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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顺利完成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北京市注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联合后的协会名称定为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两会”联合实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的统一,执业标准的统一和法律规范的统一。
1997年市注协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2.76亿元,事务所176家,拥有注册会计师2200人,从业人员5053人。
一、实现“两会”联合,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北京市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公告于1997年2月6日在《北京日报》上刊登,标志着两会联合的正式开始。7月4日两会实现合署办公,两会人员共同筹备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8月1日~2日召开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1人,名誉副会长2人,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128名,常务理事42名。
二、做扎实工作,积极开展行业清理整顿
根据中注协提出的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精神,市注协在1997年8月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简称北清办),把清理整顿工作作为1997~1998年的中心工作。9月8日召开北京地区注册会计...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顺利完成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北京市注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联合后的协会名称定为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两会”联合实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的统一,执业标准的统一和法律规范的统一。
1997年市注协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2.76亿元,事务所176家,拥有注册会计师2200人,从业人员5053人。
一、实现“两会”联合,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北京市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公告于1997年2月6日在《北京日报》上刊登,标志着两会联合的正式开始。7月4日两会实现合署办公,两会人员共同筹备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8月1日~2日召开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1人,名誉副会长2人,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128名,常务理事42名。
二、做扎实工作,积极开展行业清理整顿
根据中注协提出的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精神,市注协在1997年8月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简称北清办),把清理整顿工作作为1997~1998年的中心工作。9月8日召开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动员大会,部署了北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步骤。并组织6个检查小组对42家事务所自查阶段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检查工作打下基础。为了向事务所和有关综合部门及时宣传、反映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进度和情况,北清办创办了《清理整顿工作动态》,1997年共发行7期。(动态)起到了反映问题、了解进度、掌握政策的作用。
三、强化行业监督机制,发挥行业自律职能作用
(一)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业务检查工作。
1.1997年2月,市注协对四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业务检查,检查中发现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两家,低于规定标准收费的有两家,对于低收费的事务所给予批评警告,并限期改正。
2.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年检质量,市注协在1997年8月对18家事务所152名注册会计师1996年至1997年所做法定业务报告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取消年检资格。
(二)规范事务所执业质量,加快相关制度建设。1997年3月,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范例》,下发给各事务所,要求各事务所据此制定自身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1997年共有52家事务所制定了《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三)充分发挥市注协纪律委员会监管及惩戒职能。1997年市注协组织召开了三次市注协纪律委员会工作会议。发布市注协纪律委员会第4号纪律条款,明确了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业务报告,必须由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签字。
(四)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优势,做好专业指导工作。组织部分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赴浙江省注协和天津市注协学习、交流。通过这项活动,市注协提出了制定适合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使用的工作底稿整体思路,并组成工作底稿制定小组。同时,还组织召开了两期个人所得税专题研讨会,深入实际,开展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调查,写出调查报告一篇。
四、积极推进事务所体制改革,探讨事务所发展模式
1997年3月,由市体改委、市国资局和市注协及事务所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地区事务所体制改革研讨小组正式成立。8月,市注协初步拟定了《北京地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与体制改革实施方法》草案。8月在《中国财经报》和《注册会计师通讯》第九期上发表《关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规模经营若干问题的研究》,探讨了事务所发展模式的设想等问题。
五、加强行业管理,做好注册审批
市注协于4月完成了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1996年度统计工作。8月至9月,完成了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168家事务所、2218名注册会计师通过了1996年度年检。10月,草拟了《北京地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规范管理办法》。
六、做好协调服务,创造良好执业环境
一是做好与工商部门的协调工作。①与市工商局共同召开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1995年度公司注册资本年检工作总结和1996年度企业年检布置工作会议。②与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商榷有关验资报告范示。
二是协调七部委年检工作,并为1997年的公司年检制定年检审计报告格式。
三是搞好人才咨询工作,为事务所输送人才。开设了人才咨询服务项目,已有200多人登记,共有7家会计师事务所来挑选合适人才50人。
四是与市财政局会计处共同举办了首届财会人才交流洽谈会。市注协所属40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参加了洽谈会,在会上达成洽谈意向的有600余人。
五是“两会”联合后,对行业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汇编成册,定名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发送到各事务所和有关综合管理部门。
七、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提高行业水平
建立了一支师资培训队伍,聘请大专院校和事务所的专家学者授课;成立了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后续教育的教材体系;举办了独立审计准则培训,七部委年检审计业务培训,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和组织参加中注协的培训,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00余人,平均每人25学时;加强国际交流和培训,组织了赴法、德等五国学习考察团,参加了中注协赴英国秘书长培训班,为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培训提供了经验;对所属183家会计师事务所2098名注册会计师发放了注册会计师培训手册。
八、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完成了1997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报名、考试工作,组织辅导教师编写了《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用书,举办了考前辅导班和串讲班。
据统计,1997年报名考试人数共计26391人,实考人数12931人,出考率为49%,各科考试成绩为:会计科目合格1720人,合格率18.37%;审计科目合格2214人,合格率52.51%;财务管理科目合格1665人,合格率25.38%;经济法合格1435人,合格率23.46%;税法合格3208人,合格率45.25%;全科合格92人,北京各科成绩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6月21日,市注协组织参加了首届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北京市共67名注册会计师参加考试,18人合格,占报名考试人数的27%。
九、加强对事务所管理,提高事务所会计工作质量
1997年1月,市注协审核汇总了104家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度决算报表,并进行分析统计,收缴了会费,并将会费及财务软件及时报送中注协。市注协对皇苑、京谷、同仁等18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检查,通过检查使事务所加强了财务会计工作。认真做好1997年事务所年终决算的布置工作。做好事务所会计软件更新培训工作,使事务所会计记账工作逐步进入电算化管理。
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1997年1月25日,市注协在北京电视台成功地举办了纪念《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实施三周年“永恒的春天”文艺晚会,宣传了《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相继在《香港商报》、《经济日报》、《北京投资指南》、《跨世纪的北京》上,全面介绍了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并结合清理整顿工作,在《中国财经报》上开辟“注册会计师清理整顿”专栏,还在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栏目中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同时,认真做好市注协的会刊——《北京注册会计师》的编辑与发行工作,1997年出会刊两期。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徐华执笔)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贯彻全市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精神,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摸清家底,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两会”联合前,天津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有44家,审计事务所45家。在“两会”联合以后,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入到全市各事务所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摸底分析,全市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800人,平均每所不足10人,大部分事务所普遍存在着人员少、年龄老、规模小、收入低的问题。另外,注册会计师队伍在执业质量、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年龄结构等方面与先进省市的发展水平和全市经济形势的发展存在很大差距。为了加快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步伐,天津市将现有的事务所和从业的注册会计师分别进行分类排队,并把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的26家事务所作为重点清理整顿的对象,鼓励事务所采取联合或合并的形式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抓好整顿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发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天津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报送事务所自我整顿情况具体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事务所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整顿。为支持事务所扩大规模,尽快达到规定条件,天津市组织了两次注册会计师人才交流会,对充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起到良好效果。同时鼓励挂靠在部门或地区的事务所从实际出发,认清形势,在联合或合并的基础上共同发展。经过整顿,全市有22家事务所实行联合或合并成为10家事务所,撤销事务所1家。到1997年底,天津市共有81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其中58家事务所经过审批可以承办外资审计业务。
(三)积极探索事务所体制改革思路,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1997年天津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事务所的发展途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审批了3家有限责任事务所,成为无挂靠单位的事务所,在全行业引起轰动。经过近一年的运作,3家事务所运转良好,为全市事务所的转轨变型探索了新路,得到中注协的肯定。
二、认真贯彻独立审计准则,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一)贯彻审计准则,规范执业标准。为了统一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标准,提高审计质量,加强质量控制,根据中注协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指南》,天津市本着既执行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规范,编辑出版了《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操作规程》一书,并在全市的事务所推广使用。
(二)加强执业检查,提高执业质量。按照中注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天津市组成了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市63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财务管理、职业道德、业务收费等方面进行检查,这是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最大的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①部分事务所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如支付回扣佣金等,造成会计市场的混乱。②部分事务所降低业务收费,平均降价幅度33%。③注册资本存在变相抽逃问题,抽逃资本金达240万元,被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长期占用。④事务所财务管理混乱,如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不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财务开支、会计记账不符合规定等。⑤注册会计师存在兼职问题。⑥部分事务所在财产、人员上与挂靠单位划分不清。对于上述问题涉及到的事务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通知到每个事务所,限其在15天内上报整改措施。此外,还对各事务所建立了业务检查档案,对被检查的事务所分别撰写检查工作报告和检查工作底稿,作到立案管理,以此作为今后评价事务所等级的依据。
三、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管理,继续做好有关年检工作
(一)1997年,天津市应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839人,实际参加年检的人数802人,有37人因离所等原因未参加年检,参加年检的802人中通过782人,有20人因为超龄或未参加后续教育等原因未予通过。此外,1997年,天津市还审批核准注册会计师注册164人,转所42人。到1997年底,全市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964人。
(二)1997年上半年,天津市对非执业会员进行清理和登记。经过清理核实,到1996年底,全市共有非执业会员1007人。1997年,非执业会员转执业注册会计师102人,新增非执业会员55人。到1997年底,全市共有非执业会员960人。
四、抓好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
(一)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培训规划。为了进一步协调和指导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后续教育工作,天津市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成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执业注册会计师范围内进行后续教育问卷调查,分别就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方法共计13项内容进行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掌握了全行业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及对后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据此制定了《天津市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在1997年的培训中,天津市坚持“三结合”的后续教育培训原则和“五突出”的工作方针,即将学习贯彻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全面推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操作规程》、统一专业标准与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培训对象突出针对性,培训内容突出执业规范性,培训方式突出多样性,培训方法突出全方位性,培训师资突出相对稳定性。先后举办了审计工作底稿研讨班及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外汇管理、税务代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操作规程,外资企业的验资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此外,天津市还请到了英国Stuart.Turly教授讲授现代审计的有关专业课程,组织了有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参加的出国培训班。1997年,天津市共举办了8期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有注册会计师783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本市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协助中注协组织好全国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考试
(一)1997年全市报考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5393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0.86%。在考场编排上,天津市聘请山东大学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编制了一套专用软件,利用计算机编排考场,减少了考场和监考人员,节约了费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天津市199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21人,累计全科合格121人。
(二)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首届全国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于1997年6月在天津举行,并委托天津市具体组织实施。为此,天津市组织了40多人参加考试服务工作,在宾馆和考场的安排、考生的饮食与卫生保健等方面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接待了来自31个省市的1390名考生,保证了首届全国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了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 牛佃庆 刘建平 陈洪慧 姜玉军执笔)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协会建设
1996年12月11日,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河北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现了发文联合。但至1997年末尚未实现“两会”合署办公。在客观上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对贯彻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精神都有一定影响。经与审计厅多次协商,1997年10月6日由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审计厅联合转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由原“两会”各抽调7人组成了河北省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办公室,统一了“两会”清理整顿工作。此项工作从1997年10月至12月底为自查阶段,从各所上报的自查表看,自查进行得比较认真。到1997年12月末,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301家,全省有注册会计师3172人,非执业会员2601人,从业人员达9000多人,全年业务收入13472万元。
二、法规制度建设
针对当前会计市场无序竞争的情况,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省注协制定了有关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以低价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通知》,对不正当手段进行了正确的界定,有力地维护了会计市场秩序;为规范境外事务所到河北省执业,制定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管理的通知》;为稳定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保护其利益,制定下发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所长(法定代表人)业务资格审查暂行办法》;为了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制定下发了《河北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试行)》。
三、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
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责。为此,依据中注协《关于开展1997年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注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办法》,省注协业务质量检查组于1997年4月至12月,对32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抽查了110份各类业务工作底稿。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各事务所下发了书面业务检查意见,列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个别重要问题,要求事务所限期纠正,省注协下发了《关于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通过检查,核实了事务所的基本条件、业务开展情况和执业质量情况,对事务所的一些执业规范、审计技术、办所指导思想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咨询,取得了很好的督促和辅导作用。为规范执业,提高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水平,研制开发和印制了审计及验资工作底稿共170多种,供全省统一使用。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批准成立8家会计师事务所,审批182名注册会计师和111名非执业会员;并与省国税局联系、协商,审核发放了367名税务师资格证书。对全省1274名注册会计师(不含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人数)任职资格进行了年度检查,应检1274人,实检1267人,通过1253人。
此外,还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会同厅会计处与省人大财经委就《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河北省会计管理条例》方面的执法情况,到省直部门、石家庄、保定、衡水、秦皇岛、承德等市进行了实地检查。这对进一步宣传和实施上述两法一条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对20户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了《会计法规汇编》,组织学习了新财务报表软件,按时完成了1996年度全省事务所年终决算报表的汇总工作,并获中注协奖励。三是按照中注协要求,完成了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及非执业会员的综合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结果对全省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写出了报告。
四、业务培训及资格考试
1997年河北省组织了以《事务所管理及市场开拓》、《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审计准则》为内容的各类培训班9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培训质量,聘请会计界知名人士来河北省为注册会计师传授业务知识,全省907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所长及部门经理分别到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和青岛会计师事务进行实地观摩学习;组织8位所长到美国、加拿大进行同业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还选派31名注册会计师接受中注协的培训;选派4名注册会计师赴香港进行执业培训。这样,为河北省事务所再上水平、上规模奠定了基础。
为做好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于2月初至5月中旬分别在《河北日报》、《燕赵晚报》、各地方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及有关刊物刊登了考试简章。由于宣传工作开展广泛深入,极大地调动了考生报名的积极性。1997年全省报名人数7532人,共20593人科,比1996年增长39.39%。为提高考生应试能力,于1997年初从全省范围内选拔各科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授课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全国考办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并在全省5个考点举办考前培训班29期,有2200多人参加了学习,提高了应试水平。全省出考率为48.3%,及格率为22.5%。
五、存在问题
(一)事务所人员年龄老化,知识老化,由于各事务所均未与挂靠部门脱钩,考试合格的年轻人才不能调入,引进人才受行政制约,大部分中、小型事务所仍以离退休返聘人员为主要力量。
(二)目前河北省事务所共有301家(会计师事务所76家,审计事务所225家),规模小,审计市场管理混乱,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混淆,主管部门为事务所抢揽业务,同业之间无序竞争,被审计单位意见大。
(三)县级事务所难以达到《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中规定的注册会计师需达到5名的建所条件。由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难度大,县级人才匮乏,考试全科通过者很少,有些考核通过的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多数属兼职,不符合专职要求,而地区的中心事务所为避免承担连带责任又不愿吸收其为分支机构。
(四)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困难大。一是后续教育缺乏实用性很强的教材;二是师资力量匮乏;三是注协没有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只能费脑筋研究课题,选拔聘请老师,找培训场所,耗费很大时间和精力。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王凤雨执笔)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围绕两会联合、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及管理、体制改革及CPA考试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实现了两会联合,开创了社会审计工作新局面
1997年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财政厅党组的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反复协商,终于与省审计厅党组达成一致意见,于7月3日两厅正式发出《关于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山西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9日召开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会议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大会通过了新的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长、常务理事,推选了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等新的领导成员。组建新的领导班子,标志着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山西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及两支社会审计队伍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了完全联合,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均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这就开创了山西省社会审计工作的新局面,成为山西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块新的里程碑。
联合后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在省财政厅、审计厅的领导和管理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事业,社会审计工作也发展到一定规模。到1997年底,山西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审计事务所)已发展到270家,社会审计从业人员已达到8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为2000余人。业务领域已扩展到财政收支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注册资本验证、经济案件鉴定、资产评估、会计与审计人员培训以及审计、会计咨询业务等多个领域。全行业的年收入已达到5000余万元。
二、加强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素质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大力培训的基础上,1997年又举办了多期培训班。7、8两月分别在大同、太原举办了两期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100多名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11月中旬,与省审计厅共同举办了社会审计研讨培训班,60多家审计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为规范审计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奠定了基础。此外,各事务所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增强自身实力,选派业务骨干,通过各种渠道外出学习取经。通过后续教育,全省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省注协按照中注协的安排部署,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857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清理不合格注册会计师154人。对财政部批准的1035名注册审计师经过审核,825人转为注册会计师并核发了注册会计师证书。使注册会计师队伍逐步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严格业务检查,安排部署整顿
根据中注协开展业务检查的要求和省注协的安排意见,1997年11月,组织了4个小组对全省10个地市的20家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对查出的业务问题和不规范的执业行为,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给予了相应的批评,提出整顿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执业质量,增强了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和中注协要求,10月8日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全省的整顿工作,并在年底前顺利完成了自查工作,查处和纠正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为1998年全面整顿奠定了基础。
四、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
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要求,为使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真正体现在社会监督中的客观性、公正性,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结合当地实际,省注协提出先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事务所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自律型运行机制,加速与国际接轨步伐,逐步使事务所真正成为依法经营,自主管理,独立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1997年,根据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和原主管挂靠单位的意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批准了山西挚友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华益会计师事务所、山西振华会计师事务所、太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晋中华云会计师事务所、长治太行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脱钩改制。
五、加强事务所自身财务管理
为了加强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务所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参与管理的水平,省注协于1997年9月召开了会计师事务所决算报表微机培训班,并对1996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决算报表进行了评比,评出14家优胜单位和5家较差单位,并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起草了《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讨论稿)》。
六、严格考风考纪,顺利完成CPA统考工作
1997年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759人报名参加考试,实考4077人,出考率70.79%,全科合格8人,单科合格1618人,合格率27.40%,到1997年,山西省累计全科通过800人。山西省注协除组织统一报名及发放辅导教材外,在考前培训、严格考风考纪方面下了较大功夫,考前辅导由针对考试向提高素质、提高能力转变。考务工作在程序、方法等方面都做了严密细致的安排部署,考场纪律进一步得到改善,顺利完成1997年注册会计师统考工作。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 苏红英执笔)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法》,严格履行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使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到1997年底,“两会”联合后有会计师事务所48家,审计事务所139家,共计187家,分支机构91家;执业注册会计师1350人,非执业会员1190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执业质量,执业水平都有所提高,为内蒙古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贯彻全国特别代表大会精神,巩固和发展“两会”联合成果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于1997年3月实行联合,联合后的协会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两会”联合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统一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作为统一的执业标准,统一执行规定的业务收费标准,统一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费标准,执业人员按照统一的后续教育规划参加业务培训,执行统一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年检办法》。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及中注协有关文件精神,对原执业注册审计师705人和具备注册审计师资格人员686人(非执业会员),已办理完毕换发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的工作,为内蒙古社会审计行业实行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业务监管,认真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制定计划,健全法制,促进业务检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1997年度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1997年业务检查工作计划,就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做了具体部署。二是根据中注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决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控制及监督检查工作的决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区特别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组织贯彻实施。三是根据中注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事务所业务检查实施办法》,并印发各事务所贯彻实施,使内蒙古注协业务检查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二)加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内部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内部建设,内蒙古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1997年开展对部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和财务检查的通知》。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同原内蒙古注册审计师协会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分别对七个盟市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家审计事务所1996年度财务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对1997年上半年业务档案进行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问题的事务所切实加以整改。
(三)认真做好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通知》要求,向各事务所具体布置了1996年年检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做好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过内蒙古区注协对全区3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580名注册会计师的逐一审查,符合年检条件准予通过的548人,占参加年检人数的94.5%,年检未通过的32人,占参加年检人员的5.5%。
(四)认真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联合组成自治区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内蒙古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区清理整顿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事务所自查阶段,要求各事务所在学习和动员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工作;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自治区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东部、中部和西部,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三个阶段为总结验收,建制发证阶段。
三、大力加强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
根据中注协的有关文件精神,内蒙古区注协制定了1997年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计划;举办了部门经理以下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对新上岗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区注协还分别在东胜市和赤峰市举办了两期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共计培训学员200人。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注协发布的四个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三个独立审计实务公告,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等三个基本准则。
四、组织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为做好1997年注册会计师统考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组织考试机构,并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1997年,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超过往年,本年共有4319人报名,比上年增长了51.28%;参考人数1853人,参考率47.28%,比上年增长了2.44%。一次全科合格3人,单科合格426人,967科,其中:会计合格202人,合格率10.90%,比上年增长1.84%;审计合格203人,合格率34.06%,比上年增长22.24%;财务管理合格84人,合格率9.50%,比上年增长了0.19%;经济法合格169人,合格率13.89%,比上年增长了0.47%;税法合格324人,合格率33.92%,比上年增长了26.63%。
五、创办《内蒙古注册会计师通讯》,努力为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注册会计师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方针政策,促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呼声,交流工作经验,探讨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的对策,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创办了《内蒙古注册会计师通讯》,全年发行12期,每期印数1200份,使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得到了更好发挥,推动了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
(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余峰执笔)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全省已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326家,从业人员8522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达到4043人。1997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坚持抓管理,加快行业统一规范;抓监管,努力加强质量建设;抓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
(一)深入贯彻《注册会计师法》。依据《注册会计师法》、《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会计核算办法》,省注协对全行业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了“七个统一”,即:统一审计工作程序,统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统一审计、验资防伪报告用纸,统一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办法,统一会费缴纳办法,统一执业收费标准,统一注册会计师称谓。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取得了较大幅度的进展。
(二)认真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加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开展了全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1997年辽宁省办理了4500名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会员的手续和证书,圆满完成了793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转为注册会计师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办理了52名注册会计师所籍变更手续,审批会计师事务所11家,充分发挥沈阳、大连分会和各市联谊会的作用,对全省6072名非执业会员进行了年度检查。辽宁省注协还针对“两会”联合后行业队伍扩大的实际,开展了大规模的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摸清了全省326家事务所和3500多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为全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事务所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97年辽宁省事务所共开展审计业务32198户、验资63132户、咨询服务12399户、资产评估5036户。省注协还遵照国家财政部《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的精神,确定了46家事务所为1997年国有大型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试点的首批审计单位。全省事务所实现业务总收入14784万元,其中审计收入7835万元;验资收入2669万元;咨询服务1618万元;资产评估收入1240万元;培训收入141万元;其他收入1281万元。
二、开展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注协于1997年3月3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199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的通知》。各事务所从4月1日开始至4月20日普遍开展了自查工作。4月20日至6月20日,辽宁省注协抽调30名业务骨干,会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组成4个检查组,以办所基本条件、内部质量控制、职业道德、审计管理、审计业务质量、验资业务质量为主要内容,对沈阳、大连、鞍山、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等8个城市的102家事务所和1013名注册会计师进行抽查。检查数量分别是事务所总数的29.6%和注册会计师总数的28.7%。这次年检应参加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为3394人,实际参加年检的有3288人,有106人未参加年检。年检未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为65人。对年检抽查发现的48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指导帮助事务所完善了质量控制制度、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对检查结果分别下发了简报和通报,并下发了检查意见书101份。对办所条件不足,执业质量不高的39家事务所提出了警告,限期整改。对3名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
三、深入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继续深入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辽宁省注协组织全省326家事务所,共3000名注册会计师分两批进行了840学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培训。同时,省注协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学习指导1》之后,又组织编写了40万字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学习指导2》,有效地指导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辽宁省注协以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主旨,积极做好《辽宁注册会计师》的出刊发行工作,全年出刊12期计65万字,共编发法律法规66个,理论研讨91篇,信息51条。并且编辑出版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手册》第四辑,汇集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及各项规定92件,共计40万字。
四、圆满完成1997年度考试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了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了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任务。全省有3057名考生获得单科合格证书,有18名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二是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上市审计业务资格考试工作。辽宁省参加全国考试的75名考生有34人取得了合格成绩。取得合格成绩的人数名列全国第二位。
1997年,辽宁省注协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和外派培训。举办了主任会计师培训班,邀请台湾台北市会计师公会理事会理事长、中兴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讲师卢联生和台湾政治大学博士林美花讲学;选派2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各类学习班;组织7名事务所所长赴美国、加拿大的普华国际会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等会计公司进行了为期30天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培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提高了全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而且增进了国际交流,并与国外同业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
五、认真贯彻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层层学习动员。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1997年9月在兴城召开了300多名事务所所长参加的清理整顿动员大会,较好地统一了全行业的思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辽宁省注协以行业清理整顿和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和建议。下发调查问卷340份,深入到8个地区召开所长座谈会,派出调查组直接到事务所了解情况。先后两次召开全省事务所所长工作会议,摸清了各类人员的思想情况。这些都为事务所脱钩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辽宁省各事务所普遍开展了自查工作。遵照中注协清理整顿文件的要求,从9月10日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省事务所全面开展清理整顿自查工作。326家事务所上报了自查报告,自查面达到100%。各事务所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普遍采取了改进措施。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经验在全国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中注协的充分肯定。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郭作坤 宋志刚执笔)
大连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1985年以来大连市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至1997年,全市现有会计师事务所64家,从业人员约170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840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000人。
为了切实贯彻好《注册会计师法》,促进大连市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稳步发展,1997年5月大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会正式成立,并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199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工作。按照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要求,成立了大连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的管理工作。全市报考人数为3353人,比以往有所增加。1997年考试全部合格为14人,单科合格为783人次。
(二)加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在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颁布后,及时组织培训班进行讲解,有800人参加了培训。
(三)认真抓好对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为提高非执业会员的业务素质,1997年举办了5期学习班,培训人数为700人,年检人数为800人。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 刘焕欣执笔)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为中心,加强协会建设,推动社会审计中介组织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促进了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
一、实现“两会”联合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财政厅、审计厅积极协调,经省政府同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了统一联合,于1997年9月9日下发文件,并在《吉林日报》上发布公告,9月28日合并办公。两会联合后的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对全省社会审计进行行业管理,并依法接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监督指导,结束了长期以来社会审计行业由两个部门管理的状况。10月28日~29日,召开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王国发副省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罗进新副会长到会祝贺并做了重要讲话。王云坤省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迟海滨、崔健民会长为“两会”联合和大会的召开题了词,财政厅厅长矫正中和审计厅厅长牛海军分别讲了话。大会选举了协会理事55名,常务理事19名。联合后的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了协会领导成员,聘请矫正中厅长、牛海军厅长为协会的名誉会长。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省社会审计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精神,布置了吉林省的清理整顿工作,交流了事务所管理经验,表彰了部分先进事务所。经过6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两会合并后的运转情况良好。
二、进行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和业务检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以及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原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的139个会计师事务所和1216名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进行了年检。实际参检注册会计师1193名,通过年检1121名,有66名注册会计师因未参检或不符合年检规定而转为非执业会员,还有6名注册会计师因当时两会尚未联合而暂不能参加年检。年检中,对拖欠会费、超过执业年龄以及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不足5人等问题,作了妥善解决。
为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试行)》及《关于开展1997年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业务检查提纲和一系列检查工作底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对25家事务所的基本概况、组织管理、内部控制、执业质量及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检查,对24家事务所下发了检查报告书及检查意见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拉客户、抢市场以及财务管理松弛等亟待规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
三、搞好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两会联合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全省1657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和1326名非执业会员以及189家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进行清理整顿,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尽快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为了搞好清理整顿工作,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了由18名协会秘书长及专职人员组成的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具体部署、协调和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办公室先后召开10次会议,收集情况,分析动态,研究政策,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所的清理整顿工作。1997年11月26日制定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检查提纲》、《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需要统一口径的几个问题》,并于1997年10月初制定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检查工作底稿》。此外,还设计制定了事务所概况一览表,199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企业统计表,1996年度财务决算已审计企业统计明细表。通过对以上工作底稿的填列,一方面了解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执业条件、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了解事务所在当前环境中,有哪些问题需要协会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更好地履行协会的服务、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同时为1998年底前事务所等级评比工作积累有关基础资料。
吉林省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本着“自查与检查穿插结合,检查与调查结合,调查与改革结合,以点带面,自检自改,边检边纠”的原则,于1997年10月至12月,完成清理整顿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并于1997年12月5日,依照有关清理整顿文件的精神,自编检查提纲与检查工作底稿,以协会12名业务骨干,组成6个检查小组,统一培训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口径,开展了全省清理整顿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工作,到1997年底,已完成对40家事务所的抽检及总结评价工作。
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案件,做好经常性业务指导
1997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了涉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投诉、举报案件10余起,经过认真调查,圆满处理了8起案件,解决了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不协调及执业质量等问题,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树立了行业管理的威信。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现有关部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承担某些业务的不恰当做法时,就主动协调,向他们宣传和介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法规制度,使他们认识到指定事务所不妥,应予以纠正,重申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事务所审计,及时制止了有些主管部门以自身掌握的权力,划定业务归某个事务所,搞行业垄断的做法,为公正执业提供了条件。
针对一些事务所在验资工作中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隐蔽风险的做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关于对某些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在验资工作中不执行审计准则及违反职业道德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验资工作提高执业质量的通知》等多份文件,通过这些文件,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职业道德,提高执业质量。
五、做好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1997年吉林省报名5512人,比上年增加1370人,增长33.07%。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利用《吉林日报》和省电信局的160信息台提供信息服务,并要求各地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还在长春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办了7个考前辅导班,为考生提供方便。在全省9个市(州)设立9个考区,精心组织了考试工作。实际参加考试2571人,共考8104科次,参考率为46.71%,比1996年高5个百分点。考试通过的有1053人次,考试合格率为21.2%。其中五科全部通过的9人,四科通过28人,三科通过126人,二科通过291人,一科通过的599人,均比1996年有所提高。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首届注册会计师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名额分配办法》的具体要求,吉林省在认真审核基础上,共组织了5个事务所的31名注册会计师报名参加考试。实际参考29人,及格9人,及格率31%,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六、继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工作安排,吉林省组织14名所长、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及业务骨干,分别参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独立审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现代审计、主任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及赴香港学习等7个培训班。通过参加全国统一培训,使吉林省的注册会计师及业务骨干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专业素质,为本所和全省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受培训的人员都具有一定的授课能力,为省内培训准备了条件。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从各事务所和大专院校推荐的60多名兼职讲师中选拔出十几名优秀讲师,组成讲师团。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两期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和一期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工作底稿操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及业务骨干共450人。按照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讲授的内容,及时组织回授工作。从而使执业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独立审计准则》的基本内容,规范了执业行为,提高了执业人员的素质,保证了业务的健康发展。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制发“后续教育手册”的要求,为1500多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发放了培训手册。
七、制定和提供统一使用的工作底稿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的具体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1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2号——审计工作底稿(试行)》,结合注册会计师执业现状,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从1997年初起在全省统一执行,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签订业务委托书、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等提供了可操作的格式和指导意见。从而有利于树立现代审计观念,强化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促进事务所提高整体审计水平。
八、支持和推动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由于吉林省事务所发展的不平衡,规模大的所较少,缺乏竞争力,加之执业水平不高,制约着事务所的长远发展,为此,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适时地提出支持和促进事务所之间、大所与小所、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挂靠一个部门的几个事务所实行合并,发展集团所等要求,推进事务所实现规模化经营的进程。1997年初,经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吉林创业会计师事务所和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审计事务所合并,吉林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和吉林振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白山第二、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在两会联合前,省审计厅又批准同意成立了延边州、吉林市、白山和松源四个审计事务所集团。事务所的联合或合并,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统一规范、统一执业、壮大力量,促进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业务质量监督检查以及行业法制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发展。
一、发展行业规模,拓宽业务领域
按照全省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中注协有关行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黑龙江省注协积极慎重地发展扩大事务所的数量,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新批16家事务所,使全省事务所总数达到257家。同时,积极引导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特别是对一个部门办多家事务所和经济不发达的县区,鼓励支持实行联合,形成规模经营,以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1997年,在认真总结五年来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省有8556人报名参加考试,比1996年增加了近3000人。通过考试,全省有492名考生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为注册会计师队伍增加了新鲜血液。根据最新统计,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现有从业人员4812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118人。
全省社会审计组织在做好会计咨询、注册资金验证、经济案件验证、审计查证、资产评估和证券业务的基础上,为适应全省经济建设的要求,加大了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计的比重和工作力度。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随着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到位。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完成审计验资、会计咨询、资产评估和基本建设预结算业务51054项,比去年同期增长10%,业务收入达到85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队伍的扩大、业务领域的拓宽、事务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得到明显提高。
二、强化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加大业务质量的监管力度
黑龙江省注协按照全省特别代表大会的决定,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了后续教育制度。在制订规划的同时,全年共举办了8期《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1期基本建设预结算培训班,共培训注册会计师676人,从业人员1256人。各事务所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积极开展后续教育工作,全省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体系已基本形成,三级培训得以落实。通过培训,使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黑龙江省注协加强了对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先后组织4个检查组对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事务所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准则的要求,及时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事务所的业务工作。1997年度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较去年有明显提高,普遍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收支审计和资金验证项目等方面也基本符合准则的要求。省注协还把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与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年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注册会计师条件的人员,给予撤销注册。1997年共有153人未予年检,促进了注册会计师增强质量意识,保证了事务所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法制建设
省注协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审计专家起草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已报省人大正式批准通过,予以执行,从而以法的形式初步确立了全省的注册会计师工作,标志着黑龙江省的注册会计师工作已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颁布两年来,省注协在狠抓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培训的同时,利用《黑龙江注册会计师通讯》和各种新闻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准则》。在全行业形成了学习《准则》、遵守《准则》、执行《准则》的良好氛围。省注协还统一印发了业务工作底稿用纸和《社会审计常用法规文件选编》,从而结束了过去的各行其事、标准不一的历史,规范了全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省注协还制定了《黑龙江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为今后确定事务所体制多种形式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四、认真贯彻全国注协秘书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全国注协秘书长会议的要求,经过认真准备,1997年11月12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议,副省长马国良在会上作了书面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秘书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总结交流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典型经验,表彰奖励了114名优秀注册会计师和16个先进事务所。这次会议,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求,号召全省注册会计师认真学习和宣传十五大精神,把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上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按照十五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基本路线,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把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根据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文件精神,1997年4月30日,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上海市社会审计协会实行联合,发展壮大了注册会计师队伍,实现了对上海社会审计事业的统一管理、统一法规和统一执业标准。联合后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全新的姿态,精心规划行业管理的新框架,设立了质量监管、注册联络、培训考试和综合管理四个内部管理机构,分别确立各自对应的管理目标,加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体制建设,帮助、督促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业内整顿,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公平竞争,建立了更趋规范的行业管理格局。全市143家事务所业务总收入比1996年增长31.11%,其中,审计业务收入增长38.66%,验资收入增长3.59%,咨询收入增长14.43%,资产评估收入增长5.8%,为上海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统一行业管理
“两会”联合后,按照中注协的规定,市注协对事务所实行行业的统一管理。
在制度建设方面,针对原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不一、收费标准不一、管理体制不一,以及审计事务所不了解申报注册会计师的手续等状况,印发了《关于“两会”联合后有关事宜的通知》,重申事务所统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并对事务所的更名、注册会计师的申报手续、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事务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标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针对上半年度注册会计师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协会重复审阅、审批时间过长、部分事务所作假证明等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报批手续的通知》,重申了申报注册会计师的条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装订要求、主任会计师和申报人的责任。针对部分注册会计师频繁转所、漫天要价的不正常现象,印发了《关于本市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补充规定》。要求一般的注册会计师需在原事务所服务三年以上,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需在原事务所服务五年以上才能转所,促进了事务所的人员稳定。
在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方面,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及时落实了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批准名单和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商定的转注册会计师原则,确认502人符合条件,发予注册会计师证书;二是继续抓好常规的注册会计师审批工作,全年共收到428人的申报材料,经审核,319人符合条件,被批准执业注册;三是继续吸收经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年共受理并批准412人为协会会员,到1997年底,上海经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的人数已达到1081人。
在机构管理方面,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审计事务所从其自愿,可仍称审计事务所,也可改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对要求更名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单位进行审核,其中13家单位因得到所挂靠单位同意,且有5名以上职龄内注册会计师,有主任会计师人选,符合条件,被批准同意转为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的规定,对事务所上报的主任会计师提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批准了其中41户单位的主任会计师。
在财务管理方面,根据中注协关于“两会”联合后应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市注协印发了《关于统一各审计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要求各事务所从1997年1月1日起均应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定》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为了方便有关的事务所做好调账工作,市注协制定了相应的调账原则、方法和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设计了“新旧科目对照表”,供事务所参考,对有关的事务所出纳人员进行培训。此外,还对事务所的会计、出纳人员现状进行了书面调查,为实现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工作电算化作准备。
在加强事务所的协调方面,建立了事务所例会制度,印发了《关于对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实行例会制度统一分组的通知》,将所有事务所按行业统一分成“股份制上市公司组”、“市属一组”、“市属二组”、“区属组”、“郊县组”、“中央及合伙制组”六个组进行活动,促进了事务所之间的交流、沟通、联合和提高。
在宣传工作方面,于1997年12月创办了《上海市注册会计师通讯》,作为专业性刊物,大力宣传《注册会计师法》,传达各级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示,交流国际、国内同行的经验,探讨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宣传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为开展全市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工作和提高社会审计工作的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维护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协会的合法权益方面,由市注协出面聘请了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戴作隽律师、上海恒信律师事务所鲍培伦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刊登了有关启示,进一步推动行业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业务监管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和中注协的部署,1997年上海市注协坚持统一执业规范,强化执业资格年检,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事件,促进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质量,维护行业声誉。①规范执业标准。“两会”联合后,市注协发文重申,要求事务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在执业时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注协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鉴于部分事务所缺乏各种执业规范的范本,市注协积极同中注协和有关的印刷厂联系订购并向事务所组织发售第一、二批《独立审计准则》的解答和释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手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等业务书籍共计12000余册,同时,根据各事务所编制工作底稿的需要,印制发售工作底稿表式共计55000本。②强化执业资格年检。按照中注协关于地方协会联合后应及时对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年检的要求,市注协印发了《关于对1996年度本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年检的通知》,对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年检条件、年检程序、年检时间作了详尽的部署。年检采用自查和协会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应参加年检人数1596人,经各事务所自查和市注协抽查,有89人由于超过执业年龄、在外兼职、自行停业和离开事务所等各种原因,年检不予通过,通过年检的人数为1507人。③受理投诉举报。“两会”联合后,人民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问题的事件共36起,市注协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是新闻媒介对个别事务所出具假验资证明和验资不实事件曝光以后,市注协经调查核实后,由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涉及这些事件的金瑞会计师事务所作出暂停经营活动三个月以进一步清查和对12月22日之前6个月中出具的验资报告不予认可的处理。对另一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提交检查报告。
三、开展行业的清理整顿
中注协发起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后,上海市注协积极发动自查、事务所机构整顿和重点检查,根据自查自纠从宽、被查处理从严的原则,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务所实行撤销和合并,对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分别情节轻重,予以严肃的处理和处罚。①发动自查。上海先后两次召开注册会计师清理整顿动员大会。第一次是8月5日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清理整顿动员大会,全市各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协会秘书长会议精神和朱镕基副总理关于整顿会计师行业的指示,并对全市的自查工作作了部署。第二次是在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下发后的10月17日,全市召开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会议根据中注协的规定,结合上海实际,从内容、方法、时间上对清理整顿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清师、清所、清业务的具体要求,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开展自查的工作推向纵深。至年底,事务所按规定将自查报表上报市注协,并针对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办所条件、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业务约定书不规范、不编制审计计划、缺乏三级审核制度、工作底稿不完整、档案管理混乱以及验资不实等各种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②抽查推动自查。为了促进事务所认真自查,取得实效,市注协先后从事务所借调40余名注册会计师,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建检查队伍,选择部分单位分组进行检查。检查小组事先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检查重点、程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中,克服困难,冲破阻力,坚持原则,检查发现了部分事务所存在严重问题。针对检查发现新闵审计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以及在工程审计时,向施工方收取咨询费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问题,市注协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作出对该所暂停经营活动6个月进行整顿,对其一年内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不予认可,吊销该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等处罚。通过这些检查,不仅推动了自查工作的开展,而且总结了检查经验,制定了对验资、审计、评估等事务所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和要点,形成收集检查档案的范本,为全面重点检查打下了基础。③事务所机构整顿。市注协把加强全市职龄内注册会计师不满5人的66家事务所的联合,促进事务所达到规定的办所条件作为整顿事务所的重要内容,从三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针对没有达标的事务所普遍抱有侥幸过关的心理,坚持标准,利用各种场合,表明对到时间达不到标准的事务所一律按规定严格处理的整顿决心,促进事务所端正态度,引引起重视;二是帮助事务所走联合之路,协会领导分别同未达标事务所的主任、所挂靠单位的领导座谈,耐心宣传政策,研究方法,帮助解决联合中的难点,加速了未达标事务所的联合进程。
四、抓好注册会计师的培训、考试工作
上海市注协在1997年根据中注协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促进注册会计师不断适应深化改革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为宗旨,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的培训、考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①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要求,为使各注册会计师特别是刚获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尽快全面掌握新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确保《独立审计准则》贯彻实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市注协从8月份起举办了12期有关《独立审计准则》内容的培训班,共计2000多人次参加。8、9月,举办了两期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操作程序和验资培训班,聘请有经验的主任会计师结合实际,采用实例讲解完整的工作底稿编制方法。11月,为经考核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举办了会计、审计、财务、经济法、税法考试学科培训班,补上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知识。12月,邀请永道国际会计财务咨询公司主席、执业董事史达德先生来上海为全市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业务骨干400余人讲解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质量控制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使上海的事务所学到了国外同行的经验,开拓了视野。②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997年上海报考注册会计师人数17244人,比1996年增加23%。为了做好1997年考试的工作,提高考前培训质量,培训出更多合格人才,上海于2月27日成立了“第六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考前培训和考务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对考生统一报名、统一培训的模式,对考前培训的师资实行任教资格认定制,各学科组频繁开展教研活动,对提高考生合格率作用显著。考试结果,上海的考生成绩继续名列前茅,五科合格118人,占全国五科合格人数的19.8%;会计、经济法单科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8个百分点;审计、税法、财务科目的平均合格率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以上。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 钟恒执笔)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召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大会,实现“两会”联合
1997年5月13日江苏省召开了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这是江苏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会议期间,省委常委、副省长俞兴德、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中注协会长崔健民、秘书长丁平准,以及财政厅、审计厅的主要领导,都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成员105名,常务理事18名,咨询委员8名。并由理事会通过了正副会长、秘书长的人选。会议还一致通过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联合以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都已按(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注协要求,统一执行国家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在省内社会审计领域中,基本上已实现了统一行业管理、统一执业规范、统一执业标准。到1997年末,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295家,分支机构560余处;注册会计师3366人,非执业会员4264人。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建设,推动省辖市级“两会”联合
根据省注协特别代表大会的决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体制,采取省和省辖市二级管理体制,把过去省辖市的省注协办事处和市审计师协会,也按省注协的模式,组建成13个省辖市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省辖市注协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设立的。它受省注协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履行监管职能。到1997年底,13个省辖市中除南京市“两会”联合工作尚处于筹备阶段以外,都已实现了联合,并建立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办事机构。
三、全面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经济体制改革
全面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实现联合后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省注协及时召开了全省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布置检查清理整顿工作,并结合省内具体情况提出江苏的贯彻意见,分类、分阶段地贯彻落实。这次行业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清所”,要求设所必须符合法定的设所条件;二是“清师”,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规定执业资格;三是“清业务”,要求开展业务必须保证执业质量;四是“清财务”,要求事务所必须依法核算。做法是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再由省注协和中注协分别按一定比例抽查。省注协要求各市的检查面为:省会所在地的所100%,省辖市的所80%,县及县级市的所50%。
根据中注协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进行事务所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强调与挂靠单位脱钩,要求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抓大促小。二是推动小型事务所之间的联合,在财政厅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已有六家符合独立所条件的事务所表示愿意联合,并争取与挂靠单位脱钩,基本上已达成了联合协议。有些地区(如徐州、铜山等)已出现了两家会计、审计所进行联合或合并改组的现象。
四、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统一行业管理制度
“两会”实现联合后,江苏省一直强调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都要执行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独立审计准则等行业规范。凡是中注协颁发的各项执业指南和行业管理制度,省注协都及时转发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并且根据江苏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套较为简化的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分发全省所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因此,各所在操作上基本做到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统一格式。在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年检和执业年检工作中,省注协也强调了统一尺度、统一标准,采取了统一布置、分头进行的办法,1997年6月全省1996年度年检的27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3112人,全部年检结束。通过年检,全省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为2850人,占应检人数的90%;年检不符合条件未予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为104人,占应检人数的3.34%;因故未参加年检的人数为158人,占应参检人数的6.66%。
五、评审事务所执行股份制企业相关业务资格,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
江苏省在贯彻实施《公司法》过程中,为了保证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发展,省财政厅和省体改委曾于1994年颁发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股份制企业相关业务资格确认实施办法》。1997年,江苏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该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和颁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质量,把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即从事股份制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券业务资格证书;凡是从事非上市股份公司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取得省财政厅和省体改委核发的非上市股份公司业务资格的证书。
六、加强后续教育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人员素质
“两会”联合后,江苏省注协着重抓了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1997年省注协会同省体改委共同举办了五期股份制审计业务培训班,先后参加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600余人次。此外,还在各市注协支持下,先后组织了29期岗位培训,累计培训3194人次,比1996年的培训量增加150%。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吴骏执笔)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浙江省的注册会计师工作,按照“自律组织统一、执业称谓统一、行业管理统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筹备“两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社会审计协会)的联合工作;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认真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工作。在“注重质量、力求规范、健全机构、发展规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协会建设工作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社会审计协会实行联合的要求,浙江省的“两会”于1997年9月22日实行了联合,实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组织统一、执业称谓(注册会计师)统一、行业管理统一”的目标,结束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由两个协会管理的体制。“两会”的联合为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统一管理,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减少行业垄断、部门保护、行政干预等方面打下了基础。
二、行业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针对注册会计师队伍结构中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问题,省注协研究制发了《尽快改善注册会计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的意见》和《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等规章,提出了到2000年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基本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应通过的途径和措施。对会计师事务所中由离退休人员担任注册会计师达到本所注册会计师总数50%的,或者拟转入后达到50%的,不予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注册关系转入手续,同时对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注册会计师,原则上不再办理注册关系的转移手续。
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省注协于1997年9月召开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讨会,邀请了行业内既懂会计又懂法律的人士研究讨论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时效等七个议题,着重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作了认真探讨,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供给中注协等有关部门参考。
三、业务培训工作
1997年,全省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培训工作,采取了走出去与请进来、脱产与不脱产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方式。具体做法:一是举办脱产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867人、计37476学时;二是指定学习内容,组织业务知识自学;三是开展了第二次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14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2428人积极参加。经评分统计,参试人员人均得分为102.5分(满分为120分),最高分为115分,人均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有92家。通过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推动了业务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
1997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11633人,报考科目35180科,实考15289科,实考率为43.5%。据统计,全省一次性全科合格的有37人,占全国合格人数的4.8%;单科合格的5110人/科,其中:会计合格的1156人、审计合格的1035人、财务管理合格的622人、经济法合格的785人、税法合格的1472人,各单科合格人数占实考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7.8%、49%、23.7%、25.8%和46%。从1991年的第一次考试至1997年止,全省累计已有1899人取得了全科合格,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人数的6%,为全省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后备力量。
1997年,首次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中注协分配浙江省43个名额,经考试有24人成绩全科合格,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合格率为58.8%,比全国平均合格率高出近一倍。
五、事务所管理工作
1997年,遵照朱镕基副总理关于“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事务所的合并、联合,建立一批规模大、信誉好、水平高的事务所”的指示,浙江省积极稳妥地推进事务所体制改革。全省已有17家事务所通过协商联合(合并)为8家,联合后的事务所条件和实力大大加强。另外,按照“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方针,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脱钩,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组建了一家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的负无限责任的合伙制事务所。从而掀起了全省事务所体制改革的序幕,打破了事务所体制形式单一的格局。到1997年底,全省50人以上的事务所有10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有7家,其中上千万元的有3家。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及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有3家,其中: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素质、执业水平、业务质量以及整体实力在国内事务所中名列前茅。
到1997年底,全省注册会计师达到2233人,其中:职龄内人员1104人,占49.4%,比1996年提高了5.2%;1997年新批准注册20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中青年184人,占当年新注册的92%。一批中青年注册会计师正在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排头兵,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股份制企业改组和上市等审计鉴证及会计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起着积极作用。
六、加强执业质量监管工作
1997年,省市两级注协抽调33名专业人员组成9个检查组,对2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面占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18%。检查组在26家事务所中抽查了300余份审计和验资业务档案,占被检查事务所检查期业务档案的11%。通过检查,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健全,审计、验资工作底稿完整,审计证据充分适当的事务所,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对执业质量较差、内控制度不完善的事务所,提出了限期整改,并依法撤消了5家达不到法定条件的事务所。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吴金莲执笔)
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全市范围内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培养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备人才,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作用。
一、做好注册会计师的报名与考务工作
1997年,宁波市注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通知,确定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培训地点、培训材料,统筹安排,细致认真地做好考务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报名和考试工作。1997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数为1796人,比去年增加30.8%,其中报考全科者为448人,考试合格5人,单科合格802人。
二、认真做好执业会员及非执业会员的申报工作
严格履行执业及非执业会员的申报工作,1997年申报的执业会员20名,非执业会员47人,均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为注册会计师事业输送了后备人才。
三、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
根据中注协和浙江省注协关于开展1997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的工作部署,抽派以宁波市注协秘书长为首的6位同志,编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个别问题,通过文件形式通知,要求其尽快改正或补课;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经过分析,指出实质,发文给全市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加强职业风险感,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自身今后的发展和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组织后续教育培训班和研讨论文评选
为进一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举办了一期脱产的注册会计师学习班,全市有6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组织了业务研讨课题征文评选活动,共征集1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32名注册会计师撰写的论文,并将优秀论文推荐参加浙江省注协组织的业务研讨会上进行交流。
五、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根据中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整改的要求,宁波市注协逐一分析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对职龄内执业注册会计师缺乏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向其推荐引进外地的注册会计师;对在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领导和注册会计师及时劝其辞去职务,专心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对挂靠单位不符合清理整顿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提醒有关事务所注意整改外,还及时向其挂靠单位宣传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目的和意义,统一对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李鹏程执笔)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已发展到238家,注册会计师5530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1924人,非执业会员3606人,全年事务所业务总收入1亿多元,业务范围涉及到会计咨询、注册资金验证、财务收支审计、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企业破产审计、经济案件鉴证、审计查证、资产评估等。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和合肥会计师事务所还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上市公司审计资格。
一、协会建设
1996年11月20日,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安徽省社会审计协会(以下简称“两会”)实现了联合。联合后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2月22日~23日,召开了全省特别代表大会,完成了联合的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133人,常务理事19人,选举了新的协会领导成员,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了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联合后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省财政厅,其工作人员的党团关系、行政管理、经费供给均挂靠省财政厅,内设四部一室:即注册管理部、业务监管部、考试培训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
二、法规制度建设
“两会”联合后,省注协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统一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法律规范,统一了执业标准,统一了监督管理,逐步打破了行业垄断和地域封锁。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统一的《验资工作底稿》,规范了全省验资工作行为。同时,省注协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清理了有关文件,并以省财政厅、审计厅的名义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财政、审计部门有关社会审计业务的文件规定,凡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均适用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为事务所的发展、有序竞争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执业氛围。
三、业务监管工作
按照朱镕基副总理“做扎实工作,整顿会计师行业”的指示和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精神,省注协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了全面清理整顿,1997年8~12月完成了全省事务所的自查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注协先后查处了多家事务所有关质量问题,撤销了两个非法设立的事务所和一个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事务所分支机构,撤销了7家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查处两起越权审批事务所事件。此外,省注协还对有关人民来信作了调查、核实,处理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纪违法的行为,对有些不实之词澄清了事实,促进了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法的自觉性。为了进一步提高事务所工作质量,省注协还组织了部分事务所会计报表审计和验资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经验,寻找差距,促进事务所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同时还编写并印发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相关知识训练题》,要求每一位执业注册会计师必须完成。训练题内容涉及到《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及验资、资产评估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这对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检验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
1991年至1996年,全省报考注册会计师人数达29426人,全科合格人数达到1413人;1997年全省报名人数达9400多人,较1996年增长了24%。1997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好于往年,各科合格率为:会计17.3%,审计40.44%,财务管理16.68%,经济法16.72%,税法28.22%。全省全科合格人数8人。另外,全省有32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全国首届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15名通过,及格率47%,高出全国水平近12个百分点。
五、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
1997年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学习、掌握和实施第一、二批《独立审计准则》是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省注协举办各类培训班五期,其中包括上岗人员培训班两期,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两期、所长部门经理培训班一期,直接培训人员近800人,比1996年增加了3倍。同时省注协还选派理论水平高、有实践经验、有讲课能力的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培训,为全省建立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除此之外,各事务所自行组织培训、事务所间组织的相互交流培训、专题研讨会等,使注册会计师的受训面达80%以上。大规模、多层次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和执业质量,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的自觉性。
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全省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统一行业标准,省注协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以及非执业会员管理规范性文件,使注册会计师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省注协全年办理了155名非执业会员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手续和1500名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发证事宜,以及106名注册会计师转会、转所手续。
此外,省注协还组织实施了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上半年共年检注册会计师1561人,有96人未参加年检;实际通过年检1547人,有14人未通过年检。对于年检的结果,省注协发文进行了通报,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在《安徽日报》上进行了公告。通过年检工作,保证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水平,促进了注册会计师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
七、社会审计宣传工作
为了扩大宣传,省注协出版发行了《安徽注协信息》、《安徽注册会计师》,并将信息资料报送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这些信息资料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团结和联合广大会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地宣传社会审计工作,全省特代会期间,新华社、《经济日报》、《人民日报》、《安徽日报》、省电台、电视台等都对大会作了宣传报道。为了进一步宣传社会审计工作,省电视台经济部还为全省社会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作了专题采访报道;注册会计师考试期间,省电视台还专门到合肥考区录制考场和厅领导巡考的情况。1997年的宣传报道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广度、深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引起了较大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八、地、市注协的组建工作
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汪洋在全省特代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推动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的建立,省注协起草了《关于建立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市财政局、审计局征求意见。协会还分头到淮南、蚌埠、安庆、铜陵、合肥、黄山、宣城等地市调研,就此问题与地市财政、审计部门领导和事务所人员进行座谈研究。各地市对此项工作很重视,有的已经在协商这方面的工作并向地市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有的已开始进行建立注协的筹备工作,滁州市已召开了注协成立大会。为了尽快促使地市注协或管理办公室的建立,省注协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编制委员会就地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设置问题已发出文件,省财政厅、审计厅随后又联合印发了《地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设置办法》,这对地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的组建、切实把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落到实处、从组织上保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宋中锋执笔)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大力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行业管理,认真组织考试,为注册会计师队伍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根据朱镕基副总理关于“做扎实工作,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示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福建省成立了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导小组,并于1997年9月在福州市召开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并布置了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1997年福建省财政厅、审计厅、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在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调下,于1997年11月由福建省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福建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初步实现了联合,为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了监督管理和专业标准,对促进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充分发挥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火车头作用,切实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四大职能,1997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设立了四个职能部门:即综合管理部、注册考试部、培训部、专业标准业务监管部;制定了部分《办公程序的暂行规定》等,规范了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办事程序规则,有效地保证了秘书处工作的正常运转。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进行体制改革,1997年4月21日,福建省财政厅审批成立了全省第一家集团所——永和(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这是福建省探索事务所体制改革的一次新尝试。
福建省还认真组织1997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报考人数达6169人,比1996年度增长29.45%,审计、税法、财务管理三门课的合格率分别比1996年度提高18.86%、11.26%、7.24%。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 王自然执笔)
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厦门市自1984年成立首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到1997年底已发展为14家,执业人员402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04人。13年来,随着厦门经济特区日益发展,厦门市的中介机构不断发展壮大,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成为社会各界瞩目的行业之一。注册会计师的后备力量日益增强,据统计1997年报考注册会计师人数达2004人,考试合格人次居福建省前茅,其中全科通过为7人。
1997年,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注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清理整顿文件精神,对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整顿。这次检查,一是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学习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配合中注协、省注协开展整顿脱钩专题调研活动;二是在学习基础上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为清理整顿自查表》;三是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组织专门小组深入进行重点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督其限期整顿,对限期内仍不进行整改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严肃处理。
另外,还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检查的有关规定,认真布置,组织102人组成34个检查小组,对340家外商投资企业的1996年财务决算进行检查,检查面达25.36%,检查出违纪金额1273.94万元。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 谢影秋执笔)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江西省共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215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65家,审计事务所150家;有注册会计师1509人,从业人员3702人;拥有资产总额1.6亿元,业务收入6921万元。经财政部、中国证监委批准具有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家,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一、实行“两会”联合,促进社会审计事业的发展
为了加强对社会审计的统一领导,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两会”联合的精神,在省财政厅、审计厅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于3月24日正式成立“两会”联合筹备小组,负责协调“两会”联合事宜。省财政厅、审计厅于6月23日发出了《关于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西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使“两会”联合进入了实质性阶段,这是江西社会审计事业的一件大事。
二、规范行业管理,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一)部署清理整顿自查工作。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保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要求,江西省统一部署了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清理整顿自查工作。
(二)加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组织召开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工作,讲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少数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批评,对两家问题较多的事务所进行了限期整顿。审核、汇编了江西省199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并荣获全国会计报表评比三等奖,名列全国第四名。
(三)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的任免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江西省制定下发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任免权限的通知》,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任免的条件、权限、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四)组织开展了行业统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1996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计表及软盘的通知》,江西省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非执业会员等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摸清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严格审批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和会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搞好注册会计师的审批工作,江西省制定了《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按规定,1997年审查批准注册会计师45人,复核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名单,为符合办理转师条件的人员颁发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为15名注册会计师办理了转所手续,其中省外转所10人,省内转所5人。同时,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和非执业会员的管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1652名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及自1993年以来的非执业会员资料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管理数据库,并批准138人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225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办理了单科换全科证书,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1997年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组织了14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在全省举办了一期第二批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共有95人参加培训。此外,还分别举办了注册会计师考前师资培训班和考生培训班,其中培训师资24人。
五、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工作
(一)精心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江西省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主任的第六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下发了《江西省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实施办法》,并在《江西日报》上发布公告,加大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宣传力度。1997年全省报名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共计25858人次,实考人次为11134人,综合出考率为43.1%,考试结果是:全科合格9人,会计合格496人,审计491人,财务管理295人,税法854人,经济法271人。
(二)认真做好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江西省在10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中,推荐上报了20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全国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的报名,其中有11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了全国统一考试,合格6人,合格率达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1人成绩名列全国第四名。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 万美林 潘永珠 刘宗敏执笔)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山东省的注册会计师事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下,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而发展起来的。1984年4月成立全省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青岛会计师事务所,1986年1月成立全省第一家审计事务所——淄博市临淄区审计事务所。1989年12月5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有会计师事务所19家,分支机构80多家,注册会计师近300人,从业人员1000多人。1991年9月,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成立,有审计事务所153家,从业人员1010人。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422家(含分支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3592人,非执业会员2590人,从业人员8253人,1997年度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共实现收入4.14亿元。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正在逐步规范和深化。
1.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中注协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注协制定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先进集体评比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奖励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奖励办法》、《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等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从而规范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事务所整体管理水平,促进了全省事务所健康发展。
2.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省注协每年年初都制定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年终对事务所培训情况进行单项评比,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度注册考核的必要条件。培训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经常化。省注协还组织编写出版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执业程序》、《独立审计》等培训教材,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
3.注册管理日趋规范。从1996年开始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进行,非执业会员审批一年集中一次。全省所有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实行微机管理,整个注册工作初步实现了现代化管理。
4.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工作成绩显著。199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从宣传报名、软盘输入、考前培训、考场设置到考试实施、证书发放等诸环节都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注册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实施五年来,山东省注协已成功组织46525人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累计1113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后备人才,多次受到财政部表彰奖励。
5.业务监管逐渐加大力度。省注协制定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年检办法》,每年集中时间、借调人力,对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的事务所数量逐年增加,检查内容也由少到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每年检查一次。通过检查,对合格人员继续注册,对不合格人员取消注册,并停止执业。山东省的年检工作已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现代化。
6.协调各方关系,依法保护事务所合法权益。针对部分事务所前几年执业中的后遗症问题,与高法院、体改委等部门协调关系,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务所前几年因政策、体制等多方因素承担的连带责任,依法保护了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查处的确有问题的事务所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7.事务所体制改革开始起步。随着《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事务所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日益摆在面前。省注协采用实地调查、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意义,克服各种顾忌和陈旧的思想观念,多方位探索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方法和途径,配合中注协布置的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务所体制改革。提倡多种组织形式的合伙所、集团所等,鼓励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1997年潍坊等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较为突出。
8.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根据朱镕基副总理的指示和国务院的要求,中注协发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山东省注协立即转发了中注协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补充规定,要求各事务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决不能走过场。各事务所及其主管部门也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认真扎实地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并严格按要求上报自查报表。
9.实现“两会”联合。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社会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审计厅研究决定,于1997年3月27日联合发出《关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实行联合的通知》,1997年12月28日~30日召开了全省特别代表大会,解决了常设机构及人员合并办公等问题。“两会”联合有利于行业统一法律规范、统一执业标准、统一监督管理,这是山东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10.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第一,省注协加强了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的组织建设。全省特别代表大会产生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建立了若干专门委员会,协会的办事机构及人员编制已经明确。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机构。第二,建立健全了协会财务管理、文明办公、会议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协会高效运转,使协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协会在自觉接受财政厅、审计厅的监督指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协会对社会审计行业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
11.加强行业宣传工作。第一,省注协自办发行会刊《山东注册会计师通讯》。利用这块园地大力宣传有关国家和全省的相关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成为广大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和执业的好帮手。第二,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等新闻媒介,以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山东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取得的成就,介绍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识。清理整顿工作布置以后,又加大力度宣传其重要性和方法步骤,促进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利用全省特别代表大会召开的契机,与省内新闻单位更加强了合作,省内外13家新闻单位以不同形式报道了会议盛况,大大提高了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知名度。
12.存在的问题。其一,事务所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影响了行业的发展;其二,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适应不了未来市场的要求;其三,注册会计师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素质亟待提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和审计经验匮乏,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滞后,导致执业质量不高,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其四,部分事务所管理混乱,执业不规范,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片面追求收入,甚至出卖公章,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形象;其五,社会审计市场极不规范,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地区封锁、政出多门、业务分割等现象比较严重,有些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擅自规定注册会计师办理有关的业务,必须由他们“认定资格”,使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受到严重干预;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朱威玲执笔)
青岛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对青岛市市政府《青岛市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1997年全市3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1996年度企业会计决算进行了审计,与1996年相比有两个增加,一是出具的审计报告户数大幅度增加;二是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著增加。全市注册会计师共出具审计报告8019份,比1996年增加了138.91%,其中有保留意见的1682份,占总数的20.98%。经过审计,注册会计师共调增企业当期利润3.18亿元,调减企业当期利润2.79亿元,审计出有保留意见的金额13.27亿元。通过实施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加强了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管理,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对会计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抽查
为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青岛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对1996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审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1997年的审计质量与1996年相比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查出的虚假审计报告的数量明显减少,表明1996年全市整顿会计中介机构秩序取得一定成效,各事务所都加强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狠抓了审计质量控制,保证了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对这次查出的有问题的审计结论所涉及的15家会计中介机构和21名注册会计师,市财政局在年度决算审计情况总结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
1997年市财政局努力抓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全市报考人数4650人,比1996年增长51.37%。在考试组织过程中按照国家考试的标准严格要求,做到了精心组织,监考严格,秩序井然,确保了考试的客观、公正。考试结果,有6人五门全科合格,1089人一至四门合格。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 李忠堂 陈明东执笔)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情况
到1997年底,河南省现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391家,注册会计师3464人,其中职龄内注册会计师2039人;事务所从业人员共计9385人,其中职龄内7437人。
二、机构建设
1997年6月,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全省特别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河南省注册审计师协会正式联合。到1997年底,全省18个市地财政局、审计局均联合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三门峡、新乡等13个市地召开了特别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机构;商丘、南阳等8个市注协已确定了编制。
三、行业规范化建设
(一)理顺了与财政、审计两厅的关系。省注协成立后,省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审计署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管理监督职责的通知》,具体分清财政、审计两厅对协会的监督、指导职责和省注协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责,从而理顺了省注协与两厅的职责范围划分问题。
(二)明确了与市地注协职责范围的划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注协下发了《关于明确各市地注协职责范围的通知》,让各市地注协了解自己的职责范围,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切实履行其担负的职责。
(三)建立注册会计师数据库。省注协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数量及分支机构的情况,以及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及从业人员的具体数字进行调查,建立了注册会计师数据库,为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打下基础。
(四)规范、完善有关管理办法。根据中注协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实际情况,规范和完善了有关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河南省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省直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伙事务所的设立及审批管理办法》、《关于主任会计师、所长变更的通知》、《关于规范分支机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事务所执业规范的通知》。
(五)调整业务收费标准。河南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收费执行的是1988、1989年颁布的标准。为适应现有物价水平,统一收费标准,1997年12月,省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发文,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业务收费标准。
四、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抓好清理整顿部署工作。一是成立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办公室,各地市协会(筹备组)也相继成立了清理整顿办公室。二是制发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召开各市地注协(筹备组)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和省直管所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清理整顿的有关精神,并对如何搞好清理整顿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市地也迅速召开会议。四是在《河南日报》上刊登清理整顿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为保证自查质量,要求各事务所法人代表在上报自查表的同时,上报一份保证填报真实的保证书,出现填报不实的,所长要接受撤职和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处分。
(二)核实注册会计师专职与兼职情况,为清理兼职、整顿分支机构奠定基础。一是通知各市地注协(筹备组)填报外地事务所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事务所要如实进行自查上报,这样条块结合,双向对照,防止了事务所的瞒报、漏报,提高了清理整顿自查表的填报质量。二是填报自查辅助表,即事务所分支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专、兼职分类表,表中除填明注册会计师姓名、性别、年龄、注册会计师证书号、进所时间、技术职称、文化程度、户口所在地外,还要填明专职、兼职、挂名及清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三)督促检查,提高自查质量。为保证清理整顿的自查质量,省注协组成七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工作组按照自查表逐个对事务所进行检查,重点是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专、兼职分类情况。同时对各地清理整顿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凡是办所条件不足的督促其尽快完善,业务检查不足50%的要补足,业务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检查。
(四)抓好自查与检查两阶段的衔接工作。为做好自查的审查验收工作,省注协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查表审核验收工作要求,并签字登记,做到责任到人;二是设计了《自查表审查验收登记表》,对报来的自查表逐一进行登记;三是抽调四名专职工作人员,对全省18个市地分片包干,分工协作,逐所逐表进行审核,发现漏报的立即退回,限期补报;四是在对自查表审核验收的同时,对事务所兼职、专职人员、超龄人员、分支机构以及对符合设立条件和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事务所分门别类进行登记汇总;五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各市地上报的地区自查工作总结,汇总自查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搞好全省的自查总结工作;六是依据各地自查表填报质量和上报的时间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通报全省。
(五)加强清理整顿综合宣传工作。河南省注协在《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四周年之际,结合清理整顿,先后以省财政厅厅长和省注协会长的名义,在(河南日报)上连续发表了7篇文章,并在河南经济电台及有关专业杂志上开设专栏、专题,系统介绍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此推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进程。同时,省注协还编发《注协动态》、《清理整顿工作专刊》17期,下发各种文件40余件,印发《清理整顿工作专辑》5000册,及时向全省各事务所传达中注协有关精神,反映通报清理整顿中各地的经验、动态等有关信息,保证了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狠抓了协会自身建设和行业廉洁自律工作。河南省注协自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首先是加强自身对清理整顿有关精神的学习,做到认识统一、行动统一;其次是完善秘书处各项制度建设,保证了秘书处工作的正常运行;第三是加强了敬业爱岗教育。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全行业职业道德水平,省注协结合部署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向全省各事务所印发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廉洁自律暂行规定》,要求各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自觉把规定中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当中去。
五、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河南省的考试工作经过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格纪律,扎实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1997年,全省19个考区报名人数达12303人,35301人科,其中会计9123人科(合格711人),审计4617人科(合格434人),财务管理6564人科(合格365人),经济法8084人科(合格434人),税法6913人科(合格924人),报名人数和合格人数较上一年都有大幅度提高。
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根据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省注协举办了14期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384人。为系统有序地做好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培训工作,省注协拟在全省建立三个注册会计师培训基地。1997年10月中旬,三门峡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基地正式挂牌。
七、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积极而又稳妥地做好事务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省注协主要做了下列工作:一是在全省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当前体制存在的问题;二是派出两个调查学习组,分赴深圳、北京及辽宁等地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他们的改制经验,为1988年制定《河南省会计(审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打下基础。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郭保民执笔)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湖北省注协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管理职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夯实联合基础,巩固联合成果
自1996年12月7日特代会以后,为夯实“两会”联合的基础,巩固“两会”联合的成果,省注协常设办事机构主要做了四件事情:
(一)做好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在1996年完成报批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上半年,1401名原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全省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919人。1997年底,1788名注册审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报批工作全部办理完毕,加上考试合格批准入会的人员,全省非执业会员已达2798名。
(二)加强省注协常设机构的建设。1997年,是湖北省“两会”联合后常设办事机构实现合并办公的第一年。秘书长由兼职调整为专职,实现了中注协关于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要专职化的要求。秘书处“五部一室”的职能逐步完善和调整到位。
(三)完成了社会团体重新登记和换发证书的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和重新登记的要求,省注协及时办理了社团登记工作。原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注销,联合后的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了重新登记并换发证书。
(四)做好建章建制工作,使注协日常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些规章制度包括《注协秘书处工作规则》、《注协秘书处学习制度》、《注协秘书处领导班子廉政、勤政若干规定》、《注协秘书处财务管理办法》、《注协秘书处公文运转管理规定》及《注协秘书处考勤及请假暂行规定》等。
二、加强行业管理
1997年,省注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统一规定,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
(一)贯彻、实施独立审计准则。第一批和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发布后,省注协及时组织贯彻实施,1997年举办了以学习独立审计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8期,共培训专业人员近2000名。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后,省注协又及时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在日常业务中,以独立审计准则为尺度,对事务所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进行衡量,对有关经济案件、纠纷、涉及审计报告可信程度,以独立审计准则为标准进行检查。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初步走上规范执业的轨道。
(二)加强业务监管。根据中注协的规定,省注协制发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的通知》;按照中注协的要求,1997年一季度,对157家会计师事务所、181家审计事务所的2586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年度检查,审查通过年检的有2517名,并在《湖北日报》上以整版篇幅刊登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199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重申了亮证执业制度及有关执业规定;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查实处理了包括武汉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未来保健品有限公司验资举报案件在内的一批投诉、举报案件。
(三)严格注册管理。管理的主要对象,一是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以及预备进入执业行列的非执业会员;二是355家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
在专业资格管理方面,办理了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以及非执业会员的转会工作;1997年批准了新申请由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428人;完成了51名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办理了考试合格人员10人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许可证的申领;办理了133名注册会计师的转所。
在事务所机构管理方面,按照注重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新批了12家事务所;批准了5家审计事务所改名为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了一批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审批工作。
(四)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997年报名考生达11879人,比上年增加3945人。参考率为51.7%,全科合格率为4.65%,单科合格率为24.5%。
三、开展行业清理整顿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997年8月13日至15日,省注协秘书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8月27日至28日,又集中学习了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并就如何搞好全省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讨论。
(二)积极向省财政厅、审计厅领导汇报,争取两厅领导的重视与支持。9月初,省注协秘书处就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就如何搞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两厅”领导对此极为重视,要求省注协认真按照中注协要求,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全面、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三)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一是成立了清理整顿机构。二是及时转发了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和《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事务所认真组织全所员工进行学习,切实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自查工作的自觉性。还要求各事务所就清理整顿工作作出安排,成立自查机构,实行事务所一把手负责制。三是对行业清理整顿自查表的填报提出具体要求,一方面提高了事务所自查质量,另一方面为下一阶段的全面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齐华执笔)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是湖南省注册会计师事业迅猛发展的一年。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271家,从业人员509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350人。1997年全省事务所共为67448户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服务,其中提供审计服务17782户,验资服务40156户,咨询服务3913户,资产评估5597户,业务收入16859.79万元,比上年增长32%。
一、抓“两会”联合,促行业统一管理
为落实国务院及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两会”联合的精神,湖南省财政厅、审计厅就“两会”联合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两会”于1996年11月实行联合。1997年,按照中注协的规定,将注册审计师和非执业会员认定为注册会计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实行了行业统一管理。
二、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
1997年,湖南省共有10120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比上年增长38%。由于精心组织,共有3526人(科)合格,合格率为24.17%,比上年增加近9个百分点,其中31人一次性全科合格,比上年增加17人。经财政部考试委员会核准,湖南省有32名注册会计师报名参加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考试,14人考试合格。
三、强化行业监管,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
1997年,湖南省首次对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统一年检,将不符合注册会计师条件的91人转为非执业会员;对两家事务所滥设分支机构进行了查处,责令其撤销机构,停止执业。
四、部署行业清理整顿
根据中注协的安排,湖南省财政厅、审计厅就行业清理整顿进行了多次协商,考虑到“两会”未联合办公,决定事务所自查阶段的工作由财政厅、审计厅分头布置,检查阶段的工作由联合的清理整顿办公室统一进行。省财政厅、审计厅于1997年11月联合召开了全省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各地市州财政局、审计局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
五、积极探索事务所脱钩改制
湖南省于1997年3月选定新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脱钩改制的试点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新星事务所的意向,与省国资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将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改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成立、负有限责任的事务所。改制后,该所运行情况良好。该所改制成功,为湖南省的改制工作积累了经验。
六、强化后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
在1996年对注册会计师普遍轮训的基础上,1997省注协对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强制补课;对新批准注册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为了有利于事务所开拓业务,协会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基建预决算审计培训班;为学习境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继续选派注册会计师去香港实习培训。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余先锋执笔)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事务所业务量不断增加,业务收入达7.1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3%。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从审计、验资拓展到资产评估、税务代理、会计咨询等业务,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也逐步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到1997年底,广东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达455家,注册会计师3871人,从业人员近1万人。
一、做好“两会”联合工作,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997年2月17日,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广东省注册审计师协会正式合并办公。随后,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注册审计师协会也相继实行联合。“两会”联合后,广东省注协首先抓好自身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协会秘书处下设行政秘书部、注册管理部、业务监管部、考试培训部、专业标准部。并从会计师事务所抽调三名注册会计师到协会工作,改善了协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结构。市一级的协会联合后,也相应建立起专职机构,充实工作人员。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两会”联合后,为了统一行业管理,广东省注协对原“两会”的行业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发布了行业统一适用的法规、制度。为明确市一级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市一级协会在行业管理的作用和积极性,制发了《市级注协工作职责的规定》;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统一会费交纳标准,制发了《广东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务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交纳办法》;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管理和非执业会员管理,制发了《关于在审计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员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吸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的通知》。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用统一的标准规范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促进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广东省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到1997年底,已完成了清理整顿第一阶段的工作。
(一)及时传达、认真领会全国会议精神。8月26日,广东省注协及时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全国秘书长会议关于行业清理整顿的精神。会后,各市及时向注册会计师行业传达中注协、广东省注协会议精神,有的市还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件、市长亲自动员,在行业内引起很大震动。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广东省注协专门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会长、副会长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秘书长担任清理整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为了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处理行业中的违规违纪案件,成立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
(三)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9月1日,广东省注协发出《关于贯彻中注协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通知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清理整顿的具体措施。一是明确专职注册会计师的标准;二是明确不同地区事务所的达标条件;三是结合已进行的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提出具体复查方案。其中对事务所的达标要求,打破了行政区域级别界限,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才资源分布情况,把各市、县的事务所划分为五个档次,并规定各个档次的达标条件。基层事务所普遍反映,这样规定比较切合实际。
(四)大力宣传,接受监督。广东省注协积极收集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编写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情况。为了动员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省注协在《南方日报》公布行业清理整顿的内容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纪律、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稳步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探索事务所体制改革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的精神,对于事务所的发展,按照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控制事务所数量,强调规模,提高档次。1997年共批准新成立7家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注册会计师755名。6月广东省注协召开的常务理事会、11月专门召开的事务所体制改革座谈会,对事务所体制改革的目的和工作步骤,以及事务所组建形式等问题进行探讨,取得共识,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思想基础。
五、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
社会各届人士报考注册会计师热情很高,加上1997年实行单科成绩五年有效的新办法,1997年广东省报考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创历史最高纪录,达21372人,比1996年增长19.10%。在各级考委、考办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全省共有33名考生一次通过五科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的人数分别是:会计1431人,审计1568人,财务管理888人,经济法969人,税法2020人。
协助中注协做好境外和港澳台考生考试工作。1997年境外和港澳台考生考场设在深圳市,外籍、港、澳、台考生为2223人。在中注协的直接组织,在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注协的积极协助下,境外和港澳台考生考试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六、加大培训和监管力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
1997年,广东省注协把学习(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培训重点,分别在广州、珠海等地举办了四期准则培训班,加上广州市等市注协自行举办的培训班,全省培训人数达2851人。广东省注协还选派50多名事务所业务骨干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1997年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注协开展了全省1997年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市级注协具体实施,检查面要求广州市不低于20%,其他市不低于10%。各市很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茂名、上尾、河源等市检查面达100%。在检查工作完成后,有的市注协给每个被检查的事务所发出检查意见书,有的市则将全市检查情况通报各事务所。通过这次检查,使事务所增强了风险意识,提高了执业水平。
七、加强国际交流和联系,加强涉外会计机构的管理
1997年,广东省注协先后接待了台湾省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美国妇女商业会计代表团、普华国际会计公司、法国玛扎尔—盖拉尔会计公司等同行的来访。审查批准了106家(次)境外和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到广东省临时执业资格,并核发了临时执业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外会计机构的通知》精神,1997年已开始对境外会计公司在广东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李楚雄执笔)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
1997年是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改制)工作全面铺开的一年。1997年4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该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基本目标、原则、组织形式、工作程序和组织实施,以及有关政策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深圳市注协于1997年5月8日召开了市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改制工作,明确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和做法。一是制定改制工作计划。根据各所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改制时间表,对全市事务所的改制进程进行统一协调和安排。二是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产核资小组分别由财政局、审计局、改制办、注协等部门派人参加,负责事务所的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不受损失。三是实行改制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改制工作如期完成,改制办和市注协实行工作责任制,将改制工作落实到人,每个人负责联系若干个所,督促检查改制的进度和效果。四是经常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和解决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改制后理顺了关系,彻底与挂靠部门脱钩,实现了事务所体制和运作机制的创新。改制后,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明确了法律责任,增强了执业风险意识和审计质量观念,也调动了合伙人的积极性,为推动事务所往高水平、上规模方向发展和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创造了条件。到1997年底,原有的72家全民所有制会计师事务所已改革完成,还有一家暂缓改制。重新注册的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72家事务所中,合伙制49家,具有法人资格的23家。有2家通过改制进行了合并,有3家通过改制进行了联合,在全市893名注册会计师中,通过改制成为合伙人的有224人。
二、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工作一直被作为深圳市注协的工作重点来抓。1997年共召开3次惩戒委员会会议和3次理事会会议,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理:撤销了大程会计师事务所,有2家会计师事务所受警告处分,1家限期整改,1家被通报批评。有4名注册会计师被通报批评,6名受警告处分。同时,还清理了兼职挂名的注册会计师23名。
三、行业制度建设
为保障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1997年度深圳市注协制定了许多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主要有:《关于依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1996年度国有独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通知》,《关于转发中注协独立审计准则和基本准则的通知》,《关于加强协会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法人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若干规范意见》,《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审批及管理办法》。
四、注册会计师年检
1997年深圳市共有751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年检,其中680名通过年检,71名未通过年检而转为非执业会员。年检后,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共771名,其中包括1997年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83名,外省转入深圳注册的注册会计师8名。
五、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997年,深圳地区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共21672人科,平均参考率为41.60%。其中,一次全部通过的有11人,单科合格人数:会计492人,审计460人,财务管理291人,经济法309人,税法617人。同时,深圳市共有16名注册会计师通过了全国注册会计师证券资格统一考试。
1997年,在市政府、财政局、海关、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深圳市还成功地举办了香港、澳门、台湾及外籍人士参加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六、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审批
1997年深圳市注协共批准241名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和102名非执业会员的注册。到1997年底,深圳市共有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27名,非执业会员1023名。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郭晋隆执笔)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紧紧围绕行业管理重点,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促联合、抓整顿、搞改革,促进了广西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编制10人,内设四部一室(注册管理部、业务监管部、考试培训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与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该机构为自治区财政厅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选拔了一批年轻化、专业化、思想政治素质好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业务监管和培训部门,为依法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奠定基础。此外,还注重发挥全区各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事处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1997年各地办事处积极配合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较好地完成了注册会计师统考,注册会计师年检,年度业务检查,清理整顿自查阶段检查及专项调查等工作任务,为建立地、市一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创造了条件。
二、法规制度建设
(一)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适应事务所体制改革的需要,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管理办法》,印发全区各事务所执行,到1997年底,已有两个事务所申报组建无挂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管理,印发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任免权限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权限、更换及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程序,从注册管理方面强化了对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管理。
(三)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制定了区注协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草拟了《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事务所按照《指导意见》重新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促进和规范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1997年,全区有2/3的事务所按要求修改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认真贯彻实施《独立审计准则》,结合自治区实际,草拟了一套,《小规模企业审计工作底稿》。
(五)为了使机构运转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相应制定了《公文处理、文印、档案管理的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守则》、《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三、业务培训和管理
1997年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着重于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工作,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针,1997年,共选派全区17个事务所40位注册会计师参加了中注协举办的9期培训班。此外,结合全区注册会计师对现代审计实务水平较低,以及对《独立审计准则》掌握不够的情况,聘请专家到广西授课,同时有重点地举办了以现代审计实务、验资实务、会计报表审计实务及职业道德为内容的5期培训班。1997年,全区共培训事务所从业人员60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528人,将近80%的注册会计师接受了年度后续教育。
四、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7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考广西考区,认真做好报名审查、资料发放、举办培训、组织考务等环节的工作,圆满完成了1997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考广西考区的组织工作。1997年全区报考人数为4116人,比1996年增长29.19%,当年参加考试全科合格3人,会计单科合格191人,审计单科合格180人,财务管理单科合格122人,经济法单科合格99人,税法单科合格334人。到1997年底,全区累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达到360人。
五、事务所管理
(一)在注册管理方面,根据中注协的规定,1997年,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常规年检工作,共对31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外省1个分支机构报送的338名注册会计师的年检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严格按规定进行职业道德、执业情况、后续教育、执业年龄等方面的检查。21名注册会计师没有通过年检,被取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同时分两批受理了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的注册申请,经严格审核,批准注册的有66名。此外,还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广西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的通知》,办理了337名由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核对发证工作。
(二)在事务所审批管理方面,1997年按规定办理了新申报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及转报批准工作。1997年转报中注协批准了广西区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批准了贵港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根据“两会”联合的情况,办理了4家审计事务所更名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批文。
(三)在非执业会员管理方面,1997年,进一步完善了全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办法,建立了31个非执业会员联络小组。同时开展了对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两会”联合前),1997年,全区388名非执业会员有349名参加年检,331名通过年检。
(四)在业务监管方面,一是调整充实业务监管委员会,加大对事务所业务监管的力度;二是配合参加中注协、证监会对广西区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检查;三是由业务监管委员会组织了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对其中两家事务所处以停业整顿,对其中一家处以限期建立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五)办好《简报》,为事务所服务。从1997年起创办了《广西注册会计师简报》,《简报》根据事务所实际工作的需求,设置了“政策法规”、“业务交流”、“改革话题”、“警钟”、“报载信息”、“简讯”等12个栏目,按月出刊。1997年共出刊14期。
六、“两会”联合
(一)“两会”联合取得实质性进展。1997年9月11日,广西区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发出《关于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广西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通知》,“两会”实行联合,依法对全区社会审计进行行业管理。“两会”联合后,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已达34家,审计事务所46家,执业注册会计师722人,从业人员1703人,非执业会员922人。
(二)认真做好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工作。1997年4月,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同意广西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的通知》精神,办理了337名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发证工作。1997年11月,经中注协同意,广西区611名审计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七、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
1997年,着重抓好清理整顿的自查阶段工作,做到“三严一保”,即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自查质量。全区各事务所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到1997年底,全区有34家会计师事务所向自治区注协提交了清理整顿方案、自查报告,有46家审计事务所提交了自查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邵淑森 陆清明执笔)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规模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1997年底已拥有个人会员616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66家。其中: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所有1家,注册资本100万以上的所有1家,注册会计师人达8人以上的所有5家。
二、协会建设
1996年11月6日,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海南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现了联合,现有工作人员18名。协会内设综合部、注册管理部、业务监管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了办公守则、考勤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文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九个制度。
三、法规制度建设
1996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25次会议通过《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并颁布实施。依据该条例,海南省印发了《海南省统一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底稿制度》,统一了各事务所执业工作底稿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制定了《省外独立审计机构临时来琼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了《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接受业务委托收存建账登记证(复印件)的通知》,把验证建账登记证和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合法性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提高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四、业务培训和管理
1997年共举办培训班四期,主要学习第一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使用统一的工作底稿,培训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375人;挑选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代表12人,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六期培训班;1997年办理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129名,新批准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43人,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4人。
五、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7年,海南省圆满完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工作。全省报考注册会计师1273人;单科合格共407人,全科合格3人;审计、税法、财务管理、会计、经济法合格率分别为44.34%、31.02%、22.92%、14.92%、14.29%。各项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提高。
六、事务所管理
(一)强化监管力度。1997年省注协积极主动配合财税厅撤销了6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并完成了5家事务所的听证、清算、督促执行处理决定等项工作,共追缴税金79767.76元、会费24843.04元,没收非法所得177974.58元,监缴罚款67000元。
(二)开展清理整顿和体制改革工作。1997年初,协会结合年检工作,对全省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状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并组织调研小组,赴深圳考察学习,为开展清理整顿打下基础。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协会制定了《海南省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方案》,并经省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该方案明确规定对注册会计师队伍、机构与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清理整顿,确定整顿方法与步骤和处理原则,同时对事务所脱钩改制确定了原则性要求和总体要求。同时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财税厅、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等11家单位组成的海南省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小组。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布置和组织落实,使全省注册会计师改制工作有序进行。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何咏梅执笔)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积极做好“两会”联合工作,不断巩固联合成果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财政厅、审计厅党组商定,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于1996年12月16日实现了联合,并于1997年7月19日至20日在成都召开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全省特别代表大会。“两会”联合后,协会结合四川省的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议事规则》、《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等一系列办法,做到了管理有章可循,同时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了联合的成果,促进了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到1997年底,四川省共有注册会计师3649人,非执业会员5000人,事务所370家。
二、严格审批条件,规范注册会计师管理
四川省注协先后发出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任免规定的通知》、《关于禁止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转卖牌子的通知》等有关文件。1997年省注协分三批受理了注册申请700余人次,共批准注册291人,批准120人转所,批准21家事务所更名,同意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60余人次,同时专门下文撤消了四川川咨会计师事务所。
三、加强业务监管,开展清理整顿
省注协于1997年3月至7月对全省371家事务所共2872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通过年检,共有2694名注册会计师通过年度审查,准予下年继续执业,有178名注册会计师因超龄、兼职、连续一年未在事务所执业等原因被取消注册会计师资格。
根据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省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至12月底,各事务所已完成自查阶段的工作。
四、狠抓后续教育,大力搞好注册会计师培训
四川省“两会”联合后,加大了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1997年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已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全年除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培训班外,主要举办了1997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师资培训班、事务所财会人员培训班、与新加坡联合举办的国际审计准则培训班,以及在成都、隆昌、眉山举办的四期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
五、严密组织安排,做好考试工作
四川省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密组织,精心安排,顺利完成了1997年度的考试工作。全省共有13905人报名,考试全科合格27人,单科合格2460人,合格3843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另外,省注协组织了76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全国首次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有13人考试合格。对历年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合格证的考生,组织上报领取填发了全科合格证438份(不包括重庆市的135人)。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 徐旭执笔)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实行对社会审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审计署的有关文件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组建,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10月18日召开了成立大会。王鸿举副市长到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会祝贺,并对全市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提出了要求;大会通过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并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协会领导,选举了理事78名,常务理事19名;制定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第一次向全市会计师(审计)事务所部署了清理整顿工作,为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搞好协会的自身建设
一是配备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干部;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协会设五个工作部门:综合部、财务部、执业监管部、考试培训部、注册管理部。三是建立健全协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拟定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部门职责范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行为守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等8个制度,为协会依法实施行业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业务监管
一是狠抓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成立了以执业监管部为主的清理整顿办公室,召开所长工作会议,对自查阶段做具体安排。为确保自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秘书长亲自带队深入事务所督促检查、了解自查动态。二是为事务所改制做前期准备工作,对部分事务所要求改制的给予鼓励和帮助。三是认真做好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年检工作,1997年4月,对1996年全市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为422人,年检通过的为397人,并在《重庆日报》刊登公告。
四、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从报名到考试的全过程,做到了组织严谨,工作有序,保证考试工作的质量。1997年,全市报考人数达3823人,经过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审定,选择师资力量强,有培训经验的大专院校作为考前培训单位,使考生的考试成绩合格率逐年提高。1997年一次性全科合格11人,单科合格1637人,总合格率由1996年的22.04%提高到1997年的28.96%,审计、经济法的单科合格率均在40%以上,圆满完成199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五、加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1997年相继举办三期《独立会计准则》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388人参加了培训。
六、努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
1997年有142名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2名注册会计师成为非执业会员,到1997年底,全市共有注册会计师个人会员1908人,其中执业会员1008人,非执业会员900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112户。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杨才宇执笔)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巩固和发展“两会”成果,召开全省特别代表大会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社会审计协会于1996年下半年实行联合和合署办公。1997年3月25日至26日在贵阳隆重召开了全省注册会计师特别代表大会,170多人参加了大会,省委书记刘方仁为大会题词“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富民兴黔服务!”,省长吴亦侠发来了书面讲话,常务副省长王广宪致词,中注协崔健民会长等到会并讲话。会议通过了协会章程和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67人,常务理事23人,推举了名誉会长,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推荐通过了协会咨询委员8人。贵州电视台、贵州经济报等6家新闻单位对大会作了宣传报告。
二、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会议和中注协《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省注协将清理整顿工作做为1997年到1998年底工作中的头等大事,迅速安排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一是建立以分管厅长、会长、秘书长亲自负责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区财政局、审计局也分别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事务所所长亲自负责全所的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宣传动员全面部署。省注协除及时转发清理整顿的文件、宣传提纲和有关信息、外地情况外,还召开了常务理事会、咨询委员会议、全省事务所所长会议等,认真传达清理整顿的文件,宣传整顿的目的,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三是全面自查,加强监督检查。省注协在各事务所自查的基础上,由会长、秘书长带队分赴部分地区和事务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到1997年底各事务所自查工作全部结束,省注协对第二阶段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三、抓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
省注协始终将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列为重点工作,1997年初拟定了培训计划,并请有关人员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编写了培训教材。全省应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351人,参加培训的346人,占执业注册会计师的98.6%;另外还派出10人参加中注协在其他省和香港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邀请中注协在贵州举办了全国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第二期),来自全国各地的注册会计师和业务骨干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四、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1997年度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了考试委员会,具体工作委托省注协办理。全省报考人数3011人,比上年的2062人增长31.5%。贵阳、遵义等地举办了考前辅导班,参加培训人员536人。全省9个地州市设考区、考场101个。经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贵州省全科考试合格2人,单科合格:会计115人,审计131人,财务管理66人,经济法74人,税法146人。另外,省注协还选派7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了全国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2人。
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管理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37条和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规定,对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参加年检的376人,年检通过351人,未通过25人。对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在《贵州日报》上登报公布,对年检没有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要求停止营业。1997年内批准成立会计师事务所2个,批准执业注册会计师77人,办理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五科合格换取全科合格证书45人,其中41人吸纳为非执业会员,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的14人。到1997年底,全省有独立法人资格事务所84个,其中:会计师事务所12个,审计事务所72个,执业注册会计师391人,非执业会员563人。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宋平 王满元执笔)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云南省注册审计师协会于1997年3月25日正式合署办公,统称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由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原审计师协会的部分人员组成。合署办公后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紧紧围绕“两会”联合,积极开展工作。一是筹备召开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二是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先后举办了四期900多人参加的后续教育培训班,受训人数占全省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70%;三是完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997年,云南省共报名2923人,参考8546人科,合格561人科;四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要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10月在昆明市召开了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所长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清理整顿工作。到1997年底,已完成清理整顿自查阶段的工作,有6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整顿中合并为3家事务所。全省有会计师(审计)事务所232家,执业注册会计师11304人,非执业会员1331人,1997年事务所全年业务收入达5200余万元。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 李义执笔)
西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西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执业监督、协调各方面关系,促进全区社会审计事业的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实际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从检查入手,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1997年初,区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业务精干人员对全区各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内部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否隐瞒业务收入,各项基金的提取、纳税、盈利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考核,肯定了成绩,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并对个别事务所财务混乱的问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同时,为搞好1997年度工作,也征求了各事务所对区注协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区注协与各事务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意见交流。通过这次检查,制定了各方面的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奖惩制度及其实施管理试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会计事务所差旅费报销试行办法》等,这些规定的制定为加强西藏各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调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全面开展行业清理整顿
为切实做好西藏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召开了全区会计师事务所清理整顿会议,并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一)动员全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学习领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并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亲自抓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抓出成效。
(二)事务所自查阶段。1997年9月12日,全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区注协的具体安排下,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及清理整顿的要求进行自查,到12月底,各事务所已将清理整顿总结及所有自查报表上报区注协。在自查中,各事务所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事务所尚有20万货币资金未入账;不合格的审计报告;不符合复核制度的验资报告等。通过自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整章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隐瞒的收入已经入账,不合格的审计报告及不符合复核制度的验资报告已逐项修正。
三、大力开展业务培训
1997年区注协采取请进来培训、派出去学习的措施,不断充实和更新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区注协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期间,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商,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派10名专业教师到西藏举办5期业务培训班,从此作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援藏项目。此次培训长达35天,参加人员50人,培训效果良好。这次培训不仅使全区各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更新,而且也使全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的合格率得到提高,促使区注协圆满完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工作。在请进来的同时,区注协根据中注协等有关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在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后,将培训名额分配到各事务所,由各事务所指定人员按期参加培训学习。与此同时,区注协提倡各事务所自行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老带新,通过这种培训学习,西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及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抓好事务所建设
(一)西藏自治区注协经过反复考核和研究,1997年促成了山南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及西藏民族学院申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并经过区财政厅批准,在1997年12月挂牌营业。山南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填补了全区地市无会计师事务所的空白,同时,西藏民族学院申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外省执业,作为西藏与外省联系学习的一个窗口,对完善提高执业质量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全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少,不能满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法定要求。由于注册会计师力量薄弱,限制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的拓展,针对面临的局面,区注协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将原有的非执业会员中在事务所从业的9名会员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另外,全区一批非执业注册审计师转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成为西藏注册会计师的后备力量。
(西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王玉翠执笔)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现两会联合后,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制度建设和业务监管,1997年修订完善了有关会员转所、注册审批、非执业会员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及省注协有关从事公务规则等制度。对209家事务所1426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其中有1317名注册会计师通过年检,87名注册会计师年检不合格。依据年检情况,省注协对事务所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精神,印发了《陕西省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整顿中处罚了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表彰了执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单位和人员,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到1997年9月,省注协共有团体会员208家,个人会员2720人(其中执业会员1469人,非执业会员1251人)。到10月底,审批成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验收了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58人次,批准注册会计师293人,批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54人,均报经中注协审查同意。
199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省有6828人报考,比1996年增加17.45%,实际参考2691人,出考率39.4%。考前省注协选调10多名高校教师参加全国考前师资资格培训班,并在西安交大、教育学院、公路学院、审计厅分别举办了考前辅导班。考试期间,派出11个巡考小组巡考,保证了考试顺利完成。
省注协十分重视注册会计师执业培训和宣传工作,除选派3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举办的高层次培训班外,还举办了8期《第二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共培训800余人。到1997年底,基本把全省注册会计师轮训了一遍。省注协1997年成立了《陕西注册会计师通讯》编辑部,全年出版发行《陕西注册会计师通讯》13期。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 杨建国执笔)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注协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把全省的注册会计师事业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推进“两会”联合
甘肃省于1996年10月29日实现了“两会”联合,对全省社会审计工作实行统一的行业管理。按照中注协的规定和省财政厅的指示,积极筹备全省的特别代表大会,先后起草了大会的有关材料,初步拟定了协会领导、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完成了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非执业会员转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发证工作。经过省注协与审计部门积极磋商,充分酝酿,后经财政、审计两厅领导商定,于1997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兰州召开了省注协全省特别代表大会,崔正华副省长、中注协罗进新副会长到会祝贺,并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推选崔正华副省长为省注协名誉会长,同时选定了会长、秘书长、理事及常务理事等。这次大会,统一了组织、统一了认识、统一了步调,开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搞好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管理。省注协严格遵照《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审批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程序的通知》要求,从严审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1997年共有73人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其中绝大部分为考试合格的年轻人。
(二)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模式。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迅速发展,甘肃省在原有有限责任事务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向中注协申报了甘肃省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并获批准成立。该所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第一家合伙所。同时,鼓励现有事务所实施体制改革,多渠道、多形式的进行改组,为事务所与挂靠的行政单位进一步脱钩创造条件。经过省注协的不懈努力,首先从财政厅下手,将原来的5个所率先合并为2个所,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起了典范作用。
(三)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结合1996年底对非执业会员的综合测评,成绩合格者方能通过年检。甘肃省克服非执业会员分布广、人员多、离退休等不便联系的困难,于1997年第一季度就完成了对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加强了协会与非执业会员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精心组织考试
1997年2月份甘肃省成立了第六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并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宣传力度,加深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认识。1997年,考生报名十分踊跃,报考人数达3085人,比1996年度增加了843人,增长了37.6%。1997年9月10日召开了全省考区主任会议。会议对考前准备工作、考前机构设置、试卷保管运送、考场巡视、监考等做了完整而严密的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出考率和合格率较上年都有较大的提高。综合出考率38.6%,累计全科合格69人,单科合格340人,综合合格率13.5%。
四、强化业务培训
为了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保证执业质量,甘肃省在1997年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工作,加强了培训制度建设、师资选派、培训任务落实等项工作。积极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试行)》。选派10名有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中注协兼职师资;积极选派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境内外培训班;积极组织了全省的培训班,参加人员累计达260人,近18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了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为160个学时。到1997年底,已完成了三年内将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脱产轮训一遍的计划。
五、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全国注协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分别在兰州、天水召开了兰州地区事务所所长座谈会和各地(州、市)事务所所长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注协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全省实际,进行探讨研究,并印发了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自查表》。按照中注协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中开展行业自查工作。
六、加强协会建设
由于省注协自1992年成立以来,人员档案、工资计划、职称指标、干部考核等没有着落,针对这种状况,在省财政厅的多方协调下,取得编制后成立了甘肃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该中心行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职责,从而在组织上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持续正常发展。
为督促各事务所加强财务工作,甘肃省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结合省内实际,通过决算汇审来指导各事务所的财务工作。在事务所业务收入连年上升的情况下,省注协在1997年初召开的事务所所长会议上,根据各所长的实际收入状况,下达了全年的业务收入指标,并进行督促和考核。在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配合和辛勤工作下,出色地完成了1997年度的决算工作,并获得了中注协的表彰奖励。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 彭可信执笔)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重点围绕巩固和发展“两会”联合成果及行业清理整顿开展工作,初步理顺了“两会”联合后的各种关系,完成了行业清理整顿第一阶段的事务所自查工作,为全面开展行业的清理整顿和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一、加强协会建设
根据1996年11月召开的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青海省审计厅推荐并经大会通过的新任副秘书长1997年初到任,加强了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力量。
1997年,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成立源通、理泉、昆仑中旗、门源信业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使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总数由41家增至45家;批准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全科合格5名考生为非执业会员,依法批准46名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至1997年末,全省共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1039名,其中注册会计师313名,非执业会员72名。
二、积极拓展业务
1997年,全省45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执业范围有了进一步拓展。年初,在青海省财政厅的支持下,选择1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年度报表审计的试点工作;针对青海地县一级尚未开展企业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实际,青海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在部分州县开展了这项工作;在中央驻青企业中扩大了服务面;证券相关业务有所增加。1997年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5%。
5~6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重点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海东地区设立的9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事务所开拓执业范围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
三、开展业务培训
1997年,全省派出9名注册会计师和3名从业人员参加了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省内举办3期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有193名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
四、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工作
1997年,全省报名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考生645人,比1996年的407人增长58.5%;报考总门数2000门,比1996年增长34.1%。出考率五门平均为34%,比1996年下降5.3%;共有54人次73门单科合格,较1996年分别增长125%和143%,累计全科合格8人,较1996年增长60%。
1997年,财政部举行了第一次全国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考试,青海派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4名中青年注册会计师应试,其中1名成绩全科合格,并获得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五、搞好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指示和中注协的安排,省注协于1997年9月9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研究在省内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案,并于10月14日至15日召开了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朱镕基副总理和财政部张佑才副部长的有关指示,学习讨论了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会议决定把在省内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作为1997年第四季度和1998年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抓到底,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一任务,促使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
1997年第四季度,全省45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如期完成了事务所的自查工作,向省注协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材料,省注协如期汇总向中注协上报。
通过自查,各事务所对有关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定资格、执业报告、后续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一边自查,一边整改,积极开展健全内部制度、清理兼职人员、争取达到法定条件、商谈联合兼并等工作,为全面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创造了条件。省注协通过事务所的自查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了省内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在1998年全面开展对事务所的检查验收和行业整改工作打下了基础。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 李祜基执笔)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工作
一、巩固联合成果,发挥行业管理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1996年11月实现了两会联合。现有会计师事务所6家,审计事务所19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30个,从业人员700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02名,分布在全区22个地市县。由于受所在地经济发展的制约,一般都规模小,业务收入少,内部管理水平低,执业人员年龄偏高,人才断层现象严重。为改善这种状况,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办理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换证工作。至1997年3月将112名注册审计师和45名非执业审计师的证书全部进行了换发,为两会联合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独立审计准则力度,开展职业后续教育工作。1997年先后举办了五期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参加执业和非执业人员计580人次,使从业人员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做好专业资格管理工作。将267名合格注册会计师在《宁夏日报》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审核批准35名非执业会员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为宁夏注册会计师队伍补充了新生力量。四是完成对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1997年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于8月份组织检查组,抽查了三个事务所,重点检查了办所的条件和业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其结果已上报中注协。
二、完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1997年宁夏报考注册会计师1212人,实际考试577人,考试合格率为15.7%。1997年6月中注协和中国证监委对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业务进行了考试,宁夏派去了4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在天津的首次考试,有3人合格,其中宁夏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罗振邦成绩名列全国第一。
三、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从1997年9月起区注协对25个事务所进行清理整顿,抽调专人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各所执业质量、执业规范、执业道德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将结果上报中注协。
四、加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建设
1997年宁夏注协先后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协会公文处理条例》、《内部财务管理细则》和秘书处工作会议制度及学习制度等,还编发了6期《宁夏注册会计师简讯》,宣传了宁夏注册会计师事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李庆发执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注协和自治区财政厅的领导下,在加强协会建设、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强化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监管、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及会员管理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
(一)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1997年,区注协始终把政治理论和业余学习当做协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脱产学习与业余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培养职工敬业爱岗的精神,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秩序。1997年,区注协制定了注协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新疆注协公开办事制度》、《新疆注协重大事项决议程序》等制度,为进行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规范业务操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1997年,在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区注协圆满完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疆考区工作。全区报考人数4443人,五科单科报名累计12002人次,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实际参加考试单科累计4541人次,平均应考率为37.84%。考试结果:全科合格2人;会计合格167人,合格率为10.68%;审计143人,合格率为33.1%;财务管理46人,合格率为7.7%;经济法96人,合格率为9.65%;税法238人,合格率为24.43%。至此,全区5年累计全科合格人数70人。
三、强化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监管
1997年,区注协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业务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开展清理整顿,使全区注册会计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一是对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开展业务检查。按照中注协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的规定,区注协于1997年5月、7月和8月,组织人员对乌鲁木齐市10家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和北疆、东疆11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面达到20%。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现场授课、个别指导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业质量的提高。二是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前期准备工作。1997年,区注协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前期准备工作。9月,设立了自治区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办公室,并对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11月,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和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对清理整顿工作的认识,了解从业人员对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意见,区注协召开了全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研讨会。三是严格审批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区注协批准了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和奎屯会计师事务取得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四是协调处理事务所业务纠纷。1997年,区注协接到事务所业务纠纷5起,对每一起纠纷,始终采取慎重态度,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协调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作出处理。五是加强行业财务监管。1997年,区注协加强对全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务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并在全国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会计报表汇总评比中受到表彰,获鼓励奖。
四、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
1997年,新疆注协为每一位执业注册会计师都建立了后续教育档案,颁发了后续教育手册,规定年度内达不到后续教育标准的注册会计师,将不予通过年检。同时要求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保证本所的执业人员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一年来,组织开展了多项培训活动,10月27日至11月8日,连续举办了两期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培训176人。5月25日至7月26日,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举办了6期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班,对2000多名考生进行了考前辅导。同时,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25人次,参加境外培训2人次。
五、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1997年,区注协继续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区注协对8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596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年检,有561名注册会计师通过了年检,23名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二是新批准成立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核批准经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具有两年从事实际审计工作经验的38名从业人员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办理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828件。审核并批准经考试合格未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10名非从业人员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到1997年底,全区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已达220家,有1633名注册会计师,216名非执业会员。三是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16件,按时完成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情况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受到了中注协的表彰。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赵晓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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