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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对建立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实施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原则、步骤及组织领导、相关配套措施等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会计准则应当保证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满足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进行监督并作出各类经济决策的需要,兼顾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实施会计准则,应当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会计准则与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中国国情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关系,会计准则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外汇、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及会计准则与会计改革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具体会计准则采取分批分步的实施办法,即根据企业机制转换情况、自我约束能力及对会计信息需要情况,先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施行,其他企业仍执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及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逐步扩大具体准则的施行范围。
1月3日
审计署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注册审计师协会,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解放军审计署发出《关于社会审计工作联系事项的通知》,明...
1月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对建立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实施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原则、步骤及组织领导、相关配套措施等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会计准则应当保证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满足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进行监督并作出各类经济决策的需要,兼顾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实施会计准则,应当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会计准则与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中国国情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关系,会计准则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外汇、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及会计准则与会计改革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具体会计准则采取分批分步的实施办法,即根据企业机制转换情况、自我约束能力及对会计信息需要情况,先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施行,其他企业仍执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及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逐步扩大具体准则的施行范围。
1月3日
审计署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注册审计师协会,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解放军审计署发出《关于社会审计工作联系事项的通知》,明确今后有关社会审计工作的具体事宜,与联合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联系。
1月4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今后5年内会计理论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提出:我国现阶段会计理论研究的目标是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丰富经验和已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重点研究:会计与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关系问题、中国会计准则及其理论框架问题、企业会计“转轨变型”问题、预算会计问题、强化会计监督问题、会计人才与会计教育问题、会计史与国外会计问题、会计发展新领域问题等。在开展会计理论研究中,要充分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的作用,调动广大会计理论工作者和会计实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唯书、不唯上,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同日,财政部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权限和程序、申请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和业务范围以及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财政部发出《关于成立财政部第五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财政部第五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同日,为加强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财政部发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月6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于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1月15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将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建设单位和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办法。
1月16日
发布《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试行)》。
1月17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主任张佑才主持召开第五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和考试大纲。
1月21日
财政部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对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任务、土地出让金包括的内容、财政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1月22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允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员的条件、申请程序及对其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同日,为促进中国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加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并满足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拓中国会计市场、提高竞争能力的需要,财政部发布《关于允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
同日,财政部批准成立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集团)。
1月25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第129号国务院令,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月26日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阶段工作要求》,对考试组织机构、考试科目及时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月29日
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正确引导应考人员集中精力研读考试指定教材的通知》,重申了199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命题、考试培训等问题。
1月30日
中国会计学会与珠海远方电脑有限公司举办的“第三届珠海远方杯”会计学论文有奖征文评选揭晓,从1995年在《会计研究》该栏目发表的以成本问题为专题的17篇论文中,评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
1月31日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贾谌与来华访问的世界银行亚洲区首席会计顾问肯尼菲克先生就会计准则项目执行情况及《中国会计改革和发展项目》等议题进行了会谈。
同日,印发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试行)》,其中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工作底稿》和《验资》。
2月1日
中国兵哭工业总公司评审通过了“博思通用财会软件(3.0版)”。
2月7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发布“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的通知》。
2月10日
中国会计学会在北京举行《会计研究》创刊100期纪念活动。中国会计学会在京的常务理事、理事、《会计研究》编委、全国各专业学会、直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会员单位的代表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与会同志回顾了《会计研究》创刊16年来的历程,总结了《会计研究》的重要理论成果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月15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统一了境内上市公司与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利润的会计处理。
同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申请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的条件、程序、业务和对其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为维护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2月28日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与来华访问的世界银行官员霍夫曼先生就会计准则项目扩展等问题进行了会谈。
2月
财政部任命刘玉廷为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3月8日
中国会计学会在北京组织会计改革与发展纵谈。该活动由中青年专家学者组成,其活动宗旨是活跃北京及周边地区的会计学术气氛,加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联系,为政府献计献策,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建立。
同日,冶金工业部于3月8日至10日在江苏无锡召开1996年全国冶金财务工作会议,要求各企业学习邯郸钢铁厂经验。冶金工业部副部长殷瑞钰到会讲话。
3月11日—22日
财政部在北京连续召开了两次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和财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分别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来自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新闻出版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财政部会计司的专家和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派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3月14日
财政部印发《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共10章65条,分别对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原则、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对外投资、经营收支和收益及其分配、财务报表、财务档案、财会人员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分别对记账原则、记账方法、会计年度和使用会计科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3月21日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印发《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若干意见》。
3月26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内容和重点、整顿步骤、整顿依据和要求以及组织领导等作出规定,并成立了以王克英副省长为组长的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
3月27日
上海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对全市整顿会计工作的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进度、整改要求、组织领导等作出全面部署。
3月28日
财政部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申请程序、合作所的管理和合作所的分支机构等作出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为使中国会计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财政部发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
3月29日
为召开1996年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国会计学会根据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扩大会议的决定,发出了第五届理事会人选推荐办法:1、理事人选由本会团体会员、会员单位及专业委员会、分会推荐产生,每单位推荐1名,另请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推荐若干名。2、理事人选必须符合的条件:一是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的现任会长或副会长,在领导或独立进行会计学术研究上具有成果;二是各会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三是各单位理事人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人选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凡院校或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理事人选同时加盖院校或企业公章。
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表彰了全区80个先进财会集体和148名先进会计工作者。
3月
山西省委作出《整顿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作为整顿财经纪律的重要内容。
4月1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月2日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接待了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管理室室长长友先生一行3人,就我国企业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会计报表的编制标准及审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同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规定全省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工作必须依照该条例进行。
4月3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199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题型、题量及答案要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命题依据、试题水平、题型、题量和答题要求等内容。
同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若干问题解答(二)》。
4月4日
全国会计处长会议在厦门召开,6日结束。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的部分厅、局长和全体会计处长近百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莲淑到会作重要讲话,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深化会计改革等问题发表了重要意见。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在总结1995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1996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4月6日
财政部对1995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辽宁、浙江、湖南、福建、广东、河北、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等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获得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安徽、河南、江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贵州、长春、武汉、厦门等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获得会计法规制度管理先进单位的称号;山东、云南、内蒙古、江苏、天津、新疆、西藏、青岛、宁波等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获得会计人员管理先进单位的称号;深圳、西安、大连、吉林、沈阳、海南、山西、四川、湖北等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获得会计电算化管理先进单位的称号。
4月7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4月8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归口及决算编报问题的通知》。
4月9日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电算化研究组在北京召开了会计电算化发展研讨会,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贾谌到会讲话。研讨会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会计核算软件、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发展我国管理型会计软件、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开展了讨论。
同日,财政部、审计署发出《关于召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厅(局)、审计厅(局)做好代表的推选及各项准备工作,并以加速地方“两会”联合的实际行动,迎接特别代表大会的召开。
4月11日
《经济日报》报道:为了把外经贸企业从商品经营层次提高到资本经营层次,建立起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党组决定对企业经营负责人实行责任审计,作为对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经常性监督;并制发了《对外经济贸易企业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对外经贸企业实行“一年一小审,两年一中审,离任一大审”的制度。
同日,《光明日报》报道了海南省琼山市农业银行白石溪营业所会计韩新贪污公款1500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报道指出:韩新所在的营业所墙上贴满了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等,但形同虚设。并提出了发人省醒的问题:一个韩新落网了,还会不会出现第二、第三个韩新?如何才能铲除滋生“韩新”的土壤?
4月12日
财政部印发《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共13章80条,分别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管理原则、国家基金和负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地勘工作拨款及支出、成本和费用、经营收入节余与收益及其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评价等进行了明确、规范的规定。该制度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4月15日
湖南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的通知》,对整顿重点、内容、步骤、分工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4月16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市举办了光电阅读器试点省市考前考务培训班。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副组长贾谌到会讲话。
同日,河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会计工作会议,总结“八五”会计管理工作,表彰财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
同日,财政部批准日本名尾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
4月18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在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中,做好参与企业前期决策,严把项目质量关;管理好国有资产,支持老企业发展;贯彻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管好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建立信息系统,搞好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工作。
4月1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1、在全国范围内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工作秩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并督促所属各单位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在各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顿的重点是: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建账而没有建账、或者账目严重混乱的;账外设账,或者假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违反财务会计制度,乱挤乱摊成本、随意核销费用,任意减少利润或者增加亏损,擅自冲减国家资本金的;截留、转移国家和单位的收入,私设“小金库”的;各地区、各部门认为需要重点整顿的其他问题。对于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处理。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政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会计监督,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会计报表管理,严肃查处编造、篡改会计报表和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逐步实行发票跟踪抽查制度,对在发票领用、填制、报销入账等环节违反国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办理工商登记和年检,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监督。加强社会会计监督,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会计法制,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会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4月22日
财政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中央各部门会计工作座谈会。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对1995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部署了1996年的工作。中央有关部、委、局、总公司40余名会计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4月23日
山东省财政厅召开全省会计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宋法棠到会作重要讲话,
4月24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时间和内容、检查组织方式、检查处理政策等作出规定。
4月25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对在香港地区以外的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股票股利等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4月29日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会长哈雷拉先生和秘书长格鲁诺先生来访,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IFAC一事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崔建民、秘书长丁平准进行了会谈,并达成共识。晚上,财政部刘仲藜部长设宴招待哈雷拉先生一行。
5月2日
在广东珠海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考试工作组专家8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于5日结束。
5月5日
国内贸易部召开全国物资财务工作会议,集中精力研究物资企业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朱镕基副总理提出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约法三章》,建章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
5月6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修订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5月8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题词:“市场经济越发展 会计事业越重要。”
同日,国务委员李贵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题词:“信誉是注册会计师的生命,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立业之本”。
同日,财政部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
5月9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同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管理。
同日,中国会计学会分别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就提交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的《关于修改<中国会计学会章程>的建议》、《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登记管理办法》、《中国会计学会“九五”科研规划》、《<会计研究>发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征求了意见。
同日,迟海滨副会长、丁平准秘书长和前会长陶省隅率团访问韩国、与韩国公认会计士协会签订了两会合作备忘录。12日返京。
5月10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审计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已经实现联合的省级协会正、副秘书长,尚未实现联合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的秘书长出席了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审计署副审计长金基鹏到会并讲话。
同日,在京召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通报了联合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情况,讨论了拟提交特别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并就加快地方“两会”联合的进程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5月12日
中国会计学会教育改革研究组在江西庐山召开第四次研讨会,15日结束。中国会计学会、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等20余所院校和单位的代表及部分征文作者代表出席了会议。研讨会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养跨世纪人才为主题,对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材编修、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会计教育的宏观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5月14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外贸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对外贸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结构体系和制定时应注意的问题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5月1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题词:“两会联合至诚至信齐心协力共创未来”。
5月24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26日结束。这是财政部、人事部在总结前几次考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后的第一次考试。全国共有1800383人参加了A、B两类考试,其中,会计员423639人,助理会计师762257人(其中A类644440人,B类117817人),会计师614487人(A类468881人,B类145606人)。
同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5月27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财政厅《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意见》,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整顿内容、整顿时间、步骤和具体要求作出了规定。
5月30日
河北省财政厅成立了河北省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加强全省会计电算化管理。
同日,成都市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要求实行违法违纪大案要案专题报送制度。
5月31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制止社会上乱办会计准则培训班问题的通知》。
6月4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7日结束。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现联合后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的代表,全国63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代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的代表,大专院校的代表,港台地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国务委员李贵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为大会题了词。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发表了书面讲话,国务委员李贵鲜、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审计署审计长郭振乾等出席会计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联合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会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咨询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加强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决定》。
6月5日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上发表书面讲话,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必须切实履行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职责。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独立审计的业务,必须依法进行审计。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要逐步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标准的要求规范执业,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审查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相关的会计记录。对于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以及财务会计信息的疏漏、虚假和错误,要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坚持予以揭露。违规执业或者通同作弊的,要依法追穷责任。二是各级会计师协会应当在统一法律、统一执业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要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事务所的合并、联合,建立一批规模大、信誉好、水平高的事务所。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业务监督检查,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有较大提高。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按执业标准执行业务和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对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协会应取消其执业资格。三是财政、审计部门要积极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创造条件,要提出具体措施,努力改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注册会计师正当执业,严格禁止对注册会计师揭露违法行为施加影响。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按照法律规定,把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任务,交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完成。
同日,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把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作为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市场经济,促进财税改革和其他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该《通知》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时间安排、步骤、整顿的重点内容、整顿活动的政策规定以及应重点抓好的工作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日,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召开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暨庆祝学会成立十周年大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会计学会的工作任务和重点研究课题。
同日,在京召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特别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联合后协会理事会成员,修订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通过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的决定。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大会于7日结束。
6月6日
财政部印发(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财政部统一制定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级主管机关负责对本级境外投资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同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该《纲要》对财会等专业人员的培训也提出了要求:“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专业管理培训,经考试、考核通过,取得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按要求继续认真进行…”
6月7日
财政部国际合作司、会计司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国际会计准则研讨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夏普先生介绍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通报了中外会计协调以及中国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情况;永道国际会计公司的代表主讲了会计咨询和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同日,依照章程,新产生的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成员和常设办事机构领导成员。
新产生的常务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财政部张佑才副部长、审计署金基鹏副审计长应邀出席会议,要求常务理事会认真领会特代会精神,统一思想、积极做了地方“两会”联合的推动工作。
6月10日
财政部印发《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从配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替代手工记账、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中国会计学会在浙江上虞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会计学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就提交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讨论。
6月1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电话会议,成立了以省长王云坤为组长的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副省长王国发到会动员。
6月13日
陕西省政府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成立了以省长程安东为组长的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6月17日
财政部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共6章101条,从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一般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基层单位会计工作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同日,财政部会计司派出代表参加了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第五次世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
6月19日
北京市政府发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金人庆为组长的全市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
同日,福建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部置。
同日,经省政府同意,湖北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李大强为组长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
6月20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账务处理办法》。
6月21日
云南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成立了以省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协调全省整顿工作。
同日,与国家教委高教司在西安市联合召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试点工作研讨会,会议于23日结束。
6月22日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贾谌率团赴新加坡考察会计电算化发展情况。
浙江省政府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6月24日
安徽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部署。
6月25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为组长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并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部署。
6月28日
广西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区整顿工作作出部署。
6月30日
全国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审核发文工作全部完成。按照规定有28464名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
7月1日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冯淑萍率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十四届会议,同月5日结束。这届会议对政府特许的会计和报告、商业银行的会计和报告及其他有关议题进行了讨论,并确立了下一届会议的主要议题。
同日,江西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
7月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办学体制和今后的发展目标及任务。
7月4日
财政部在北京举行“关于中国会计市场开放的形势和政策”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丁平准分别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允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多个成员所的通知》等有关开放会计市场作了说明。
同日,青海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成立了副省长赵乐际为组长的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并要求县以上政府都要成立包括财政、税务、审计、工商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内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整顿各地区的会计工作秩序。
同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
同日,财政部举行《中国会计市场开放的形势与政策》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张佑才副部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丁平准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7月5日
国内贸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电算化工作的开展以及会计数据的安全完整,必须配备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负责计算机及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保养、数据管理及故障的清理等工作;计算机与手工记账并行1年后,方可替代手工记账,并对脱离手工记账的报批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同日,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直管事务所统一管理办法》。
7月6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禁止将预算资金转移到预算外;要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规模;预算外资金要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严格预算外支出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乱支挪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处罚制度,要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明确了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部分预算外资金进行了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月8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建立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对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的会计科目设置和具体账务处理等作出了规定。
上海市财政局发出《关于本市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重点检查内容及整顿中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了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意见。
7月10日
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条例》,共八章69条。规定:特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条例,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负责深圳市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该条例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电算化、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日,贵州省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王广宪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厅厅长为副组长,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省整顿会计工作领导小组。
7月12日
中国会计学会在北京召开1995年度会计优秀论文评审会,共评出荣誉奖5篇、一等奖5篇、二等奖11篇、三等奖42篇。
同日,上海市政府发出(关于整顿本市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成立了以副市长华建敏为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工商局、监督委等领导组成的市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并对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对象、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7月15日
财政部印发《国有物资企业集团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同日,甘肃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整顿会计秩序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7月16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财政监督专员办事机构对中央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同日,美国会计学会会长舒尔茨先生率团来访。
7月19日
财政部印发《会计证管理办法》,规定:会计证是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会计证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颁发和管理;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除此之外,该办法还对取得会计证的基本条件、会计证考试、发放、注册、年检、验证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7月20日
中国会计教授会在上海举行会议。来自国内100余所的近200名代表和来自美、英、法、日和港台地区的近50名代表出度了会议。
7月26日
财政部任命冯淑萍为财政部会计司司长。
7月29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
同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为组长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并对整顿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7月30日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计师联合会(CAPA)会长孙桂财先生率团来访,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CAPA事宜与会长崔建民、秘书长丁平准进行了会谈,双方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CAPA事宜取得共识。
7月
四川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进行部署。
8月1日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向获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105家事务所、1108名注册会计师颁发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
8月8日
召开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听取秘书处关于地方“两会”联合进展等方面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两会”联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必须加快地方“两会”联合的进程;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一定要抓好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月9日
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会计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省长马忠臣签发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李成玉为组长的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
8月13日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1996年度校务工作会议在四川峨眉山市召开。16日结束。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务委员和各省校校长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副部长、总校校务委员会主任张佑才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肯定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0年办学成绩的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办学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加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基础工作,努力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建成培训会计的综合性基地,发挥函授学校在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方面的作用,并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扩大服务范围,明确经费渠道,提高办学水平”的具体要求。财政部会计司司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冯淑萍也到会讲了话。会议着重讨论了函授学校建设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发展方向,提出了发展任务,理顺了办学体制,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8月14日
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规定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包括正副总会计师、正副财务总监、财务部正副经理)的任免,由各单位法定代表,提名报局审核批准后,各单位方可正式任免。
8月19日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财务软件分会印发《行约》,加强对财务软件行业管理,促进我国会计软件产业的发展。该行约对财务软件分会会员行为、享受的权力和义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等进行了规定。
同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区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8月20日
财政部印发《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被其他企业兼并前,应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其中涉及有关财务事项,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该规定对主管财政机关在企业兼并中的职责、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清查和评估、产权转让以及有关兼并过程中的其他财务问题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国有企业试行破产应坚持依法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和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各级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企业破产的全过程。该规定还对主管财政机关在企业破产中的职责、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处置、破产债权、破产费用以及其他有关破产的财务问题作出了规定。
同日,湖南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办公室与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整顿办公室与大检查办公室分工协作的关系,以提高检查效率。
8月22日
财政部印发《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对地方周转金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基金及结余、收入、支出、会计科目、年终结算和结账、会计报告、会计电算化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27日
北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会计学会协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29日结束。会议交流了各学会的工作情况,并就建立现代企业会计模式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同日,财政部预算司、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共同召开了全国第三次理论研讨会。
8月28日
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对六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税大检查。12月19日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向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关于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税收检查结果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8月
解放军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在军队企业中进一步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意见》。
9月1日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实施方案》,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9月2日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与日本国大藏省证券局企业财务课长大西又裕先生一行6人,就我国企业到东京上市有关会计问题进行了会谈,并对今后两国有关上市企业会计问题协调方式和渠道进行了讨论。
9月4日
海南省政府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部署。并组织召开了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电话会议,副省长毛志君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9月5日
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对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管理等作了规定。
9月6日
河北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检查工作由各市整顿办公室组织,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监察、人行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加强重点检查工作。
9月15日
召开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对地方“两会”联合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各地应该从联合的大局出发,不能因为枝节问题而影响联合的进程。会议要求,加强业务监管,尽快成立惩戒委员会。
9月17日
青海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部署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阶段工作。
9月18日
加拿大公认会计师公会会长普瑞固先生率团来访。
9月20日
举办199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为期三天。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6000个考场,近12万人同时参加考试。考委会主任张佑才副部长赴四川巡考,副主任崔建民会长、丁平准秘书长赴深圳、珠海、海南巡考、副会长迟海滨、罗进新、鞠庆麒以及部分考委会委员分别带队赴地方巡考。全国考办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总值班室。
9月25日
江苏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对全省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9月27日
海南省财税厅、审计厅、国税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建账监管办法(试行)》,规定海南省财税厅下设建账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建账监管工作,各市县设置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建账监管工作。对省内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建账程序和有关要求作出了规定。
同日,在北京召开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委会成立暨第一次编委会议。会议确定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教材体系,以及第一批后续教育教材书目。
10月4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
同日,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计师联合会(CAPA)接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正式会员。
10月5日
中国会计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理论讨论会在河北省三河市召开,7日结束。中国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及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的代表,中国会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的代表,部分论文作者及特邀代表等共230余人参加了会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会计学会名誉会长王丙乾、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完成了换届选举,产生了中国会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了名誉会长和顾问。中国会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王丙乾、段云、张佑才,会长:迟海滨,副会长:杨纪琬、娄尔行、葛家澍、阎达五、朱德惠、余秉坚(常务),顾问:王文元、祁田(女)、任超(女)、李更新、陈立、杨时展、余绪缨、顾树桢,秘书长:刘玉廷。
10月7日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海峡两岸会计准则及独立审计准则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两岸的80多位会计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同日,丁平准秘书长率团赴吉隆坡参加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计师联合会大会,10日返京。
10月10日
江苏省财政厅召开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会议,俞兴德副省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10月16日
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会计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了会计管理体制建设、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会计管理体系、会计电算化事业、会计人员管理体系、会计理论研究和注册会计师事业等方面的具体发展目标。
10月17日
与澳大利亚会计师协会(ASCPA),澳大利亚迪肯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举办专业会计硕士兼注册会计师(澳)资格课程。
10月21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大检查组织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并对查处会计秩序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政策界限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0月22日
财政部刘仲藜部长签发财政部第8号令,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11章47条。分别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和任务、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及其他有关问题题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经费自给率、资产负债率和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等四项财务分析指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日,浙江省财政厅在杭州举办了“96杭州会计软件成果展示会”,15家会计软件公司参展。常务副省长柴松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彬参观了展示会。
10月24日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会计工作五年规划(1996—2000年)》,分别对会计法规制度建设、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和会计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划。
10月25日
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解除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解除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10月28日
印发《关于首届注册会计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的通知》。
10月31日
财政部在长沙主持召开了各地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主管整顿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到会讲话。座谈会对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的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10月
财政部组织对新加坡丝谛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达意公司共同拥有的达意财会管理软件的评审。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国外会计软件进行的评审。
水利部印发《“九五”期间水利系统财会人员培训规划》和《“九五”期间水利系统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
11月2日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校长座谈会,研究办学工作中的若干重大问题。
同日,财政部会计司与中国会计学会联合组团,赴美国、加拿大考察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职业后续教育情况。
11月4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和中国会计学会中青年会计电算化分会在上海联合举办了“96上海财务会计软件联合展示会”。6日结束。有20多家财务软件公司参加了展览。
11月5日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对支农周转金的来源、使用原则和范围、支农周转金的借款条件、支农周转金的使用期限及占用费、支农周转金借款发放和回收、支农周转金的管理与监督、支农周转金处罚等作出了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6日
在深圳召开第一次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研讨会,就当前事务所体制和经济环境的关系以及事务所发展方向进行了研讨。会议于8日结束。
11月11日
财政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中外方专家咨询组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到会讲话。
同日,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就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问题向中、外方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
11月12日
农业部转发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解除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财会人员要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规章,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1月18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总结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情况进行验收,认真研究会计工作秩序整改建制措施,总结好整顿情况按期报送国务院,并对总结报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日,财政部印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结余和资产负债、基金决算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规定,并列出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缴率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额等财务分析指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日,财政部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总体管理要求、管理体制、资金来源、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收支计划、决算、监督与处罚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财务实施细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月19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认定本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经认定,各科合格情况为:会计14577人,审计6856人,财务管理9072人,经济法12462人,税法11221人。
11月20日
财政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中央各部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座谈会。中央各部、委、局、总公司主管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到会讲话,肯定了整顿工作取得的进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努力,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客观环境与主观努力、整顿会计秩序与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抓会计基础工作与纠正会计秩序中违法违纪问题、会计工作秩序阶段性整顿与会计工作秩序长期性建设等四方面的关系,切实抓好整顿工作。
11月22日
财政部印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分别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结余、决算、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预算、收入、支出、结余分配、资产与负债、经费决算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6日
崔建民会长、丁平准秘书长、董晓朝副秘书长赴上海,与加拿大公认会计师公会(CGA)签署两会合作备忘录。
11月27日
贵州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对全省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同日,召开第三次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常务理事第二次会议的各项议程。
11月28日
在京召开常务理事第二次会议,听取秘书处关于全国特别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会议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7年的重点工作是加速联合、加强监管和加快步入国际舞台的步伐。
11月29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同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提出了到200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个人会员达到15万人、从业人员20万和到2010年个人会员20万、从业人员30万等发展目标。
12月2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与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相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间的组织、协调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月6日
《光明日报》编发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0年办学情况。
12月9日
财政部印发《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对实行内部单车承包、租凭、产权转让经营的国有、集体汽车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月11日
《人民日报》撰文“簿记之学走俏神州”,报道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0年办学情况。
同日,中国教育电视台开播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十周年专题电视片《为了会计事业的明天》。22日结束。
12月12日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和执业水平,严格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度检查制度,发布《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12月13日
财政部印发《中央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预算外资金管理、账户设置与管理、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拨付等作出了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5日
财政部、审计署发出《关于加速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的通知》,对地方“两会”联合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并重申各地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支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把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任务,交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完成。
同日,批准美国依派克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12月17日
审计署发布《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
12月18日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到会计工作时,刘部长指出: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会计工作“约法三章”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精神,全国普遍开展了以依法建账为中心内容的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整顿财经秩序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开展以深化基础管理和依法建账为中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快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地方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
12月19日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电视节目《会计改革话人才》。
12月21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经济秩序,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着力解决偷税漏税、财经纪律松驰、社会信用混乱…,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12月24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资金的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益;要严格加强收费管理;乡镇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建立健全乡镇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制度、决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乡镇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同时明确了乡镇预算资金管理范围。
12月25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规范政府性基金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对《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改。
12月26日
财政部印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分别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作了具体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日,经财政部、审计署批准,颁布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12月30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财税秩序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收入的财政监督;大力开展对财政支出的监督,依法治理挥霍浪费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巩固成果,规范管理;继续对会计工作秩序进行整顿清查,广泛开展以强化基础管理和依法建账为中心内容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指导各基层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整改,抓紧研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人员职业纪律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同日,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试行)》。
同日,为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促进行业管理现代化和决策科学化,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计制度》。
12月31日
中国会计学会对截止1996年12月31日的全国会计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会员单位等进行了统计:中国会计学会分会或专业委员会20个,团体会员56个,会员单位100个。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穆国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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