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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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各级财务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主线,坚持科学管理、精细理财,着力提升计财工作质量。在为系统保经费、为基层抓建设、为质检事业谋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
会同财政部制发《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完成《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制修订上报稿工作。会同财政部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门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制定《质检系统基层能力建设标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二、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为切实提升质检系统经费保障能力,加大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力度,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各项重点工作和年度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积极申...
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各级财务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主线,坚持科学管理、精细理财,着力提升计财工作质量。在为系统保经费、为基层抓建设、为质检事业谋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
会同财政部制发《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完成《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制修订上报稿工作。会同财政部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门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制定《质检系统基层能力建设标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二、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为切实提升质检系统经费保障能力,加大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力度,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各项重点工作和年度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积极申请经费支持,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绩效电子考评平台建设、检验检疫专项业务、进出境种子检验检疫专项、检验检疫大通关主干系统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析评价系统建设、金质工程运行维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经费均得到一定程度保障。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通过积极申请和协调,财政部同意在“十二五”期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乳品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与财政部联合印发《财政部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争取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做好打击非法添加剂、核辐射监管等专项经费预算申请工作,积极收集、追踪有关预算申报材料,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详细测试、审核经费需求明细,召集相关业务司就经费申请有关事项进行部署,并做好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四是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经费保障工作取得突破进展,财政部将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纳入部门预算,并从2012年部门预算开始对其基本支出予以保障。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通过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按月通报、定期总结、实地巡查以及财务检查等多项措施,预算执行进度取得明显进展:一是预算执行排名不断回升;二是单月预算执行进度不断加快;三是与序时进度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四是与各部委平均进度的差距不断缩小;五是预算资金未被财政部核减;六是截至年底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比上年同期减幅达30.28%。
四、推进绩效考评管理
一是成立总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制定总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提出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三步走”的思路,利用现有基础逐步推行和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一套覆盖全面、指标具体、程序完善、考评科学、应用有效、符合质检系统实际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绩效评价”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二是不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做好重点支出绩效考评。在2011年原有3个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项目试点的基础上,将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农业标准化以及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等3个项目纳入财政部绩效考评试点范围。三是作为绩效成绩突出的部门,积极参与财政部有关绩效管理课题研究。四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项目要全部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总局组织专家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价报告。
五、提升部门预决算管理水平
结合财政部2011年预算编报的新要求,按照确保总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的原则,对各预算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一上”和“二上”进行逐项审核,发现并及时纠正各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系统整体预算编制水平。
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相关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纪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全国质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派出5个检查组分别对6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及所属部分分支局、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及4家在京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办公室的部署,对2009~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七、做好公益性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组织对2012年立项的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对往年立项的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对2007~2009年安排、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正在实施阶段的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根据财政部和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组织系统财务专家研究制定《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总局科技司共同开发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管理软件。
八、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2011年,总局所属各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各预算单位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公务卡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1年底,质检系统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改革总计600家,累计发放公务卡3万张。
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依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布总局本级及其所属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201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布总局201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有关情况。2011年,在现有经费条件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规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上年下降2%。
十、开展质监部门体制调整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领导先后召集4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文件具体工作指导意见。总局计划财务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调研,对体制调整前后有关情况、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保障、债权债务划转、能力建设经费投入保障、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省级资金的统筹等后续问题,做了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和调查工作。配合完成总局参加国务院有关工商、质监系统体制调整会议决定,起草完成“指导意见”中涉及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经费保障工作的内容。
十一、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项目审批,完成国有资产处置批复80项和对10个直属局国有资产管理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系统内行政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完成质检系统2010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工作。
十二、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2011年涉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整的主要是新闻出版单位,总局所属计量出版社、标准出版社和质量报刊社。总局重点开展4项工作:协调处置质检出版社改制医保问题;加大对转制单位扶植力度;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支持;积极协助出版社办理退税工作。
十三、规范收费管理
截至2011年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的质检系统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已结束,针对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加强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理顺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政策,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性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惠企收费政策,减免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取消和停止部分社会团体收费。配合财政部,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实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加强收费政策研究,开展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代码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调研工作。加强收费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筹建质检系统收费管理数据和专项统计平台系统,推进收费工作向智能化、流程化方向发展。
十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组织专家论证并向财政部申请质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进口产品,全部得到批准。组织专家审核并向财政部申请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得到财政部批准。完成2011年部门预算120万元以上总局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完成追加2011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经费中120万元以上设备的公开招标工作。未发生因质疑解决不满而导致供应商向财政部投诉的情况。与上年同期追加预算相比,在采购预算总量增加3倍的前提下,采购时间缩短2个半月。举办2011年质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与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培训班,邀请财政部主管人员和软件公司软件维护人员讲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填报要求、填报口径以及相关软件的具体使用方法。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十五、加快基层能力建设
2011年,全国质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有侧重地向基层项目、收尾项目、实施进展快的项目倾斜,基本满足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求。结合“十二五”规划,全系统共批准35个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为全面掌握质检系统现有基础设施情况和在建项目状况,分析存在问题,把握发展方向和目标,开展质检系统基本建设集中普查工作。经过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基本摸清系统基本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完成《质检直属系统基本建设调查报告》。在报告中全面总结和分析质检直属系统的人员及业务、现有基础设施、在建项目、5年建设规划、近10年总局投资情况,提出今后基本建设管理的思路和建议。
十六、开展援藏援疆工作
全面启动对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青海、甘肃四省藏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先后组织召开援藏援疆工作视频会议、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和对口援藏工作会议,组织各对口援助单位与新疆质检局签订援助协议56份,与西藏、四省藏区质检局签订援助协议43份。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做好各项援助协议的落实工作。各对口支援单位坚持“科学援建、务实求效,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的原则,项目援助、科技援助、干部援助和人才援助均超额完成当年协议目标,使受援单位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总局也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西藏和新疆地区质监机构的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委落实国家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的政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供稿 王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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