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人口计生财务部门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局,坚持依法理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物质保障。
一、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制度建设
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十二五”以及今后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的主体、目标、原则和任务。《意见》确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原则,进一步强调加强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稳定增长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负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按支出功能划分为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四大类,由各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2011年11月26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工作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部署安排。
2011年,加大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和国家重点支持地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下达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1年,人口计生财务部门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局,坚持依法理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物质保障。
一、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制度建设
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十二五”以及今后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的主体、目标、原则和任务。《意见》确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原则,进一步强调加强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稳定增长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负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按支出功能划分为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四大类,由各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2011年11月26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工作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部署安排。
2011年,加大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和国家重点支持地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下达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等6项转移支付经费33亿元。
二、完善“三项制度”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等“三项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基本制度,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基本公共政策。人口计生财务部门坚持“三项制度”的民生导向,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不断完善相关规定。
一是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和特别扶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启动建立奖励和扶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工作。2011年12月14日,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明确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作为奖励和扶助标准的调整依据,当“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30%时,启动调整机制。按照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奖励扶助标准和特别扶助标准。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调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扩大奖励扶助制度政策范围。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半边户”(一方为城市户口、一方为农村户口)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奖励扶助制度,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群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同时做好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预算申请和资金发放等工作。2011年,全国“三项制度”共发放资金4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7.5亿元,地方财政负担25.2亿元;全国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共惠及500.2万人,“少生快富”工程惠及8.26万户家庭。
三、编制“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研究确定中央资金补助原则及标准,核实、测算和确定分省投资需求及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金额,完成基层服务站建设、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计划生育科研院所建设以及基层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议书,并上报《“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在中央本级资产管理上,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对各直属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建章立制、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进行分类和认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四、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的报告、通报、约谈和督促机制,强化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同时,以规范预算管理为主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编制上报2010年度部门决算及企业决算,批复各直属联系单位2010年度部门决算及2011年部门预算,部署完成2012年度部门预算“一上”和“二上”工作。强化财务管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和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出改革、财务管理信息化和会计档案归档等工作。做好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五、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完成对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的原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中国人口报社、中国人口宣教中心的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机制建设,将“小金库”专项治理转向常态化,与纪检监察、审计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配合财政专员办检查组开展的国家人口计生委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对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