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推动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系统深入学习、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学会请教育部财务司综合处处长赵建军先后在部属高校财务工作研讨会、河北省教育会计学会、高等师范院校分会、农业院校分会、天津市教育会计学会等会员单位组织的年会、理事会、研讨会上宣讲《教育规划纲要》。二是为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启动筹建民办高校分会。三是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全国各地区教育系统教育财会理论的研究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在没有设置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区),本着自愿的原则,从本省(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省(区)部共建高校”中推荐一所加入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作为学会会员单位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等省区已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