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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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林业行业的会计工作包括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和对林业行业会计工作的指导。林业部直属中央级事业单位包括林业事业单位36个、林业高等院校6个、林业科研院所3个、共计45个;直属企业单位包括林业机械公司等直属一级企业11户、直属二级企业63户;行业包括全国1755个国有森工企业,其中国有林区大中型森工企业138个、国有林场4057个、国有苗圃1886个。林业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苗圃、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现有会计人员6.9万人,比1990年增长了近30%。各级林业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结合林业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了对在职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和学历教育,通过对在职会计人员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使财会队伍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财会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6万人,占总财会人员总数的23%;取得中专或相当学历的财会人员有3.1万人,占总财会人员总数的45%,实现了财政部1990年提出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目标。
一、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一)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开展国有林业资产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新路子。林业部对所属企业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在财产全...
林业行业的会计工作包括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和对林业行业会计工作的指导。林业部直属中央级事业单位包括林业事业单位36个、林业高等院校6个、林业科研院所3个、共计45个;直属企业单位包括林业机械公司等直属一级企业11户、直属二级企业63户;行业包括全国1755个国有森工企业,其中国有林区大中型森工企业138个、国有林场4057个、国有苗圃1886个。林业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苗圃、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现有会计人员6.9万人,比1990年增长了近30%。各级林业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结合林业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了对在职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和学历教育,通过对在职会计人员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使财会队伍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财会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6万人,占总财会人员总数的23%;取得中专或相当学历的财会人员有3.1万人,占总财会人员总数的45%,实现了财政部1990年提出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目标。
一、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一)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开展国有林业资产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新路子。林业部对所属企业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在财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界定了所有权,进行了资产核实和价值重估,国有资产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并为今后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在林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是一个急待解决的、对整个林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大问题。长期以来国有森林资源的产权关系不清,采伐无偿、流失严重,已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协调、健康发展。为此,林业部组织有关人员,通过调查、座谈、讨论,在理论上做了必要的准备,并成立了以主管副部长为组长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司(站)牵头,有关司局配合,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1.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文,将福建省建瓯市作为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试点单位,到1995年底已进行了阶段总结,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办法》。2.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讨论,草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管理办法》。3.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这个文件明确了产权变动的形式、原则、范围,强化了林业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特别强调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森林资产产权变动由林业部审批。
(二)重点抓好新财会制度建设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1994年,林业部重点对生产性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林业行业特点突出的若干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配合财政部完成了《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国有林场、苗圃会计制度》两个文件的制定工作。为了顺利贯彻实施新制度,林业部和财政部一起组织起草了30多万字的新旧制度对接办法和培训讲解材料,并立即着手进行了分期分批的培训。1995年,围绕新财会制度的实行,参与制定符合林业特点的制度、办法,配合财政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该通知的补充规定,较好地解决了新旧制度对接过程中林业会计核算的一系列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程序。1993年2月制定了《林业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对部属各类事业单位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依照《会计法》的原则,相应改革财务管理和调整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各直属事业单位据此制定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内部各种规章制度。1994年修改制定了《林业部关于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的几项规定》和《林业部自有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专项经费和林业部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组织专家学者起草了《林业会计核算规程》。林业既不同于农业、也不同于工业,是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一体的特殊行业。但是在新旧财会制度接轨时,林业执行的是农业财会制度,考虑到林业特点,又可以执行工业财会制度,也就是说实行工业、农业合并财会制度。但是林业在执行当中,困难很大,存在的问题多,不能真实地反映林业行业的特点。为此,林业部于1995年6月召集林业战线的财会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了林业的特点,结合“两则”、“两制”编写了《林业会计核算规程》,现正在讨论中。
(五)加强林业基金制度和育林基金制度建设。1.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林业基金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林业部首先从调查研究入手,拟定了《林业基金调研提纲》,选择重点省区派出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关于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的意见》,初步确定了建立林业基金的基本思路。2.育林基金是林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如何根据当前林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政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统一的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是林业部重点工作之一。在起草《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初稿的基础上,又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题讨论,组织调查组专题调查,形成了《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为下一步出台育林基金管理办法打下了基础。
二、努力增加林业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发展滞后,关键在于投入不足,林业发展与资金供给的矛盾始终没有得到缓解,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林业整体竞争能力较弱,越来越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林业自身的观念转变和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都有待加强。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林业投入,始终是林业部财务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为此林业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工作:
(一)从宏观经济政策的角度,积极参与增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的有关政策研究工作,包括参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政策研究室、财政部组织的《中国农业保护大纲》研究报告、《关于增加农业投入的紧急建议》、《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支持与保护的建议》,完成财政部布置的《“九五”期间部门事业发展目标及财政支农资金需要量测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国家林业保护体系的研究》以及关于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研究课题。这些工作既是对林业的广泛宣传,也是争取林业投入的机会。
(二)抓住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将林业项目贷款和治沙贴息贷款纳入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贷款管理,两项贴息贷款的规模由1994年的9.5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13.5亿元,并由人民银行匹配100%的信贷基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1/4的贷款利息。
(三)积极争取各种财政无偿投入资金,包括各种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林业事业费、森工事业费、扭亏增盈措施费以及一次性专项补助费等。
(四)利用财政信用的形式,积极争取各种财政周转金和借款,包括各种周转金、农发基金、基建储备贷款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财政信用的形式,积极筹措各种有偿资金,是增加林业投入的有效途径。
在广筹资金增加林业投入的同时,林业部强调注重加强资金管理,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5年两项贴息贷款在管理方式上全面实行按项目管理,改变了以往按省划块的管理方式,这对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增强调控能力,更好地贯彻执行林业产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贷款管理,林业部召开了全国林业项目贷款和治沙贷款工作座谈会,草拟了关于加强两项贷款管理的文件,准备由林业部、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针对过去在资金使用中反映出来的信用意识差、还款观念淡薄、沉淀多、回收少、效益差的状况,林业部在强化资金回收、加速资金周转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已初见成效。通过强化资金回收和加强资金管理,不仅盘活了资金,而且增强了欠款单位承诺债务、讲求信誉的观念,对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偿意识和竞争意识,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林业部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资金管理办法,使资金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财会基础工作
林业部把实现行业会计电算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自80年代中期以来,经过近10年的努力,已在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省区林业厅局全部实现会计报表及帐务处理工作的电算化,并在部分省区实现了所有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林业部对财务快报、会计决算资料和各种财务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将积累材料和收集的信息存入计算机,随时可供调用,使财会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和电算化。
林业系统会计电算化在全面了解各行各业会计电算化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参照财政部提出的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林业的具体情况,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林业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00年力争达到80%的大中型林业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数据分析全面实行行电算化,并逐步在全行业实现网络化管理。
1989年,林业部及时组织会计电算化研究与推广应用研究组,专门研制行业纳税工作通用的会计软件。经过试点,1994年正式向全行业推广。
(林业部财务司供稿 刘金富 沈谨兰 吕红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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