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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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水利部门会计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行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占88%以上,单位专业性强、类型复杂,主要有:为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服务的流域管理、勘测设计,防汛抗旱、水文水情测报、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行政管理、水利教育科研、医疗、宣传出版、影像、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企业。到1995年末,全国水利部门实行单独核算的各类水利单位共4.6万个,其中:行政单位2363个,事业单位37700个,企业5463个。现有职工160多万人。水利财会人员8.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4%,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足200人,占财会人员的0.0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400多人,占财会人员的6%。
(二)财会工作管理体制
水利部门财务会计管理体制是与现行水利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除直接管理其直属水利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外,还对所属系统的水利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主要包括:财会工作规划,财会规章制度的建设、财会政策研究、财会报表等资料情况的统计反馈以及财会人员培训等。
(三)水利部门基本的财会规章制度
根据水利事业发展...
一、水利部门会计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行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占88%以上,单位专业性强、类型复杂,主要有:为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服务的流域管理、勘测设计,防汛抗旱、水文水情测报、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行政管理、水利教育科研、医疗、宣传出版、影像、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企业。到1995年末,全国水利部门实行单独核算的各类水利单位共4.6万个,其中:行政单位2363个,事业单位37700个,企业5463个。现有职工160多万人。水利财会人员8.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4%,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足200人,占财会人员的0.0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400多人,占财会人员的6%。
(二)财会工作管理体制
水利部门财务会计管理体制是与现行水利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除直接管理其直属水利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外,还对所属系统的水利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主要包括:财会工作规划,财会规章制度的建设、财会政策研究、财会报表等资料情况的统计反馈以及财会人员培训等。
(三)水利部门基本的财会规章制度
根据水利事业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各级水利部门在执行国家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经法规的同时,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及管理上的特殊要求,又制定、修订了一系列部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资产管理办法,主要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成本核算办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费用核算办法》;《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
二、水利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水利财务会计工作始终围绕着“三加强一提高”的指导思想,即努力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财会制度建设,加强财会干部培训,提高财会队伍素质和财会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水利财会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
适应管理的需要,结合水利的特点,1994年12月重新修订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会计制度》,1995年制订了《中央级防汛岁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费用核算办法》、《水利部中央预算内基建经营性基金管理办法》、《非农业占用农业灌溉和水利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等。通过上述财会、资产法规制度建设和实施,解决了一些水利事业发展及管理上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使水利单位财会工作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维护了水利经济秩序,推动了水利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水利行业主体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包括:水库,江、河、湖堤闸坝,灌溉设施,乡镇水利站等管理单位,其所拥有的资产占水利行业的70%以上)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修订,由财政部于1994年12月26日颁发执行,具有特别重要意义。新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是按照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及其管理核算上的特殊要求制定的。该制度满足了管理单位对其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双重要求。在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与核算,建立资本金制度,并在实行制造成本法的前提下,将单位经济活动划分成两大类,一类为公益服务成本费用、公益收入及其利润或亏损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另一类为生产经营成本费用、营业收入及其利润或亏损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别明确各类成本费用的补偿渠道和核算办法,最终核算两类总的利润或亏损,并按规定的分配程序进行分配。该制度既保持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整体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系与企业的一致性,又满足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公益服务与生产经营的双重属性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单位真实的生产经营成本与财务状况。从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体系上,避免了过去单位虚盈实亏及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混淆在一起核算的问题,分清了政策性亏损与自身生产经营的责任,调动了单位经营者、职工的积极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在实践中有利于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机制的转变。
(二)水利资金管理
水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水利基本建设国家拨款、贷款、利用外资、以工代赈资金、自筹、农民群众的投劳折资和水利事业性资金(如:水利事业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费、水土保持补助费、粮食发展专项资金等各专项资金)。1995年度全国水利资金投入总额328.8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05.39亿元(中央投入113.54亿元,地方投入91.85亿元),水利事业性资金123.45亿元(水利部直属水利、科研、教育事业经费6.45亿元,地方水利事业性资金117亿元)。
长期以来,水利资金主要是以无偿投入为主,这与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进行大江大河大湖治理。为社会提供广泛的公益服务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同时带来了忽视自身建设、重建轻管、经营机制不健全、行业经济发展滞后等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水利资金管理在投资结构和筹资方式上有了一定的改变。水利贷款及其他有偿资金在水利投入中比重有所扩大,加快了水利水电建设和多种经营的发展。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一些受益对象明确、效益显著的水利水电项目,已出现个人投资办水利,初步形成了中央、地方、集体、个人等多渠道、多形式办水利的局面。水利利用外资从无到有,截止1995年末利用外资累计金额28亿美元。
在加强水利资金筹措管理的同时,注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上,贯彻落实了招标投标、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经济责任制,重点是对水利基建投资实行有偿使用机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等。在事业经费管理方面,加强了预算管理,改革了事业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根据新的情况,适时对部直属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了事业经费基数,核定以收抵支任务,建立事业周转金制度,采取贴息方式鼓励使用银行贷款发展单位经济。在水利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顺利完成了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接轨工作,加强了成本费用管理,并从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改革试点。
水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水利部门内部存在着管理粗放、核算较粗、资金分散等问题;在水利部门外部,由于水利社会公益服务的特点比较突出,水利行业经济政策不健全,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投资渠道仍比较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水利的发展。此外,水利专项资金多头管理,事权与财权相脱节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也影响了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
(三)水利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水利价格、收费管理工作近几年有所加强,一是水利部财务司设立了价格处,水利系统陆续开始建立价格、收费机构和队伍,二是理顺了价格管理关系,明确了管理权限,水利部既是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主管部门,也是电价主管部门之一,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已列入国家重工产品价格目录;三是按照《水法》和国务院颁发的《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水利部正会同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制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颁发了《乡镇供水定价原则》、《河道采砂管理收费办法》、《水文有偿服务收费办法》等,部分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也陆续制订了水价、电价、水资源费、河道堤防修建维护管理费等制度办法。
(四)水利部门清产核资工作
水利行业清产核资工作从1992年开始,通过试点到行业全面开展,用了4年时间,到1995年末水利行业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建立水利资产经营管理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据初步统计,清产核资后全行业资产总值达到了3043亿元,比清查前增加了1489亿元(其中:清查增加443亿元,固定资产重估增值1046亿元),增加近一倍。
(五)水利财会队伍建设
针对水利财会队伍学历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中、高级财会人才严重不足等问题,水利部制定了《水利系统财会人员“八五”期间培训总体规划》,采取分级负责,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方法,除进行大量的基础培训外,还举办了各种类型的财会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培训班、研讨班及组织出国培训学习。到1995年底,对水利行业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财会人员已基本轮训了一遍。通过培训,财会人员总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学历结构也有所改善。到1995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2.4万人,占财会人员总数的28%,比1990年增长近7倍;中专学历的达1.95万人,占财会人员总数的22.6%,比1990年增长了2.3倍。
除此以外,重点抓了各省水利(水电)厅(局)及水利部直属单位的财会机构的建设,到1995年末,已有2/3的省及部直属单位建立了独立的财会机构。各级水利部门所属单位的财会负责人的任免,按照《会计法》要求,坚持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制度。
(六)水利财会电算化工作
水利行业财会电算化工作起步较早,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指导,长期处于自行开发和低水平的重复局面,各单位发展不平衡。为此,水利主管部门近几年重点抓了财会电算化的发展规划和财会人员电算化知识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已有一批单位在会计核算基本业务和财会管理上应用了计算机,其中一部分单位已替代了手工记帐。例如:河海大学财务处结合自己特点,引进并改造了一套会计软件,在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了整个财会管理,提高了管理水平。
(水利部财务司供稿 郝崇成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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