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1年10月发布了“服务绩效报告”咨询意见书,对服务绩效报告的有关定义、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进行探讨。咨询意见书提出,由于公共部门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不以盈利为目标,公共部门的运营成果和绩效难以完全通过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业绩表反映,应采用更全面的绩效报告方式。咨询意见书对评价服务绩效的关键概念作了初步定义:目标,指报告主体期望取得的成果;绩效指标,指描述服务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资源消耗情况的定量或定性指标;投入,指报告主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产出,指报告主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效果,指在报告主体实现目标过程中,产出所产生的影响;效率指标,指反映投入和产出之间关系的指标;效益指标,指反映产出和效果之间关系的指标。咨询意见书提出公共部门服务绩效信息应围绕以下方面:一是公共部门主体的活动目标,即为什么要开展这些服务活动;二是围绕活动目标有关的投入、产出、效果、效率指标和效益指标;三是实际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差异,已经影响结果实现的因素;四是信息应具有一定的时间连续性,便于对不同时期的进展进行比较。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