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积极应对我国复杂的粮食购销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争取和落实粮食财税政策和资金,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全国国有粮食经济运行情况继续保持经营改善、管理加强、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
一、争取和落实粮食财务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争取专项基金支持,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从2011年起对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全额补贴,并调增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全国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达到38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达到315亿元,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各地也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二)出台和落实粮食主产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政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化解企业经营性债务。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下发《关于做好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核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央财政一次性拿出924.08亿元帮助主产区省份消化1998年6月1日以前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政策性挂账的核销工作。同时,部分省份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化解企业经营性挂账,取得一定成效。
(三)提高政策性粮食保管费补贴标准。为应对国有粮食企业储粮支出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台《关于调整中央政策性粮食保管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将中央政策性粮食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从每年每斤4分钱提高到5分钱,并分地区明确补贴标准,增加承储企业补贴收入,保障储粮安全。部分省(区、市)抓住有利时机,不同程度地提高地方储备粮油的保管和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协调完善地方储备粮补贴政策。
(四)完善和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出台《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储备粮承储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以及企业补贴收入免征所得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为粮食企业经营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二、协调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加强竞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
2011年我国粮食购销形势复杂,大部分地区的主要粮食品种政策性收购没有启动,而企业自主收购粮食贷款难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对各地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摸底,并赴安徽、河北、湖北、江苏和河南等粮食主产省调研,协调解决粮食收购资金等问题,促进粮食购销和农民增产增收。各地也积极协调同级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探索解决贷款难问题,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多渠道融资,2011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2534亿斤,为粮食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批发市场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行为,保证结算资金安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策性粮油结算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粮食财会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粮食批发市场的财务管理,督促其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建立资金月报制度,促进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粮食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三、调查研究粮食流通重点问题,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为顺应粮食流通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国家粮食局集中骨干力量对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此外,加强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联系点的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各地继续实行和强化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召开部分省(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粮食购销形势,交流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11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实现统算盈利66.8亿元,同比增加6.8亿元,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盈利24.2亿元,有25个省(区、市)实现了统算盈利,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等省(市)盈利额在1亿元以上,山东省连续7年盈利超亿元。
五、做好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粮食财务保障能力
各级粮食财会部门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机关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重点,积极争取粮食财政专项资金,同时争取从新增农资综合补贴、产粮大省奖励、超级产粮大省奖励和新增产粮(油)大县奖励等各种涉农资金中切块部分资金,多方聚财,依法用财,高效理财,支持和保障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油市场监测预测、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粮食物流中心建设、粮食企业改革和产业化发展、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和原粮卫生安全专项调查、粮食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油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供稿 罗文娟 郭建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