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全面复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再次重申“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政策。一是印发《进一步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小金库”的通知》。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对“小金库”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
(二)深入开展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一是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整顿部管社团“小金库”的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开展部属(管)5家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抽查。三是接受中央“小金库”专项治理督导组督导抽查。四是全面复查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对“小金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查处和整改了一批“小金库”和违规违纪问题,促进了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规范使用。三是全面排查、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推动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一)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编制预算。一是围绕部中心工作建立项目库,做到先立项后预算,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经过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审批程序规范、切实可行。二是根据工作任务和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
(二)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力度。一是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通报制度。二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要求有关司局、单位管好、用好资金。三是严格预算执行与预算核定挂钩制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相应核减下一年预算。2011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24%。
(三)强化结余统筹调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1年将财政部确认的结余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安排下年的重点项目支出。
(四)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完成2010年2个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进2011年3个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理确定2012年绩效评价试点项目,有效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
(五)按时公开预算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三、做实基础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继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一是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公务用车配置和处置管理暂行规程》。二是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的问题,部属(管)各单位陆续出台了有关预算、财务、资产管理、规范津补贴以及分支机构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四是组织完成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课题的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资产配置计划、标准。要求资产购置应纳入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履行具体审批程序,不得超过配置标准。二是资产使用、处置进一步规范。批复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部分房产出租,以及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的设备资产出租的申请。委托北交所完成报废的设备和家具的评估、拍卖和回收清理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部属有关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三)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方式。2011年采购项目基本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进行,占总采购金额的93.74%。其余采用邀请招标及询价方式。
(四)保证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完成全年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二是继续提高财政拨款直接支付比例,2011年直接支付占财政拨款总支出52.45%。三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票据日常管理。
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监管
(一)提高决算编审质量,找出财务管理薄弱环节。一是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撰写分析报告,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办法。二是采取抽调骨干力量,集中汇审的方式统一审核决算,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提请有关单位进行修正。三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进行抽审。2010年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企业财务月报、企业决算、企业资产统计报表等获得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通报表扬,其中部门决算获得中央部门决算一等奖。
(二)继续开展领导离任审计,督促单位整改。组织完成对部干部学院等单位原法人的任期资产负债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三)组织培训,提高基层单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一是组织部属单位财务与资产培训,向部属(管)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宣讲国家财经政策以及新制度规定,增强各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财务票据管理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绩效目标填报专项培训,就财政部新出台的绩效评价规定中绩效目标含义、指标选择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
(四)配合完成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一是召开部管社团秘书长、财务负责人会议,通报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有关社团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二是配合审计署开展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签工作。三是配合审计署做好部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一是组织完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度银行账户年检上报工作。二是办理有关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核手续。三是在项目拨款时,增加了银行账户审查程序,对于年检中未上报的账户的拨款,一律暂停,待所有手续补齐后再予办理,促使基层单位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五、持续开展城市公用行业财务状况抽样调查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对184个城市的供水、天然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管道石油液化气及煤制气7个市政公用行业开展财务状况抽样调查,调查显示存在问题。一是市政公用行业亏损较为普遍。在接受政府补贴后,仍有供水、供热、管道石油液化气、煤制气4个行业出现亏损。二是行业资产利用率低下,平均资产周转率不足0.3。三是市政公用行业产品成本定价监审办法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规范、统一的财政补贴办法,补贴收入差异悬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供稿 王秀俐 刘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