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及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征求意见稿。鉴于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对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有重要影响,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1年4月发布了“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及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公共部门存在大量非交换交易,受此影响,政府的财务状况及运营情况并不能完全通过资产负债表或财务业绩表来体现;预算对公共部门非常重要,公共部门的预算不仅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性,而且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这与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有很大不同;公共部门很多资产用途特殊,买卖市场非常有限,难以获取有效的市场价格;对历史遗产负有管理责任;公共部门主体和服务项目的长期存在性,一些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可能会破产或被兼并,但其承诺的服务项目不会终止,一般由接管公共部门继续提供;政府具有管制职责,将影响公共部门财务报告中的报告主体以及信息范围;政府拥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将对公共部门资产确认产生影响,等等。
(二)发布《公共部门主体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报告》征求意见稿。为更全面地反映公共部门主体的长期受托责任,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公共部门主体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报告》征求意见稿,拟对长期可持续性报告的目标、定义、报告范围、财政可持续性分析的维度、以及有关预测原则和方法的披露等作出规定。根据征求意见稿,长期财务可持续性指主体对当前和未来提供服务以及履行财务承诺的能力,“长期财务可持续性”比传统“财务状况”的范围更广,包括未来税收收入、承诺支出等流入流出。征求意见稿提出,为实现对长期财务可持续信息的公允披露,应从财政能力、服务能力、承受力等3个维度进行分析。为保障信息的透明度,应公开有关预测的原则和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预测的更新和报告的频率、当前政策与未来政策、收入流入预测方法、对人口和经济的假设、对年龄相关项目和非年龄相关项目的处理方法、法律要求和政策框架的影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