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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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很抓落实,经过全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工作
(一)制定全省地方性会计制度办法。省财政厅联合省金融办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制定《黑龙江省高端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方案》。
(二)开展新准则新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会计局联合厅内有关处室开展了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师资培训工作。
(三)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题研究工作。按照要求,由黑龙江省牵头,拟定相应子课题,设计调查问卷,制定课题框架,并提出格式要求,在参与省份的配合和支持下,完成了课题研究工作。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一)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2011年度全省共组织70449人参加考试,合格人数32383人,合格率为45.97%。其中省财政厅组织考试人数28804人,合格人数10447人,合格率为36.27%。
(二)开...
2011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很抓落实,经过全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工作
(一)制定全省地方性会计制度办法。省财政厅联合省金融办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制定《黑龙江省高端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方案》。
(二)开展新准则新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会计局联合厅内有关处室开展了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师资培训工作。
(三)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题研究工作。按照要求,由黑龙江省牵头,拟定相应子课题,设计调查问卷,制定课题框架,并提出格式要求,在参与省份的配合和支持下,完成了课题研究工作。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一)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2011年度全省共组织70449人参加考试,合格人数32383人,合格率为45.97%。其中省财政厅组织考试人数28804人,合格人数10447人,合格率为36.27%。
(二)开展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管理确认工作。开展了中省直在哈单位会计证等级管理确认工作,已确认4983人,占应确认人数的12.2%。
(三)组织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省财政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召开了黑龙江省2010年度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大会,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领导为获奖人员颁奖,《中国会计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三、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一)组织全省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011年度全省共有2.9万人报名考试,比上年增加4000余人,共设置考区16个、考场2265个。从整个考试情况看,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井然,考风严肃认真,考区环境和谐安静,没有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运行的事件,保证了考试的公正、公开与公平。其主要做法:强化领导,组织有力。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的第2年,为了保证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庆江和厅主管会计工作副巡视员关宸忠对考试工作亲自做出安排部署,要求把考试工作做细、做精、做好,确保优秀会计人才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脱颖而出。据统计,全省16个考区全部成立了由财政部门主要领导挂帅,纪检、人事、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省考试工作的圆满完成;健全制度,规范考试工作。完善了《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试卷交接、保管、回收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考务工作指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注重保密,确保试卷安全。分别与各考区负责人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在试卷运送、保管上,建立实施严格的相互牵制制度;严肃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实行监考人员查处违纪考生奖励制度,激励监考人员工作积极性,真正实现了人防与机防相结合,人防为主的目的;封闭运行,安全公正阅卷。在阅卷安全上,实行全封闭制度,由专人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最大限度保证阅卷工作安全。在阅卷监督上,积极邀请人事部门参与评卷工作。
(二)组织全省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工作。在严格条件,坚持标准下,全省共受理2575人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为841人。在此基础上,组织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全省共评审通过618人。
(三)组织全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组织专家制定了黑龙江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全省共受理申报人员275人,经过专家进行答辩和评审,共评审通过102人,占申报人员的37%。
四、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行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收尾工作。根据检查情况,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0年度检查的125户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其中42户情节较严重的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组织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全省共选择131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起草并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期间不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检查情况,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五、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一)开展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宣传工作。通过将培训工作作为会计管理重点工作、下发培训文件、在黑龙江日报刊登文章、领导讲话、举办电视讲座等形式面向广大农村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工作的认识。
(二)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电视讲座。充分利用黑龙江电视台农业频道覆盖面广、农民群众收视率高的优势,开辟了《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政策大讲堂》栏目。由财政厅涉农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项目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详细的讲解。截至2011年12月20日,讲座已陆续播出52期,农户收视率达到66.7%;农村村干部、村会计收视率达到83%。
(三)组织专家编写培训辅导材料。组织专家梳理、汇集国家和黑龙江省出台的财政支农政策,编辑下发《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内容丰富,简明易懂,针对性强,成为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掌握财政支农政策的普及读本。
(四)先行试点,探索培训工作新路。考虑到培训工作涉及全省9057个行政村近4万村干部和会计人员,确定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之后,再在全省全面推开。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村干部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先期选择了牡丹江市和绥化市进行试点,截至2011年12月末,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两市培训村干部和会计人员6532余人。
六、开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工作。通过“请进来”面谈进行风险提示和“走出去”实地考察核实相结合的办法,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行为,全年共依法审批设立1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二)出台行业管理办法和规定。会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和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和印发《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6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业务报备、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财政部。
(四)积极推进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制发《关于对医院及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医院及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1年度起,黑龙江省实行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制度。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姜玉成 史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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