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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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环境保护财务工作积极落实2010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形成了一系列工作亮点。
一、进一步强化对环保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夯实基础,研究拟订《环境保护部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程(试行)》等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并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做好重大专项的申报审批工作。一是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作为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攻坚年的台柱子工程,这是中央投资第一次大规模对环保系统基层基本建设给予支持,受到全系统的高度关注和期待。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重点支持532个县市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京津冀19个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站点监测能力建设,380个省、市监测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和359个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等,新增仪器设备(含车辆)16546台(套),改造用房30068平方米。三是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继续深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突出抓落实、聚民心、促协调、保安全,除因素法分配资金外,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郊亭土地污染防治项目、中西部23个省(自治区)的691个...
2010年,环境保护财务工作积极落实2010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形成了一系列工作亮点。
一、进一步强化对环保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夯实基础,研究拟订《环境保护部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程(试行)》等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并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做好重大专项的申报审批工作。一是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作为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攻坚年的台柱子工程,这是中央投资第一次大规模对环保系统基层基本建设给予支持,受到全系统的高度关注和期待。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重点支持532个县市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京津冀19个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站点监测能力建设,380个省、市监测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和359个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等,新增仪器设备(含车辆)16546台(套),改造用房30068平方米。三是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继续深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突出抓落实、聚民心、促协调、保安全,除因素法分配资金外,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支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郊亭土地污染防治项目、中西部23个省(自治区)的691个县(区、团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12个省(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锰三角”3省(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四是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以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成熟技术推广和环境修复技术示范为支持重点,对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区的84个项目予以补助。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
2010年部门预算管理紧紧围绕抓好一个转变和建立五大机制以及长远谋划预算项目体系等重点,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保障水平。2010年,预算资金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的同时,努力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围绕预算管理新思路,扎实推进各项管理工作。着重构建预算管理五大机制,促进预算管理从资金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注重增量资金管理向增量与存量管理并重转变。重点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规范预算指标分配管理;实现机关预算管理模式转变,积极扶持直属单位事业发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同步推动专项业务工作进展,截至2010年底,预算执行率达到“十一五”期间的最高点,年末结转资金首次出现下降,增长曲线出现重要拐点;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系统预算财务管理水平。三是长远谋划预算管理工作,初步确立“十二五”预算项目体系。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先导,重点突出资金质量效益、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十二五”预算体系。
三、全面深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
为促进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取得更大成效,会同财政部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计划,并按照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批示精神,落实今后3年(2010-2012年)示范资金120亿元,每年选取部分省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2010年确定的示范省为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宁夏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3年安排示范资金62亿元。为强化责任、保障示范实施效果,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示范省签署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并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引导监督,扎实推进示范工作:一是创新专项资金安排模式,建立示范资金安排方案和实施方案报备制度;二是加强技术支撑,积极推动农村环保技术政策制定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建立示范资金预算执行调度与通报机制、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的联动机制、示范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和情况反馈机制。
四、扎实推进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印发《环境保护部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规定。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首次在机关运行财务报销系统,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严格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及审核,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动态监管。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对2009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国有资产投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摸清底数;组织完成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转制过程中的资产清查工作。
五、不断拓展内部审计业务领域
2010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建章立制、积极配合环境审计工作以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展开,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一是初步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拟定《环境保护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环境保护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两项制度,拟定《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指导直属单位和环保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避审计风险。二是积极配合审计署审计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主要配合审计署开展2009年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基金会玉树地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检查等工作。会同审计署深入研究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环境审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共组织完成7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学习借鉴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探索如何科学、全面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四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组织整改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问题,开展2010专项治理工作,并将2010年专项治理工作与委托业务费检查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长效机制,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六、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按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部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立了分管部长任组长、相关司局参加的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查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专项清查方案,开展环境保护部本级专项清查工作。二是加强与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分管片区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指导环保系统的专项清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对重点检查省份的专项督查工作。四是认真分析总结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现场督查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推动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
以投资分析、形势分析和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三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一是结合环保投资研究项目,进一步拓展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从国家、地方、重点行业、金融领域4个方面,组织编写2009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报告,探索界定环保投资口径和优化环保投资核算体系。二是按照建机制、布点面、强内功、促提升的思路,组织开展1~3月、1~6月、1~9月形势分析工作,强化对试点城市指导,形势分析工作逐步打开局面,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对重点工作的调度作用初步显现。三是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立足集成创新,制订环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实施方案,为开展“十二五”环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刘小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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