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手段粉饰报表影响了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不但会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会导致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受到损失,因此,笔者针对盈余管理问题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一)上市公司应该加强自律,规范自身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水平是其应尽的职责,公司可以通过完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各大机构的职责,分工合作,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将真实的信息予以披露。还可通过适度引入机构投资者,让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此外,还可考虑引入年报监察制度,设置专门结构,同时确保该机构的独立性,为年报的质量把关。
(二)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盈余管理常常以一种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审计机构作为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最后把关者,一方面,应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审计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作用,对于一些有盈余管理需求(例如濒临亏损或者即将申请配股等)的公司应予以特别关注,尽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应加强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机构检查、鉴证、评价的职能。
(三)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手段粉饰报表影响了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不但会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会导致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受到损失,因此,笔者针对盈余管理问题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一)上市公司应该加强自律,规范自身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水平是其应尽的职责,公司可以通过完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各大机构的职责,分工合作,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将真实的信息予以披露。还可通过适度引入机构投资者,让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此外,还可考虑引入年报监察制度,设置专门结构,同时确保该机构的独立性,为年报的质量把关。
(二)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盈余管理常常以一种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审计机构作为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最后把关者,一方面,应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审计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作用,对于一些有盈余管理需求(例如濒临亏损或者即将申请配股等)的公司应予以特别关注,尽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应加强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机构检查、鉴证、评价的职能。
(三)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在2008年出台了有关上市公司非经常损益的信息披露的规定,规定中指出,上市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但这条规定并没有给予上市公司如何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一个详细的指导或者说一个标准的格式,使上市公司对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具有随意性。因此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对于年报的审核应该更谨慎,对于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应予以严厉惩罚。
(四)改进监管指标,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目前上市公司有关退市或者特殊处理的指标还是以净利润为主,通过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非经常性损益是公司实现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因此对于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指标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主,加大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难度。此外,对于有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司,应予以重点关注,保持连续的跟踪,及时甄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