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宣布成立“常设解释委员会”的决议。第一届成员共16人。其中,12人具投票资格。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半。这12名拥有投票资格的成员分别来自12个不同国家,代表财务报表使用者、编制者和审计者。其他4名不具投票资格的成员中,2名来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理事会联络员身份参与工作;另外2名分别来自证券交易委员会国际组织和欧洲委员会,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工作。
按拟定的计划,常设解释委员会每年与会四次,地点通常在伦敦,每次时间为两天。常设解释委员会遵循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确定议题。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依据既定的标准提请常设解释委员会对某项议题进行解释。既定的标准包括:第一,该议题涉及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概念框架范围内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的解释;第二,问题具有实际意义和普遍性;第三,问题与具体的事项相关;第四,实践中正在出现或已经存在重大分歧的解释。
2.组织讨论。议题确定以后,随即通知所选定的有关国家的委员会,请它们组织讨论并提交评论意见。
3.对外征求意见。在常设解释委员会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议题相关的草案随即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个月;...
1997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宣布成立“常设解释委员会”的决议。第一届成员共16人。其中,12人具投票资格。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半。这12名拥有投票资格的成员分别来自12个不同国家,代表财务报表使用者、编制者和审计者。其他4名不具投票资格的成员中,2名来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理事会联络员身份参与工作;另外2名分别来自证券交易委员会国际组织和欧洲委员会,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工作。
按拟定的计划,常设解释委员会每年与会四次,地点通常在伦敦,每次时间为两天。常设解释委员会遵循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确定议题。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依据既定的标准提请常设解释委员会对某项议题进行解释。既定的标准包括:第一,该议题涉及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概念框架范围内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的解释;第二,问题具有实际意义和普遍性;第三,问题与具体的事项相关;第四,实践中正在出现或已经存在重大分歧的解释。
2.组织讨论。议题确定以后,随即通知所选定的有关国家的委员会,请它们组织讨论并提交评论意见。
3.对外征求意见。在常设解释委员会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议题相关的草案随即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个月;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常设解释委员会形成最终解释公告。
4.提交理事会审议。常设解释委员会将形成的最终解释公告提交理事会审议,如果得到四分之三的理事同意,解释公告便可以对外正式发布。
5.对外公布。理事会审议批准后,解释公告将作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权威性文件对外发布,构成国际会计准则的一项重要补充。企业的财务报表只有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循了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和解释公告,才能被认为是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
到1997年底,常设解释委员会共公布了7个解释公告草案,即:
SIC-1:一致性——存货成本的不同计算方法
SIC-2:一致性——借款费用资本
SIC-3:与联营企业的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剔除
SIC-4:金融工具的分类——发行方的结算选择权
SIC-5:金融工具的分类——或有结算条款
SIC-6:修改现行软件的费用
SIC-7:引进欧元
其中,SIC-1,SIC-2,SIC-3,SIC-4已正式发布。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朱海林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