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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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供销合作社的财会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紧紧围绕年初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财会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整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至1997年末,全系统资产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所有者权益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69%,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总结经验,部署指导全系统工作
为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全面提高财会工作质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年初召开了1997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财会处长会议。会议围绕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总结了1996年全系统的财会工作。在肯定成绩、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各地总结了在扭亏增盈、社有资产管理、政策性亏损处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及取得成效。认真研究了全系统的财会工作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对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与部署。会上对1996年度会计电算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政策性亏损处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中央政策性亏损全部落实了挂账停息政策...
1997年供销合作社的财会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紧紧围绕年初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财会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整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至1997年末,全系统资产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所有者权益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69%,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总结经验,部署指导全系统工作
为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全面提高财会工作质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年初召开了1997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财会处长会议。会议围绕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总结了1996年全系统的财会工作。在肯定成绩、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各地总结了在扭亏增盈、社有资产管理、政策性亏损处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及取得成效。认真研究了全系统的财会工作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对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与部署。会上对1996年度会计电算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政策性亏损处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中央政策性亏损全部落实了挂账停息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供销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规定,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了“1981年至1984年部分商品统一降价损失”、“1984年、1986年纯棉布絮棉赊销挂账”以及“1991年一次性商品削价损失”等中央政策性亏损项目的挂账停息政策。同时,还落实了“1991年一次性商品削价损失”的本金处理办法。至此,中央政策性亏损已全部落实了挂账停息政策,各地财会部门正在进一步落实。
(二)督促各地加快地方政策性亏损的处理进度。根据总社二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抓紧处理供销合作社地方政策性亏损的通知》,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抓紧研究处理地方政策性亏损,各地供销合作社已全面开展了对地方政策性亏损的清理核实,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办法,甘肃、青海、湖北、四川、广东等省出台了处理政策。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制定目标管理办法,强化监督功能。为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扭亏增盈工作,总社制定并下发了《供销合作社系统扭亏增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了扭亏增盈目标管理的主要指标和考核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下达了1997年扭亏增盈考核目标,要求各地供销社盈利单位盈利额增长15%、亏损单位亏损额降低15%、亏损面下降2个百分点、经济包袱处理2%、资产负债率控制在80%以内,各地基层社盈利单位盈利额增长和亏损单位亏损额减少分别为20%,亏损面下降2个百分点。各地供销合作社也建立了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并层层下达到基层企业。
(二)建立盈利和亏损企业大户档案。为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和帮扶工作,对年净利润1000万元以上、年亏损额500万元以上的县以上企业和年净利润100万元以上、年亏损额100万元以上的基层社建立盈亏企业大户档案,进行跟踪调查,选择典型的亏损企业进行财务诊断,剖析亏损原因,找出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三)深入调查,加大检查力度。为了解各地扭亏增盈工作情况,总社先后对河北、辽宁、山东、福建、青海、云南、江苏等地供销社的经济效益情况、扭亏增盈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部分地区不断加强管理,开拓经营,扭亏增盈工作成效显著:河北省供销社1997年盈利单位盈利额2.03亿元,盈利面87.18%,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29个百分点,全省有90多个县的基层社不亏损,比上年增加了44个;山东省邹平县位桥社办棉纺织厂通过科学管理,实现资产重组,在1997年纺织行业不景气的形势下仍实现净利润7527万元,上缴国家税费总额2.36亿元。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加强月度、季度、年度的财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和分析盈亏变化情况和原因。总社财会部对各地完成扭亏增盈目标的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大扭亏增盈工作力度。
四、严格规范社员股金管理
(一)完善制度,规范社员股金管理。针对在发展社员股金中出现的问题,总社于5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员股金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对社员股金的吸收、使用等作了进一步规定。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关精神,12月下发了《关于重申规范社员股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调有关社员股金管理中的原则性问题:严格规范吸收范围,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发展社员、吸收社员股金的主体,供销合作社各级联合社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直接吸收社员股金;严格执行保息分红政策;健全社员股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审批制度和审批手续,切实保护社员合法利益;建立社员股金备付金制度,由县(市)联社统一管理。各级社对社员股金使用管理情况展开了全面检查。
(二)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社员股金问题。在内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就社员股金保息分红、系统内部调剂使用等问题进行协调,交换意见;此外,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对社员股金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以求得各方面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保证社员股金的发展。
五、做好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部署,1997年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扩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1997年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价值重估、界定社有资产产权、核实资金总量、产权登记、建章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为解决供销社清产核资工作中有关产权界定问题,组织了专题调查组深入基层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为研究供销合作社清产核资有关政策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各级社财会部门积极布置、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据统计,1997年全系统有22个省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其余各省在1996年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试点面在10%至32%之间,基层供销合作社参加扩大试点工作的有25900个,占基层社总数的82%。供销合作社清产核资工作进展良好。
六、建立互助合作发展基金
建立互助合作发展基金制度充分体现了供销合作社的联合互助精神。根据各地供销合作社1996年度利润实现情况,按照(供销合作社互助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核定并下达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应上缴总社的互助合作发展基金数额,加强了催收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一)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为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总社举办了四期以各级供销社及企业财会主管和财会负责人为主的基层财会人员培训班。针对财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以下内容的培训: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及运用,税制改革新动态、税收征缴及操作,财务状况的检查与分析,供销社财务管理规范。各地也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
(二)继续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全系统自1992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以来,省级社的记账、报表工作已全面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作业,工作基础良好。总社举办了会计电算化联网培训,1997年内实现了总社与省级社的会计信息联网,部分省已经达到省、市、县、基层供销社四级联网,会计信息传递迅速、准确,工作效率提高,为会计工作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总社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1997年会计报表审核和财务分析的函》、《关于做好1997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认真核实月度报表数字,重点核实销售收入、利润及各项资金的占用情况,调查数字的真实程度,杜绝人为虚假,严禁估报、漏报、瞒报,充分保证会计报表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在各级财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会计报表与财务分析工作质量有了一定提高。
八、充分发挥财会监控作用,积极参与直属企业改革
总社财会部督促并指导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直属企业股份制改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直属公司改革的具体意见。根据任期效益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历年财务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及经营业务变化,核定并下达了各直属企业1997年度经济效益目标,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实行效益目标与工资总额挂钩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劳动工资增长速度。建立各直属企业的经济档案,实行跟踪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各单位购置汽车等专控商品的审批工作,同时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力度。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供稿 汪健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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