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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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纺织工业财务会计工作以促进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调整经济结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成本费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年减亏30亿元这一中心工作而努力奋斗,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以扭亏为中心,实现减亏26亿元
(一)压锭、减员、扭亏是1998年纺织行业的中心工作。压缩淘汰落后棉纺锭480万枚,分流下岗职工60万人,减亏30亿元是纺织工业1998年的三大任务,经过全行业的努力和各方面的支持,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压缩落后棉纺锭512万枚;分流安置66万人;实现减亏26亿元。
1.根据《国务院关于纺织工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解困扭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家对纺织行业扭亏解困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扶持:①压锭补贴及贷款政策。每压1万枚落后棉纺锭财政补贴300万元,中央和地方各出50%;给予200万元的银行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贷款还本期限为5至7年。②银行核呆政策。全国用于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的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规模向国有大中型纺织工业企业倾斜。1998年用于纺织工业的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规模为126亿元,占全国核呆规模的31.5%,主要用于国有大中型棉纺企业的压锭、减员、调整、增效工作。③分流安置政策。《国务院...
1998年,纺织工业财务会计工作以促进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调整经济结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成本费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年减亏30亿元这一中心工作而努力奋斗,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以扭亏为中心,实现减亏26亿元
(一)压锭、减员、扭亏是1998年纺织行业的中心工作。压缩淘汰落后棉纺锭480万枚,分流下岗职工60万人,减亏30亿元是纺织工业1998年的三大任务,经过全行业的努力和各方面的支持,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压缩落后棉纺锭512万枚;分流安置66万人;实现减亏26亿元。
1.根据《国务院关于纺织工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解困扭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家对纺织行业扭亏解困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扶持:①压锭补贴及贷款政策。每压1万枚落后棉纺锭财政补贴300万元,中央和地方各出50%;给予200万元的银行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贷款还本期限为5至7年。②银行核呆政策。全国用于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的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规模向国有大中型纺织工业企业倾斜。1998年用于纺织工业的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规模为126亿元,占全国核呆规模的31.5%,主要用于国有大中型棉纺企业的压锭、减员、调整、增效工作。③分流安置政策。《国务院关于纺织工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解困扭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纺织工业企业下岗职工要进入本企业再就业中心,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原劳动部和原中国纺织总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压锭企业的一线纺纱织布工种允许提前10年退休,职工内部退养实行“三家抬”(即政府财政、社会、企业三家对进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和提前退休职工的生活费和退休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政策,在1998年分流安置的66万人中,退休和内退的占41%,其中提前10年退休的已办理了3万多人。④土地置换政策。棉纺织工业企业在压锭、调整和资产重组中被置换出的土地,其使用权在处置后所得收益可全额用于企业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和减债。⑤出口配额政策。赋予纺织工业企业“两纱两布”自营出口权工作由试点转向正常审批,不再限定纺织工业企业的数量。1998年从欧美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总量中安排了15%以上直接分配给了330户纺织自营出口企业。⑥出口退税政策。为提高纺织品出口竞争能力,鼓励纺织品出口,从1998年1月1日起,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1%,纺织机械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⑦借壳重组政策。1998年国家证监会批准了上海申达、龙头股份、上海三毛、深圳惠中和无锡太极等5家纺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借壳重组。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带动了纺织行业的调整,资产运营的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2.1998年压缩淘汰480万枚落后棉纺锭。压锭采取先沿海后内地,先中心城市后县城,以及先易后难的步骤进行。国家纺织工业局党组明确提出3年压锭任务,要做到2年基本完成。
(二)为保证全年扭亏目标的实现,进行综合治理。1997年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净亏损44.5亿元,1998年国有纺织企业的扭亏目标为30亿元。由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影响,扭亏增盈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减亏30亿元目标的实现,针对国有纺织企业亏损问题的复杂性,全行业在各级政府、各级经贸委领导下对行业扭亏进行了综合治理。
1.层层建立并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按照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对1998年经济运行形势的估计和各项政策对各地影响的分析,国家纺织工业局将30亿元扭亏目标按地区进行分解,并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纺织主管部门又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到地市和企业。
2.建立扭亏分片联络制度。为了加强突破口工作力度,国家纺织工业局向全国各省市派驻了联络员,负责压锭监销及跟踪、指导三大任务的进展情况。利用《纺织经济运行月报》等宣传工具加强对扭亏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宣传,做到了随时跟踪情况,及时掌握进度,加大指导力度。
3.抓好盈亏大户的扭亏增盈工作。国有纺织工业企业1997年赢利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78户,赢利总额近26亿元,而亏损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196户,亏损额达46.2亿元。要确保减亏目标的实现,必须抓住这些盈亏大户的扭亏增盈工作。因此,国家纺织工业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监控一批盈亏大户,帮助这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盈利水平,分析亏损原因,研究相关措施和对策。
4.在行业内大力加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重点突出了学邯钢加强成本管理,修订了棉纺成本核算办法,并组织力量研究修订合理定员用工标准。
5.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形成严重压力的形势下,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配额产品带动非配额产品出口,努力扩大对外直接投资,抑制出口滑坡。
(三)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实现减亏26亿元。
1.1998年,国有纺织企业减亏26亿元,是在消化了国内外市场不畅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等诸多消极因素后取得的。一是纺织品服装全年出口42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68%。二是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而减利24亿元,其中由于产品价格全年平均下降8.89%,减利160亿元,产品销售成本全年平均下降8.65%,增利136亿元。三是特大洪水给纺织企业造成了13亿元的损失,影响当期效益约3亿元。
2.1998年,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实现减亏26亿元,是指导企业用好政策的结果。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是1998年扭亏任务基本完成的有力保证。银行利率下调和核呆政策使财务费用由1997年的111亿元降低到1998年的83亿元,其中126亿元规模的核呆政策比1997年增效10亿元;分配纺织品出口配额折纤维量5.84万吨,增效5.5亿元;对7个化纤原料进口实行双限暂定税率,增效5亿元;出口退税率提高2个百分点,增效5.7亿元;分流安置66万人,减少成本16.5亿元。
3.1998年,国有纺织工业企业实现减亏26亿元,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结果。国家纺织工业局利用典型引路,在全行业开展学习吉化和安庆棉纺厂的活动,以财务管理为龙头,加强成本核算,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费用,增收节支。1998年系统内国有纺织工业企业管理费用由1997年的165亿元降低到1998年的140亿元。
二、结合机构改革,加强财务工作
1998年,中国纺织总会改为国家纺织工业局,在机构改革和国企改革双重任务和压力下,纺织行业努力实现职能转变。纺织工业财务工作在改革中得到加强。
(一)结合机构改革,强化协会作用。随着管理方式和职能的转变,机构改革中成立的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将承担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能,为此,中国纺织会计学会和价格学会对如何在企业财务工作和行业财务管理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积极进行探索。
(二)国家纺织局行业管理司作为纺织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扭亏这一工作中心,在行业内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加强财务管理,控制目标成本,实现扭亏增盈”的活动。
(三)国家纺织工业局和纺织会计学会于1998年8月中旬召开了全国纺织财务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纺织经济运行的形势和特点,布置了1998年扭亏解困有关工作;交流各地在压锭、重组、分流中落实政策,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研究讨论1998年财务报表在改革中采取地方逐级汇总上报及企业直报“双轨运行”的有关事项。
三、报表改革和发布纺织经济运行报告
(一)加快统计工作改革步伐。国家纺织工业局对统计报表并轨的思路是实行“五个统一”,即由多头统计统一为一个部门统计;多种口径的企业户数统一为以1997年纺织财务年报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企业2830户为基础,再纳入一些国有服装企业;各部门专业指标统一为一套国家纺织工业局指标体系;层层汇总的数据采集方法统一为企业原始数据超级汇总的方法;各部门编制的编码统一为企业法人代码。
(二)为满足各级决策部门对纺织经济运行情况的需要,加强对行业突破口工作的指导,并进一步搞好财务分析、生产指导、市场了解和宏观调控,国家纺织工业局按月向各有关部门、地方厅局以及有关企业发布《纺织经济运行月报》,月报通过图、表、文等多种形式对纺织经济运行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并对行业解困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998年,国家纺织工业局多次举办现金流量表培训班和财务人员培训班。同时,发挥《纺织财会》的舆论导向作用,向纺织财会人员宣传财经政策和会计理论。此外,还对1997年度纺织财务会计优秀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组织奖2个单位,并在1998年全国纺织财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组织各专业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国家纺织工业局行业管理司供稿 陶宇 曹庭瑞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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