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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青海省会计工作以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重点,继续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整改和总结工作,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着手,努力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会计工作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继续认真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整改总结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及总结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青海省财政厅及时向各州、地、市财政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各单位转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整改情况,认真研究会计工作秩序整改建制措施,切实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情况的验收总结工作。青海省整顿会计秩序工作于1997年3月底结束。青海省财政厅于1997年2月拟写了“青海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总结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并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强化会计证管理、培训会计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指导意见”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于1997年4月报送国务院和财政部。
(二)努力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1.继续贯彻执行“两则”、...
1997年,青海省会计工作以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重点,继续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整改和总结工作,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着手,努力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会计工作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继续认真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整改总结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及总结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青海省财政厅及时向各州、地、市财政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各单位转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整改情况,认真研究会计工作秩序整改建制措施,切实做好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情况的验收总结工作。青海省整顿会计秩序工作于1997年3月底结束。青海省财政厅于1997年2月拟写了“青海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总结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会计工作秩序整顿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并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强化会计证管理、培训会计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指导意见”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于1997年4月报送国务院和财政部。
(二)努力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1.继续贯彻执行“两则”、“两制”和《会计法》。认真做好财政部印发的各类会计处理规定、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法规制度等文件的转发、贯彻落实和咨询服务工作。
2.结合省情,制定地方性会计处理规定。青海省财政厅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股份制上市公司所得税返还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股份制上市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计征应交所得税,实行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款时,体现为当期损益,进一步规范了股份制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3.正确指导会计基础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正确引导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使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青海省财政厅分别在青海省贸易厅、青海省经贸厅、青海省机械电子工业厅、青海省建设厅及青海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建立了规范化工作实施情况联系点,不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倾听基层财会人员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交流经验。以便指导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1.制定“九五”期间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有关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定,青海省财政厅制定了《“九五”期间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印发全省贯彻实施,要求到1999年底,有20%的会计人员,经过培训持有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2.实行电算化培训申报审批制度。根据会计电算化发展和管理的需要,青海省财政厅为规范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对要求举办会计电算化培训班的单位实行申报审批制度。1997年新批准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青海省建工建材学校为会计电算化定点培训单位。至此,全省已有6个定点培训单位。
3.成立电算化考试管理中心。为了加快会计电算化工作进程,青海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先后赴宁夏、甘肃进行考察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指导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同时,配合会计电算化培训,成立了青海省会计电算化考试管理中心,并从1996年底开始组织人力着手开发电算化考试软件,积极推行无纸化考试。1997年组织会计电算化初级考试8次,参考人员530人,其中366人取得了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较1996年121人合格有较大增长,并规定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会计人员申办会计证的条件之一。
(四)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证考试工作。1997年全省共有7639人报名参加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占全省会计人员的16.19%。实际参考人数为4505人,其中285人取得了会计员资格,216人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202人取得会计师资格。会计员资格人数与1996年持平,助理会计师资格人数和会计师资格人数比1996年分别增长37.6%和44%。全年共组织会计证考试三次,2050人报名参考,实际出考2027人,其中1423人取得了会计证书。
2.进一步完善会计证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从1997年起,除军队和铁路部门外,中央驻青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会计证划归地方财政部门管理。全年累计共发放会计证11043个,其中为中央驻青单位换证8600个。为了强化监管力度,根据会计证年检年审办法,1997年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人员所持会计证进行首次检审工作。检审内容包括:证件检审、纪律检审、账务检审、功过记录等。检审结果存入会计人员个人档案。对会计人员较多、相对集中的单位,检审工作人员直接到基层单位进行检审,体现了方便基层、服务基层的原则。全年共检审会计证6500余个。
3.稳定队伍,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根据《会计法》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1997年12月青海省财政厅制定了《青海省会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形势下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任免,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人员的业绩管理、会计人员的奖励惩处等作了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
(五)办好函授教育,多层次培育会计专业人才。青海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现有5个分校,19个函授站。共拥有教学场地2624平方米,电视机、录像机等电教设备79台(套),有兼专职教学管理人员38人,兼专职任课教师140人。创办至今十年间累计招生6124人,累计向社会和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中等专业会计人员2779人,为发展青海经济,繁荣会计事业做出了贡献。
1.认真总结,加强宣传,保持适度发展规模。1997年3月省函校召开了教务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1996~1997学年工作,表彰了办学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和优秀学员,布置了1997年度函授工作,落实了各基层办学单位招生计划。经过编发电视、电台、报刊、宣传广告,加大宣传力度,在生源紧缺的情况下,1997年全校招新学员646人,基本完成了650人的招生计划。
2.开展多层次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根据总校关于把函校办成培育会计人才的综合基地的指导思想,省函校各办学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在认真办好中等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施,开展多层次会计专业知识培训。1997年举办会计证培训班二期,207人参加培训,举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班8期,480人参加辅导,为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和应试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3.积极创造条件,为培训纪检监察干部会计专业知识做好准备。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函授培训的通知》精神,分配落实青海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培训任务180人。12月下旬有关方面联席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青海省纪委常委、青海省财政厅主管副厅长负责的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网点设置、名额分配、课程设置作了具体研究。并决定在西宁、海西、海北、海南、黄南五所分校和平安县函授站,设立培训点,承担培训任务,为全面开展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1997年,在大力推进新预算会计制度实施的同时,青海省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了零基预算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省对州、地、市“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加强了对全省预算会计管理人员的会计业务和法制培训。
(一)省级“零基预算”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管理阶段。
1.初步实现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规范化管理。①通过规范核算标准,增强了预算分配中的透明度,避免了单位之间的苦乐不均,减少了资金分配中的主观随意性。②强化了预算外资金管理,通过对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申报核定、数据测算和下达收支计划批复,初步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统管。③有效地控制了“人、车、会、话”等难点支出。根据“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相继制定了人员、车辆、会议、电话经费管理办法和《小汽车配备和购置管理办法》,并狠抓贯彻落实工作,使“人、车、会、话”经费支出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内部财务管理。“零基预算”实施后,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经常过问各项开支。并从健全制度入手,积极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如:省教委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实行了“四保证”、“三不支”的管理制度,即:保工资、保学校教学和业务开展、保国家教委和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保重点工作;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开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项目不开支、未作详细预算和购置计划的项目不开支。省委办公厅在差旅费开支方面,紧紧抓住三个环节,即:审批、借款、报销,严格了差旅费开支,堵住了漏洞。省科协在电话及移动电话管理方面,制定了《省科协机关电话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电话的配置,对公用电话一律实行“核定指标,包死基数,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对移动电话的配置和使用进行了清理,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话话费实行限额报销的办法,有效控制了行政事业经费。
3.初步形成了零基预算基础上的预算硬功夫约束机制。零基预算管理的核心是定额、定员、定规范的标准管理。在工作实践中,“零基预算”管理办法又同《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人员编制与经费挂钩管理办法》、《车辆编制与经费挂钩管理办法》、《会议费开支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费住宅及移动电话管理办法》和《小汽车配备和购置管理办法》相衔接,一方面规范了财政支出,明确了财政和用款单位之间的责任,使财政和用款单位在核定经费时,有据可依,减少了资金分配中的主观随意性;另一方面在工作实践中,初步形成了调动用款单位建章立制,完善财务体制,加强财务管理,节约财政资金积极性的硬约束机制。
(二)加强预算会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建设。结合新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先后举办三期全省预算会计人员参加的新预算会计制度培训班和两期预算会计人员法制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达500多人次。既提高了预算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又增强了会计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一)加强学会建设。1997年初,青海省会计学会召开了学会常务理事及各专业分会秘书长会议,总结了学会1996年工作,对1997年学会工作做了安排。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范围社团清理整顿和1997年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1997年3月,学会接受了青海省社团管理处清理整顿和年检,按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通过年检,强化了学会管理,制定了《青海省会计学会会费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团体会员的权利义务,理顺了关系,为学会开展活动创造了条件。1997年学会被青海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评为“先进社团”。
(二)充分发挥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学会活动。青海省会计学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青海省建筑会计学会、青海省交通会计学会、青海省外经贸会计学会理论研讨会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1997年8月参加了西北片13省(区)会计学会协作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向大会推荐交流论文三篇。并组织人员参与青海省社科志“会计与研究”部分的撰写工作。
(三)积极开展会计理论研讨活动。为推动新形势下会计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1997年初,学会研究下发了“青海省会计学会‘九七’年科研课题方案”。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职能的研究”等八个课题,分别落实到各会员单位。同时鼓励其他单位和广大财会工作者积极参与,以推动会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四、基层单位会计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普遍注重会计队伍建设,注意发挥财会人员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如青海省第一安装工程公司,在企业改制中,积极推行董事会领导下的“一长三师”制度,从体制上确立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领导决策地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的任免,坚持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在财务收支方面坚持总会计师“一支笔”审批,财会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等管理活动,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注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通过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各基层单位更加注重会计基础工作。如青海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亲自担任公司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领导小组组长,并参与规范化工作的检查、指导。结合公司实情研究制定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记账规则》,修订了《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又如西宁市工业用呢厂财会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坚持做到“五不”,即发票上无税务监制章不付款;接收单位名称不符合不付款;经济事项不清的不付款;金额数字有差错的不付款,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不付款。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坚持做到“八有”,即有凭证填制日期、有借(贷)方科目、有经济事项摘要说明、有凭证连续编号、有金额合计、有现金收付讫专用章、有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有各责任人签章等,把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会计工作应用电子计算机的优越性已为更多的财会工作者所认识,许多基层企事业单位,努力创造条件,加大投入,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如青海省建设厅系统早在1988年率先在所属施工企业财会部门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实行会计工作电算化。1997年,为使会计电算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年跨出三大步:一是软件更新。将所属企业原拓普软件2.5版本,一次性升版为4.0版本,使核算内容、操作方法、屏幕界面都有较大改善。二是加快硬件更新步伐。将原有长城286微机全部更新为先进的品牌Del1586微机。原先未实行电算化的用户特困企业也都购置了586微机。三是加强人员培训。1997年建设厅系统举办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班二期,86人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77人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人员占建设厅系统财会人员的15.4%。以上举措为建设厅系统全面开展会计工作电算化夯实了基础。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 李祜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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