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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四川省会计工作立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进会计改革,提高了全省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四川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制定《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1997年初,四川省针对1996年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中反映出的会计监督失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等突出问题,提出必须加快会计法制建设的意见,并将制定《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了四川省1997年立法计划;3月至5月,省法制局、省财政厅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省级各部门、各市地州财政局及企业界对1996年起草的《条例》讨论稿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5月30日,省政府第76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于6月1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7日,省人大第八届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列举了财政部门进行会计管理的八项具体职责,...
1997年,四川省会计工作立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进会计改革,提高了全省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四川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制定《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1997年初,四川省针对1996年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中反映出的会计监督失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等突出问题,提出必须加快会计法制建设的意见,并将制定《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了四川省1997年立法计划;3月至5月,省法制局、省财政厅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省级各部门、各市地州财政局及企业界对1996年起草的《条例》讨论稿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5月30日,省政府第76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于6月1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7日,省人大第八届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列举了财政部门进行会计管理的八项具体职责,并划分了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有利于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
2.《条例》列举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七项权利和五项义务,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规定了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障。
3.《条例》分别对依法建账、代理记账、会计证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4.对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条例》根据《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应《条例》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分别不同违法行为,细致地作出了处罚规定,增加了经济处罚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利,划分了财政、审计、税收、工商、监察等部门的职责范围,有效地解决了会计管理工作中执法不力的问题。
(二)狠抓《条例》的宣传贯彻。1997年12月10日,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了由省级各部门及十多家新闻单位参加的《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张中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寿,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贾谌等到会就贯彻《条例》有关问题作了讲话。12月18日,省财政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干部上街设点宣传《条例》,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了《条例》单行本10万册、宣传单30万份向广大群众散发,并现场讲解《条例》的有关内容,各新闻单位对《条例》宣传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1997年初,四川省继续进行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并对12个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为了巩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成果,全省积极开展了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将贯彻会计法规落到实处。省政府成立了四川省会计基础规范化协调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司沛文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的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1997年底,省政府批转了省财政厅拟定的《四川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意见》,确定四川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总体目标是:力争3至5年,全省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主要措施有:加强领导、搞好培训,奖优罚劣、措施过硬,严格考核,准确确认,定期复查、巩固提高,抓好交流、总结经验。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四川省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展开,各地各部门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省新闻出版局的具体做法是:①加强领导,广泛组织宣传学习。局所属单位领导带头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强化会计责任约束的要求。②制发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本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检查认定部门、程序、内容、标准及奖惩办法。③拟定了分期分批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所属单位名单,有计划地开展认定合格工作。
二、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管理,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一)圆满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逐步完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四川省共有60095人通过资格审查,报名参加199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际参考37000多人,8892人合格,占实考人数的24%;会计师合格2650人,占实考人数的29.80%;助理会计师合格4423人,占实考人数的49.74%;会计员1819人,占实考人数的20.46%。报名参加1998年度考试人数共计55706人,其中会计员8542人,助理会计师A类28390人,会计师A类16319人,助理会计师B类1218人,会计师B类1174人。此外,四川省还加强了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成立了第四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并制发了《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
(二)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办好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997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四川省分校对校务委员会进行了调整,省财政厅副厅长王雪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各市地州财政局长为校务委员。9月上旬,调整后的校务委员会在巴中市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办好会计函授教育的有关问题,制定了中华会计函授四川省分校十年发展规划。根据校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省各分校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和发展办学规模,招收新生3025人;另一方面坚持贯彻“从严治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加强了面授考勤和三段作业管理,狠抓教学质量。1996年~1997学年中,广汉市、什邡市等九个函授站被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四川省分校新评为教学信得过函授站。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和培训,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事业。1997年初,四川省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外国会计核算软件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对申报重新评审会计核算软件加强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川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营销单位进行营销登记的通知》等规定,并根据规定对六个财务软件进行了评审,终审通过了两个行业财务软件;对23家财务软件营销单位进行了重新登记和审核,颁发了《四川省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营销许可证》,实行持证经营;审批通过了28家单位实行“以机代账”。在强化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营销管理的同时,四川省还加强了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的管理。1997年初召开的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全省会计电算化培训实行“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证书”等问题。9月组织召开了四川省会计电算化工作研讨暨经验交流会,11月在德阳市举办了四川省第三期会计电算化师资培训班,促进了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通过努力,四川省全年共对29734人进行了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26363人,合格率为88.64%。
三、积极探索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深化会计改革
1997年,四川省部分市地县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相继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一些试点:
(一)会计人员聘用委派制。主要做法是财政、人事主管部门等联合组织向全社会招聘企业会计人员,经审核发给聘书,委派到指定单位上任。如:德阳中江县实行财务科长年薪制,聘用的财务科长的年薪包括两部分: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岗位工资按企业规模分档确定,每月400~800元按月发放;奖励工资按企业法人年薪收入的30%为基数,并参考年终考核得分确定,年终发放;广元苍溪县实行会计人员聘用交叉委派制,公开选拔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交叉委派,委派人员的人事、劳资关系等仍留在原单位,工资由财政局向派入企业收取并发放。遂宁市、乐山市拟行财务总监制,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派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取代公司董事会中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原任董事。财务总监负责对企业财务事项的监督,对企业对外融资事项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生效制。财务总监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定期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达川地区拟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委派制,由人事、财政部门对现有从业会计人员进行普查,建立档案库,根据需要经岗前培训择优选派。
(二)会计人员审核任免制。其主要做法是由用人单位提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财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任职资格的审查认定,会计人员的任免都必须经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如:南充阆中市试行会计统管统派制,企业会计人员的任免、考核、人事、劳资关系管理都由财政、人事、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统一管理;巴中市实行会计人员双重管理制,首先对全市除乡镇以外的会计人员进行全面的清理,经考核或考试后登记注册,建立财会人员档案。其次逐个对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进行定编、定岗、定员。企业根据核定的会计岗位、人员编制呈报会计人员名单,由财政、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批任免。会计人员的管理实行财政、人事、主管部门对人事、劳资关系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和企业对日常事务管理并行的双重管理制度。
(三)建账监管制。宜宾屏山县实行建账监管制。主要做法是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建账监管中心”,对全县依法设立的建账单位进行建账登记,发给“建账登记证”。建账单位的订本账经建账中心审核合格后,加盖“监管专用章”予以确认,作为唯一的合法账簿。建账监管中心每年对“建账登记证”实行年检,加强对企业财会工作的管理监督。
四川省开展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加强会计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提高了会计人员地位,突出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稳定了会计队伍。随意撤换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维护了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助于会计人员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三是加强了对会计人员和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会计秩序混乱现象被有效控制,财经纪律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四是有利于选拔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基层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997年,四川省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积极参与企业转机建制和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如四川省交通厅财务处在企业转机建制方面开展有关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咨询和调查工作,先后协助完成了四川路桥集团的组建、四川省公路机械厂股份制改造等项工作。省化工厅在所属企业开展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扭亏为盈工作,其具体做法是突出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资本金制度,严格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资金投向;二是在会计实践中创造和发展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内部银行、内部结算中心,实行“财务下管一级”及资金管理的“一支笔审批”制等资金管理形式,控制资金总量,调节资金存量,优化资金结构;三是调查分析企业资金结构和分布状况,加快资金周转,盘活资金,使资金运行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四是建立资金补充机制,千方百计补充流动资金,解决企业资金困难。
五、加强预算会计管理,保证新预算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1997年,财政部制定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了保证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四川省1997年着重开展了新的预算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共同拟定了贯彻实施意见:①加强培训工作。1997年10月至11月,省财政厅在乐山市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全省各市地州县总预算会计和省级各主管部门会计人员400多人,培训内容包括新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②继续抓好各项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了预算拨款制度;③开展了对新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和研讨,将新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财政部作了专题汇报,为四川省新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办好会计学会,促进会计改革和发展
1997年,四川省会计学会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参与财政部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比较及分析”等课题研究;二是积极开展国内外会计学术交流,先后两次邀请新加坡会计专家到成都讲学,同时组团到新加坡和国内兄弟省市考察学习;三是继续抓好四川省会计学会主办的会计专业理论刊物《四川会计》。该刊现已成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会计类核心期刊、四川省一级期刊。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 徐旭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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