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学习十四大文件,贯彻十四大精神,全国人民意气风发深化改革之际,广大财会人员热切关注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经国务院批准,分别以财政部部长第四号、第五号令发布了,随后还将陆续制订和发布新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将于1993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由此,形成了一套由《通则》和《准则》统驭财务会计制度的新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这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它必将对我国财务会计工作以及财政经济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发布和实施《通则》、《准则》,是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同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相比较,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改变了过去按所有制性质、分别不同部门、行业制定制度的做法,企业要一律执行《通则》和《准则》,以及依据《通则》和《准则》制定的按大行业分类的财务会计制度。新制度不再有全民、集体、个体之分,也不再有预算内、外企业之别。如工业企业,不管是什么性质,隶属哪个部门,都要执行统一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且给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提供了统一的、可比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为宏观决策的分析、利用,提供了便利条件。
发布和实施《通则》、《准则》,是适应扩大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借鉴原苏联的模式逐步形成的,它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现行的多门类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差距较大,外商来谈生意,看不懂我们的会计制度,影响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我国企业打入国际市场。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特别是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发表以来,更加速了改革开放的进程。新的形势要求财务会计制度作重大改革,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发布和实施《通则》、《准则》,是适应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需要,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求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而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则更多地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制度定得很细、定得很死,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企业无法灵活运用资金,制约了生产的发展,而政府职能部门在宏观上该管的事又没有管好。《通则》和《准则》以及据此制定的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原则,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通则》和《准则》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性基本法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一个全新的模式,借鉴了国际惯例,引进了西方一些先进的财务会计管理的做法。这无论是对于刚从学校毕业的新手,还是干了几十年财会工作的老同志来讲,都有一个重新学习、更新知识的任务。企业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则》和《准则》的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学习、贯彻新制度,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学习贯彻新制度要主动争取领导的支持和理解,要根据新制度的要求,联系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制定完善本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
学习、贯彻《通则》和《准则》,不仅是财会人员的事,也是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及企业的厂长、经理的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支持财会制度的改革,关心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组织好新制度的贯彻实施。要把贯彻实施《通则》和《准则》作为具体落实十四大精神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一件大事来抓,使企业的财会工作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
企业财会战线的同志们,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距今只有半年时间了。这次改革,变化之大,内容之多,是前所未有的。任务重大,时间紧迫。让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里,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中,大显身手,为我国财会制度的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财务与会计》1992年第12期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