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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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交通运输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为主题,在强化融资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执行、加强资产管理、深化审计监督、促进交通改革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财务支持保障作用。
一、高度重视,主动应对,努力适应宏观形势变化
(一)高度重视,主动应对。一是组织召开了19个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参加的筹融资工作座谈会以及部分省市交通运输厅长座谈会,与省厅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负责人一起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广泛听取行业内外意见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部务会,研究筹融资形势,制定解决方案,提出了“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发展思路,从交通运输发展的全局出发指明了筹融资工作的重点与主攻方向。二是各地交通部门也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支持。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确定合理发展规模、把握建设节奏。
(二)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一是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7月全额下达2011年中央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9月下达车购税2010年超收资金,10月提前下达2012年燃油税和车购税预算规模。资金规模和资金下达进度,都高于往年同...
2011年,交通运输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为主题,在强化融资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执行、加强资产管理、深化审计监督、促进交通改革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财务支持保障作用。
一、高度重视,主动应对,努力适应宏观形势变化
(一)高度重视,主动应对。一是组织召开了19个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参加的筹融资工作座谈会以及部分省市交通运输厅长座谈会,与省厅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负责人一起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广泛听取行业内外意见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部务会,研究筹融资形势,制定解决方案,提出了“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发展思路,从交通运输发展的全局出发指明了筹融资工作的重点与主攻方向。二是各地交通部门也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支持。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确定合理发展规模、把握建设节奏。
(二)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一是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7月全额下达2011年中央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9月下达车购税2010年超收资金,10月提前下达2012年燃油税和车购税预算规模。资金规模和资金下达进度,都高于往年同期水平,缓解了地方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压力。二是协调财政部追加下达车购税和港建费用于内河航运发展资金、津贴补贴、科研项目经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及界河维护经费、长江船型标准化资金、节能减排项目资金、大运会安保经费等,较好地保证了交通运输部门各单位及行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一是多次与银监会、人民银行、审计署等部门沟通协调,反映交通运输资金紧张状况。提出的借新还旧、短贷改长贷以及对符合《公路法》和国务院规定的项目、经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收费公路发放新增贷款等建议在后续出台的政策中均有所体现。二是组织召开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参加的合作座谈会,争取信贷资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9家合作银行与交通运输行业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探索拓宽融资新渠道。组织开展了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支持普通公路发展研究、金融租赁业务在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研究、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动态研究、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融资风险研究、政府补助经营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政策与机制研究等工作。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行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制定了《交通运输部推进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推进全员预算管理理念,细化预算单位、预算内容、预算金额,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了一个单位一本预算,一本预算反映单位全部收支的要求。
(二)强化责任,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严肃性。一是重视预算执行管理,积极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细化预算编制、制定预算执行计划,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及时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请款工作。并采取月度检查、定期通报、上门督察(调研)、约谈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及时通报港建费征缴情况,做好中央财政公共投资、科技经费、车购税重点项目等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编报年度部门决算、基建决算、港建费决算等决算,其中部门决算、基建决算和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三)稳步实施预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的规定,坚持积极、周密、认真、平稳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先后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决算。
三、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加强资产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加强部属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审核审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事项。在2010年清理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事项的基础上,组织了对部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团资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在资产统计、资产清查、账实核对、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工作,部属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二是组织开展了《部属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三是加强行业资产管理。对历次收费公路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汇总,组织做好收费公路清理相关数据的财务分析。组织对车购税(费)投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和权益管理问题以及公路收费权转让政策进行了研究,为指导行业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2011年实际采购规模55.58亿元,比上年增长2.85%。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保障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管理、正版软件使用等工作,严格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和变更采购方式行为。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和检查工作。组织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开展了政府采购自查,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交通运输部注意加强对部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对权利运行的制约,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定了《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改进审计技术方法、探索建立审计问责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能力,为组织人事和干部监督部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资金监管意识创造了积极条件。
(二)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小金库”多发势头得到遏止。一是对部机关和部属788家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并对部属15个单位开展重点督导抽查。二是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严格内控制度执行,重新梳理了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相关制度“立、改、废”工作,健全防治“小金库”相关制度241项。三是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注意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
五、积极支持各项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一)推进港建费征管政策调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案,在港口、海事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实施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调整工作。这一重大征管政策的调整,理顺了费收管理体制,体现了港口建设费政策的公正性、严肃性,维护了港口水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统一下调20%,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港口建设费的支出范围调整为用于沿海港口航道、防波堤、锚地以及内河水运和支持保障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更好地体现了国家财政投入的公共属性,为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规范的资金保障渠道,促进了水运事业发展。
(二)推进涉及交通行业税费政策调整。一是积极协调并配合财政部做好船舶吨税条例、车船税条例修改出台工作。二是配合财政部做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工作,及时了解和反馈行业意见并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增值税税率政策。三是联合财政部组织召开了清理货港费、船港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座谈会。四是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并核定了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确保了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等费收的合法性和延续性。
(三)做好相关部属单位的配套改革工作。一是支持海事系统机构改革工作,联合财政部对海事系统机构编制核定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的资金渠道、人员待遇和资产管理等财务问题进行协调,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开展了出版社改制中相关资产评估审核、产权登记等配套财务工作。三是协调财政部做好港航公安体制改革、三峡通航管理局体制改革等涉及财务的相关问题,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做好改革工作。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供稿 张建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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