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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机械工业部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机械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打好产品质量翻身、开发能力提高、组织结构优化“三大战役”。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国机械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一定的发展势头。据统计,1996年机械工业部系统9291个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198.39亿元,比上年增长9.13%;完成销售收入4394.42亿元,比上年增长9.44%;实现利润101.52亿元,比上年下降16.19%;上缴国家税金267.64亿元,比上年增长3.41%。销售收入利润率为2.31%,比上年降低0.61个百分点;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678元/人,比上年提高2019元/人。出口交货值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与上年持平,为7.1%。1996年,机械工业经济的发展,与机械工业部在财务会计方面所作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一、努力促进直属单位财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一)为配合事业单位财会制度转轨工作,积极参与了财政部组织的《事业单位财会规则》(草案)的修改,参加了国家科委组织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研讨,拟定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的修改意见,形成了《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办...
1996年,机械工业部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机械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打好产品质量翻身、开发能力提高、组织结构优化“三大战役”。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国机械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一定的发展势头。据统计,1996年机械工业部系统9291个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198.39亿元,比上年增长9.13%;完成销售收入4394.42亿元,比上年增长9.44%;实现利润101.52亿元,比上年下降16.19%;上缴国家税金267.64亿元,比上年增长3.41%。销售收入利润率为2.31%,比上年降低0.61个百分点;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678元/人,比上年提高2019元/人。出口交货值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与上年持平,为7.1%。1996年,机械工业经济的发展,与机械工业部在财务会计方面所作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一、努力促进直属单位财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一)为配合事业单位财会制度转轨工作,积极参与了财政部组织的《事业单位财会规则》(草案)的修改,参加了国家科委组织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研讨,拟定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的修改意见,形成了《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办法》(暂定名),重新开发了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电算化软件,配置了部分设备,进行了人员培训,完成了勘察设计单位会计核算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人员培训。这就为实现部属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整顿会计工作秩序。1996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机械工业部对于整顿会计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召开了在京直属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了部署并举办两期培训班。针对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下大力气整顿部属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认真搞好自查工作,加强内部的会计监督,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在各单位普遍自查的基础上,机械工业部组织了7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对3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单位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在检查组的指导下,针对自身的不足,按照会计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提出了限期整改的工作计划,加速了部属单位会计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进程,促进了部属单位财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为促进机械工业健康发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行业价格、财税、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价格方面的建议。
1.为了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发电设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完善国家对大型发电设备价格的指导和监督,结合发电设备制造行业的特点,制定了《加强发电设备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并据此提出了《1997年大型火力发电设备主机中准价格方案》,已送国家计委审批。
2.针对国家多年未对大中马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价格进行调整,造成产品成本与价格倒挂的情况,在对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等情况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国家计委提出了对于4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价格放开或进行调整的建议,并制定了调整方案。
3.对东方锅炉厂DG1025/18.2-7双拱炉膛再热式锅炉的成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向国家计委提出对制定该国家级新产品价格的意见。
(二)税收方面的政策建议。
1.为解决目前模具企业税负过重,生产严重萎缩的问题,对全国主要模具生产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向财政部提出了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建议,财政部已于1996年底前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拟在1997年给予70家左右重要模具专业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返还金额预计5000万元左右。
2.对机械工业部系统生产的部分军品与军工系统生产的同类产品税收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做了多次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表示,从1997年开始,对纳入全军装备订货计划,按军品作价原则供军队使用的特种车辆,可以享受与军品相同的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对1994、1995年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财政返还50%优惠政策的136家国有专业铸锻企业,进行了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调查,为1997年继续争取此项政策做了准备。
(三)资金方面的政策建议。
1.为缓解农机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而农机企业又因资金紧张无法正常生产的矛盾,机械工业部给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申请以专项贷款的方式支持主要农机产品扩大生产。此报告经吴邦国副总理批示后,被批转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已请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研究解决方案。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落实,工商银行已将其列入1997年工作计划。
2.参与为提高国产数控机床的市场占有率,而提出对国内用户实行买方信贷、对生产企业实行卖方补贴政策建议的工作。
3.为了缓解部属科研事业单位资金紧张的困难,结合部属事业单位的特点,对国家设立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支持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在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上报项目的同时,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机械行业技术开发和部属单位的情况,争取重点支持。经过努力,不仅得到了财政部和国家科委4914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所报的4个科技周转金项目也一举全部中标,获得1300万元的低息贷款。并多方筹资,为部属事业单位解决了7000多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三、以打好“三大战役”为中心,突出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的重点,做好为机械工业大、中型企业服务的工作
(一)参与了组建中国机械装备集团的筹备工作。为了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打好“组织结构优化”战役,实现大公司、大集团的战略,就组建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中国机械装备集团的组建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参与筹备,1997年初集团组建审批和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二)为了落实“抓大放小”政策,配合国家经贸委筛选1000家重点联系企业。经积极争取,第一批有机械行业51家企业入选,第二批有14家企业入选。入选企业绝大部分属于“100家巨人企业”范围,将得到国家重点扶植,不仅为下一步做好国有企业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打好“三大战役”创造了条件。
(三)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工作,在电力部和国家计委的支持下,于1996年年底前落实了《1995年国家指令性计划大型火力发电设备主机调整价差方案》,经国家计委批准,66台发电设备共补价差4.33亿元,使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型国有企业摆脱了经营困境,基本实现了扭亏为盈,为打好“三大战役”奠定了物质基础。
经与有关军事部门多次协商,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对国家计委所拨8000万元价差款在各企业产品中进行了分配,获得国家计委批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30余个军品生产企业的困难。
(四)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提出了机械工业部系统有市场、有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并为第二批“拨改贷”资金转国家资本金做了积极工作,重新核查了涉及的企业名单。“拨改贷”本息余额划转工作,待国资局有关配套文件下发后进行。
帮助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清欠贷款;为沈阳电缆厂疏通进出口专项贷款渠道;协助中国进出口银行催还济南第一机床厂借款,该厂第一期借款2500万元已按期归还,为争取第二批专项贷款做了准备;为解决东风电机厂和中州汽轮机厂军工生产、基本建设投资不到位等历史遗留问题,争取财政部支持,全年共拨补贴款25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厂的困难。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进一步加强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机械工业部颁布了《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并按国资局的要求,对各单位1996年以前年度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报损报废项目进行了审查,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此同时,对各项资金加强管理。一方面对预算外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另一方面加强了对投入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项目申报、审批手续。配合财政部和国家科委对东北、华东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落实了项目资金责任制。
(二)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1995年机械工业部选择了27个部直属公司作为考核试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批准机械工业部的考核指标为103.26%,经考核,实际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3.34%,除个别单位,绝大多数公司都完成了任务。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申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完成了1995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及产权登记工作,受到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表扬。参加年检的一级单位共158个,均通过年检审核。这些单位拥有国有资产总额为85.29亿元。其中,52个企业单位拥有国有资产42.60亿元,106个事业单位拥有国有资产42.69亿元。
(四)加强了对部属单位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为了减少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产权变动必须先评估,评估必须先立项的原则,对13个单位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立项和确认。
(五)搞好清产核资的收尾工作。主要进行了土地估价报批和补课工作。22个单位通过土地估价,增加国有资产26.75亿元,入账价值9.64亿元。两家二级单位清产核资补课工作已基本结束。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及时总结了1995年各省、市经济分析工作,对一些单位进行了表扬,并对1996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年各季度上报的分析资料数量和质量均好于往年;按期对机械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其中前三季度的分析报告还通过《机电经济信息》、《中国机电报》等报刊刊登,对行业起到了指导作用;参加部扭亏增盈调研组,深入东北地区调查了解情况,与有关单位共同完成了机械工业部扭亏增盈情况调查报告,指出了当前机械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全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通过给《中国会计年鉴》、《中国机械工业年鉴》撰稿,宣传了机械工业财会管理及其他经济调节工作情况。
六、推动行业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
为迅速提高机械工业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会计电算化水平,与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两期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班,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两期培训班参加学员130名,经过考试全部合格。
组织有关专家,对“利玛-CAPMS财务管理软件(V1.3版)”进行了评审验收,该软件基本符合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供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机械工业企业选用。
(机械工业部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司供稿 廖香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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