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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基本建设投资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级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从深化改革入手,积极推进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1997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2530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862.7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39%,比上年增加1251.91亿元,增长14.4%。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对基本建设投资的结构调整,加大了对农林水、能源、电子、交通、通信、文教等行业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不断改善。其中:农林水利业投资403.85亿元,比上年增加38.5%;能源工业投资2621.86亿元,比上年增加26.5%;机械电子工业投资366.05亿元,比上年增加24%;运输邮电通信业投资2116.92亿元,比上年增加15.1%;文教卫生广播福利事业投资662.73亿元,比上年增加30.6%。
产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总体结构为:第一产业403.85亿元,占3.4%,比上年增加112.68亿元,增长38.5%;第二...
1997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基本建设投资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级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从深化改革入手,积极推进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1997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2530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862.7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39%,比上年增加1251.91亿元,增长14.4%。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对基本建设投资的结构调整,加大了对农林水、能源、电子、交通、通信、文教等行业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不断改善。其中:农林水利业投资403.85亿元,比上年增加38.5%;能源工业投资2621.86亿元,比上年增加26.5%;机械电子工业投资366.05亿元,比上年增加24%;运输邮电通信业投资2116.92亿元,比上年增加15.1%;文教卫生广播福利事业投资662.73亿元,比上年增加30.6%。
产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总体结构为:第一产业403.85亿元,占3.4%,比上年增加112.68亿元,增长38.5%;第二产业4154.31亿元,占43.2%;比上年增加433.46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5304.60亿元,占53.4%,比上年增加706.29亿元,增长21.4%。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幅较大。
区域基本建设投资的总体结构为:东部地区5216.75亿元,占总投资的52.9%,比上年增长14.3%;中部地区2369.76亿元,占总投资的24%,比上年增长16.7%;西部地区1549.76亿元,占总投资的15.7%,比上年增长28.5%。中西部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幅明显加大。
基本建设投资的稳步增长和投资结构的不断改善,为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合理化布局,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能源、原材料、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得到明显缓解,增加了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
1997年全国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为103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加122.82亿元,增长13.53%。其中: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为43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为59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中,基建基金拨款支出359.38亿元,基建贷款财政贴息支出28.00亿元,以煤代油基建支出10.00亿元,其他基建支出39.18亿元。
1997年,各级财政基本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要求,着重在改变多年来以计划代预算的传统做法上下功夫,取得初步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与计委和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参与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做好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成立、下达及调整的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履行财政的职能,既热情服务,又坚持原则,对计划安排不合理的项目,原则上不成立预算,积极协调,严格把关,理顺预算关系,保证了资金下达。三是严格以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作为拨款依据,按照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操作规程,认真审核,从严掌握,维护了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四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实行倾斜,优先拨付资金,服务与监督并举。在拨款中注意了解部门、项目用款进度情况,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以及发展各项事业的资金需要。五是通过建设银行加强对旬、月支出情况的反映汇总,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拨款的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各地区基本建设支出情况,保证年度预算的顺利完成。
各级财政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在加强管理的过程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转化和完善政府职能,把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从服务于建设项目入手,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和竣工决算审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统计,1997年,各地财政部门进行概预算审查的项目有13582个,审查资金总额313.1亿元,核减金额35.9亿元,核减率11.5%,其中:财政资金投资项目8658个,财政资金235.5亿元,核减29.7亿元,核减率12.6%。进行竣工决算审查的项目有14935个,审查总金额353.8亿元,核减金额32.1亿元,核减率9.1%,其中:财政资金投资项目8623个,财政资金216.4亿元,核减19.5亿元,核减率9%。通过此项工作,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发挥了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应有作用。
预算执行结果表明,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状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基本上保持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投资方向和结构逐步趋向合理。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在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基本建设财政投资管理改革
1997年,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财政体制、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推进基本建设财政投资管理方面的改革,为增强国家财政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于1997年12月制定发布了《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取消限额管理实行划拨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中央预算内地质勘探经费取消限额实行资金划拨管理的通知》,从1998年1月1日起,基本建设和地质勘探经费拨款,实行资金划拨方式,改变长期以来采用的限额管理方式。这是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基本建设和地质勘探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针对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企业破产及债务清偿问题,制定了《关于试行破产的国有企业清偿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债务的若干规定》,规范了破产国有企业的债务清偿行为。为支持国有施工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了《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为切实使用好管理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定了《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模式的多样化,财政部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电力公司进行基建财务和工业企业财务并轨的试点工作,研究基建财务管理与“两则”、“两制”的进一步衔接,促进基建财务管理更加科学。
(三)全面开展“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工作。“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是支持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国家资本金工作全面展开,财政部继续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国家资本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财政部与国家计委共同下发了《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为减轻审批工作量,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对专用投资室代管的中央包干补助地方项目,采取把债权债务划转地方的办法,由地方办理具体审批手续。通过一系列配套办法的制定,简化了审批程序,加快了审批进度。1997年,财政部与国家计委共同审批了36个行业2200多家企业的中央级“拨改贷”本息余额335亿元转为国家资本金,其中本金部分307亿元,占中央级“拨改贷”本金余额564亿元的54%,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国家资本金300亿元的任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企业债务负担,推进企业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国家开发银行财务管理
1997年,是国家开发银行资本金到位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安排的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和经营性基金回收再贷计划核定1997年开发银行资本金123.37亿元,其中,预算安排103.31亿元,收回再贷20.06亿元。1997年共办理开发银行营业税、所得税先征后返并转资本金20多亿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对预算内资金提前足额拨付,对税收返还的方式进行了改进。
为规范政策性银行的财务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对政策性银行财务作出规定和要求,有利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随意性。针对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下发了《关于授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国家开发银行就地实施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对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财务管理。对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购建进行清理,并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管理,提出改进措施。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开发银行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考核。
为严格开发银行财务支出,控制成本费用的上涨和固定资产购建,1997年对开发银行实行了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年初核定收支、呆账提取额、业务管理费、固定资产购建、利税等指标,年末根据执行情况进行奖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保证了开发银行1997年继续做到保本微利。
在总结以前年度财政贴息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扩大了财政贴息范围,加强了对水利、农业等行业的支持,改进了贴息审批方式,增加了主管部门对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1997年经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贴息资金32亿元,需贴息的项目2000多个,财政实际贴息24亿元。贴息工作受到项目单位的好评,对调整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地质勘探财务管理
1997年共下达地勘费预算72.49亿元,其中地质勘查项目预算安排25.38亿元,占地勘费预算的35%;年终地勘费预算完成72.49亿元,其中地质勘查项目工作实际支出37.95万元,占地勘费支出的52%。在地勘投资的大力支持下,1997年各地质部门获得了丰硕的地质成果,如煤炭、石油、天然气、金矿、铀矿、铜矿、铁矿、建材原料、化工原料等都取得了大量的新增储量。在保证常规的陆上矿产资源勘查的同时,继续扩大地勘费投资领域,投资对新能源—煤层气的研究和勘查开发,以提高煤炭开采安全,同时变废为宝,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加大对大洋和浅海大陆架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研究投入,以开拓海底矿产资源产地,增加新的资源储备。
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财政部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并采取了依托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了1997年度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经费方案,下达补助经费预算1.95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矿山环境保护和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等方面的工作。此外,1997年还安排矿产资源补偿费2.9065亿元,用于石油、煤炭、黄金、冶金、有色、建材、轻工、化工等部门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弥补了地质勘查投资的不足。
为贯彻落实《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及其有关制度,财政部在调查了解“八五”期间多种经营周转金在各地质部门及所属单位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经征求各方面意见,于年底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地质部门提取的多种经营周转金委托贷款转为国家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八五”期间地质部门提取的多种经营周转金2.88亿元转入国家基金,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7年财政部发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同时,为规范地质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其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质事业发展,研究制定了《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
1997年,国有施工企业完成施工产值、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工作量均比上年有所增长,企业实现利润却呈下降趋势。
4348户国有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3633.44亿元,比上年增长8.51%。其中: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增长8.14%;地方级国有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增长8.83%,高于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0.69个百分点。从全年运行情况看,企业效益状况并不理想。一是企业利润水平呈下降趋势。4348户国有施工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下降1.3倍。二是企业亏损有增无减。亏损面为37.42%,比上年上升了3.96%。三是拖欠工程款呈上升趋势,比上年增长30.34%。四是建筑市场不规范,压级压价严重,国有施工企业难以取足国家规定的计划利润,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
5253户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工作量992.99亿元,比上年增长69.22%。其中:中央级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工作量增长27.31%;地方级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工作量增长70.13%,高于中央级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2.82个百分点。从全年运行情况看,企业效益状况并不理想。一是住房制度改革滞后,百姓购房的积极性尚未完全调动起来,没有搞活流通市场,导致商品房积压严重。5253户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共积压商品房5077.3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0.33%。二是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略有增加,扭转了前几年利润逐年下降的态势。三是企业亏损略有下降,但亏损面比上年上升了3.91个百分点。
1997年,财政部正式设立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资金,用于改善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为了管理使用好该项资金,财政部颁布了《中央级国有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施工企业根据人均国家资本金、人均动力装备水平、社会贡献率以及施工队伍状况等情况申报项目,对规范技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起了很好的作用。
七、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决算的编报质量和决算工作水平,在总结前几年财务决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决定从1997年起,在全国基建财务系统内建立基建财务决算考核制度,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地方财政厅(局)编报国有建设单位,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决算工作进行考核。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1月分别制定下发了《国有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考核办法》、《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考核办法》和《地质勘查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考核办法》。各考核办法对决算报送时间、报表编报质量、决算编报说明、财务决算分析等制定了具体考核的标准,并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对各决算编报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出等级,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由财政部进行表彰。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1996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和有关决算考核办法,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地财政厅(局)的基建财务部门对199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严格组织会审,在人手少、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财政部对1996年度132年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32个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决算、10个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核汇总;办理了1996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央级、专用投资室)、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地质勘查财务决算、国土整治事业费财务决算、储量管理经费财务决算批复工作。分地区、分部门对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决算进行了集中会审考核,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经考核,中央部门的112份基建财务决算达到优良,占总数的85%,地方的31份基建财务决算达到优良,占总数的86%;中央部门的30份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决算达到优良,占总数的94%,地方的60份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达到优良,占总数的97%;地质勘查单位的6份财务决算达到优良,占总数的60%。财政部分别对在1996年度决算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的中央级、地方级基建、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地质勘查单位进行了表彰。
为了做好199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财政部于1997年10月分别下发了《关于编审1997年度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关于编审1997年度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的通知》和《关于编审199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对1997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决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吸收前几年财务决算软件优点的基础上,财政部与清华大学万实得公司重新开发设计了一套新的决算软件,并于1997年11月在北京和山西太原举办了基建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软件培训班。这套软件与以往的软件相比,在设计思想和操作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对增强基建财务决算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决算编审汇总的质量和速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财政部基本建设司供稿 张国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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