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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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中心,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财务和资产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2011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14744.77亿元,比上年增加554.53亿元,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3.37亿元,增长1.9%;外交支出299.91亿元,增长11.4%;公共安全支出(不含武装警察支出)4931.49亿元,增长7.6%。
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
(一)支持中央人才规划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一是做好人才规划纲要财税政策落实工作。2011年,财政部组织成立了落实人才规划工作协调小组,牵头落实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和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合理安排人才重大工程预算,确定经费列支渠道、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财政部继续配合中组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下达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大幅提高了对大学生村官的补助标准。三是积极配合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扩大志愿者规模,加大了志愿者派往民族地区、边疆基层的力度,提高了志愿者补贴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确保了大学生志...
2011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中心,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财务和资产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2011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14744.77亿元,比上年增加554.53亿元,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3.37亿元,增长1.9%;外交支出299.91亿元,增长11.4%;公共安全支出(不含武装警察支出)4931.49亿元,增长7.6%。
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
(一)支持中央人才规划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一是做好人才规划纲要财税政策落实工作。2011年,财政部组织成立了落实人才规划工作协调小组,牵头落实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和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合理安排人才重大工程预算,确定经费列支渠道、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财政部继续配合中组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下达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大幅提高了对大学生村官的补助标准。三是积极配合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扩大志愿者规模,加大了志愿者派往民族地区、边疆基层的力度,提高了志愿者补贴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确保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四是根据2011年到2015年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计划,财政部对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及时测算下达了中央补助专项经费。五是积极支持开展第四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西藏少数民族干部特殊培养工作。参与研究提出2012~2020年政府特殊津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博士后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支持力度。
(二)提高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对地方政法部门的专项经费补助力度,安排补助地方大要案办案经费、补助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政法机关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经费等专项经费。二是研究落实化解地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相关政策,制定化债工作方案,明确化债办法及中央安排补助资金的原则。三是研究安排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和政法机关人员节假日加班补贴、因公牺牲特别补助金等人员经费。
(三)支持财政困难的民族和边疆地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同研究明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央财政补助范围,测算并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的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
(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安排了乳品安全监管经费。二是督促做好地方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工作。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和质监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管理,切实做好贫困地区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
(五)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一是加大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合理安排资金,促进了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每年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0.5亿元,用于救助患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农村贫困妇女。三是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妇联向西部12个省区市和中部9个省的国家级贫困县行政村妇代会赠送《中国妇女报》。
(六)加大对侨务工作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巩固华侨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土地确权改革成果,支持华侨农场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帮助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华侨农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中央财政大幅增加侨务对外宣传经费预算和海外华文教育经费预算,从政策上扶持“中国海外华文教育基金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海外华文教育投入,加强海外华侨华人中国语言文化教育。
(七)做好外交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做好驻外机构经费保障工作。2011年,财政部适当调整了驻外机构基本支出、驻外使领馆馆舍改造和房租费项目预算,批准部分驻外使团馆舍购建修缮项目立项,实施驻外使领馆专业化物业管理并设立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证驻外使领馆馆舍完好和高效运行。二是做好对外援助经费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对外提供援款计划,认真落实我国政府对外承诺。同时,积极参与研究人道主义援助措施,做好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经费保障工作。三是做好利比亚撤侨经费保障工作,财政部积极参与研究驻利比亚人员撤离方案,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租用外航包机、邮轮、车辆等交通工具,以及撤离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确保35860名受困中国公民全部及时安全撤出。
二、加强行政政法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机关带头厉行节约问题专题会议精神,2011年财政部与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并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厉行节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二)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级政府政法经费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加强对外援助经费管理。立足于外交战略大局,合理确定援助对象,优先保障重点核心工作开展。会同有关单位切实把好优惠贷款项目审批关,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规范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费用管理。为规范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提高会议经费使用效益,2011年,财政部会同外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明确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管理要求。
三、强化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做好中央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审批和收入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资产处置审批,从严审核报批资料,建立审批工作机制,实现资产处置环节的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二是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从编制部门预算和审批资产处置入手,明确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必须上缴国库。
(二)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2011年,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通过严格审核中央行政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等事项,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置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编制、公务用车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等事项。制定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党政机关执法执勤车辆的配备条件、编制核定、配备标准、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根据《研究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对软件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政策要求。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 龚世良 王金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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