援抗洪救灾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1998年的经费预算安排工作,召开了1998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工作会议,宣传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通报1997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布置1998年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在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收节支制止浪费支援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行政财务工作的实际,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国家计委为有效地控制经费开支,顶住各种压力,在经费支付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取消了长期以来采用的托收无承付的支付方式,对水费、电费、通讯费、邮资费等都实行了支票支付,使费用支付做到心中有数,堵塞了开支漏洞。此外,为积极支援抗洪救灾,从有限的财力中调剂出部分经费预算,安排救灾工作专项经费,支持水利部、民政部、农业部、卫生部等抗洪救灾一线部门的工作,保障这些部门的经费预算供给。
五、加强制度建设,控制差旅费、邮电费的支出
1998年初,为促进中央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纪委的要求,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差旅费开支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工作,堵塞差旅费开支中的漏洞。1998年差旅费支出比1997年降低了25.55%。
1998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1997年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住宅公务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无线移动电话管理暂行办法》,对各部门无线移动电话实行总量控制、费用限额包干。根据两个暂行办法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又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宅公务电话、无线移动电话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并对超限额无线移动电话进行了彻底清理。到1998年12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85个部门共上交超限额无线移动电话331部,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301部,成交金额23万元,全部上缴国库。通过加强住宅公务电话、无线移动电话的管理,1998年邮电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1万元,实现了近5年以来的第一次负增长(1993年至1997年,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
六、积极参与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课题研究
长期以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总量控制、编制管理,但是由于经费管理体制等原因,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用车规模越来越大,与其相应的交通费支出已经远远超出了财政的承受能力。为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参与了国务院体改办组织的公务用车改革课题组。根据社会出租车业的发展水平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向国务院体改办提出了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原则、方向、步骤等方面的意见。结合理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机关公务用车资金渠道,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强化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逐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把交通费开支控制在与现有人员编制、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水平。
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在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成功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对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设想,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同时,与有关部委联合举办了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招标采购活动,为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累了经验。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供稿 花艳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