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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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新闻出版财务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争取各项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强化监管和服务,多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不断加强和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研究制定“十二五”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规划,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向。首次就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五年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为更好地建设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战略性纲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落实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资金、物资共计6亿余元,地震灾区基本实现新华书店、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等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作精神,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新闻出版领域国家级工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东风工程”实施范围从新疆自治区扩大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广西、西藏...
2011年,新闻出版财务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争取各项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强化监管和服务,多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不断加强和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研究制定“十二五”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规划,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向。首次就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五年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为更好地建设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战略性纲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落实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资金、物资共计6亿余元,地震灾区基本实现新华书店、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等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作精神,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新闻出版领域国家级工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东风工程”实施范围从新疆自治区扩大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4个自治区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工程各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落实。2011年新闻出版援疆援藏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主要工作项目全部落实。成功召开援藏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闻出版系统对口援藏工作的意见》,17个省市已经落实对口援藏项目资金。新闻出版在促进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特殊作用日益显现,得到中央有关部门肯定。
(三)积极争取财政资源,部门预算稳步增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扩大。围绕新闻出版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按照“资金保障、政策保障、重点保障”、“促改革、促发展”及“加强监管”的工作方针,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和主要新增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落实。新闻出版税收优惠政策有所突破,经国务院批准,原有新闻出版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延续至2012年底,并将优惠政策适用范围适度扩大。
二、继续深化新闻出版业体制改革和科学发展
(一)全面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关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召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基本规程》、《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地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流程》、《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操作手册》。为妥善解决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后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问题,会同中宣部、人社部、财政部、北京市人社局共同研究,联合制定《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后出资人的归属问题,会同中宣部、财政部共同研究,向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后出资人归属问题的请示》并获得批复。
(二)继续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改革。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继续鼓励和支持已经完成转企的出版社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内部机制改革和创新。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享受税收优惠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审核认定的出版社继续享受原有税收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在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经与北京市社保局沟通协调,一揽子解决出版社转制前已退休人员2010年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退休标准增加退休费问题、少数出版社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和编外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减免系数问题和部分在本系统内获评高级职称的出版社职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等,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利益,减轻出版社负担,促进社会稳定。举办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后劳动合同培训班,对企业劳动合同有关知识进行详细解读。推动转企后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进行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多家公司成功实现上市,融资额超过预期,取得良好业绩。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新闻出版产业科学发展。制定发布《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11个专项规划,确定7大工程31个重点项目,为新闻出版业快速、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落实重大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的战略,推进新闻出版总署项目库建设。完成2011年度改革发展项目库的项目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工作,争取到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开展入库项目督查,对入库项目实施情况、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库项目获得国家和地方其他政策支持情况进行调查。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新闻出版统计制度,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顺利完成并发布新闻出版业年度统计数据,并且根据总署产业引导和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对现有统计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新建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产业基地园区规划,实施产业基地园区带动战略,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的集合带动效应奠定基础。
三、探索管理新模式,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不断细化预算管理,实行新增项目预申报工作,对新增项目提前启动需求调研、项目论证和预算评审,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编报质量,确保新增项目的可行性和预算准确性。继续实行推进预算执行的7项制度,全面推动预算执行工作。在财政部对8月和10月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中,均通过考核,年末预算执行率达到96.83%。为提高新闻出版财务工作预算管理水平,举办预算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培训班,对总署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和综合处长、署直单位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授课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二)不断加强行业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出版行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新闻出版行业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三三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首次面向全国新闻出版系统举办行业专项资金监管培训班,对各省局纪检组长和财务处长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掌握政策要求,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行业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打下有利基础。修订《新闻出版总署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新闻出版总署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财政监管和干部管理。
(三)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委托中介机构对纳入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的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供有益参考。对在考核中发行的多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资助项目停止资助并收回资助资金。
(四)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认真研究预决算公开方案和应对预案,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总署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决算,对公开的数据进行注释,分科目说明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动情况及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关注公开后社会公众反馈信息,做好解释工作。
(五)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按照中央治理办的要求,建立健全总署及直属单位、署管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对多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督促被查单位的整改工作,推进署管理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财务司供稿 刘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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