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会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改革方案起草与修改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一、预算会计改革必须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和预算管理要求
在我国,会计制度是国家经济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国家一方面通过会计制度体现国家对会计单位核算的要求,从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对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进行处理,作为国民经济决策和调控的依据,以保证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实现其管理职能。因此,预算会计制度的设计,首先必须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预算会计与预算有着相依相符的关系。财政会计自不待言,单位会计也是同样。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及财务管理体制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非物质财富的生产创造者,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需要财政支付,国家对这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供应形式是预算拨款制,即通过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的形式,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需求。
经济体制的改革及单位财务体制的改革,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单位资金构成,也改变了单位的组织形式,但就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方面来说,仍然需要和政府财...
预算会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改革方案起草与修改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一、预算会计改革必须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和预算管理要求
在我国,会计制度是国家经济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国家一方面通过会计制度体现国家对会计单位核算的要求,从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对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进行处理,作为国民经济决策和调控的依据,以保证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实现其管理职能。因此,预算会计制度的设计,首先必须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预算会计与预算有着相依相符的关系。财政会计自不待言,单位会计也是同样。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及财务管理体制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非物质财富的生产创造者,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需要财政支付,国家对这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供应形式是预算拨款制,即通过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的形式,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需求。
经济体制的改革及单位财务体制的改革,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单位资金构成,也改变了单位的组织形式,但就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方面来说,仍然需要和政府财政发生经费领报关系,仍然是各级政府预算的基本组成单元。因此预算会计改革不能脱离国家对单位、对部门、对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和控制。相反,通过预算会计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要能够追踪反映出国家预算资金使用的情况与效果。
二、预算会计改革必须适应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在一定意义上说,财务与会计是不可分割的,实践中我们也往往是将财务与会计工作放在一起。但财务与会计仍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他们的侧重点不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行政任务和实现事业计划,在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过程中与国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围绕着资金运动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体现着非常强的政策性。会计制度主要是规范单位的核算行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与交换过程,又是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过程,资金运动的形式实际上反映着价值的运动。就这一点而言,财务与会计又有着共同的基础,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财务制度是会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规章制度。反过来,会计只有以财务规定为尺度,才能保证财务管理的实现。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没有会计,财务的管理活动就无从谈起。
三、预算会计改革必须保持预算会计体系的完整统一
我国会计领域门类繁多,但基本划分可以分为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两大类。预算会计就其核算的内容又可分为财政会计与单位会计两部分。反映了我国预算的组成体系。财政会计是核算反映各级政府预算执行的会计;单位会计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会计。
在改革方案设计中,我们对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作了重新归类,大胆提出了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分离的设想。这主要是考虑到事业与行政单位性质不同,业务活动特点不同,财务管理要求不同,与市场依赖性不同等等因素而提出的。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对预算会计重新分类并不是对我国现有的会计体系重新分类,提出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分离并不是对预算会计的分解。
四、预算会计改革必须以会计主体为视点
会计主体问题的提出主要是对单位会计而言的。会计主体规定的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是解决一个为谁核算、核算谁的业务的问题。单位预算是构成政府预算的基本单元,无疑需要作为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核算预算的执行。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单位同时也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利益主体,在政府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进行运作。因此单位会计也需要对本身的业务活动情况及其运作成果独立完整地反映出来。我们过去对单位会计的核算规定恰恰只强调了资金的属性而忽视了单位会计的相对独立性,形成一种资金会计,单纯以向财政报账或向拨款单位报账为目的,实际上使单位会计处于国家预算的从属地位,结果使会计核算范围不清,致使单位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在改革中有必要明确会计主体的概念,并以会计主体为视点设计会计制度。这将有助于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每一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规模和运营成果,也有利于调动单位会计核算的积极主动性,在满足国家宏观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单位内部的经济管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五、既要改革创新、又要继承发扬
近年,会计改革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其缘由在于经济环境的改革变化。这也证明了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改革越深入,会计改革越紧要。我国的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不改则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改则不能强化预算管理手段;不改则不能有效地建立单位自我约束机制;不改则不能建立新的预算会计模式,不能赋予预算会计以新的生命力。而如何改革则是我们在工作中面临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过去我们也陆续对预算会计作过小修小改,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我们认为,由于经济环境的改变,政府职能的转变,预算管理方式的改革,财务管理要求的改变,预算会计的改革仅仅在已有的制度上做零星的修修补补是不够的,必须以创新的精神进行一次科学的、系统化的改革,适应形势要求,建立新的预算会计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讲预算会计改革不是对预算会计已取得成就的否定,而是在已有水平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个层次。对于经长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会计方法,在改革方案中都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中国财经报》199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