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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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会计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成立于1979年,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会计处的职能逐步发生变化,领域日益扩大。经省编委批复的《黑龙江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细化后会计处的职能是:
第一、管理全省会计工作。部署、领导和检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的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性的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和实施全省地方性的会计法规、制度;组织会计改革工作的宣传和试点以及有关会计专业方面的专题调查;指导、规范和监督全省企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帐簿、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印刷、统一发行、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表彰工作;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第二、管理全省会计制度工作。组织实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全省地方性会计处理有关规定,呈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转发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处理办法;配合有关业务处做好年度会计报表布置工作;指导全省各行业实施具体准则后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审批、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检查、评比...
一、会计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成立于1979年,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会计处的职能逐步发生变化,领域日益扩大。经省编委批复的《黑龙江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细化后会计处的职能是:
第一、管理全省会计工作。部署、领导和检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的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性的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和实施全省地方性的会计法规、制度;组织会计改革工作的宣传和试点以及有关会计专业方面的专题调查;指导、规范和监督全省企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帐簿、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印刷、统一发行、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表彰工作;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第二、管理全省会计制度工作。组织实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全省地方性会计处理有关规定,呈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转发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处理办法;配合有关业务处做好年度会计报表布置工作;指导全省各行业实施具体准则后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审批、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检查、评比工作。
第三、管理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研究制定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省会计电算化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全省会计软件的评审、应用及售后服务等管理工作;制定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审批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省会计软件市场,并规范各会计软件在实施过程中运作行为,确保质量;制定全省会计电算化培训方案,指导管理全省会计电算化的培训;总结、交流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经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四、管理全省会计培训工作。制定全省会计人员培训总体方案;管理全省会计人员学历培训;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的短期知识更新培训;指导全省会计人员的系统继续教育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实施工作。
第五、管理全省会计考试工作。与省人事厅组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监督、指导会计考前培训工作;配合省人事厅做好日常职称考试有关具体工作。
第六、其他有关会计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会计证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颁发会计证和会计证年检工作;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含财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全省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工作;负责处理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有关事宜;负责查处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案件,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第七、管理全省会计学会工作。负责全省各级会计专业学会的专业管理;组织各地市和省直专业学会的学术研究和交流;组织召开会计学会年会和理事会;负责学会的年度总结和奖励工作。
1979年以来,黑龙江省财政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每一时期的具体情况,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本着“深化改革、立足开拓、重点突破、全面辐射、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全省的会计管理工作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深化,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社会效应,影响较大的工作。
1984年,财政部颁发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出了“抓治本、打基础、上轨道”的工作思路,先后下发了6个文件,出了5期简报,召开了8次会议,全面展开了工作。全省共有161577人参加了考试,占会计人员总数的95%;共有54318个单位参加了考核,占独立核算单位总数的97.7%。整个工作历时3年,导向明确,步骤稳妥,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理论和技术水平,不仅有广度、而且有深度,为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6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经济管理、发挥会计人员作用、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财会队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在总结落实《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会计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会计人员工作行为的约束机制,形成了“考试、考核、检查、整顿、验收”的一整套管理方法,加快了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程。
1990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出:在思想上,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严字当头,确保质量;在工作上,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在步骤上,要循序渐进,逐步引深,交错进行,节奏分明的总体设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历经两年半的时间,对全省6万多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全面整顿和加强了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性、连续性、准确性、及时性,为全面提高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全面开展经济核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1年,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第三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召开了全省会计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确定了“转变观念,实现转化”的主旋律,明确了定向、深化、变革、提高、推进的十字基调,提出了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实现全方位转化的总体要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3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13个具体行业会计制度,以及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为贯彻“两则”、“两制”与新税制会计方法衔接,首先举办骨干学习班,然后再层层举办学习班。在实行新会计制度接轨和实行新税制调帐工作中,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00多个,培训财会人员15万余人,占全省财会人员总数的60%以上。通过全面培训,使财会人员在业务工作中,转变了观念,提高了素质,适应了会计改革的需要,确保了新的会计制度及新税制两次接轨的顺利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工作
1989年11月成立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全国第12家地方协会。其主要任务是受省财政厅的委托,对全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反映注册会计师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调解业务争议,开展与国际会计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往来等。
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省编制委员会于1994年批准协会成立秘书处,批事业编制25个。1995年底,协会工作人员已发展到12名专职人员;协会下设六部一室,即:注册管理部、业务监管部、考试工作部、专业标准部、培训工作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由建会之初的53人发展到现在的884人;全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已发展到97家,基本上形成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工作网络。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以来,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首先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对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全面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奠定了基础;制定了《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
其次是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一是负责组织全省考生参加了4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先后有152人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成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后备人才;有50名年轻人真正靠出色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为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补充了新鲜血液,提高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人员素质。二是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并与国内外会计组织进行业务交流,相互学习。1994年以来,先后派出8人去新加坡、加拿大、南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业务交流;1995年派出5人去深圳、广州等会计师事务所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派出28人参加全国性的培训班;举办省内培训班13个,参加培训人数计1243人。
第三是注重执业质量检查工作。1995年派出3个检查组共12人去3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立即组织推广,对较差的要求限期半年整改。
第四是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业标准。几年来,协会坚持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已成为注册会计师坚定不移的信条。协会坚持用专业标准来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循中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培训、检查、考核等方式保证执业质量。
1993年有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兴业3家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许可证。为了尽快形成黑龙江社会审计体系,1995年末,经与省审计厅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两个协会联合的协议,注册审计师改为注册会计师,形成了社会监督体系的统一管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王文亚 丁世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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