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领导指出,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培养注册会计师是千秋万代的大事。世界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经验证明,人力资源是事务所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立足之本。
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已逾十万之众,在数量上处于世界前列。但由于起步时间较晚,面对世界先进水平,我们还有相当差距,还有许多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务院领导要求我们,要把注册会计师行业办成一个光荣的、具有权威的行业;要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因此,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事务所当务之急应该抓紧抓好的一件大事。
为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大力加强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在全行业开展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培训工作,把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组织建设
在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全国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制度和培训发展规划。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事务所应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本事务所的具体培训工作,形成一个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龙头、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支柱、事务所为基础的全国培训工作组织体系。
要在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除了在经费上增加必要的投入外,还要精心组织,抓好培训各环节的管理、协调工作,培养出一支思想道德好、组织能力强、业务技术精的专职培训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
要从抓制度建设着手,把培训工作当作一项基本任务抓紧抓好。一方面要督促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事务所积极贯彻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培训制度,认真检查注册会计师的受训情况;另一方面要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事务所的培训工作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不断总结经验,搞好培训工作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人才和师资培养
要坚持人才培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抓好高等院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的在校教育,培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另一方面抓好注册会计师的在职教育,继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在职培训。
要加快培养注册会计师师资队伍的步伐,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事务所中挑选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人员,作为师资后备力量加以培养,有意识地锻炼、培养他们,把师资的培训与执业人员的经常培训结合起来,齐头并进。
(四)加强国际合作培训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国际合作培训工作。邀请境外优秀的培训专家来国内传授经验和知识,引进培训教材;争取国际组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支持,培养出一批国际认可的人才,使他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中坚力量。
(五)近两年内的具体培训目标和任务是:对各事务所的业务骨干(包括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轮训一遍;组织编写、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后续教育培训系列教材。
(六)在本世纪末,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要求,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一流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培训一大批事务所的业务骨干。有的需要外派培训,送至国外深造;有的需要集中培训,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直接组织;更多的需要地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事务所下大力量,迅速培养成才。
(七)争取早日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培训中心,并投入使用。把国家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与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及试点院校开办的培训点相结合,形成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全国性培训网络,使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目标和任务
(一)要设置培训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专门从事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要有与培训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经费保证;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按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要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开发不同层次的教材,制定不同层次的教学课程,并由不同层次的教师来授课;要督促、检查事务所的培训工作和注册会计师的受训情况,并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规定培训工作的事务所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注册会计师,年检时不予通过。
(二)近期内,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而没有系统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轮训一遍,并对近两年新上岗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负责事务所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每年年初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制度和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以便于整体培训计划的衔接和培训工作的检查。
三、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目标和任务
(一)各事务所的所长和主任会计师要亲自抓培训工作,积极带头参加和组织业务培训,使自己成为本行业的业务专家;事务所负责人要摆正培训与业务的关系,要认识到人才是事务所发展的基础,每年年初要根据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培训计划和本所的实际情况,对事务所的培训工作作出一个整体安排,在培训时间、经费上给予必要支持和保证。
(二)事务所要检查全所执业人员的受训情况,落实培训工作。事务所有义务为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完成培训要求创造条件,并承担开展一般执业人员培训的任务,要对助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三)每一名注册会计师都必须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对新的业务领域,应形成先培训后执业的工作制度。事务所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应限期其完成培训任务,并根据其不同情况作出包括要求其暂停执业的处理。
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既重要又艰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事务所以及全体注册会计师,都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要掀起一个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的热潮,为全面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作出贡献,使注册会计师真正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