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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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家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这一中心,继续整顿会计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人员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支持经济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
一、进一步转变会计管理职能
根据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置方案,1998年,国务院进行了机构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对会计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对会计管理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其具体职责分工是,设置会计司,作为财政部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国会计工作,拟订全国性的会计法律、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
1998年,国家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这一中心,继续整顿会计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人员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支持经济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
一、进一步转变会计管理职能
根据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置方案,1998年,国务院进行了机构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对会计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对会计管理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其具体职责分工是,设置会计司,作为财政部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国会计工作,拟订全国性的会计法律、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等。具体职责:①管理全国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完善会计工作措施。②拟订全国性的会计法律、规章,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拟订的会计规章、办法。③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宣传、解释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管理和指导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的有关工作。④制定工业、商品流通、运输(铁道、交通、民航)、邮电、旅游、饮食服务、金融、保险、证券、外经、房地产开发、施工、农业、外商投资、股份制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地质勘查单位、房地产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社会保障等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等有关办法),宣传、解释上述各项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⑤审核或批准省一级地方财政部门、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按《会计法》规定所制定的实施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⑥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审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⑦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表彰、奖励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会计人员。⑧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管理全国会计信息工作。⑨制定会计专业职务条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和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办公室工作。⑩管理全国会计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规划,组织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管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有关工作。①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国际会计交流与合作。⑩对全国性会计学术团体的设立提出审查意见;管理和指导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的有关工作。会计司内设综合处、制度一处、制度二处、会计人员管理处等4个行政机构,编制23人,比机构改革前精简42.5%;由会计司归口管理4个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即: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编制20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25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编制35人).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编制11人)。财政部同时决定,继续由预算司负责组织拟订和修订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为切实履行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财政部有关职能机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管理会计工作问题进行了讨论。经广泛讨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会计工作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要求会计工作通过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积极参与经营管理,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控制资源的有效利用,防范和预警经营风险,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的基本定位,按照这一定位对比现实的会计工作,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单位的会计工作还限于记账、算账、报账,尽管这些内容是会计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环节,但仅停留“簿记”水平远远不够,必须向真正意义的“会计”发展。与此相适应,会计工作管理也应当由过去的“簿记”工作管理向“会计”工作管理发展,不断转变管理职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抓好会计规范的建立、会计秩序的监管、业务知识的培训。基于以上认识,财政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方式进行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第一,按照法定程序修订《会计法》,进一步健全会计法制,实行会计工作的法制化管理。第二,深化会计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信息标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务、会计法规与规章。第三,取消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改进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管理办法,在国有企业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第四,逐步取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制度和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实现会计电算化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社会化。新的管理思路,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取得了积极效果,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较高评价。财政部部长项怀诚认为,1998年的会计管理“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开了一个好头,确有进展”,“新机构。新起点,新思路,新面貌。”
二、修订《会计法》,健全会计法制
为了强化治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法律措施,立法机关决定修订《会计法》。《会计法》自1985年1月发布、1993年12月修订后,对规范会计工作,加强对社会各单位的会计工作管理,保证会计工作发挥管理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会计法》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账真算,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单位领导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以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会计人员的执法环境差,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往往受到单位领导人和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也有个别会计人员放弃职守,知情不举,通同作弊,监守自盗;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十分薄弱,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或账目混乱,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等等。《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既有社会问题对会计工作影响的因素,也有《会计法》操作性不强、监督不力等自身因素,有必要修订《会计法》,强化治理整顿会计秩序的法律措施。因此。1998年4月,国务院下达立法计划,指示财政部组织修订《会计法》。
财政部对《会计法》修订工作十分重视,迅速对修订工作进行部署。6月24日,成立了以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为组长的《会计法》修订小组,共13人,主要负责搜集相关资料、研究修订内容、组织征求意见、讨论修订草案等工作。6月30日至7月2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修订《会计法》座谈会,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对如何修订《会计法》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修订《会计法》十分必要和紧迫,对解决我国经济生活中造假账、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必将起重要作用,也是会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一定要认真修改好。财政部副部长、《会计法》修订小组组长张佑才到会讲话,他指出:《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规范和调整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它的健全和完善,直接关系到会计工作能否依法有序地进行。国务院对修订工作十分关注,这次修订《会计法》就是国务院领导同志直接指示所作出的安排。从总体上看,修订工作应当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充分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突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完善记账规则、强化单位领导人的会计责任、改革会计信息质量监管方式、进一步明确会计法执法部门、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应当有所突破,以形成一部科学合理、约束力强的《会计法》。座谈会之后,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协调会,分别听取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计理论界和法律界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形成《会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部分单位征求意见,并在7月份财政部主持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进行讨论。11月,财政部将《会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国务院审议。11月19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会计法修正草案》。国务院领导认为,《会计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必须修改好,并指示请国际会计公司提供咨询,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财政部于11月22日委托德勤国际会计公司(Deloitte Touche Tohmatsu)对《会计法修正草案》提供技术咨询。德勤国际会计公司根据《会计法修正草案》结合美国、法国、丹麦、日本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立法情况,提出了咨询报告,认为《会计法修正草案》在总体上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接近,适应中国的基本国情。《会计法修正草案》先后13次易稿,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突破:进一步强化了单位领导人对依法建账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完善了记账规则,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突出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的职责;加强了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加大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力度等。这些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制度化,必将对制止和惩治造假账等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进一步宣传了会计工作和《会计法》,统一了依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的认识,为修订后的《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修订《会计法》的同时,财政部积极进行其他会计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次讨论,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8月21日印发了经过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84年发布,随着十几年来会计工作的发展变化,许多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对会计档案的种类进行了相应调整,分为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和其他类,使其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和切合实际。二是对保管期满会计档案的的销毁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使销毁工作更具规范性。三是对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作出了规定,具体要求是: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四是对单位变更或终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地方会计法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北京市人民政府于5月15日发布了《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该办法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于9月25日发布了《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会计机构设置、代理记账、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该条例还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发布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建账监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加强地方性会计法规建设的同时,一些地区认真抓好会计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河北省会计条例>的意见》,要求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一条例”,在2000年前对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依法抓好会计工作的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要在2000前配备总会计师;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进一步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审查任期内的财务状况,并将审计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主要依据。9月,沈阳市人大财经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总会计师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了一部分单位应设未设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推动了《总会计师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
三、继续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国务院部署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自1996年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针对这一情况,1998年初,财政部提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每年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形成责任制,层层考核,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整顿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制定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清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规划,在12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1998年先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进行会计工作规范化试点,1999年全面推开;省直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应在1999年6月底前结束,其他单位相继在1999年底或稍长时间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北京市财政局制度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的具体目标,到2000年市属和区县企业事业单位应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应有20%的单位达到会计工作三级标准、3%的单位达到会计工作二级标准。二是组织会计工作秩序情况复查、抽查。黑龙江省为巩固整顿工作成果,组织力量对各地区、各部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面达40%以上,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会计违纪问题。河北省财政厅抽调各市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全省会计工作秩序情况进行一次联查。一些地区和部门结合<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和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部分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广泛开展规范化活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以依法建账为中心内容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规范化标准,明确达到规范化的期限,督促基层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在自查基础上,财政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予以确认;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通过现场会、专题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规范化活动的深入开展。1998年,通过考核确认,全国共有12万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四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情况的监管。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会计证年检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知情不举、通同作弊和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取消会计任职资格,严肃财经法纪。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共吊销了2705个不合格或违纪会计人员的会计证。五是组织建账监管制度试点,督促依法建账。海南、河北、北京、辽宁、四川、河南、山西、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建账监管制度试点,要求各基层单位设置经政府部门统一确认的会计账簿,非经确认的会计账簿,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有关会计数据检查时不予承认。这项措施,对解决设置多套账问题有积极作用,但如何加强后期管理和建立健全配套措施等问题,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六是逐步转变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方式。自1997年财政部发布《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后,1998年,财政部决定在其他国有企业也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社会化。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工作,严格审查和抽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七是对会计工作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继国务院有关部门查处的“琼民源”虚假会计信息案件公开曝光后,有关地区、部门也公开报道了一部分会计工作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完善会计准则体系,深化会计制度改革
1998年,财政部继续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不断深化会计制度改革。财政部在总结会计制度改革基本情况时认为,1992年以来进行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同题,对深化会计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制度;亚洲金融危机的暴发,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可信度以及加强会计监管提出了新要求,以发挥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企业改革的深化和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使按行业分类的企业会计制度的适应性削弱,要求研究分行业会计制度如何向不分行业的综合性会计制度过渡问题;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出现,需要及时对会计处理问题作出规范等等。因此,应当继续加快和不断深化会计制度改革。1998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布实施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继1997年发布了我国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之后,1998年财政部又发布了7项具体会计准则,分别是:《现金流量表》(1998年3月20日发布,适用于所有企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发布,暂适用于上市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债务重组》(1998年6月12日发布,适用于所有企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收入》(1998年6月20日发布,暂适用于上市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投资》(1998年6月24日发布,暂适用于上市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建造合同》(1998年6月25日发布,暂适用于上市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1998年6月25日发布,暂适用于上市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为建立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若干重大会计问题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按所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和企业行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强化企业管理责任,将发挥重要作用。与过去的会计制度有关内容相比,所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有以下新的变化:第一,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行确认和计量。比如,对收入的确认,采用四条标准,一是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规定,改变了按商品是否发出、货款是否收到作为收入标准、强调经济业务形式的做法,使有关收入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再如,对建造合同的核算,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这就能够及时真实反映企业为执行建造合同所作出的努力。第二,进一步体现了谨慎原则。为了真实反映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具体会计准则进一步体现了谨慎原则,要求企业合理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如要求对短期投资和存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短期投资和存货的市价低于其取得成本时,改用市价计价,市价与取得成本的差额计入损益。又如,如果建造合同预期未来收入不能抵偿预期未来成本时,对预计损失应当及时加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第三,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报现金流量表,以代替原来的财务状况变动表,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现金管理和控制支付风险的需要。要求企业在其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确认和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这对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全面掌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有着积极作用。第四,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政策选择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始终一贯地采用会计政策,一般情况下不得改变会计政策;对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这就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第五,填补了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的许多空白。对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等经济业务和事项,我国以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通过发布实施新的会计准则,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需要。为了与会计准则制定工作不断加快的要求相适应,经中编委核准,财政部成立了由张佑才副部长任主席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日常工作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建立了委员会章程、工作大纲和准则制定程序等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
(二)改革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鉴于会计核算制度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与会计准则并存的实际,财政部在抓紧制定会计准则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在原《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根据近年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以及公司法律制度、税收和外汇体制改革等出现的新情况,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基础上制定而成,与原制度相比,在内容上发生了许多较大的变化:一是适用范围不同。原制度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制度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适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二是突出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新制度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收入、费用等确认和计量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标准,并首次提出会计信息的公允要求,有利于防止人为调节利润,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三是对中期财务报告的编报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四是新制度的内容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五是在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上,如坏账准备、存货的计价、投资的核算等,都有相应改进和变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将对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都将产生积极影响。与此同时,为适应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财政部发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研究修订金融、证券公司等会计制度;为适应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继续制定和布置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改进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管理的基本思路,以解决汇总会计报表多头布置、口径不一的问题。
(三)组织会计准则和有关制度的培训。为保证所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等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财政部于9月在上海举办了为期9天的全国财政系统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培训班,详细讲解了新准则、新制度的具体内容。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参加培训班并讲话。他指出,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推动我国会计向市场经济转轨和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要使这些准则、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作用,关键是要抓好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宣传到位、培训到位、实施到位。继财政部组织的培训班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层层组织培训班,及时进行了新准则、新制度的培训。
五、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组织199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人事部门及其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精心组织,严把报名关、监考关、阅卷关,保证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疏而不漏。各级政府及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领导对考试工作十分重视,在考试期间,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部长助理刘长琨等到北京部分考场巡视指导,甘肃、河南、贵州、新疆等地人大、政府的领导同志也深入考场检查巡视,监督考场纪律;同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0多人赴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检查考场纪律情况。为提高考试工作效率,199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扩大光电阅读器试点范围,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光电阅读器阅卷评分。在各方面的努力下,199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2日至24日举行,共有139.6万人报名,实际参加考试83.8万人,合格人数22.1万人,其中:会计员合格人数为5.7万人,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为10.4万人,会计师合格人数为6万人。
(二)部署199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1998年8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及《关于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解答》等文件,对1999年度考试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统一部署,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在报名期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7个检查组赴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考试报名情况。据统计,全国报名参加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共128.9万人,其中: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91.2万人,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37.7万人。为保证考试用书质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会计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学科的变化情况,对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为规范考试用书市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源头抓起,严格抓好考试用书的出版、印刷、征订、发行各环节的管理,防止考试用书在公开出版发行前泄漏到不法书商手中,使广大考生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取得考试用书。为了正确引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提高考生应考水平,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组织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师资培训,于11月分别在成都市和长沙市举办了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之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层层组织了培训,广大考生对此反映良好。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制定发布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费管理办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核评比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进入规范化轨道。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采用光电阅读器阅卷评分,为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了光电阅读器使用培训班,并拨付专款为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配备了光电阅读器,为顺利实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建立并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998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自7月1日起广泛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目的是使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正常化、制度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主妻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第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分别适用于已取得高级、中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第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知识,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第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集中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集中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第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即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区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精神,制定培训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写教材,对师资质量、培训点的选择、考试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相继开展了培训工作。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组织各类会计业务培训650万人次,其中: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培训210万人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300万人次,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140万人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启动,对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继续抓好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建设,巩固学历教育,拓展在职培训,取得了一定进展。1998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毕业学生7万人,招新生6万人;受中纪委、监察部的委托,会同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了全国纪检监察干部会计专业函授培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36万人。
随着会计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在培训市场上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财政部于8月发出《关于严格制止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乱收费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会计业务培训和发放有关证书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得擅自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要定期对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培训班的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治理,会计培训市场的混乱状况明显改善,保护了广大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改善会计人员管理,推进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
(一)加强会计人员管理。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在会计证管理、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高级会计师评审、为会计人员搞好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对433万会计人员的会计证进行了年检;核发会计证152万个,使持证会计人员累计达760万人。为从事会计工作30年的1.75万名会计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通过考核和评审,有3486名会计人员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使全国高级会计师累计达31358人。一些地区组织了优秀会计人员表彰奖励;有些地区组织了会计人员运动会、会计人员书画比赛、先进会计人员疗养、在春节期间慰问贫困会计人员等活动,密切了与会计人员的联系。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的批示精神,财政部组织了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免、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配备等情况,通过检查,掌握了我国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供了依据。
(二)组织进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1998年1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发出在国有企业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号召。财政部对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十分重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在财政部召开的《会计法》修订座谈会期间,专题讨论了财
政部起草的《关于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讨论稿)》,经讨论认为:试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对于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会计监督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维护所有者权益和国家、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都有积极作用,应当进一步开展试点,从中积累经验;试点工作应当在兼顾政府部门对全社会会计人员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区别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企业与非企业会计人员管理的不同要求,采取切合实际和形式多样的会计人员委派形式,重点强化对各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管理;委派人员的主要职责应当是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财务收支活动和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并对所在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对应,委派人员应当有权参与所在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投资和其他经营决策活动,有权审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委派部门应当加强对委派人员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纪检部门的配合下,有计划地组织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湖北省政府专门发出了进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的文件,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云南省省长李嘉延对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作出专门批示:“为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加强各级财政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要对省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包括社会发展项目)试行会计委派制,委派对象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或出纳,委派人员的工资和人事关系,统一由财政管理,各级财政对委派的会计人员实行奖惩责任制。”山西省纪委和财政厅联合召开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会议,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指导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财政部统计,截止1998年底,全国共有105个地级区(市)、414个县(市)进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直接或间接委派会计人员1.44万人。从各地试点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一般由政府财政、国资等部门选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等与所在单位分离,以保证其实行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委派部门对财务总监定期考核和轮岗。第二,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其基本做法与向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相似。第三,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会计岗位的人员实行委派制。一般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选派。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固定奖金由派出部门发放,被委派会计人员主要承担监督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情况,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足额入库等职责。另外,还有部分地区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实行会计人员统管统派和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管等。全国各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一些地区或单位的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试点方案设计不周密,试点工作仓促进行,造成试点工作“流产”;试点工作的后期管理未能跟上,所在单位不支持委派人员的工作,造成委派人员的职权不到位,进退两难;委派工作不彻底,有的甚至是“挂名”委派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没有实质改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摸索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以使会计人员委派制这一新生事物焕发出应有的生命力。
八、研究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职能
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重视和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会计电算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适应会计人员迫切希望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的要求,继续组织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规划,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知识结构;继续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和替代手工记账的审批工作,财政部评审通过5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评审通过了70多个会计软件,审批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6400多个。
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部门转变管理职能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如何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问题,尤其是改进会计核算软件管理制度和替代手工记账管理制度等问题。自实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制度以来,以会计核算为主要功能的会计软件迅速发展,形成了以商品化通用会计核算软件为主、定点开发会计核算软件为补充的会计软件市场,软件的易用性、稳定性逐步提高,基本能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的需要。但随着会计管理要求的提高和软件技术的发展,评审制度越来越暴露出许多局限性:一方面,由于受人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评审工作仍主要限于对会计核算过程的合法性认定,不利于管理型会计软件的发展,不利于会计软件低水平重复开发、评审终身制等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在会计软件市场上通过评审与未通过评审的软件并存,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对于替代手工记账的验收审批制度,实行这项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稳定和会计信息质量,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财政部门管理力量很难跟上,原来的验收审批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无法起到鉴证作用。针对以上问题,财政部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初步设想,即: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引导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普及,规范会计核算环节的电算化工作,保证电算化后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逐步取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和替代手工记账审批制度,通过政策推动等手段,培育会计电算化咨询服务市场,引导会计电算化逐步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建立起以会计信息系统为中心环节的企业管理系统,不断提高会计工作为经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水平;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继续组织会计电算化人才培训,注重培训质量,广泛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
九、加强会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会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1998年2月,财政部派代表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会议采纳了中国代表的提议,就亚洲金融危机的会计和审计背景问题进行立项研究。4月,中国会计学会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交流会计信息、开展人员培训、人员互访、合作出版研究报告等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5月和7月,财政部派代表参加了在马来西亚、加拿大召开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9月,财政部组织了24人的会计远距离教育培训团,赴美国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和考察。在1998年,财政部接待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行委员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和英国会计界等国家和地区会计代表团的访问。在参加国际会计会议以及与国际会计友人的交流中,国际会计界对我国会计改革取得的进展十分关注,并给予了很高评价,认为我国用短短几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几十年走过的道路,是一种奇迹,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中的成功典范。改革开放使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越来越成为推动国际会计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基层单位会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组织的典型调查和有关报刊介绍的资料,1998年,基层单位会计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普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基层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提高,许多单位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会计规章制度,规范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从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的12万个单位情况看,会计基础工作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其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但是,会计基础工作发展水平也不平衡,仍有一些单位、特别是小型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较差,乱设账、乱记账、糊涂账等现象比较突出。第二,“两则”、“两制”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许多企业在进一步学习“两则”、“两制”及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有效行使“两则”、“两制”赋予的理财自主权,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和经营特点,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使会计核算工作逐步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会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两则”、“两制”的积极效果进一步显现。但是,财政部在调查中发现,仍有少数企业没有认真执行“两则”、“两制”,有的是出于违法违纪目的,有的是不了解“两则”、“两制”的基本规定。这对财政部门加强会计制度的宣传和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地位日益提高。随着邯郸钢铁总厂“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经验的广泛推行和会计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加强成本、资金和财务管理,并形成了以强化内部管理为内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落实经营责任为中心环节的多种财务会计管理模式,财务会计管理在落实经营责任、控制经营风险、促进企业改制、提高资本营运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了会计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第四,内部约束机制的探索取得进展。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如何建立健全以财务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约束机制,越来越引起企业的关注,并进行了相应探索。一些公司制企业在内部试行会计委派制,由总公司向分、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以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商业银行系统全面推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责任制、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制度等。但是,就总体而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在基层单位仍是非常薄弱的环节,资产流失、财务失控等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会计电算化日益普及。经济管理对会计工作要求的提高,加速了基层单位会计电算化的进程;而会计软件市场的发展,为基层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许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在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中引进电子计算机技术,逐步实现会计电算化。有些企业在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基础上,逐步向企业管理电算化推进,建立了以财务信息系统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使会计电算化工作走上了新的台阶。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高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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