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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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家统计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财务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克服大事多、急事多、难事多的困难,开拓进取,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想办法,创条件,提高保障能力
(一)积极筹措资金,提高保障能力。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大预算盘子,以最大努力争取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的一套表调查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和统一的联网直报系统等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保证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统计部门也积极行动,北京(局队)、山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统计局为保障重点统计调查项目,特别是“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项目经费均有增加。
(二)抓住机遇积极统筹,优化预算结构。一是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为契机,完整、细致地向财政部门提供翔实的津补贴数据,得到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落实津贴补贴经费,改善预算资金结构,同时,充分考虑统计部门一身所兼行政机...
2011年,国家统计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财务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克服大事多、急事多、难事多的困难,开拓进取,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想办法,创条件,提高保障能力
(一)积极筹措资金,提高保障能力。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大预算盘子,以最大努力争取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的一套表调查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和统一的联网直报系统等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保证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统计部门也积极行动,北京(局队)、山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统计局为保障重点统计调查项目,特别是“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项目经费均有增加。
(二)抓住机遇积极统筹,优化预算结构。一是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为契机,完整、细致地向财政部门提供翔实的津补贴数据,得到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落实津贴补贴经费,改善预算资金结构,同时,充分考虑统计部门一身所兼行政机构和数据生产机构的特殊属性,致力改善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优化预算结构。二是积极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切实将有限的经费向统计业务倾斜、向基层单位倾斜。陕西、山西等总队采用统筹安排、合并工作、合并会议等方式,努力降低行政运行费用,福建、吉林等总队在上年的基础上,持续提高基层经费的比例。
(三)规范预算执行,减少结余结转资金。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下大力气抓预算执行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并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及时发布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提醒二级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向财政部提供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报告,截至2011年底,预算执行进度基本达到财政部的要求,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也得到一定控制。各局、队狠抓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坚持定期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对改善统计部门预算执行起到良好作用。内蒙古、上海(局队)、辽宁、江西、新疆等20个省(区、市)统计局和内蒙古、山东、宁夏、兵团等18个调查总队预算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推进预决算公开,防范舆论风险。继201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中央预算后,2011年,按照财政部要求,统计财务部门又于5月17日、7月19日和12月8号,分别公开统计部门2011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及2010年部门决算情况。地方统计财务部门北京、浙江等省(区、市)统计局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预算公开。
(五)推进调查队系统预算基础数据库建设。2011年,收集整理调查队系统房屋、车辆、人员工资及项目样本量等基础资料信息,为建立调查队系统预算基础数据库奠定基础。各调查总队积极配合,并加强各自的基础数据管理工作,河南、四川等调查总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强化财务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和调查项目样本等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健制度,守规矩,规范财务运行
(一)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为加强统计调查项目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统计调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为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完善财务工作流程,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为加强调查队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市县调查队财务行为,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印发《国家统计局市县调查队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规范》。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甘肃等省(市)统计局,江苏、浙江、江西、重庆、贵州等调查总队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出台或修订一系列涵盖基层财会工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通知办法,为日常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保障。
(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1年,根据财政部要求和统计部门的实际情况,统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到县级调查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从742个扩大到1594个。统计财务部门细心谋划、扎实工作,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扩点的顺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强资产管理。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顺利完成财政部布置的2010年国家统计局本级及调查队系统资产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国管局布置的调查队系统2010年资产决算以及局机关和全系统公务用车统计工作。山东、浙江、福建等省(市)统计局,天津、辽宁、广西、云南等调查总队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资产配置定编管理、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系统资产管理的动态化、精细化。
(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组织局本级、京外二级(各调查总队)、京外三级(市县队)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各调查总队均按照规定,成立领导机构、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开展信息资料收集和文件依据查找工作、组织数据填报测算,并按照要求报送所需材料,保证统计部门津贴补贴规范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为保证财政预算资金的安全使用,管好用好财政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各级统计机构财务部门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积极创新财务管理手段,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渠道和标准,加大资金支出审核力度,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广东总队开发全省国家调查系统财务网络管理系统,实行对市县队的资金收支、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动态管理,黑龙江总队加大对基层队财、物、账的监控力度,全面提升全系统财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圆满完成决算工作。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顺利完成2010年部门决算、基建决算等决算报表,以及2010年度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的编制上报工作。河北、广西、宁夏等省(区、市)统计局,湖北、湖南、甘肃等调查总队积极开展决算报表分析,不断增强决算工作对整个财务管理的指导作用。
(七)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在2009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摸底排查和2010年“回头看”的基础上,针对“小金库”5大方面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全面复查,确认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在此基础上,向中央治理办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督促各单位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重服务,带队伍,推进创先争优
(一)援疆援藏工作。帮助新疆统计系统建设和实施《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协助新疆、西藏统计系统规范完善农村居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统计、开展“一套表”改革和企业联网直报、改进价格统计;协调教育培训部门为两区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为新疆、西藏统计部门购买打印机、计算机等设备,积极解决市县队办公用房问题;协调各省(市)统计局,制定并启动操作性强的支援方案;协调各调查总队开展行之有效的对口支援工作。各地也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统计援疆援藏工作。各局、队在专款援助、业务、技术信息支持、设备设施援助、干部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组织基层财务人员培训。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提升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2011年,国家统计局举办2期面向地市级统计局的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基层财务人员250人;举办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等专题培训班;通过多种方式,发现并推广地方财务部门在会计规范、基础建设、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各地统计局,调查总队结合具体财务工作,采用多种有效途径,开展财务培训,培训内容既包括具体的财务业务工作,也包括财经政策解读、职业道德、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
(三)开展创先争优。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分别针对自身情况作出承诺。在活动中,努力和财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比能力、比创新、比贡献、比协作的良好氛围。2011年,统计财务部门的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国家统计局在财政部预算、决算评比中获奖,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西藏(局队)、陕西等省(区、市)统计局,河北、湖北、四川、青海、新疆等调查总队分别在所在省(区、市)的地方预算、决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节约经费、“小金库”治理等方面受到表彰和奖励。
(国家统计局财务司供稿 高新德 霍丙森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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