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诚信建设、业务建设、党的建设和协会建设,推进行业管理创新和服务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省行业党委和省注协工作受到财政部、中注协的表扬和表彰。省注协被省民政厅评为5A等级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一、制定“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一)召开省注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7月,召开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明确未来5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省注协领导机构成员,健全完善省注协惩戒、教育培训等6个专业(专门)委员会,制定《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与事务所内部建设和管理工作紧密挂钩,总体评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情况,实现注册管理与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
(三)强化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业务收费管理。从6月初至10月末,以事务所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质量控制、职业道德以及财务管理情况为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给予相应惩戒。加强对业务报告和收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研究拟定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并报省财政厅、物价部门批准后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强化管理责任,部署事务所质量管理工作。11月25日,召开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省各事务所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以信为本、以信发展的观念,切实维护行业信誉,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作为事务所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诚信理念和执业准则贯彻到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
二、深化人才培养,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顺利完成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厅考办按照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的考试组织原则,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监考巡考队伍建设及硬件保障,研究建立制度严密、保障有力、监控到位的科学防范体系和具体措施,顺利组织完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实施工作。
(二)扎实开展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11期分层次、分地区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事务所开展内部培训。结合行业党建工作,大力实施“双培”工程,培训全省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员骨干330多人。
(三)积极推进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按照省注协与吉林大学商学院签署的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协议,8月,在吉林大学商学院举办行业首批拔尖人才第1期集中培训。积极搭建学校与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平台,推动中瑞岳华等13家事务所与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实习基地。
三、规范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一)引导事务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全省行业实际,对《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完善,并制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指导意见》,从制度上引导事务所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二)大力实施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拟定《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外汇收支情况审核、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和司法鉴定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引导事务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和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和机构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积极探索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东北亚区域国际合作提供投资与贸易会计服务。
四、以“制度建设年”活动为重点,推进行业创先争优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全省行业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管厅长亲自抓、秘书长负总责、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事务所所长亲自抓、所班子中有人具体抓、业务部门主任日常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统筹谋划,广泛动员部署。利用召开会议、网站、报刊宣传等不同形式,全面梳理行业党的建设、行业管理与服务、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确定行业“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指导思想、工作步骤、重点内容、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将事务所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对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和“双五好”、“双十佳”、综合评价的考评范围,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事务所内部治理中的实际作用。主管厅领导和秘书处领导先后对长春恒达等6家事务所进行重点跟踪,分类指导。
(四)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表彰活动。为纪念建党90周年,大力选树加强行业党建、诚信执业和创先争优活动典型,开展“双十佳”、“双五好”及“十大岗位能手”等系列评比活动,评选表彰8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五)认真做好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填列核实工作。在实施“五个具体化”量化考评基础上,将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好综合评价信息填列核实工作,确保填列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六)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省注协和行业党委先后制定和完善《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内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等13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全省事务所开展设立党员先锋岗、服务模范岗,党支部开展党员佩戴党徽,亮牌示范等活动。
五、切实改进和加强协会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及时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行业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健全和完善专门(专业)委员会,增设教育培训等4个专门(专业)委员会,有效发挥协会各类工作组织的咨询、决策作用。
(二)加强行业宣传和沟通协调。利用《中国会计报》、《吉林日报》和中注协网站等省内外媒体,宣传行业的建设与发展和协会工作,出版《创先争优专刊》,展现行业党建工作成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外部环境。不断加强与省级注协和行业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
(三)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通过学习培训、完善制度等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秘书处工作作风、思想建设。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