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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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在广播影视工作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为推动广播影视各项事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提供广播影视发展资金保障
为配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实现了资金持续快速增长。同时,积极协调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用于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扶贫救灾、灾后重建、少数民族语言电视电影节目译制、文化产业发展等各个重点项目。各项资金的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广播影视宣传中心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支持了广播影视事业产业的发展。
二、完善广播影视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和准确性,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加强项目库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为着力点,推动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起草《广电总局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分类和项目库管理流程,细化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内容和程序;结合实际,修订《西新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发射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同时,继续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召...
2010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在广播影视工作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为推动广播影视各项事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提供广播影视发展资金保障
为配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实现了资金持续快速增长。同时,积极协调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用于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扶贫救灾、灾后重建、少数民族语言电视电影节目译制、文化产业发展等各个重点项目。各项资金的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广播影视宣传中心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支持了广播影视事业产业的发展。
二、完善广播影视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和准确性,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加强项目库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为着力点,推动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起草《广电总局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分类和项目库管理流程,细化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内容和程序;结合实际,修订《西新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发射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同时,继续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召开广电总局2010年预算执行工作会议和专题预算执行分析会。制定《广电总局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责任,明确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财务先进集体一票否决制度等激励约束制度,实现预算执行制度化、规范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三、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2010年,广电总局各级次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实现资产的动态化管理,并利用系统顺利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草拟《广电总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和《加强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资产捐赠、调拨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程序。另外,根据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完成对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以及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转企改制涉及清产核资事项的审批工作。
四、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
为确保广播影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广电总局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监督力度。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增补广播影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51人,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共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60个,采购金额10亿元,并完成涉及金额约1462.1万美元的进口机电产品许可证办理工作。
五、发挥内部审计积极作用
广电总局内部审计工作稳步开展,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稳步推进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继续开展监管大楼等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完成无线局594台、内蒙古地球站等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对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共计完成审计项目19个,审计金额69.69亿元,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110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意见21份。
六、扎实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工程
广电总局继续扎实推进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工程、西新工程等各项重点工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村村通直播卫星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召开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遏制个别地方出现的盗卖村村通设备现象的发生;督促完成2008年无线覆盖补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作为指导,组织完成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6年和2007年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作;通过印发《关于加快西新工程第四期建设进度的通知》及《关于抓紧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建立工程建设进度半月报制度和简报制度、严格执行直属单位每周工程例会制度、加强重点调研检查督促等手段,有力推进四期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高完善的原则,编制《西新工程第五期建设方案》。
七、建立广播影视公共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建养并重,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各项工程建设后的长期运行问题,推进工程建设逐步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转变。制定实施《西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责任,修订开支标准;在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已使用10年且确实无法继续使用的发射机,纳入无线覆盖财政资金补助范围,从2010年开始安排发射机正常更新经费;争取到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补助,从2010年起提高场次补贴标准,并对东部地区给予奖励。
八、提出促进广播影视发展新举措
在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和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以推动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为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立足国情,结合实际,制定《广播影视“十二五”发展规划(送审稿)》,提出了有利于加快广播影视发展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参与《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区域发展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研工作,提出促进广播影视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九、落实广播影视财税优惠政策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经济优惠政策,为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积极为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电影厂改制、电影院线、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电视、影视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广播影视产业的扶持力度。争取到13个省区市有关网络运营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2010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十、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对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一些省、区、市进行抽查;启动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制度改革,以适应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新情况;审核汇总2009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及2010年月报,整理汇编《2009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发展指标统计》和《2009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业发展指标统计摘要》,为各级各类单位提供多项广播影视统计数据信息。
十一、指导灾后重建和对口支援工作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重视对四川、甘肃、陕西受灾省区灾后重建和20个对口支援省区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广播影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配合完成抗震救灾志广播影视部分编纂任务。编制并落实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周曲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印发《对口支援新疆广播影视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会同新疆及新疆兵团广电局编制《对口支援新疆广播影视建设规划》。
十二、推进广播影视重大产业项目
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一省一网”整合工作、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筹备组建、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重大产业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整合情况双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国网络整合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有关省市网络整合经验和做法,推广贵州、江苏、广西等省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协调有关省市,落实对网络整合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积极争取将国家投入资本金明确到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的同时,研究形成《广电总局关于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有关问题的报告》,提出公司组建的基本思路和公司定位,并组织召开筹备组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省广电局和网络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朱荣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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