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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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1997年的会计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管,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1.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自治区境内的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必须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力争三年内使全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用五年的时间,使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也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2.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考核验收,各级财政部门对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确认,一般抽查面不应低于30%,经财政部门确认后,颁发由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合格证。
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选择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人员,组成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1997年的会计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管,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1.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自治区境内的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必须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力争三年内使全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用五年的时间,使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也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2.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考核验收,各级财政部门对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确认,一般抽查面不应低于30%,经财政部门确认后,颁发由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合格证。
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选择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人员,组成验收确认工作组,深入各申报单位开展工作。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各基层单位在进行自查、自行模拟验收符合标准后,向验收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自查后的整改方案,自检评分、模拟验收的有关材料和报告,同时还要填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申报表),报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验收确认。
3.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考核标准分四大类38小项,量化为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者才可作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
为了强化各基层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对申请验收确认的单位,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包括“财会岗位责任制”、“内部稽核制度”、“材料、物资、产品等出入库计量统计检验制度”、“各项材料费用定额管理办法”、“财产物资等定期盘点制度”、“成本核算规程及财务分级核算管理办法”,以及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或审计、税务部门出具的执行财经纪律和纳税情况方面的资料,没有制定上述制度办法的,或有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单位,不予验收确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
4.奖罚分明。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结合起来,对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证书并在近两年内没有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原则上可以在两年内免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于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单位,给予财会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财会基础工作扎实,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连续三年保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评选先进财会人员和优秀财会集体时给予优先考虑,会计人员在评审高级会计师时也可做为一项优先条件;对于那些已列入当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计划,而没有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的单位,限期在三至六个月内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标准;如还达不到,将单位财会人员会计证暂时吊销,并对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据统计,1997年,自治区已验收7761个单位。
(二)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督与管理。
1.及时转发财政部下发的各项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基层单位财会人员在执行国家财会法规、制度等方面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使广大财会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会计法规和制度,保证了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在开展各项会计工作检查验收的同时,自治区烟草公司系统和商务厅、统计局、内蒙古基建投资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与基层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广泛的座谈讨论,及时掌握基础会计工作状况,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些企业会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基层单位的财会工作情况,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确立一至两个基层单位为联系点,经常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为制定宏观管理措施,加强会计管理提供依据。
3.为确保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准确,全区对国有工商企业实行了会计年度报表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要求做到账账、账表、账证、账实相符;各种收入正确入账,各种存货数量、计价正确;其他应付账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递延资产核算正确;成本的分配方法和计算正确;各项投资收益及时入账,利润分配正确,等等。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具有《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才能对企业年度报表进行审计。自治区财政厅对申报开展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的资格,从执业质量、执业人员水平、注册资金、风险保证金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共批准了37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从事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发放许可证书。
二、认真搞好会计人员管理,全面推广会计电算化
(一)严格会计证管理,认真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
1.进行会计证年检、验证、换证工作。1997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修订的《会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的第一年,为做好这项工作,全区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根据“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中央驻地方单位按属地原则进行会计证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理顺了会计证管理体制。据统计,全区年检、验换证及领取新证共计111424人。其中:自治区本级年检、换证及领新会计证共计20795人;各盟(市)年检、换证发证人数为90629人。通过验证和换证工作,对全区会计人员重新进行了统计,全区不包括乡镇企业、集体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总数为177010人,其中:自治区级22794人,盟(市)级为155216人。
2.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对会计专业高评委和评审条件进行了相应调整;评审通过了21名高级会计师。到1997年底,自治区共有高级会计师547人。
(二)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1.颁发财务软件安装许可证。以给软件经销单位颁发软件安装许可证为手段,继续扶持软件质量好,售后服务完善、周到的财务软件经销单位,为各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通过严格审查,全区共有6家软件经销单位领取了财务软件安装许可证。
2.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区会计电算化的初级知识培训。加强对已批准具有会计电算化培训资格单位的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试卷,统一派监考员,统一发证;不定期地对各培训承办单位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单位,给予暂停培训资格的处罚。1997年底,全区共培训会计电算化初级人员35518人次。
3.对申请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验收。1997年,自治区电算化领导小组对8个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批准其运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1997年底,全区共有28个单位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
三、重视会计人员教育,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政治素质
(一)认真搞好中华会计函授教育。
1.1997年,自治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坚持教学管理工作要以提高质量为中心,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认真研究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严把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关口,使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首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实施计划。根据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坚持函授自学与电视教学以自学为主,电视教学与面授辅导以电视教学为主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实施计划。
其次,制定了教学管理达标升级实施方案。在认真总结上一年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教育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意见,提出了教学管理工作达标升级实施方案,方案包括目的与要求、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确认权限、考核验收程序、奖惩等六个方面。
第三,深入基层进行教学工作检查。1997年,自治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先后五次抽调人力对准格尔旗等28个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累计行程一万余公里。通过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工作,一方面为区函校的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便于强化指导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使全区各级办学单位互相之间增进了解,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克服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
第四,建立了抽考制度。每年例行的抽考制度,提高了全校广大教职工的质量意识,扭转了考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使考试这一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不断正规化、程序化。1997年的两个学期,分别对清水河县等16个函授站进行了抽考,抽考单位占自治区函授站总数的15.2%,达到了总校的要求。
2.通过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各级办学单位的共同努力,1997年,自治区100个旗县(区)建立函授站93个,建站率为93%;各级办学单位共有教职员工470人,其中:专职办学人员235人;招收学生1857人,毕业学生1359人。
(二)认真搞好会计专业自学考试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自学考试辅导工作委托财政部门承办已有七年。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下,全区12个盟(市)全部建立了辅导站,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完整的办学辅导体系。1997年,全区会计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报考10472人次,考试合格率为63.67%;专科报考83578人次,合格率为42.87%。会计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有11人毕业,专科有804人毕业。
四、认真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1997年,全区报名总人数为40642人,其中,会计师企业A类20519人,会计师企业B类1029人,会计师预算A类1076人,会计师预算B类89人,合计22713人;助理会计师企业A类12223人,助理会计师企业B类413人,助理会计师预算A类859人,助理会计师预算B类27人,合计13552人;会计员合计4407人。全区共设14个考区,1691个考场,参考人数为28778人,参考率为70.8%。合格人数为3665人,合格率为12.7%,其中,会计师2348人,助理会计师815人,会计员502人。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徐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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