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16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委员会议。会议继续深入讨论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针对“概念框架: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重点讨论了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范围、报告主体以及合并报告主体等议题;针对第二阶段“概念框架:要素和确认”咨询意见书的反馈意见,重点围绕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要素的定义以及确认标准展开讨论;针对第三阶段“概念框架:计量”咨询意见书的反馈意见,重点讨论了公共部门计量目标、公共部门资本的概念以及资本保全的含义、以及公允价值在公共部门的适用性等议题;会议还讨论了概念框架第四阶段征询意见书的初稿,并将项目更名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GPFRs):列报”。会议批准了《服务特许权协议:授予方》(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32号),明确了公共部门服务特许权协议的定义和特征、服务特许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有关负债的确认与计量等问题。会议批准了《公共部门主体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长期可持续性报告的目标、定义、报告范围、财政可持续性分析的维度、以及有关预测原则和方法的披露等问题。会议批准了《服务绩效报告》征询意见书,规范了服务绩效报告的有关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