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管理工作综述
海南省会计管理工作始于1988年建省之初,省财政税务厅按照本部门工作的职责范围和财政部的要求,设置会计处,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各市、县财政部门也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会计工作的管理。1995年底,全省共有会计管理机构20个,专职会计管理干部60人。建省8年来,会计管理机构相继开展了会计法规制度建设、会计人员业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等项工作。1995年,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围绕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和全省会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和会计改革力度,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和深化会计各项改革工作。
二、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1995年,海南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活动。省财政税务厅统一编印了《会计法》及宣传提纲一万多份,下发各单位,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海口市财政局、三亚市财政局分别利用当地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知识问答、发表文章、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会计法》。各级会计管理机构通过严格会计证年检工作,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省各级财政部门还通过召开本地区会计工作会议,表彰会计“双先”来贯彻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和《会计法》。省财政税务厅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总会计师条例>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关于依法建帐的若干规定》(送审稿)、《海南省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送审稿)、《关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检查验证的若干规定》(送审稿)等文件。另外,根据省政府1995年度立法计划,省财政税务厅完成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起草和报省政府审议工作。
通过《会计法》的宣传活动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引起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会计工作的普遍重视和关注,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但是对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仍需要一段时间。
三、会计人员业务管理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1995年,海南省各级会计机构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主要突出培训和表彰“双先”两个方面。据统计,1995年有14202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证颁发工作,全省举办培训班7期,有10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其中参加会计证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有3682人。参加会计证年检的有25680人,占应检人数的90%。结合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和省会计工作会议,全省19个市、县均开展了会计“双先”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经财政部审核批准,临高县龙力糖厂财务科和省粮油贸易公司财务部被评为“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陈秉联、胡美凤、罗松柏3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经省财政税务厅审核批准,监高龙力糖厂财务科等33个单位,陈秉联等44名同志分别获得全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注册会计师工作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1年成立,到1995年底,经省注协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已有160人,报批的会计师事务所28家。已制定颁发实施《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罚暂行规定》、《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工资开支标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制度。1995年,参与起草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相对于《注册会计师法》,主要有几方面的改革与特点:一是立足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如执业回扣、佣金;二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如对法律责任条款作了细化;三是相对超前性,如将会计师事务所分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会计师事务所3种形式。事务所均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以及影响公正执业的组织和非注册会计师人员不得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1995年,省注协组织1554人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其中有242人取得全科或单科合格证380个,举办3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有12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110名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改革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表决算审批制度,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表,须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后才能上报审批汇总。
省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做法主要有: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借助外部力量,妥善处理人手少和工作量大的问题与矛盾,如委托一些大专院校办理考试、培训工作,抽调事务所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进行业务检查;三是服务和监督两手抓,如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五、基层单位会计工作
通过制定《关于依法建帐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制度,促使各单位和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改善会计工作环境,整顿会计工作秩序。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走向规范的根本途径。1995年,省财政税务厅印发了《海南省会计电算化实施方案(试行)》、《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的有关规定》等文件,并编写了会计电算化专门教材,开展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电算化培训工作,共举办16个培训班,参加学习并取得合格证的有1300多人。评审通过了一个商品化软件。会计电算化工作已在全省逐步铺开。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邓天林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