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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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推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核心任务,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做好经费管理,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
为确保2012年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4%目标,积极配合财政部,提出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建议,并向国务院报送了有关报告。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若干政策,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要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资金。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
2011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推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核心任务,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做好经费管理,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
为确保2012年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4%目标,积极配合财政部,提出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建议,并向国务院报送了有关报告。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若干政策,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要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资金。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切实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进行专门部署,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后,根据《意见》和会议精神,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
二、启动实施重大发展项目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重大发展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已启动实施35个。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约1626亿元,比上年增加279亿元。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各级教育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小学生均500元/年,初中生均700元/年。东部小学生均550元/年,初中生均750元/年。提高“一补”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2011年,中央财政已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788亿元。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年和2011年中央共安排1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购买农村学校仪器设备、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配备。三是继续做好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工作。2011年,全国约有1.3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3000多万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了住宿费,中西部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约2800万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一些省份同时免除了教科书费,惠及2234万学生。1167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79.2%。四是启动实施“初中工程”二期,计划建设周期为5年,2011年已下达30亿元资金。五是继续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了对全国37.5万所中小学、217万栋、14.5亿平方米现有校舍的排查、鉴定。将约4亿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纳入了三年规划。中央3年累计投入280亿元。三年规划总任务已完成80%,重点任务95%已开工,80%已竣工。32个省份(含兵团)都分县制订了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目录,建成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数据中心。
(二)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一是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确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00个,会同财政部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预算12亿元。二是会同财政部对2008年度立项的3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进行了验收,及时启动已纳入2011年建设计划的3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2011年高职骨干校建设资金预算20亿元。三是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确定2011~2012年度拟支持的建设项目17个。下达2011年第一批立项建设项目中央财政预算5000万元。启动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每年约支持1000多所高等职业学校。会同财政部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四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确定第一批建设项目学校共276所。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学校377所。会同财政部计划下达2011年预算资金约30亿元。
(三)加大对高等学校经费投入力度。一是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奖补资金75亿元,2011年已安排资金115亿元。二是支持高校化解债务风险。2010年和2011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奖补专项资金155亿元。三是提高部属高校拨款定额。将本科生定额拨款基本标准从7000元提高到8000元。将高校离休人员的定额拨款由每人每年1.34万元调增为6万元,退休人员的定额拨款由每人每年1.34万元调增为3万元。四是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安排中央高校22.6亿元配比资金,是上两年安排资金的2.26倍。
(四)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一是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1500元。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5亿元,资助学生479万人。二是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三是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50亿元,共资助学生约440万人,占在校生的20%。四是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到3000元。提高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由每人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提高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五是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在680个集中连片困难县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
四、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会同财政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加强高校经费和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好《中小学财务制度》和《中小学会计制度》修订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部机关、直属高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起草《部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继续开展部属出版社及部属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研究制定《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出国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做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发放方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驻外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2010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 魏秦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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