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年初工作重点,狠抓落实,经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会计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省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宣传动员大会。2010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证监局、省银监局、省保监局(以下简称六部门)在哈尔滨市召开了黑龙江省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动员大会,六部门领导、省内各上市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省内高校财务会计专业教师等共计260余人参加。同时,六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指导意见。二是经过多次调研与修改,制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三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下发的《XBRL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模板(征求意见稿)》、《积极推进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应用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梳理后按时反馈。四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企业有关会计处理情况、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情况、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将意见和建议形成材料及时上报。五是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对26家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汇总进行分析,跟踪了解和掌握全省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并将准则执行情况上报。
二、组织会计资格考试和报名工作
圆满组织了2010年全省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省共有考生2.4万人,共设置考区16个(省直、农垦、森工及13个地市各设1个)、考点2200个。一是加强领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是17年来第一次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为了保证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对试卷保管、考务安排、考试宣传、完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等重大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召开协调会对考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健全考试各项制度。先后制发《黑龙江省会计考试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试卷管理规定(试行)》、《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考务工作指南》、《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职责》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对全省16个考区54名考务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24小时受理社会特别是广大考生的来电来访和考试咨询,为广大考生提供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四是采取措施,确保考试试卷安全保管。分别与各考区负责人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层层严明保密责任,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会计考试试卷管理规定(试行)》进行运送、交接、保管试卷,确保试卷全过程安全。五是严肃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利用手机短信、会计网站、报名地和考场等平台向广大考生开展诚信考试宣传,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广大考生自觉做到“干干净净考试,清清白白拿证、堂堂正正做人”;各考区考点均购置或租借了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严厉打击和防范高科技作弊行为;实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纪检、公安、保密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合力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在认真做好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了全省会计初、中级考试阅卷工作,黑龙江省阅卷工作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肯定。此外,根据国家会计考办统一要求,组织了全省2011年度会计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和考试辅导教材工作,全省共授理20126人报名,订购考试辅导教材1万余册。
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实施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借鉴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制定并出台《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选择了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单位进行等级试点,力争2011年全省推开。二是启动继续教育工作。下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明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专家学者编写继续教育教材,供全省培训使用。三是开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召集省国资委、省银监局、省证监办、大庆石油管理局四部门,部署了全省领军(后备)人才推荐工作,全省有4人报名考试。四是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与省总工会联合制发《黑龙江省2010年度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工作采取了社会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申报的346名人选中评选出20名,经过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将在2011年与省总工会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五是组织全省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工作。2010年度全省共有2821人报名考试,实际参加考试为2 209人,占应考人数的79%。取得国家合格证书的351人,占参加考试人数的15.89%;取得省级合格证书的420人,占参加考试人数的19.02%。
四、开展会计执法检查工作
围绕2010年财政中心工作,选择保险企业开展了会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情况。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下发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及要求。二是召开检查部署工作会议,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三是分阶段听取检查组汇报,及时予以指导。四是依法处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视其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开展对会计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以省政府名义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二是认真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2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会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行为。三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并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网络、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基础资料、被调查与检查情况、被处理处罚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和完善了日常监控信息分析制度。2010年共对17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四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封,接待来访群众50多人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姜玉成 史杰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