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发布了一项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公布了新修订的三项国际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公布了五项征求意见稿,即《第55号征求意见稿——资产减值》、《第58号征求意见稿——中止经营》、《第59号征求意见稿——准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第60号征求意见稿——无形资产)及《第61号征求意见稿——企业合并》。其次,金融工具、农业、保险、报告企业的经营成果等会计准则项目也有新的进展。另外,为使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或要求得以一致地运用,而不致于产生重大分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正式成立了常设解释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