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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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国家教委的财务会计工作,着重抓了三方面的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编报制度;二是抓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了教育经费监测系统;三是抓高等院校财务建设,建立了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从而,使教育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一、建立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编报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财政部于1995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编制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通知》。
《通知》规定,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编制,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编制原则和同级财政预算编制程序进行。县属和县以下政府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的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计划,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代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级直接管理的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教育经费年度计划,同时负责汇总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编制的教育经费年度计划;从中央事业费中开支的各类学校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编制,由各学校负责编制,并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中央财政和中央教育主管部门。
全国教育经费年度...
1995年,国家教委的财务会计工作,着重抓了三方面的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编报制度;二是抓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了教育经费监测系统;三是抓高等院校财务建设,建立了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从而,使教育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一、建立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编报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财政部于1995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编制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通知》。
《通知》规定,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编制,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编制原则和同级财政预算编制程序进行。县属和县以下政府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的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计划,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代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级直接管理的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教育经费年度计划,同时负责汇总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编制的教育经费年度计划;从中央事业费中开支的各类学校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编制,由各学校负责编制,并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中央财政和中央教育主管部门。
全国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由中央本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组成。中央本级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由中央各业务部门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组成。地方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由本级教育经费年度计划和下一级教育经费年度汇总计划组成。
人员经费年度需求计划,应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人员编制数、离退休人员数、预算年度尚不能完全消化的超编人员数,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编制;有关学生开支的人员经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人数及学生奖、贷学金标准编制。
公用经费年度需求计划,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编制。对公用经费开支水平与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以及尚未制定公用经费标准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办学的实际开支需要和相关因素合理加以确定。编制公用经费需求计划时,可参照上年学校实际支出的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按照逐年增长的原则计算编制。
基本建设年度需求计划,主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学校的实际需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
教育经费来源计划,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资金来源渠道据实编制,全面反映教育经费的各项来源情况。要切实保证各来源渠道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各级政府的预算拨款部分,应按照《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的三个增长原则编制。即各级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教育经费年度需求计划和来源计划之间的差额,应经教育和财政部门核实后,提出相应对策,以便为人大和政府在研究教育经费预算时作出相应决定。
教育经费年度计划中涉及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议,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编制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参考依据。
二、建立教育经费监测系统
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与增长,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水平的监控”的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国家统计局决定建立国家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系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负责监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并于1995年7月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家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的通知》。
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育法规中有关教育投入的规定的执行情况。监测的主要指标为:(一)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二)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比较;(三)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增长情况;(四)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
国家监测系统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必要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报告,责成省级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速度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二)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公用经费低于上年水平;(三)生均公用经费增长幅度明显低于物价上涨幅度。
依照上述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于1995年7月联合发布了《199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对199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做了全面分析。
三、建立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
随着高等学校法人办学地位的日渐确立,学校在经费管理如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调度、运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学校自有财力等方面,既依法享有有关自主权利,又相应承担有关民事责任。在目前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自筹能力极不稳定,资金供求矛盾相当突出的情况下,为保证学校的长期稳定和协调发展,利用现行会计核算体系所提供的信息,建立财务状况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及时预警,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加强宏观管理和高等学校自身加强财务管理,科学决策,保证财务收支的平衡,都是非常必要和现实的。
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理论探索和管理两方面的需要,建立了“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并在国家教委直属高校中进行了试运行,取得了预期效果。
“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主要有以下八项指标:
(一)现实支付能力
用学校年末全部货币资金(即年末存款、年末现金、年末有价证券之和)的结存额与全年预算内、外费用月平均支出额相比,计算学校全部持有资金可供周转的月数。其中预算内、外费用月平均支出额可用全年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总支出之和除以12个月求得。指标值越大,表明现实支付能力越强,反之则弱。
(二)潜在支付能力
用学校年末全部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加上借出款,减去借入款后的和与全年预算内外费用月平均支出额相比,计算属于学校权益的全部资金可供正常支付的周转月数。指标值越大,表明潜在支付能力越强,反之则弱。
(三)非自有资金余额占年末货币资金的比重
非自有资金余额是指年末其他暂存款与年末其他代管经费之和。在通常情况下,这两项经费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不属于学校,因而其指标值越大,相对来说,表明学校可支配的自有资金越少,反之则多。
(四)自有资金余额占年末货币资金的比重
自有资金余额是指年末经费包干结余、年末学校基金、年末待转抵支收入、年末特种资金和年末委托代培经费之和,不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代管科研经费、对外服务收入、学生奖贷基金的结余在内,因为后述五项资金之结余虽然是学校总体财力的组成部分,学校可以临时调度,但因为它们皆有专门用途,学校不能视为补充财力,为稳健起见,应将之剔除。此指标值越大,表明学校可支配的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越高,反之则低;指标值如果小到一定程度时,预示学校可支配的自有资金接近警戒线,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五)自有资金净余额占年末货币资金的比重
自有资金净余额是指在自有资金余额中扣除年末对外投资、年末学校基金暂付款后的余额。此指标值越大,表明学校实际可支配的自有资金越多,反之则少。
(六)自有资金动用程度
是指年末对外投资、借出款、学校基金暂付占学校年末自有资金的比重。指标值如果超过100%,表明学校动用的资金已经超过了可以自主支配的部分,而且占用了其他资金,需要引起警惕,同时也表明学校的长远发展可能会受到制约。
(七)占用其他资金的程度
指年末学校基金暂付、其他暂付、年末对外投资之和占扣除专项科研收入、对外服务收入、专项基金后的年末流动资金来源的比重。此指标值越大,表明年末占用其他资金的程度越高,反之则低。如果指标值超过100%,表明学校暂付款和对外投资已经占用了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应严格控制限度并积极想办法尽快地予以收回。
(八)流动资金的动用程度
指年末各类暂付款、拨出经费余额、借出款,对外投资等资金运用合计占年末流动资金(年末资金来源合计减去年末固定资产基金)的比重,这是反映学校财务运转状况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具有两重性:如果指标值较大,表明学校已动用资金程度较高,资金大都参与了周转,但同时又表明在下一年度可动用的流动资金相对较少,财务周转可能将存在一定困难。
“高等学校财务状况预警系统”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系统所利用的信息均立足于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1988年制订,1989年1月1日起试行)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础之上,主要是从管理角度设置的,因此,实际上是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补充和发展。(二)由于该系统立足于现行会计制度,要保证使系统提供的资料具有可比性,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三)系统主要使用的是某一时点上的数据,而实际上资金是在不断运动的,因此,要全面分析某一高校的财务状况,需采取动态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务司供稿 胡延品 田祖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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