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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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我国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为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克服了任务重、难度大、项目多、问题新等实际困难,紧紧围绕着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民政事业各项经费大幅度提高
1997年4月8日,民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立了“九五”期间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在完成1996年度中央级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和全国民政事业费财务决算汇总汇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细致、有效的工作,落实1997年中央级民政事业费预算6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59万元,增长40.3%,为近年事业经费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科学事业费预算355万元,比上年增长55%;党政机关外事费预算380万元,,比上年增长8.6%。落实了1997年省级勘界专项经费预算4500万元(其中中央级500万元);根据重庆直辖市的设立,追加四川省和重庆市川渝线勘界经费484万元;会同财政部办理完成1997年中央下达地方民政优抚、安置专项经费的拨款工作,并编制全国优抚...
1997年,我国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为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克服了任务重、难度大、项目多、问题新等实际困难,紧紧围绕着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民政事业各项经费大幅度提高
1997年4月8日,民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立了“九五”期间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在完成1996年度中央级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和全国民政事业费财务决算汇总汇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细致、有效的工作,落实1997年中央级民政事业费预算6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59万元,增长40.3%,为近年事业经费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科学事业费预算355万元,比上年增长55%;党政机关外事费预算380万元,,比上年增长8.6%。落实了1997年省级勘界专项经费预算4500万元(其中中央级500万元);根据重庆直辖市的设立,追加四川省和重庆市川渝线勘界经费484万元;会同财政部办理完成1997年中央下达地方民政优抚、安置专项经费的拨款工作,并编制全国优抚事业单位和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专项维修经费的预算分配方案,报送财政部下达。年内,根据民政工作任务重、事业单位经费困难的实际情况,本着“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及时下达了年度预算,使民政各项事业有较好的经费支持,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二、民政事业财务制度建设日益加强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民政计财工作的通知》精神,以“稳妥实施、搞好服务、措施配套、分类指导”的原则和推进统管、搞好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精神,民政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大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力度。1997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国省级勘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部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并且与有关部门会签了《社会福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
同时,结合民政统计工作科学化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化,采取按业务性质归类,由优抚安置工作、社会救济工作、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等12个分类统计表编制,改进辅助计算机数据库软件汇总程序的方式方法,解决了过去交叉、重复和缺乏时效性等问题,较顺利地完成1996年全国民政财务决算年报汇总工作,汇总数字以及财务分析报告的质量同往年相比,有明显的提高,并为今后的财务会计工作的不断改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践证明,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规范和强化了民政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实现依章办事、依法理财、集中统一管理,而且有效地堵塞了工作漏洞,对维护财经纪律、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民政财会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在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民政事业费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非贸易外汇银行账户年检和清理收费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检查的同时,结合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等项工作,抓住时机,完成了对非财务部门银行账户、资金的清理整顿工作,调整好内部各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关系,消除了业务部门分工把守、资金管理散乱的现象,做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各司其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民政部门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为进一步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提高民政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程度,加强财会人员记账和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大了民政财务会计电算化的覆盖面。据初步统计,全国共发放用友财务软件1800余套,举办培训班35期,有1500多名财会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目前,大部分省(市)已经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和会计报表自动生成,一些省(市)通过与用友软件公司的合作,完成了民政系统会计报表的二次开发和应用,使会计电算化在民政系统财会工作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四、民政基本建设取得很大进展
1997年完成了民政部历时十年的机关大院改造工程,改善了部机关的办公条件,受到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东城区的表扬,被评为“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绿化先进单位”;并且完成了1.8万平方米的职工宿舍工程,缓解了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同时基本完成了投资近1亿元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中国假肢学校迁建工程,保证了学校搬迁的需要;为提高我国减灾工作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强我国减灾抗灾能力,完成了中国减灾中心工程的评估立项,批准1万平方米工程建筑,总投资6000万元,成为民政部有史以来经国家批准的最大工程项目;中国社会福利中心的改造施工也在积极进行筹备。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相继制定和修订了有关基建工作的政策法规,促进了民政部门基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获得了基建财务决算优秀奖。
五、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改革力度有所加强
在继续完善《民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直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制度,并采取计算机管理的形式,使资产做到账、物、卡相符,开始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定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收缴办法,加强对部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并对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报废、更新等进行严格审核,圆满完成了部国有资产年报汇总工作,得到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表彰,被授予国有资产年报汇总优秀单位称号。通过制定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使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以加强,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按照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在理顺关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部直属企业的管理,通过资产重组,盘活了部直属企业的资产存量,救活了一批企业。实施对企业法人的年度考核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企业行为,加大了对企业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六、税收政策取得优惠支持
在国家对关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取消了几乎所有关税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国务院于4月10日颁发了《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海关总署随即发布了《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使残疾人专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得以继续保留。根据(规定)和《细则》,制定了民政部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申报程序和审批办法,使民政部门福利企业有关进口免税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该优惠政策实施仅短短几个月,就为各级民政部门福利企业办理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项目,免税金额达2000万美元,推动了福利企业的技术引进工作。
七、公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意识
1997年5月,根据民政部学习济南民政局为民服务经验现场会议精神,针对民政计财部门是直接为各业务部门和民政对象服务的窗口单位这一特点,民政部有关部门领导带队组织各处(室)代表前往济南民政局实地学习为民服务经验,并制定了《计划财务工作服务公约》,内容是“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科学理财,保障供给;文明礼待,周到服务;遵章守纪,接受监督”,各处(室)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了服务范围。并统一将“公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制作成牌子挂在各处(室)的显著位置上,作为民政计财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接受公众监督。实施公开办事程序以来,做到处理问题有章可循,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科学决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司的业务管理工作和廉政建设。
(民政部计划财务司供稿 李伯森 伊建年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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