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新整理理事和常务理事名单及有关资料,建设第六届理事会数据库。二是修改《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章程》、《中国农业会计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农业会计学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等会议文件。三是将审议修改后的《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章程》报农业部人事司和民政部备案。四是为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有关文件整理归档。五是通过了由民政部指定的审计事务所开展的学会换届财务审计。六是出版《中国农业会计》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专辑。七是更换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事宜,包括银行、税务、民政、统计、法人代码证等。八是清理学会秘书处原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的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章程有关规定,修订或重申秘书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九是代表大会后,学会秘书处报送民政部《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已经民政部审查同意并正式行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