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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在新中国会计管理工作发展史上留下了重要一页。1995年10月,财政部召开了建国以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八五”期间会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了会计工作在“九五”期间和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会议提出,到2000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会计模式的基本框架;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模式,实现会计的现代化、法制化。这是在充分总结建国以来会计工作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认真分析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这次会议,对促进我国会计工作由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根本转轨,将产生重要影响。要深入、全面地了解处在重要转轨时期的1995年会计管理工作情况,尤其是要了解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提出的会计改革与发展目标的深刻内涵和历史背景,应当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发展的基本轨迹,将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置于新中国会计发展历史这一大背景中进行综合考察和研究。因此,在简要介绍新中国成立...
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在新中国会计管理工作发展史上留下了重要一页。1995年10月,财政部召开了建国以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八五”期间会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了会计工作在“九五”期间和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会议提出,到2000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会计模式的基本框架;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模式,实现会计的现代化、法制化。这是在充分总结建国以来会计工作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认真分析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这次会议,对促进我国会计工作由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根本转轨,将产生重要影响。要深入、全面地了解处在重要转轨时期的1995年会计管理工作情况,尤其是要了解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提出的会计改革与发展目标的深刻内涵和历史背景,应当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发展的基本轨迹,将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置于新中国会计发展历史这一大背景中进行综合考察和研究。因此,在简要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管理工作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重点介绍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一、新中国会计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1949年—1956年的会计管理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面临着一个十分混乱和困难的局面。为此,党和国家提出了恢复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任务,作出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会计工作作为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并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做法,确立了由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体制。
1949年12月,在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内设立了主管会计制度的专门机构——会计制度处(1950年9月改为会计制度司)。负责有关会计制度的拟订和审查工作。1950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草案)》中,首次对金库会计制度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同年,相继发布了《各级税务机关会计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初期建立了与国家财政收支密切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开始有了统一规范。与此同时,着手对企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建设。1950年3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关于草拟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训令》,决定由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草拟各单位统一的会计制度草案及有关的章则和帐簿、报表、单据的样式,由财政部审查后,报财经委员会核定施行。根据《训令》要求,轻工业部、重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燃料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贸易部、农业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出版总署等13个部门在较短时间内拟订了会计制度草案,并先后送财政部审查。财政部成立了会计制度审议委员会逐一审定了这些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虽然分别体现了各部门所属企业、经济机构的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方面的特点,但由于有会计制度审议委员会的统一审查,会计制度在体例和基本内容上较为一致。一般都设八章,即:总则,会计报表,会计科目,会计簿籍,会计凭证,会计事务处理程序,会计格式组织系统图,附则。从1950年下半年起,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拟定的统一会计制度陆续发布施行,使企业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有了统一的依据和规范。
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会计管理工作必须适应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由各企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做法必须改按国民经济分类规定。1952年10月,财政部召开第二次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议,着重研究解决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务会计问题,会议讨论了一系列财务会计制度,包括:国营企业财务收支计划编审办法及财务收支计划表格,国营及地方国营企业提缴利润、折旧基金、企业奖励基金办法,基本建设拨款办法,国营工业企业、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国营包工(施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格式及说明,国营企业年度清查财产暂行办法,国营企业统一登记簿籍、填制会计凭证办法,国营工业企业材料会计处理办法,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等,这些制度由财政部于1952年年底前陆续发布施行,加上年初发布的《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审暂行办法》,我国在“一五”计划开始执行前夕,在企业会计核算方面必要的制度已经基本建立。
在建国初期的会计制度建设过程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较多地吸取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做法和经验;而对企业会计制度,则较多地吸取了苏联的做法和经验。对已经发布的会计制度,根据执行情况作过多次修改,并相应制定了一些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同时,已经发现会计制度因学习苏联模式而出现的过细、过繁等问题,并着手改进,如1957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简易会计制度》,开始克服不论大小企业都适用一套会计制度的“一刀切”的现象。
这一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制定统一会计制度,对其他会计管理工作涉及较少。虽然如此,当时已经认识到,建立统一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有会计制度对建立会计工作秩序是不够的,还必须重视会计队伍管理。如1951年11月份财政部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议,曾经讨论过《会计主管人员职务、权利、责任暂行条例》,这说明财政部已经开始重视会计人员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计教育和会计人才培养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相反,一些会计院校被调整和停办。据统计,1949年底,我国设财会专业的大专院校共有53所(包括私立学校),在校学生5500多人;1950年和1951年,学校数目分别下降到44所和40所,在校学生人数分别为4180人和4727人;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设会计专业的大专院校减少到20所,在校学生仅为3478人,学校数比1949年减少60%,学生人数减少37%。1953年以后,仍然每况愈下,到1956年底,会计专业在校人数仅为2000多人。这一状况,对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1957年—1976年两次会计改革及十年“文革”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影响
1958年和1964年,我国的会计管理工作曾经酝酿并进行了两次较大的改革。这两次改革,虽然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最终都遇到了挫折,对当时和以后的会计工作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我国开始了对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以解决因学习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而出现的问题。1957年11月到1958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商业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计划管理体制、农村财贸管理体制的规定,广泛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财政部通过总结经验,着手对会计核算制度暴露出来的集中过多、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等过于繁琐等问题进行改革。改革的基本内容是:精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对一些不必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制定并实施简易会计制度;在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经济核算制度,推动会计核算工作逐步同增产节约、民主理财等群众运动以及生产经营、经济管理要求紧密结合。随着“大跃进”的开始,在当时“左”的思想的影响下,放权措施受到严重扭曲,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股“下放风”;与此同时,还提出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不破不立,大破大立”等口号,在经济工作中出现了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和不切合实际的“浮夸风”。这种形势,严重影响了财务会计工作,使这次会计改革受到了干扰,在指导思想、方法步骤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偏差,由最初的“精简、合并、简化”发展成“彻底放权”、“大力简化”。1958年6月,财政部发出《关于改革企业会计制度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下放拟订地方企业会计制度权限的通知》,废止了关于送审会计制度的规定;废止了《国营建筑包工企业统一简易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建筑包工企业施工单位会计处理办法》等几项会计制度;《通知》宣布,根据权力下放和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将《国营I业企业基本业务标准帐户计划》、《1958年度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标准定期会计报表格式和说明》、《国营企业年度清查财产暂行办法》、《国营企业统一登记会计簿籍填制会计凭证办法》等10项会计制度交中央各主管企业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其继续使用、修改或废止;决定以后各种地方企业会计制度的拟定与审定,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与同级地方企业主管部门协商决定;与此同时,对预算、金库方面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档案的销毁批准程序、保管期限等,也都作了简化、下放的相应规定。一时间,在会计制度方面形成了层层下放、越简化越好的局面。再加上机构精简、强调管理人员下放参加生产劳动,许多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被撤销、合并,大批会计人员下放参加车间劳动。这一切,使我国会计工作遭受严重挫折,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冲击,许多单位帐目混乱,甚至出现了“无帐会计”等。会计工作上出现的混乱状况,很快被察觉,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纠正。1959年8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若干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固定资产、各种物资、库存现金、各种往来帐务的管理和核算,支票的管理和往来帐目的清理,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的编报,会计交接,财务会计监督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转发到基层单位遵照执行。当月,财政部与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生产费用要素、产品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的几项规定》,指出1958年在规章制度方面破多立少,表现在生产费用要素和产品成本项目问题上划分过粗,项目内容较为混乱,成本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十分不利,要求各企业加强管理。1960年,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措施,为会计工作的恢复、整顿创造了条件。1961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国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同年11月,国务院批转同意试行财政部制定的《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草案)》。《规程》第一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以下问题:第一,会计核算是反映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过程和经营成果的一种科学方法,其基本任务是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反映企业各项财产、资金的增减变动,成本的开支、升降,以及利润形成和分配情况,严格监督财产、资金的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认真检查企业财务成本计划执行并为国家提供确实可靠的会计资料。第二,企业和各级企业管理机关必须单独设置财务会计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会计人员不要任意调动。第三,企业应该在厂长经理领导下,设置总会计师,全面地指导、组织和监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第四,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贯彻群众路线,把会计核算建立在群众参加管理、参加监督的基础上。第五,会计人员对于一切不合制度、不合手续的开支,事前有权拒绝支付,事后有权拒绝报销,等等。为了统一认识,全面恢复整顿会计工作,1962年5月,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指示,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几年来会计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分析了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措施。会后,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会议情况向中央报告。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于同年6月对会议情况的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科学的会计制度,对于社会主义来说,比它对资本主义更为重要。中央要求,要继续总结建国以来会计工作的全面经验,并强调当前的迫切任务是把基本的会计制度恢复和健全起来;把会计队伍整顿和充实起来,扎扎实实地重新把基础工作做好,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正确、全面、及时;要提出一个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的规划,培训财务会计人员。1963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中央对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情况的重要批示和《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的发布实施,促进了会计工作的恢复和健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实施,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重新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工作特别是指导会计工作进行的会计制度有必要全面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根据形势发展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革。1964年初,中央有些负责同志适时提出了这一课题。李先念同志也指示:会计制度,会计报表要集中力量改革一次,不能拖,越拖越被动。原则上既要改革,又不能乱,办法是集思广益。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推动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二次会计改革开始起步。为了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财政部会计制度司组织人员分赴全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1964年10月,财政部召开中央经济部门财会司局长座谈会,讨论了改革企业会计制度的计划、步骤和改革目标。在此基础上,财政部草拟了《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草稿)》,并于1965年4月召开了改革企业会计工作座谈会,对《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草稿)》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提出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算要有用,管要合理,改而不乱”。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试行草案)》于1965年7月经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原则同意,由财政部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试行。《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试行草案)》提出:设计会计制度既要有统一的要求,又要有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应当分别行业、分别企业大小设计会计制度;改革成本核算方法,简化各项资金核算方法,改革记帐方法;进一步精简凭证、帐簿、科目、报表;全国性的会计报表由财政部统一规定,财政部没有规定的各种专业性会计报表,由中央主管部门规定,报财政部审查;实行民主理财,开展群众核算;正确进行会计监督,改革工作作风;整顿会计队伍,健全财务会计机构;等等。在研究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的同时,对于预算会计工作的改革也做了大量工作。1965年8月,财政部召开全国预算会计工作会议,研究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问题,并讨论了财政部起草的《预算会计工作改革要点》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简易会计制度》、《报销单位财务收支处理办法》等3种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草案。从1964年开始酝酿研究会计改革,到1965年第三季度,已经提出了一个初步改革的方案,有的已经开始实施。这次会计改革的主要着眼点,是反对繁琐哲学,强调简明、通俗;改革的重点放在简化会计核算制度上,并注意接受1958年“彻底放权”、“大力简化”的教训,强调有破有立、先立后破和自上而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在当时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这次会计改革起步不久就被迫停止,我国的会计管理工作也进入了停滞和瘫痪时期。
十年“文革”时期,会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所遭受的破坏是空前的。在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把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规章制度斥之为资产阶级的“管、卡、压”,在“改革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口号下,散布“制度无用”、“三年不算帐,钱也不会跑到外国去”等错误言论。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的会计制度管理机构被撤销,各级主管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被撤并,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被大批下放劳动,财务会计工作处于十分混乱和半瘫痪的状态。针对会计工作出现的混乱局面,在一些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下,几次对会计工作进行了整顿,如1973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国营企业会计工作规则(试行草案)》,重申和强调了会计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同时附发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报表》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3项制度。尽管如此,十年动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的破坏及其产生的消极影响仍然非常严重。
(三)1977年—1994年会计管理工作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和国家对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进行了拨乱反正。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中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的八字方针,并提出经济工作要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财务会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纪律上进行恢复、整顿;另一方面,要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进行会计改革。这一时期我国的会计管理工作,经历了恢复整顿、全面改革和发展两个阶段,会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开拓创新、不断发展的新的轨道。
1.会计管理工作的恢复与整顿
1977年至1984年,是十年动乱后的会计管理工作恢复整顿阶段。这一阶段会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恢复会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社会地位,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财政部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报经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1月恢复了管理会计制度的职能机构——会计制度司;1982年,在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财政部适应会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将会计制度司改为会计事务管理司。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一些地、市、县也相继成立了会计管理机构,为会计管理工作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恢复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管理工作,首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业务素质,培养会计人才,提高人们对会计工作的认识。1978年8月,国务院修订发布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条例》除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外,还明确规定企业进一步贯彻《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推动会计工作的恢复整顿,财政部于1980年10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建国以来会计工作的主要经验,回顾了会计工作在恢复整顿中的情况,分析了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进一步发挥会计作用、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和措施。会议提出:会计工作要在做好记录反映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经济活动和经济效果的分析、预测、监督等方面,把会计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揭露矛盾,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果,促进经济发展。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从我们国家的需要来说,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完全不低于科学技术,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间是必不可少的。会计工作是同国家、同企业、同职工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联的。他要求,一切部门和企业的负责同志,自觉地重视会计工作,支持会计工作,学会会计工作。他希望加强会计干部的培训工作,培养大批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和会计工作人员。会议结束时,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同志讲了话,他提出,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要抓紧会计立法,要搞好会计干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财务机构,充实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的精神,财政部于1981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会计人员培训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从此,会计人员培训工作一直成为各级会计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并逐步取得了显著效果。为了确认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情况,促进会计人员不断钻研业务和提高素质,1981年,国务院批转发布了《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将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四个档次,并按照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来进行评定。据此,全国普遍开展了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从1978年9月开始,至1983年中央决定职称评定工作暂停为止,全国已经评定的有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人数为48万人,其中会计师为5万人,助理会计师为11.8万人,会计员为31.2万人,还评定了一批高级会计师。与此同时,我国开始恢复十年“文革”期间基本中断的会计专业教育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在学校教育方面,从1978年到1984年,设有财会专业的高等院校从21所增加到104所,在校学生从2000余人增加到18000余人;中等财经学校及设有财会专业的中专学校到1984年已有450多所,据不完全统计,在校学生65000多人。财政部主管的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湖北财经学院、辽宁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学院、江西财经学院等高等院校先后恢复和建立,在校学生达10000余人。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从1982年起,开始招收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在会计成人教育方面,财政部主管的5所财经院校均附设了3年制的函授学校或夜大学以及2年制的干部专修科和教师本科;天津、沈阳等地曾举办了会计专业电视教育,中央电视大学也于1983年开设了工业会计和商业会计两个专业,在职财会人员参加学习的在籍学员达42000人,并有很多财会人员参加业余自学收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会计学会,民主党派以及设有财经专业的高等学校也纷纷举办业余会计学校和会计函授学校,如山西省财政厅和省会计学会于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了山西会计函授学校,采用函授、电教、刊授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适应了会计人员培训面广、量大的需要。在短期专业培训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多渠道地兴办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班、训练班、讲习班、进修班、研究班等,如农牧渔业部组织了系统内的财会人员培训,共培训70000余人,其中由部直接组织培训的各级财会干部达3000多人。上述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会计队伍的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学习业务、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对推动会计工作的恢复整顿,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产生了重要影响。
恢复和建立会计制度,是恢复整顿会计管理工作的另一项重要任务。1980年9月,财政部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并发布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这套会计制度改变了片面强调简化、不讲科学体系的做法,从加强经济核算、加强管理和恢复整顿会计工作正常秩序的要求出发,增设了必要的科目和报表。在此之后的两年多时间内,财政部相继制定发布了国营供销企业、国营施工企业、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建设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使遭受十年动乱严重破坏的企业会计制度得到迅速恢复,保证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与此同时,一些基础性的会计制度也得到了恢复和建立,如1984年4月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办理会计交接等必备的条件、手续、程序、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给会计人员处理业务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工作规范;同年6月,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等有关问题。
会计工作的恢复整顿,推动了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秩序的逐步建立,会计工作得到加强。许多单位充实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组织会计人员培训;许多单位认真贯彻《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加强单位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建设;一些单位在总结50、60年代厂内核算、班组核算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责任会计的基本方法,试行责任会计制度,逐步强化会计管理职能。继1979年财政部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组织会计电算化试点之后,一些单位陆续进行了会计电算化试点。
2.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改革和发展
1984年以后,可以说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改革和发展阶段。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新的形势,要求会计管理工作在总结基层单位会计改革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改革,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管理服务。
(1)明确会计改革的目标
这一时期会计改革目标的确立,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会计改革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充实和完善的。1984年10月,财政部在全国会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关于会计业务改革的设想(讨论稿)》,之后,又在1987年3月提出了《关于深化会计改革的几点意见(讨论稿)》,对会计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主要是: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财务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改进会计制度的制订权限、内容和方法,同时,正确处理会计工作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关系,按照经济管理的要求和经济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和会计部门处理有关会计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研究改变目前有不少单位的会计工作局限于单纯记帐、算帐、报帐的状况,把会计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研究与经济责任制各种具体形式相结合的责任会计制度;改革成本核算办法;研究会计电算化的有关问题,逐步推行会计电算化;改进会计人员培训的形式、内容和方法;研究会计人员考核和奖励问题。1990年11月,财政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全国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重点研究了会计改革问题。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会计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向管理要效益这个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以适应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要在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等事后核算和监督的基础上,把核算和监督的职能向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扩展,向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渗透,逐步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有利于推行和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对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位核算和监督的经营管理型会计。同时还指出,在宏观上,要相应调整会计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方法,尽快研究制定具有法规约束力的统一会计准则。会上,讨论了财政部起草的《会计改革纲要(草案)》。该文件经多次讨论和修改后,于1991年7月发布试行。《会计改革纲要(试行)》明确了新时期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体系。其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要求,逐步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于转换和完善基层单位经营管理机制的管理型会计;第二,适应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在会计事务的宏观管理中,逐步实现以会计法规为主体,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并用,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基层核算单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管理体制;第三,建立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规范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第四,建立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经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监督作用。以后进行的会计改革基本是按照上述目标逐步进行的。
(2)改革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逐步改进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改革的组成部分。这一阶段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实行会计证管理制度。会计证是财政部门和广大会计工作者在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新办法。它最初由河北省提出并率先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他地区和部门也相继进行了试点。1990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推行会计证管理制度。会计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从事会计工作在业务上的资格证书——会计证;会计人员凭证上岗,没有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被认为不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不能任用其独立担任会计岗位工作,不能参加会计专业职务评聘;对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要定期考核、检查。在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努力下,会计证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从试行情况看,实行会计证管理制度是管理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较好形式,密切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同会计人员的关系,增强了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素质的积极性。据1994年统计,到1993年底,在全国国有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单位的550万会计人员中,有420多万会计人员取得了会计证,占76%。
第二,改革会计人员职称制度。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是通过一定标准考核、衡量会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并确定其相应等级的制度。1983年8月以前,实行会计干部技术职称制度,后根据中央要求暂停实行。1986年,根据中央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精神,对会计系列的职务评定制度进行了改革。同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提出改会计技术职称制为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改会计专业职称终身制为会计专业职务任期制。到1991年底,全国共评聘高级会计师1.7万人,会计师23.7万人,助理会计师70.9万人,会计员101.4万人。针对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中存在的评聘职务与单位编制、名额挂钩而造成一部分会计人员不能被评聘专业职务等问题。199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开始实行考试制度,以建立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选拔会计人才的机制。同年3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提出从1992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3个层次。首次考试于1992年年底进行,到1994年共进行了3次,累计有540万会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有100多万会计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使我国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达530万人,占会计人员总数的44%。其中:高级会计师3万多人,会计师60多万人,大大改善了会计队伍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第三,开辟培养会计人员的新途径。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始终是会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财政部在1981年就提出了会计人员的培训目标。1990年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到1995年,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县以上集体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中,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知识水平的达到55%—60%;到2000年,达到70%—80%;在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中,专业知识水平也要有明显提高。根据全国会计人员培训的总体目标,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和目标,积极组织落实,并在实践中逐步摸索了一条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培训会计人员的新路子。在培训形式上,逐步从短期培训为主向学历教育、专业教育、岗位教育并重的多形式、多层次方向发展;在培训方法上,逐步从封闭式课堂教学为主向电教、函授、自学等教育方式发展;在培训渠道上,逐步从教育部门独家办学向以教育部门为主,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基层单位、私人等共同办学的方向发展。1986年3月,财政部商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在山西省创办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该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总校由财政部领导,负责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统一编写教材和制作授课录相带,统一组织考试;各省(区、市)负责招生、录取和教学管理工作;地(市)、县分别设立分校、函授站,具体组织教学工作。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办学8年来,已累计毕业56万人。在会计人员在职教育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我国会计专业学历教育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据国家教委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表明:1993年,全国开设财务会计或会计学专业的大、中专院校达1880所,其中:全日制正规本科、专科院校421所,中等专业学校1000所,成人高等院校459所;当年招生309307人;当年在校生631587人;当年毕业生14334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150人,本科和专科生18087人,中专生65831人,成人教育毕业生59269人。
第四,建立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会计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相继建立了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1990年12月,财政部和人事部联合召开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对250个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500名先进会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另外,财政部吸取了一些地区和部门向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基本做法和经验,于1986年6月制发了《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对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县以上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会计工作满30年,属于会计专业职务评聘范围的现职会计人员,以财政部的名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以表彰和鼓励长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会计岗位上的会计工作者。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改善,促进了会计队伍的发展壮大,使会计人员数量和素质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矛盾得到一定缓解。据1994年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到1993年底,全国共有会计人员1200万人,其中:国有单位451万人,县以上集体单位99万人,农村和乡镇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650万人。在国有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单位的550万会计人员中,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学历的人数占47.07%(具备研究生毕业学历的占0.07%,具备大学毕业学历的占2.32%,具备大专毕业学历的占15.89%,具备中专毕业学历的占28.79%);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占0.40%,具备会计师资格的占8.20%,助理会计师资格的占24.80%,具备会计员资格的占26.86%,使已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达330万人,占59.87%;总会计师达27483人。
(3)建立和逐步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和逐步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是巩固会计改革成果、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会计法》,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共5章31条,对会计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方法、程序,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能,会计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较好地体现了经济改革和会计工作的发展要求。这是建国以来发布的第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根本法律,是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会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的轨道。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促进了“一长三总师”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1992年,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着手修订《会计法》。本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原则,财政部对《会计法》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于1993年4月提出了《会计法》修订稿,相继在全国会计工作座谈会和一系列专题讨论会上广泛征求意见。1993年8月,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的报告》,提请国务院审议。10月8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草案)》,并提请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于1993年12月29日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17号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会计法》的修改和重新发布,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会计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确立会计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在立法宗旨上强调会计工作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并在修改的内容上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促进和保证会计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扩大《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即将《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军队”扩大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使《会计法》成为全社会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三是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对会计监督应负的责任,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单位领导人从本单位利益出发,造成会计资料失真和会计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四是强调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的同时,允许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为记帐本位币,以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同时,对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和代理记帐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以规范和加强会计电算化和代理记帐工作。五是对会计人员任免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主管单位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免的适度管理,以适应企业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包括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会计师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核算制度等在内的会计法规体系,在加强会计工作,推进会计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改革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1978年以后,为了适应会计工作的恢复整顿和经济改革的要求,我国相继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对建立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按所有制、分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日益暴露出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管理权限过于集中,不利于发挥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各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提供的会计指标口径不一,缺乏可比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要求,较少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开放;等等。因此,对当时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目标是突破按所有制、分部门制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格局,适应经济性质多成份、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样化以及对外开放的要求,借鉴国际惯例,制定并实施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在总的原则和方法上统一起来,以利于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统一和可比,更好地为宏观调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对外开放服务。为了加快制定会计准则,1988年12月,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开始就制定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基本结构、主要内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1989年3月,提出了《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需要研究讨论的几个问题》等;1990年4月,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并拟出了草案;1991年11月,拟出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草案)》进行广泛征求意见;1992年2月,在深圳召开了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广泛听取中外专家对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意见;同年7月,《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草案)》被提交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讨论。最后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经国务院批准,于1992年11月30日以财政部部长令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和要求,财政部对与之相联系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这项工作从1992年6月开始,到12月底,修订了13项行业会计制度,并相继予以发布,它们是:《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航)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这些企业会计制度均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由计划经济模式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转轨,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会计核算管理模式,使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成为指导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二是改革会计平衡公式,实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使会计报告既能反映企业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又能为企业外部提供适用的会计信息,满足多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三是改革会计报表体系,规定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使之与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相一致。四是推行制造成本法。五是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简化,并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核算自主权。六是在会计核算上体现资本保全原则、稳健原则等。
《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得到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把新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成立了新制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宣传贯彻工作部署和具体落实。财政部于1993年5、6月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具体规定和有关补充规定,保证了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过渡,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基本准则,只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要形成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还必须相应制定具体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为此,财政部在草拟基本准则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各项具体准则的研究和草拟工作,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按照内容划分,这些准则可分为一般性业务准则、特定业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和特殊行业准则四个方面的内容。一般性业务准则主要是对各行业会计核算中共同的基本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会计、存货会计、成本会计、收入确认、应收帐款会计等;特定业务准则是对某些特别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主要包括研究开发会计、无形资产会计、递延费用会计、租赁会计等;会计报表准则主要是对各种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列示方法和报表的格式等要求作出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等;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是分别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基本会计业务的核算作出规定,如银行会计准则、石油天然气开发会计准则等。为了广泛借鉴国外制定会计准则的经验,财政部在制定具体准则过程中,聘请了一部分国外会计专家参与,并得到了世界银行的经济援助、同时,定期召开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广泛听取国内外会计专家对制定会计准则的意见。
在制定实施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财政部还适应财税、金融、物价、外贸等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会计处理规定,不仅进一步完善了行业会计制度,也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5)拓展会计管理工作领域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会计工作发展的要求,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方法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使会计管理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得到拓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上,从过去以管理会计制度为主逐步向包括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等在内的会计各个环节的发展,实行会计工作的全面管理。特别是作为会计新领域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财政部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规范相应制度、评审会计软件、培训专业人员、总结推广经验等措施,使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得到迅速发展。二是在会计管理工作的范围上,从以管理国有单位会计工作为主向管理全社会的会计工作方向发展,以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要求。如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适应范围覆盖所有企业;对乡镇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证管理问题作出相应规定;重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等。三是在会计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上,从以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并用,通过制定政策、提供信息、交流经验、监督检查等措施,积极为基层单位和会计人员服务,以适应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和会计工作发展的要求。
1994年2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财政部的会计事务管理司改称为会计司。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国会计工作,拟订或制定全国性的会计法律、规章、制度,规划、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国会计职称管理工作。
(6)推进基层单位会计工作转变职能
随着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会计工作管理的加强,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在恢复整顿的基础上,逐步转变会计管理职能,努力为本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取得了一定进展。具体表现在:第一,改革内部会计核算体系。许多单位结合贯彻经济责任制,划小核算单位,层层分解经济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我国特色的责任会计制度,通过划分责任中心,明确责任目标,建立责任考核、控制与相应奖惩措施,以及实行内部银行核算形式等,大大加强了会计的管理职能,促进了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一些单位在加强成本管理中,对以前单纯以产品成本为核算对象和事后算帐、报帐的成本核算模式进行了改革尝试,在做好财务成本核算的同时,结合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试行了目标成本管理、质量成本管理、制造成本管理等新的成本管理模式,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两则”“两制”实施以后,许多企业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以及财物管理制度等,保证了“两则”“两制”的贯彻和理财自主权的充分行使。第二,逐步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大、中型企业和一些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总会计师条例》,努力创造条件设置总会计师,为“一长三总师”的企业行政领导结构的建立打下了基础。总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负责,并协助厂长(经理)组织领导企业建立健全经济核算责任制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总会计师制度的广泛推行,使会计人员直接参与单位的最高决策层,为会计工作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创造了有利条件,据财政部的统计,到1993年底,全国共有总会计师27483人,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会计电算化进一步开展。随着经济管理对会计工作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许多基层单位加快了会计电算化的进程。一些企业利用微机相继自行研制、开发会计核算软件,并从工资核算、帐务处理等单项开发应用逐步向成本核算等会计核算全过程的电算化系统发展。据财政部1988年底的抽样调查,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基层单位达到14%,在帐务处理、银行对帐、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销售核算、材料核算、成本核算、报表编制和其他会计核算等9个项目中,实现1~2项电算化的单位占7.54%,实现3~4项电算化的单位占19.01%;实现5项以上电算化的单位占7.45%。部分行业如金融、铁道、邮电等的会计电算化程度更高。随着基层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发展,国内一批专门从事会计核算软件研制、开发的单位应运而生,相继研制、开发出一批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会计核算软件,大大加速了会计电算化的进程。第四,会计职能作用日益发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管理的发展,会计工作的地位不断提高,各单位会计工作逐步成为信息的提供者、经营的管理者、决策的参与者,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1990年11月15日,财政部、人事部作出决定,授予上海第五钢铁厂财务处等250个单位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在这些单位中,有的单位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努力探索和开拓会计工作的新路子,在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的基础上,对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核算内容、核算方法、控制和考核指标的方式等,积极进行改革;有的单位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努力为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扭亏增盈服务;有的单位积极利用会计基础资料和信息数据,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单位不断学习和运用目标管理、价值工程、责任会计、厂内银行等先进管理方法,在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中取得了显著效果;有的单位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建设,严明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使单位成为依法经营的模范。
(7)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会计界与国际会计组织、其他国家会计组织及同行的交流日渐增多。自1983年起,我国每年都派会计专家代表我国政府参加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在世界性组织研讨会计问题时,第一次有了中国的代表。1984年,财政部应世界银行的邀请派会计专家参加世界银行于9月举办的中国会计制度讲习班,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金融公司的职员介绍中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我国多次组团赴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法国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考察其会计管理、会计法制建设、会计人员教育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派人到国外的会计公司、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学习、实习。1994年,财政部组织了3期会计管理人员培训班赴美国进行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80多位会计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我国还多次接待了国际会计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会计职业界、会计学术界以及政府界的会计代表团,向他们介绍我国会计及有关情况。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一方面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和借鉴外国现代化的会计管理理论和技术,另一方面也增强了中国会计的对外宣传,扩大了中国会计的国际影响。
总之,建国以来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为当前和今后的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工作留下了许多经验和教训。第一,必须重视会计工作。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在加强经济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中,起着重要作用。会计工作秩序的好坏、会计工作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运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第二,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进行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在会计核算上,要把单纯的事后核算转变为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核算;在会计监督上,要把单纯执行制度、把关守口的节支型监督转变为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的效益型监督、在会计工作的方法上,要从守财型转变为理财型;在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策略上,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适应其他经济改革的要求,同时,注意会计科学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注意会计改革步骤上的协调性,做到改而不乱,保证会计工作的稳步发展。第三,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会计法规制度,加强会计工作的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作为以提供规范的会计信息、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工作,必须有健全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否则,将会引起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第四,必须重视会计人员的培养。会计人才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和积极性发挥程度,直接影响会计工作整体水平。必须坚持不懈地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注意抓好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知识结构层次,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对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的知识要求。第五,必须重视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得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条件,会计基础工作的削弱,不仅影响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也会制约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的改善,甚至会影响我国整个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当通过制度约束、监督检查、经验交流等手段,促进基层单位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建国以来会计管理工作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应当认真总结,并从中借鉴,更好地为今后的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工作服务。
二、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
1995年的会计管理工作,以召开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和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中心,推进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广大会计工作者认真总结“八五”期间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经验,研究探索“九五”期间和2010年的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不仅圆满完成了1995年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的各项任务,也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明确了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召开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95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1990年第三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以来的会计工作情况,研究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工作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做好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同时,对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长和会计处长,国务院有关部委财务司(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部分常务理事、各地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和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代表,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和部分理事代表,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代表以及特邀代表,共500人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王丙乾,国务委员李贵鲜,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副部长刘积斌、张佑才、谢旭人,财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金莲淑,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迟海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孙志强,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杨兴富,煤炭部副部长朱登山,审计署原副审计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建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倪迪、鞠庆麟等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李贵鲜、王丙乾、刘仲藜、张佑才等领导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和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于1995年10月21日亲自制定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见本刊《重要文献》)。国务委员李贵鲜受朱镕基同志的委托,代表国务院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财政部部长刘仲藜等领导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均见本刊《重要文献》)。
会议在全面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1990年第三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以来会计工作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今后一个时期会计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会议提出,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为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新形势下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模式的基本框架,推动会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和法制化。在“九五”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第一,围绕实施会计准则,推动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主要是以继续深化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建立并实施会计准则体系为重点,注意有关改革的配套、协调,逐步规范会计信息标准,切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资源,促进基层单位会计模式的进一步转轨和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二,严格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主要是把贯彻朱副总理提出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约法三章,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秩序,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工作的重要任务。第三,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的会计人才队伍。目标是在已经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国有单位和县以上集体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有较大提高,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人员从目前的60%提高到80%;改善乡村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争取有50%的会计人员经过3个月至半年的岗位培训,使这些单位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完成上述任务,应当继续贯彻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发展会计在职教育的方针,在财政部门统一规划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种办学力量参与会计在职教育工作。第四,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促进会计服务市场的发育。第五,广泛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努力为现实工作服务。第六,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财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把会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加强规划和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总结和推广会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事业的发展。
会议期间,讨论了财政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关于加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的意见》和《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草案。
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结束后,财政部于11月发出了《关于做好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迅速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把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许多地区召开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地区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措施。
(二)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
1995年1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在全面总结1991年发布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试行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制定的全面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提出,根据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确立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行动纲领,到本世纪末,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会计模式的基本框架。其基本点是:第一,初步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用,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基层单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会计管理体制;第二,初步建立标准科学规范、内容客观真实、反映迅速及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信息管理体系;第三,初步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经济管理为中心,有利于完善经营机制的基层单位会计管理体系;第四,初步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第五,初步建立会计人才的评价、选拔和培养体系。在实现以上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模式,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法制化。关于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纲要》提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调整中央、地方、部门之间以及各级管理机关与基层单位之间在会计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调动和发挥地方、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积极性;要转变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探索会计的职业管理制度,研究会计职业自律性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实现会计管理法制化。关于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纲要》提出,要健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并及时准确地填报会计报表,各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必须对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企业和有关事业单位提供给政府部门和投资人、债权人的会计报表要逐步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九五”前期基本完成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并予实施,实现财务会计信息的规范化;稳步推进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对预算会计体系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由财政部分别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同时,抓紧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范预算会计信息标准;按照“数出一门,资料共享”的目标,建立会计信息中心,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关于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秩序的顺利运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建立起以责任会计为主要形式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发挥企业会计的管理职能;强化预算单位的会计管理。关于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审计和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纲要》提出,要统一社会审计体系,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运行机制,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培养和发展会计咨询、服务市场。关于会计人才评价、选拔和培养体系建设,《纲要》提出,要继续实行并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会计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评价机制;继续实行会计人员在职教育制度,会计人员每年至少应有12天的时间用于业务培训和学习。关于加强会计理论研究,《纲要》提出,现阶段会计理论研究的目标,是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丰富实践经验和已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的一批重点研究课题上取得突破,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财政部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强调,要广泛宣传《纲要》的基本内容,结合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未来15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统一各级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对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纲要》的规划,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的稳步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会计改革,凡涉及全局性的改革措施,必须按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进行,凡属于开创会计工作新领域或带有探索性的工作,必须经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三)加快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1995年,财政部集中力量抓紧草拟、讨论、修改具体准则,同时,着手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为了广泛听取意见,财政部将具体准则草案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推进中外会计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制定会计准则的经验,财政部于11月中旬至12月初在北京召开了3次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来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世界银行等国际和国家组织,国际会计公司、美国克里夫兰州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会计专家、教授,国内会计专家、教授等9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对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长期工程合同、研究和开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基本业务、应付项目、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借款费用资本化、递延资产、收入、外币折算、所得税、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职工福利、捐赠和政府援助、或有事项和承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清算、租赁、期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交易等30多个具体准则的草拟、讨论、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并积极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抓紧制定具体准则的同时,继续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为了配合经济体制改革,财政部相继制定发布了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的会计处理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等18项制度,制定发布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与交通部联合发布了《交通部所属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完成了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职工养老基金会计制度、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草案。同时,按时完成了1995年度决算报表的设计和布置工作。
(四)宣传《会计法》,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1995年5月1日是《会计法》实施10周年,为此,财政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于4月22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李培传、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会计界、法律界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等7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认为,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一定要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严肃会计法制,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区人大、政府和财政部门等也都相继开展了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了《会计法》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一些地区的人大、政府的法制和财政部门还组织了《会计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对推动《会计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严肃会计法制,起到了一定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财政部加强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组织起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作出了积极努力。
(五)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财政部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设想和方案,于1995年6月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种类、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改进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设置甲、乙两种考试的办法,将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分为A、B两类,A类为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考试,B类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考试,会计员资格考试仍按原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A类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助理会计师资格B类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取得会计员资格3年以上;报名参加会计师资格B类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4年以上;助理会计师A类考试科目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经济法基础,B类考试科目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基础、会计原理;会计师A类考试科目为会计师会计实务、管理会计、经济法概要,B类考试科目为会计师会计实务、管理会计、经济法概要、财务管理、审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A类考试,规定的科目同时及格,才能按规定授予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B类考试,考试成绩采取单科累积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日期定在每年5月份进行,原订1995年10月份的考试推迟到1996年5月进行。《通知》发出后,财政部随即组织力量拟定新的考试大纲、重新编写考试指导用书,并对1996年度考试的报名、考试教材发放等工作作出了具备部署。为了提高考务工作效率,推动考务工作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财政部决定在部分地区进行利用光电阅读器判卷试点工作,完成了相关软件开发和试点地区有关工作的部署。
与此同时,财政部继续加强会计人员在职教育工作。一方面,努力发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综合培训基地作用。各级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坚持“从严治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狠抓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在学校自身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学校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发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教学管理方面,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和考风考纪检查,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在教学改革方面,进一步组织推广“三段作业法”,研究摸索了“双轨同步”教学法和改进电视教学的思路;在拓展教育规范方面,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办其他会计短期培训班,发挥学校的综合服务功能。1995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共招生8万人,毕业7万人,是建校9年来招生和毕业人数较多的1年,达到累计招生63万人,毕业43万人,在校生20万人的规模,组织各类知识更新性培训累计达278万人,有力地推动了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培训,部分地区和部门相继开展了高级会计培训、新会计制度培训、会计英语培训等,以适应不同会计人员的知识需求,使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向多层次、多样化方向发展。
由于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重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重视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广大会计人员敬业爱岗,钻研业务,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涌现了一大批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1995年10月7日,财政部作出了《关于授予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决定授予邯郸钢铁总厂财务处等235个单位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金德纯等425名同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期间,对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开展了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活动。
(六)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1995年,财政部对会计电算化管理的重点是推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商品化会计软件管理等其他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1995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附发了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大纲,对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提出了全面规划和具体要求。为了配合培训工作的进行,财政部通过评选向全国推荐了15个会计电算化教学软件和5种培训教材。各地区根据财政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据统计,各地区共有25万人参加了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的培训,使会计电算化知识得到较广泛的普及,推动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了适应开展会计电算化单位对会计软件的需求,财政部又评审通过了4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各地区也相继评审通过了一批会计核算软件,到1995年底,累计有27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通过财政部的评审,通过省级财政部门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达200多个。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受到了社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在1995年11月举行的全国第三届电子信息应用展览会上,朱镕基副总理、邹家华副总理、宋健国务委员等中央领导参观会计电算化展厅后,对会计电算化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七)基层单位会计工作
1995年,基层单位的会计工作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在许多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财政部组织开展的评选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活动和组织的一系列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基层单位会计工作有以下新的特点:第一,注重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管理和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会计基础工作的削弱,必然会影响会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积极响应财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对照标准,检查整改,不断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二,继续认真贯彻“两则”“两制”。许多企业在进一步认真学习“两则”“两制”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的管理需要,将“两则”“两制”赋予的理财自主权制度化、程序化,使之切实运用到经营管理活动中。很多企业根据“两则”“两制”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结合管理需求不断充实、完善。第三,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探索新的会计管理模式。许多企业根据现代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在资金管理、产权管理、指标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河北省邯郸钢铁总厂推行的“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冶金系统提出的“企业管理必须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必须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等,都证明财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第四,基层单位会计人员学习新知识的热情高涨。随着会计工作被日益重视,会计人员感到,必须不断用新知识、新观念充实、提高自己,才能胜任本职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学习和培训。为了满足广大会计人员的学习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办学单位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修班、专题讲座等,报名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十分踊跃。当然,基层单位会计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建帐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有些单位的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高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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