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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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会计管理工作
1995年福建省的会计管理工作,以迎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召开为中心,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题调查活动,用了半年的时间,就会计工作方面反映较多,影响较广,具有地方特点的5个问题,写出了2万多字的调查报告,即:“福建省会计法规制度改革调查”、“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查”、“关于会计改革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福建省会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机遇、挑战、对策——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情况调查”。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规定的程序,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推选全国先进财会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厦门航空公司计财部等6个先进集体和三明化工总厂林德廉等8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受到了表彰。厦门航空公司计财部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厦航财会人员默默奉献、锐意进取的精神和苦练内功、忠诚事业的品德受到与会代表的赞誉和财政部领导的肯定。
在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制度方面,1995年是《会计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地方会计法规制度建设,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了...
一、会计管理工作
1995年福建省的会计管理工作,以迎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召开为中心,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题调查活动,用了半年的时间,就会计工作方面反映较多,影响较广,具有地方特点的5个问题,写出了2万多字的调查报告,即:“福建省会计法规制度改革调查”、“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查”、“关于会计改革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福建省会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机遇、挑战、对策——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情况调查”。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规定的程序,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推选全国先进财会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厦门航空公司计财部等6个先进集体和三明化工总厂林德廉等8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受到了表彰。厦门航空公司计财部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厦航财会人员默默奉献、锐意进取的精神和苦练内功、忠诚事业的品德受到与会代表的赞誉和财政部领导的肯定。
在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制度方面,1995年是《会计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地方会计法规制度建设,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了3条措施:一是由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局、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并组成《会计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历时5个月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并于11月上旬在福州抗菌素总厂召开现场会,通过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建财会》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在《福建日报》开辟“粮运杯”征文园地,分8个专题刊登系列文章,同时对收到的50篇论文,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鼓励奖2篇,颁发了证书和奖金;三是草拟了“福建省企业会计工作等级评定办法及评分标准”、“福建省会计监督条例”,并将草案发至各地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在会计队伍建设方面,省财政厅会计处突出抓了会计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1995年,选送3名干部到港澳学习有关国家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管理经验,选送1位同志参加财政部组织的赴美培训班,还委托省人事厅和省福光基金会举办了第6期《国际会计》培训班,选派地市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科长等22人到香港接受培训。为了提高会计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力度,举办了一期地市县会计管理干部80多人参加的为期15天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班。财政厅会计处与省旅游局财务处联合办了一期旅游服务企业会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有34名旅游服务企业财务部门经理参加了培训。
在会计人才培训方面,重视高级会计人才的选拔推荐。1995年,省高级会计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潘心城(副省长)主任委员亲自主持评审通过了44名会计人员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199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停举行。将1996年考试报名工作调整到1995年8月15日至9月5日。省财政厅会计处精心组织了这项工作。全省有43000多人报名,报考人数比1994年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增加22000多人。
会计处作为财政厅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担负着对有关社会团体业务方面的监督指导任务。1995年,经厅领导批准,充实了省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珠算协会的领导班子,分别推荐4位青年干部担任这3个社团组织的副秘书长。1995年4月22日至25日,中国珠算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潘心城副省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计处和省珠算协会承担了筹备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了大会的圆满成功。1995年7月,主办了东南地区第12次会计学术研讨会,华东地区7省市及计划单列市、广东省及深圳市的60多位学者、专家、教授参加了研讨和交流。这些会计学术团体和行业管理机构,繁荣了福建的会计事业。
二、注册会计师工作
199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福建省从1994年的75家会计师事务所,497名注册会计师,1600多名从业人员发展到108家会计师事务所,700多名注册会计师,2000多名从业人员,已初步形成了一支布局较合理,服务较全面,能够自律、廉洁、高效的社会监督力量。为适应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和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1995年对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进行了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同时加强了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的力量。目前协会秘书处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2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内部人员初步按照综合管理、专业标准业务监管,考试培训注册等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初步实现有序运转,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会计市场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体制改革
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适应全方位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福建省目前注册会计师发展的现状,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边远县成立了21家分所,逐步实现了山区县(市)的就地审计、验资、评估等。其次是按照国务院196次总理办公会议同意的“五放开”政策,1995年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积极探索使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收支、人事编制、业务承接、收费标准、工资福利等方面与挂靠单位脱钩的路子。一方面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走联合道路,改变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的状况,注重规模效益。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支持下,1995年共有6家分所联合组成了两家独立所。另一方面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也鼓励一批高水平,有事业心的注册会计师积极创办合伙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初,在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心支持下,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全国第二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福建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探索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提供丰富的经验。
(二)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福建省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和有关执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逐步建立健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四三二一”配套措施。即“四个规范意见”、“三个管理办法”、“两个评分标准”、“一个管理规定”。
“四个规范意见”是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程序,提高执业水平而组织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专家修订的规范意见。即《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意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验资工作规范意见》、《福建省股份制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意见》、《福建省股份制企业验资工作规范意见》。
“三个管理办法”是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规范管理而制定的《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变更注册管理办法(讨论稿)》、《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年检办法(讨论稿)》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
“两个评分标准”是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配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建立健全有效的业务监管机制,使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遵循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目前全省注册会计师发展的情况,1995年修订两个评分标准,即《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年检评分标准》、《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年检评分标准》。两个评分标准以量化的形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办所思想方针、职业道德、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进行综合测评。
“一个管理规定”就是《福建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业管理规定(讨论稿)》。
“四三二一”配套措施,使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今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闽台会计界交往扩大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唇齿相依,风俗相同,语言相近,血缘相亲,由于其特殊的经济政策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两岸很早就开始的联系,更加密切了。
财政部在对福建省历次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充分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1995年7月,再次委托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福州举办130多名台湾会计界人士参加的199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台湾地区考生考前辅导班。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台湾地区考生应考能力和出考率,而且有助于他们了解大陆的会计制度。
1995年9月在厦门组织实施199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台湾地区考务工作,在省政府、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以潘心城副省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整个考试工作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精心组织、多方协调以及厦门大学、厦门市财政局的通力协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台湾地区考生的交通、食宿、安全、考试等作了周密的布置,为台湾地区考生在厦门市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次考试的组织工作受到了在厦门大学视察台湾地区考生考试的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台湾地区考生的一致赞扬。
通过这次举办199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台湾地区考前辅导班以及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不仅有利于台湾会计界对大陆会计制度和经济建设的了解,同时也是闽台会计同行切磋的好机会,增进了海峡两岸会计界的联系和感情。促进了福建省会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使注册会计师能更好地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服务。
四、会计函授教育工作
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办学人员的共同努力,福建省1995年度的会计函授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函授网点建设又有新发展。长乐、连江、罗源、石狮四个县(市)建立了函授站,函授网点扩大到65个,已形成遍及全省的教育网络,为在职会计人员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招生工作创建校以来最好成绩。年度计划招生2000人,实际录取3307人,完成招生计划的165.3%,并连续9年保持全省各类成人中专招生数之首。10年间,全省成人大、中专院校累计招生近20万人,福建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累计招生18111人,占招生总数的9.3%,被省教委评为招生先进集体,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授予“招生工作奖”。
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坚持“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狠抓“三段作业”管理,重视教学研究,严格考风考纪。3个年段共考试14科,平均及格率达85.2%。在总校组织的对23个省(市)的抽考中,综合成绩名列第九。
圆满完成总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根据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的要求,省会计函授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报告制度、财务结算、宣传工作等各方面都圆满完成。1995年度获总校评刊工作二等奖、“校务工作奖”,函授站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 潘大荣 李贤祺 程文灿 张辉执笔)
厦门市会计工作
1995年,厦门市会计工作坚决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辟财源、增收节支、扭亏增盈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为了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秩序,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市人大财经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局4家联合组织了厦门市执行《会计法》大检查,成立了市执行《会计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采取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单位共41家,抽查单位17家,检查面分别超出省有关部门要求的36.67%、13.33%,检查范围有国营、集体、三资等各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上述工作对于增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自觉性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市财政局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厦门市房改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房改政策及其相配套的会计核算办法,先后颁发了《厦门市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的实施细则》、《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有关房改财务处理的通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暂行办法的通知》、《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有效地促进了厦门市房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相继出台了《关于控制会议费过快增长的通知》、《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费住宅电话管理暂行办法》,对控制行政费快速增长起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立法、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厦门市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使财务会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蓬勃发展,厦门市一直注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对会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狠抓后续教育;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具体说:①积极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市财政局积极准备并采取措施,保证职称报考工作顺利完成。1995年参加各档次、各类型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人数达7038人,比1994年3763人增长87.03%。同时,组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推荐工作,培养高级会计人才,逐步建立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奖励、评价机制。②充分发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综合基地作用。1995年会计人员上岗培训共3000人次,中专毕业生123人,毕业率达87%,现有在校生879人。③继续大力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为了适应经济管理的要求,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会计电算化培训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管理办法,1995年培训人数达1966人,其中1283人取得财政部颁发的合格证书。同时,市财政局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两次会计电算化实用软件展示会,并在行政事业、基建等系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实用软件培训,有效地提高各行业会计软件的操作与使用效率,推动厦门市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三、贯彻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学“双先”活动
为迎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的召开,厦门市按财政部部署,积极组织专题调查,认真总结会计改革、会计管理方面的经验,开展财会“双先”推荐活动。在采取层层推荐、逐级考核的基础上,厦门市财政局与人事局联合表彰12个先进会计工作者和28个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并在其中产生推荐省级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个人,20个单位荣获“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的称号,5名会计工作者荣获“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1995年12月20日,市财政局为传达贯彻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厦门市会计工作暨财会双先表彰大会”,会议传达了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朱镕基副总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总结过去5年厦门市会计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会上表彰厦门市财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政府领导、市政协领导、我国著名会计学专家到会讲了话。厦门报社、电视台、《特区财会》对会议情况、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
四、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的重视支持下,加强对厦门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管理,市注册会计师事业蓬勃发展。1995年会计师事务所由原来的6家扩大为13家,其中一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25人,执业人员337人。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也由过去的查帐验资扩大到咨询顾问和纳税服务等方面,1995年业务收入近3千万元。同时注重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职教育和后续教育,组织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1995年组织厦门地区考生1939人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同时首次承接台湾考生在我国的考试组织工作,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在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市财政局、市注协注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化管理,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业务检查,做了以下几项工作:①1995年针对个别事务所在验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专项检查,由市注协通报检查结果,建立健全业务考评体系,促进各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强化了对事务所的监督、管理。②会同工商、外汇管理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业务、工作质量、收费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对1993年以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非执业会员91人和执业会员进行会员登记。③协助中注协在厦门市的调研工作及中注协、省注协的业务年度检查,组织厦门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注册会计师事业改革专题座谈会。通过以上工作,初步建立了行业自律管理的运行机制。
五、开展会计理论研究与交流活动,推动社会科研的发展
1995年,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会计学会,为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组织全市性的会计有奖征文活动,应征论文20多篇,并参加福建省会计学会主办的征文活动。市财政局在《厦门日报》设理论专栏、《特区财会》设专版刊登获奖论文。这样既宣传了《会计法》,也加强了会计理论研究与交流。
1995年,经过厦门市各专家、学者、财会人员的努力探索,在科研和学术交流方面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出版15部具有实用、学术价值的著作,包括:《会计学》(修订本)、《企业理财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企业理财有问有答》、《管理会计百问百答》等著作,其中有些著作获得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中国审计学会及省、市各种学会的奖励。
在学术交流方面,厦门市多位著名专家和教授分别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在台湾举行的“第二届两岸管理科学研究会”、“海峡两岸会计学研讨会”、“两岸大专院校管理会计学术座谈会”、“管理会计未来发展的新方面研讨会”,在香港举行的“香港会计师公会第七届学术研究会”,在上海举行的“中国会计教授学会成立大会暨1995年会”,在福建省举行的“东南地区会计年会”、“福建省会计学会年会”等,并在有关会议上作了主题演讲,包括《关于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论当代管理会计面临重大突破》、《金融工具与当代财务会计的发展》、《关于国际会计惯例和财会理论新动向》、《论所得税跨期摊配方法的选择与应用限制》等。
六、抓好预算会计管理工作、新建区级金库会计培训工作,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县区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县区一级的理财积极性,促进厦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县区实行新的分税制管理体制:①正确处理市与各县区的分配关系,在统一实行分税制的基础上,对县区超基数收入分成采取不同的办法,合理调节县区间财力分配,调动县区理财积极性,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②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县区收支范围。③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厦门市对县区实行新一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全市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36%,取得较好成效。与此同时,在县区建立区一级金库,举办为期3个月的培训班,组织金库会计人员学习《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等有关法规文件,并进行电脑技能培训,保证会计数据信息准确快速传递。
七、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发挥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广大会计工作者以《会计法》为准绳,以《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会计管理制度。如,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厦航会计制度》和《厦航财务制度》,使公司会计核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重新制定、修订了各种财务管理办法,包括《计划管理暂行规定》、《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管理规定》、《现金流量计划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存货管理规定》、《成本管理制度》、《费用开支审批制度》、《运输收入结算制度》、《二级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分析制度》、《财务信息管理规定》、《统计信息管理规定》等。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了各岗位的工作程序,同时制定了《厦航会计人员工作细则》、各科室和各岗位的《工作差错标准》以及《计财部工作差错考核办法》。公司结合企业特点和厦航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发设计了一套厦航帐务处理系统软件,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公司还建立和完善了销售收入和运输收入结算系统等软件,公司的财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
广大会计工作者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理论,积极参与企业的筹资、投资、技术改造、签订经济合同等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企业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如,厦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运用管理会计知识,优化储备资金结构、搞好资金运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制订了在途物资管理办法,加速了在途材料的周转速度,减少了资金占用。另一方面,运用存货管理理论,把采购与实收误差由原来3%降低到30%,年计节约钢材620吨,为公司节约资金250万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计财部不限于事后算帐、记帐、报帐、反馈,而是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积极提出企业走多元化发展的建议。至1995年底,厦航已发展包括食品、加工、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货运代理等10几家全资或联营企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严把审核关,广辟财源,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公司在租赁飞机的一系列工作中,勇于采用切实可行的新的融资结构,节约资金300多万美元;在开展节油奖励活动中,每年为公司节约油料支出600多万元。1995年,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利润超亿元,并名列厦门地税大户的榜首,荣获“1995年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的称号。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 谢影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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