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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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财政部会计监督工作围绕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在组织方式、检查手段、工作质量、检查成效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推动会计监管跨境合作、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时期会计监督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一)服务宏观调控,发挥专员办集团作战优势,加强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专员办以“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为主线,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共检查企业150户,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取得突出成绩。一是组织专员办对联合利华、宝洁等4户日化龙头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相关企业散布虚假成本信息、集体涨价的行为进行检查调研,为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发挥积极作用,检查情况专题上报国务院后,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二是组织专员办重点检查21户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检查发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会计核算、土地出让、融资、分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大量问题,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居工程建设顺...
2011年,财政部会计监督工作围绕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在组织方式、检查手段、工作质量、检查成效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推动会计监管跨境合作、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时期会计监督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一)服务宏观调控,发挥专员办集团作战优势,加强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专员办以“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为主线,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共检查企业150户,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取得突出成绩。一是组织专员办对联合利华、宝洁等4户日化龙头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相关企业散布虚假成本信息、集体涨价的行为进行检查调研,为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发挥积极作用,检查情况专题上报国务院后,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二是组织专员办重点检查21户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检查发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会计核算、土地出让、融资、分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大量问题,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三是组织专员办对15户煤炭、石化、电力企业开展检查,发现收入成本不实、违规发放奖金、主辅业分离不彻底等行业性问题,为确保国家资源能源安全和强化垄断企业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组织专员办选取43户境内外上市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故意粉饰报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会计监管。
(二)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就地监管优势,上下联动,扩大会计监督检查的规模效应。2011年,各地财政厅(局)共投入检查力量22121人,检查企事业单位24656户,部分财政厅(局)检查企事业单位超过1000户。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服务宏观调控能力。部分财政厅(局)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展检查,为落实调控政策、确保调控成效提供坚实保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多数地区结合看病难、上学难等热点问题,强化对医疗、教育等民生行业的检查,查处部分医院和学校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乱收费等问题。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部分地区对地方融资平台加大检查力度,对地方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结合“小金库”治理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积极拓展会计监督的领域。在检查规模扩大的同时,检查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检查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实,隐匿收益少缴税款;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未统一核算,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结余亟待清理,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共对单位处以罚款3522万元,并对6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
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财政部和专员办以证券资格事务所为主、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以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行政监管分工格局。各地专员办检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分所)83家,各地财政厅(局)检查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1494家。2011年,财政部首次组织11个专员办对国内第一大所普华永道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中,财政部一方面大力推动双向延伸检查模式,另一方面推动开展全面检查。通过事务所延伸检查相关企业,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延伸检查相关事务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独特作用,辐射效应明显,丰富会计监督内涵,提升会计监督层次。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不仅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还对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不仅发现部分事务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出错误判断等执业质量问题,还发现对分所管理松散、未实现统一管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按现金收付制确认收入,个别事务所存在偷漏税等违规问题。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发现相当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业务报备不及时、审计收费明显偏低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严重问题。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99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对14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暂停执业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提高会计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加大公示公告力度
2011年10月11日,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一号、第二十二号)》(以下简称公告),分别对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处罚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加强。公告发布以后,新华社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凤凰网、《经济日报》、《法制日报》、《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或发表评论文章。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公式公告力度。20多个省级财政部门将2010年检查结果对外公告,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发布检查公告,部分地区对处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开听证,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开,树立会计监督的权威,起到查处一户、警示全行业的效果。2011年,有31个省级财政部门、79个市县财政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方式进行查前公示,扩大会计监督影响,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对外交流,积极开展会计监管跨境合作
一是积极做好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谈判工作,并取得新进展。1月1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首批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名单,宣布认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共监管体系与欧盟等效。4月2日,第六次中欧财金对话中财政部就中欧审计公共监管体系等效做了发言,敦促欧盟加强协调,推动欧盟相关成员国与中方就双边具体监管措施达成共识。双方表示将加强沟通与协作、积极推动下一步的双边会谈。二是积极做好中美审计公共监管等效谈判工作。7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问题在北京进行会谈。财政部详细介绍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定监管职责,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监管措施和监督检查制度,我国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导、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双向延伸检查的监管模式,具有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受到美方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认可。双方同意就有关监管合作问题继续开展对话,就今后一段时间内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进行探讨,以增进互信、加强互相谅解与合作。三是做好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会计监管合作,6月,财政部组团出访香港、澳门有关监管机构,组织接待香港监管机构的来访,就监管合作的有关细节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
五、推进会计监督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
(一)注重依法行政,做好2010年检查的审理和后续处理处罚工作。2011年2~4月,组织有关专家、抽调专员办得力人员,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原则,对2010年专员办检查处理情况进行集中审理,涉及121家企业和67家事务所。根据审理结果,对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其中处理决定8份、整改通知书11份。结合审理,对35个专员办的会计监督执法质量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促进专员办执法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并参与《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推进会计监督的法制化进程。监督检查局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有理有据地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为加强会计、金融监督,提高财政干部的专业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财政部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11年度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监管培训班。对全国专员办和地方财政系统负责会计监督的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加大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力度,引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小组作业版和大型企业检查专版,检查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会计监督信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会同会计司、信息中心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重点解决提高业务报备速度和部门间共享利用问题,为今后按照国务院要求,推动单一报表来源提供打下基础。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刘泳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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