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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青海省会计工作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为中心,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督导基层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促进青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下发后,青海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财政厅、审计厅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财政部驻青专员办等单位领导组成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财政厅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州、地、市、县、省级各单位也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996年7至10月为整顿工作自查阶段。青海省整顿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通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自查提纲及各类自查统计表格,并依据《会计法》以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青海会计工作实际,制发了《青海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青海省会计基础工作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办法》,分发各州、地、市、县及省级各单...
1996年,青海省会计工作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为中心,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督导基层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促进青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下发后,青海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财政厅、审计厅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财政部驻青专员办等单位领导组成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财政厅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州、地、市、县、省级各单位也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996年7至10月为整顿工作自查阶段。青海省整顿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通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自查提纲及各类自查统计表格,并依据《会计法》以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青海会计工作实际,制发了《青海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青海省会计基础工作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办法》,分发各州、地、市、县及省级各单位,对整顿范围、时限以及工作重点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据统计,全省4769个单位全都按规定进行了自查自纠,查出违纪户数438户,违纪金额2258.1万元。
1996年10月至12月为整顿工作重点检查阶段。为加大检查力度,省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省财政厅、审计厅、青海会计师事务所抽调专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先后对省机械电子工业厅系统、重工业厅系统、交通厅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及部分州、地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具体检查了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内部制约机制、执法行为、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同时检查了部分私人企业、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督促各单位规范财会基础工作,制定了包括财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会计核算、监督机制等具体管理措施。在重点检查阶段,全省共抽调业务骨干829人,组成203个工作组,对1557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达到20%以上。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2364.86万元,并按不同情况分别作了处理,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
从1996年12月进入整顿工作总结整改阶段。省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整顿会计秩序及总结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认真进行复查整改工作,及时搜集正、反典型材料,编辑整顿简报,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整改工作。
(二)会计法规制度建设。1.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两则”、“两制”和《会计法》,及时转发财政部有关会计法规,做好咨询、释疑服务工作。1996年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对青海油泵油嘴厂、青海省汽车配件公司、青海省第六汽车运输公司、青海省第三汽车修理厂、青海省生产资料公司等单位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进一步掌握了企业在实施“两则”、“两制”中的一些情况,及时解决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为加强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根据《会计法》和其他会计法规,省财政厅制定了《青海省会计基础工作规定》,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整顿工作,省财政厅编印了《青海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办法》,该办法以百分制形式对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考核验收,得分在80分以上,其中会计核算部分不低于该部分应得分数80%的单位,为达到考核标准单位,可授予“会计工作规范化单位”称号。并规定每两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取消其“会计工作规范化单位”称号,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恢复。
(三)会计人员管理。
1.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证考试工作。1996年全省有8892人报名参加各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占全省会计人员总数19.8%(含中央驻青单位),实际参考5219人。经过认真评阅试卷,140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其中企业类116人,预算类24人;157人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其中企业类149人,预算类8人;285人取得会计员资格。全年共组织会计证考试3次,共有2304人报名,实际参考2131人,其中1261人取得了会计证。同时,对1300余名具有财务会计中等专业学历以上的在职会计人员核发了会计证,进一步加强了会计人员管理。
2.根据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的安排,及时修订下发了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办法。经对全省100多名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的上报材料初审,报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定审核,并经省劳动人事厅批复,5人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至此,全省高级会计师已累计达177人。
3.开展在职会计人员培训,促进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一,把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作为培训财会人员的综合基地,坚持从严管理、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认真抓好教学管理,1996年招收新学员1050人,向社会和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中等专业会计人员622人。第二,举办考前辅导班,对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证考试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应考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应试能力。第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1996年省财政厅结合省会计电算化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海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非商品化软件和微机替代手工记账验收办法》及时下发各地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会计电算化培训、软件开发工作。并审查批准了青海省电视大学、青海省财经学校等4个单位为会计电算化定点培训单位,开展初级电算化培训3次,121人考试合格,颁发了初级合格证。青海棉纺织总厂、青海省中药厂、青海太阳能研究所、青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经验收合格,实现了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会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1996年,青海省在推行零基预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制定“以奖代补”管理办法、预算会计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制定了一系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办法。
1.制定《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零基预算编制办法》。该办法本着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预算;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在保证正常经费供给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教育、科技和公检法办案经费等重点支出;综合平衡预算内外资金,实行收支统管等原则。其编制办法是根据单位性质和现行财务收支状况,在清理核实各项基础数字的基础上,将单位经费支出预算分为正常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两部分,分别行政机关、公检法司、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制定不同的公用经费定额。编制综合财政收支计划,即将单位上交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和留在单位使用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与财政预算拨款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制定了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为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有效控制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过快增长,确定了省级行政事业经费包干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从包干范围(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政府机关、党派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包干形式(全部实行行政事业经费支出总额包干)、包干内容(按零基预算核定的支出预算指标,即是包干经费总额,同时核定行政事业单位定员数)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切块包干、分项考核、强化管理、节奖超罚”管理办法的同时,进一步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与经费挂钩管理办法》、《省级党政群机关车辆编制与经费挂钩办法》、《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抓住重点,强化管理。
(二)强化预算管理。1996年省财政厅制定了《青海省财政收入增长奖励办法》、《青海省财政收支平衡奖励办法》、《青海省乡(镇)财政收入升级晋档奖励办法》,并由省政府批转各地执行。这三个办法主要通过对各级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的考核,为消化赤字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搞好地方财源建设、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和财政经济良性循环,而建立的新型财政激励和制约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培植财源,改善财政现状。
(三)加强预算会计队伍的法制建设。省财政厅协同省法制局,先后举办两期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法制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达160多人次。通过全面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讼诉》、《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条例》等法规,增强了会计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6年,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5年原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原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的基础上,以巩固和发展“两会”联合的成果为工作中心,重点抓好协会的组织建设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统一管理,理顺各种关系,本着充分协商、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使全省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1996年1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所长座谈会,总结“两会”联合前的工作,讨论研究了目前行业管理及事务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了1996年的工作,为实行行业的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11月召开了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协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
“两会”联合后,办理了140位注册审计师、312位具备注册审计师资格的人员转为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转师、转会工作。至1996年底,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有团体会员41个,个人会员1034名,其中注册会计师271名、非执业会员763名,为发展青海的社会审计事业充实了力量。
1996年,在“两会”联合的基础上,协会统一了原注册会计师和原注册审计师的年检制度,统一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的财务制度,统一执业标准,统一了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制度和事务所审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统一管理。当年,青海会计师事务所经财政部和国家证监会批准获得了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经确认,8名注册会计师获得了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的资格。
1996年4月,协会组织部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负责人赴甘肃、宁夏考察,学到不少经验,促使事务所内部管理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强,有一定规模的事务所普遍建立了所内的人事管理、工作责任、质量控制、后续教育等各项制度。协会全年共派出13名事务所所长及专业骨干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回所后再举办业务培训班,促进了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1996年,全省有407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为帮助考生熟悉和理解考试科目的内容,协会举办了考前辅导班,约有25%的报考人员参加辅导班学习。全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已于当年累计全科合格的考生有5名。
四、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一)加强学会建设。1996年青海省会计学会进行了换届工作,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审查推荐第四届学会理事67人,常务理事23人,正副会长6人,正副秘书长4人,并修改和通过学会章程,对会员单位和团体会员按青海省社团管理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登记,发放了团体会员证书和学会徽标。
(二)积极开展学会活动。为开展会计理论和实践研讨活动,及时研究下发了1996年度学会理论研究课题六个,并分别落实到各会员单位,同时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以推动学术理论研究工作。
(三)积极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参与会计改革与研讨活动的积极性,学会及时研究和布置了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对参选作品、时间、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经过评委民主、客观、公正的评选,其中15篇分别获一、二、三等奖,12篇获鼓励奖。
五、基层单位会计管理工作
青海省会计工作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青海省贸易厅直属40余个企事业单位,核算点300多个,在岗会计人员600多人,会计管理工作点多面广。贸易厅计财处抓住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大好时机,一手抓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手抓规范化管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使财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其作法:一是按照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商、粮、供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商贸系统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通知》,同时对省级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部进行重点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会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重申会计人员任免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三是通过完善和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如费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把会计管理与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结合起来。四是制定了青海省商贸系统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检查评分表,通过认真检查评比,省煤炭贸易公司、省国家粮食储备库、省农牧生产资料总公司等10户企业单位为该系统“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先进单位。通过检查评比,树立了典型,增进了学习与交流,促进了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五是积极适时培训财会人员,全年先后有500余人(次)参加了粮食企业“两条线”运行、新税制学习班,对提高会计人员理论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 李祜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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