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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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强与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一)优化投资结构。一是控制投资规模。2011年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适度压减到3826亿元,主要用于保证4万亿扩大内需投资的在建和续建项目。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合理引导全社会投资。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育等民生领域投入达到1833亿元,占投资规模的48%,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一是抓好“家电下乡”,扩大即期消费。2011年共销售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11069万件,销售金额3009亿元;家电以旧换新8968万件,销售金额3316亿元。二是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将与民生相关的农产品流通、农村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家政服务和食品流通安全等5大领域作为支持重点,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加大对流通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
(三)调控粮油市场。一是有效控制玉米价格上涨。通过调整玉米深加工税收政策、规范市场购销秩序等手段,有效控制了玉米价格上涨势头。二是迅速稳定成品粮油销售价格。加大对面粉、小包...
一、加强与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一)优化投资结构。一是控制投资规模。2011年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适度压减到3826亿元,主要用于保证4万亿扩大内需投资的在建和续建项目。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合理引导全社会投资。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育等民生领域投入达到1833亿元,占投资规模的48%,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一是抓好“家电下乡”,扩大即期消费。2011年共销售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11069万件,销售金额3009亿元;家电以旧换新8968万件,销售金额3316亿元。二是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将与民生相关的农产品流通、农村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家政服务和食品流通安全等5大领域作为支持重点,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加大对流通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
(三)调控粮油市场。一是有效控制玉米价格上涨。通过调整玉米深加工税收政策、规范市场购销秩序等手段,有效控制了玉米价格上涨势头。二是迅速稳定成品粮油销售价格。加大对面粉、小包装油加工企业定向销售力度,并要求限时加工、限价投放,在短期内稳定市场价格。三是建立中央地方调控联动机制。按中央、地方1:2的比例向指定加工企业邀标销售籼稻。四是建立粮油等重要短缺农产品进口增储机制,抓住有利时机,及时组织玉米、大豆、食用油等进口,充实国家库存。
(四)稳定棉花、生猪等重要商品市场。加大生猪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奖励资金,安排33.2亿元,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范围,构建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长效机制。在8个省份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在石家庄等20个城市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南菜北运”试点。投放国家储备糖188万吨,平抑食糖价格。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淡季化肥储备1600万吨,有效稳定市场需求。
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一)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二是健全工作模式,财政部、商务部等4个部门建立联合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与地方政府签订工作协议,强化地方责任。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安排16.5亿元,用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支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二)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一是加快国内光伏发电模化应用。安排资金64亿元,支持“金太阳”及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示范规模共计776兆瓦;抓好集中连片示范,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协调落实并网政策,推动我国从光伏制造大国向技术研发和应用强国转变。二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城市及县级示范补贴办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拨付24.5亿元,新增25个城市示范、48个县级示范,增加示范面积1.3亿平方米。发展太阳能等深层太阳能利用方式,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推进工业余热应用于居民供热。三是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等新能源发展。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在浙江省等6个省份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合理开发利用水电资源。
(三)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政策。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制订支持政策。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参股创投基金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采取研发补助方式,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重大应用示范试点,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系统集成。
(四)支持产业科技创新。按照“集中支持、滚动管理、目标考核”的要求,创新产业研发资金管理方式。聚焦重点领域,选择机械装备零部件、节能降耗等领域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安排的重点;加强项目后续管理,根据考核结果滚动支持,提高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提高产业化资金安排的集中度,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集中支持,切实加快关键领域技术突破。
三、加大节能减排政策创新力度
(一)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加大政策综合集成力度,启动北京、深圳等8个城市综合财政政策示范,以城市为平台系统推进节能减排,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全面增强城市节能减排能力。
(二)启动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2011年启动试点示范,以“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为目标,引导小城镇建设发展方向,稳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
(三)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把生态较好、尚未污染的重点湖泊率先保护起来,以较少的投入保证湖泊水生态安全。采取“增加投入、一湖一策”的方式,引导地方建立优质生态湖泊保护机制。
(四)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抓手支持资源化,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为抓手支持减量化,以再制造为抓手培育市场。2011年拨付9亿元,支持15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57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并率先在甘肃、青海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园区清洁化改造示范。
(五)启动首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会同国土资源部分别与21个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6家中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先期启动首批油气、煤炭等7大领域40个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向示范基地倾斜。
(六)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一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积极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北京、吉林、山东等省市签订节能改造工作协议,2011年拨付46亿元,地方配套66亿元,开工建设1.6亿平米,完成1.3亿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节能暖房”工程。支持建立能耗监管体系,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二是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实施3500多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年节能能力近1000万吨标准煤。三是引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亿元,支持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小火电、炼铁、重金属污染等落后生产能力。四是积极推进交通节能减排。2011年支持“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应用”等122个公路、水路节能减排项目,支持铁路报废更新机车600台、客车1400辆,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下降5.9%,能源消耗同比下降2.2%。
(七)有效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一是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1.6亿只以上低汞含量的高效照明产品,并重点向农村倾斜。二是推广普及高效节能空调。2011年度支持推广3000多万台高效节能空调,使高效节能空调市场占有率从推广前的5%上升到2011年的70%以上,空调整体能效提高26%。三是全面推广节能汽车。2011年支持推广330万辆节能汽车,产品寿命期内节油1570万吨左右,并将节能汽车门槛从百公里平均油耗6.9升降低到6.3升。四是加大高效电机推广力度。全年推广高效电机500万千瓦,可实现年节电5亿千瓦时。
(八)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吉林、山西等9个省、区纳入新增示范省份范围,支持在17个省份8829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直接受益人口达到1776万。二是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支持建设343个污染源监控中心、1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15500多家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四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集中支持三河三湖、松花江、南水北调沿线、长江中下游、黄河中上游、环渤海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水源地县及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兼顾全局,对其他地方给予适当支持。五是加快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加强绩效管理,将资金安排与国务院流域考核以及COD等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一)完善粮食补贴与保护性收购政策。一是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2011年拨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968亿元。二是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白麦、红麦和混合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幅度在0.05元~0.23元。研究完善新粮上市最低收购价预案,提高委托收储企业资格要求,并明确相关责任,强化粮食收购的财政保障。
(二)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加大对主产区投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一是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011年资金规模达到236亿元,比上年增加51亿元,其中专门安排36亿元用于奖励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支持粮食稳定增产。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二是支持主产区一次性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924亿元,每年节约主产区利息支出约61亿元。三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全额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98亿元,为了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安排44亿元中央补助款,将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扩充至382亿元。
(三)大力支持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一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明显加快。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确保1万多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按期收尾,全面启动4.1万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二是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将灾害发生频繁,防洪风险相对较大,受洪水威胁人口较多的5000多条中小河流纳入支持范围,加大资金投入,2011年安排130亿元,确保2209条中小河流按期收尾,并同时做好2900多条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准备工作,将中小河流防治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四)加大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财政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中央财政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规模达5000多万亩,预计新增耕地近1000万亩。二是继续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继续推进河北、内蒙等10个省(区)开展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下达预算资金190亿元,将整治基本农田面积1834.2万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75万亩,提高粮食产能近60亿斤。
五、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提前预算编制执行。一是提前研究部署。召开全国经建系统2012年财政经建工作重点及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座谈会,详细介绍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创新,说明专项资金申报的具体要求,提前对2012年的预算执行进行全面动员。二是提前下达预算指标。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预算的要求,具备条件的都要尽量提前下达,共下达3588亿元,占全部转移支付的57%,比2010年提高85%,其中,产粮(油)大县奖励等专项资金拨付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玉树和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基本达到100%。三是提前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要求提前下发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并及时做好专家论证等工作,在年底前将资金细化确定到具体项目,2012年年初体现为预算执行。
(二)强化预算执行责任。一是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编制分科目、分部门、分处室预算执行进度表格,每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评、评优挂钩,从而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目标责任约束。二是完善预算执行督导制度。每月多次召开工作例会,对预算执行进行考核督促,向财政部经建司各处传达分管部门进度排名,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分析具体原因,并拿出具体措施,始终保持着加快预算执行的压力与工作动力。
(三)狠抓重点科目预算执行。一是及时拨付粮食补贴等。2月初即将867亿元粮食补贴资金拨付到各省,国债转贷资金80亿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110亿元等也于2011年初拨付到位。二是切实加快节能环保预算执行进度。一手抓政策创新,一手抓预算执行进度,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基建交通等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国家发改委加快投资计划下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抓好组织落实,11月底预算下达进度达到100%。及时将车购税用于一般公路资金下达到地方,并督促交通部加快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牵头负责商贸科目预算执行进度,主动与财政部有关司局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该科目预算执行。
(四)进一步创新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集中资金办大事。加强财政资金政策整合,集中资金支持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并与省政府签订协议,强化地方管理责任。二是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修改节能技改资金审核下达机制,建立第三方审核制度,公布26家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实现节能量的可测量、可核实。三是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对化肥淡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五)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一是制订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根据资金性质、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的不同,分类确定绩效评价办法,如对中小河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与地方政府签订责任协议的项目,主要对照责任协议和实施方案进行绩效考评;对节能技改等专项资金,重点核实形成的节能能力,评价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入到各专项资金管理中,在污水管网建设、三河三湖治理等各专项资金中均引入绩效评价方法。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组织13家评审机构,历时4个月,对全国29个省共计217亿元的农村沼气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考评。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 孙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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