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飞投资在近10年中,第一次进行非主营业务活动是在2002年,公司通过转让旗下旭道公司51%的股权获得了约400万元的投资收益,该笔投资收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9.39%;除此之外,还将华隆园项目投资权益及子公司好时光投资公司持有的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飞龙公司)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旭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香港旭飞公司以及香港旭飞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获得了1200万元的投资收益及128万元的股权投资收益。尽管公司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或亏损情况”显示为盈利,但从以上两笔交易来看,公司非主营业务的收益还是比较高的。从2002年开始,旭飞投资就已经在进行盈余管理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旭飞投资经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从表1可以看出,2003年、200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或亏损情况”显示为亏损,但公司2003年的净利润却显示为盈利51万元。从旭飞投资披露的2003年年报中可以看出,公司将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7.75%的股权以总价款272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带来了720万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本年利润影响较大,如果剔除该笔非经常性损益,公司2003年的净利润则体现为亏损,这样就给2004年带来比较大的盈利压力,而公司2004年年报数据显示净利润为-686万元,由此可知,正是因为公司2003年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帮了公司一个大忙,避免了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局面。
旭飞投资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或亏损情况”也体现为亏损,但公司在当年依靠转让华逸园项目70%的股权获得了1520万元的收益从而实现了124万元的盈利,避免了2006年亏损的局面。而在2007年,旭飞投资为了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直接放弃了房地产开发业务。据当年年报披露,公司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4万元,可以说这一年旭飞投资要想扭亏为盈难度非常大,而旭飞投资不惜以放弃主业的形式达到了实现盈利的目的。此次转让的深圳市中佳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飞)原本是旭飞投资旗下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核心公司,转让中佳飞使旭飞投资获得近1000万元的投资收益,从而实现了290万元的净利润,又一次的盈余管理扭转了旭飞投资当年亏损的不利局面。在2008年中,尽管当年无论是净利润还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都是亏损的,但是一年的亏损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的保壳大战,因此在当年公司没有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的事项。
旭飞投资在2007年将比较赚钱的房地产转让了,对于旭飞投资来说,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旭飞投资于2009年11月30日通过旗下子公司深圳市旭飞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飞置业)与厦飞龙公司签署了一份特殊的协议,约定合作经营位于深圳市中兴路华隆园的整体物业,其中厦飞龙公司以整体物业作为投入,而旭飞置业则以1480万元现金作为投入。1个月后,旭飞置业就以1960万元的价格将上述物业的经营权转让给了南方发展(新加坡)有限公司,该笔交易为旭飞投资带来了384万元的投资收益,该笔收益产生的时点正好是2009年12月30日,盈余管理的动机比较明显。但经审计人员审计,最终认定该笔交易为关联交易,厦飞龙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华逸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旭飞投资实际上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但是在最初的公告中,旭飞投资称这一笔交易为非关联交易;但从这笔交易的动机来看,旭飞投资迫于扭转2009年度的亏损以维持不被特殊处理的动机是比较明显的,而且公司公布的2009年年报显示,公司在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73万元,成功扭亏。旭飞投资正是凭借一次又一次的非经常性业务的交易而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壳资源,其盈余管理的动机显而易见,采取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出售资产、股权以及隐蔽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