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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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民政财务部门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注重保障民政对象权益,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有力保障了各级民政部门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促进各项民政事业迅速发展
2010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全国民政事业费支出269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各项民政事业费均实现了增长,其中:抚恤事业费36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9%;退役安置费2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24.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费579.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44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社会福利费149.8亿元,比上年增长20.7%;自然灾害救济费2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地方离、退休人员费用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他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民政事务管理等民政事业费544.1亿元,比上年增长68.6%。
2010年,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民政事业费1342.4亿元,比上年增长9.4%,占民政事业费比重49.8%。民政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由上年的2.9%上升到3.0%,增长了0.1个百...
2010年,民政财务部门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注重保障民政对象权益,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有力保障了各级民政部门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促进各项民政事业迅速发展
2010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全国民政事业费支出269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各项民政事业费均实现了增长,其中:抚恤事业费36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9%;退役安置费2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24.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费579.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44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社会福利费149.8亿元,比上年增长20.7%;自然灾害救济费2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地方离、退休人员费用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他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民政事务管理等民政事业费544.1亿元,比上年增长68.6%。
2010年,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民政事业费1342.4亿元,比上年增长9.4%,占民政事业费比重49.8%。民政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由上年的2.9%上升到3.0%,增长了0.1个百分点。此外,为提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2010年加大了预拨力度,年底前预拨2011年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经费929.5亿元,占2010年中央专项资金的69.2%。
二、加强“两基”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注重收集整理基础数据。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种基础数据和材料,全面掌握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资产负债等信息。
(二)积极参加财政部试点工作。2010年民政部继续参加行政单位实物费用定额试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试点、事业单位定员定额试点等工作,支持了财政体制改革。同时,配合预算管理开展了细化预算编报、预算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
(三)做好项目库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项目库做好项目清理工作,通过滚动管理实现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结合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执行进度等确定延续项目下一年度支出规模。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制定《民政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会议费、招待费、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3个管理规定,并根据情况修订了《民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五)优化民政财务统计报表指标体系。按照精简报表和指标,将财务统计指标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衔接和减轻基层工作量的指导思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民政财务统计年报减少报表2张,并精简四分之一的财务统计指标,基本做到了指标与科目对应。
(六)探索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的调研,对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需求进行测算,提出解决方案。各地也积极探索民政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湖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出台《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广西、吉林、新疆等地也出台了相关制度和办法。
(七)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2010年,组织了预算编报、决算编报、修缮购置类项目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为继续做好财务工作储备了人才,奠定了基础。此外,积极调整充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实行双重审核。
(八)推行预算联络员制度。为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10年机关本级试行了预算联络员制度,由司局指定专人作为预算联络员,全程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前期把关,对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注重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强调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一季度召开3次预算执行工作会。为争取时间,改变以往预算执行前松后紧的特点,预算执行进度从年初抓起。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按月通报制度,对排名靠后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三是全年编发12期《预算执行情况简报》,刊发财政部领导讲话及相关要求,交流预算执行情况。四是建立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将预算执行情况与当年预算追加和下一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五是实行网上实时监督。升级网上账务系统,增添预算执行管理模块,做到实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预算管理工作。六是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采取调整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招标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预付货款等方式加快预算执行。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取得了实效,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总量比年初减少32.2%。
四、强化资金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各项管理制度作用
(一)通过经费审批确保项目资金按财经法规和预算严格执行。民政部机关项目资金支付实行审批制,各项目主体司局在使用项目资金前,先向规划财务司提出申请报告,规划财务司根据项目文本、支付方式、资产管理、标准和定点、政府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10年对民政部所属两个事业单位2009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离职的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内部审计成为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
(三)做好政府采购工作。2010年,全年完成采购金额10.82亿元,采购物品196.7万件。通过公开招标完成3批抗震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总金额近10亿元,采购账篷、棉衣被等196万顶(套),为提高民政系统应急救灾能力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政府采购为部机关集中增配各类办公设备,补足了部机关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设备,实现内外网分离,加强了保密工作。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出台《民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拟定了机关办公设备配备的内部规程及配备标准,使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同时,推进信息化资产管理,对民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将范围扩展到部管社团,实现了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五)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2010年重点进行了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逐一整改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央新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了部属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事业单位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采取部署、宣传、培训、检查和整改等措施,增强了各司局、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堵住“小金库”。
(六)救灾捐款接收审计工作。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民政部及时公布账户倡导社会各界贡献爱心,全年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近30亿元。在接收捐款的过程中配合审计部门同步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
(七)召开部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议。各司局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上通报了中央本级近年来接受各种审计、财务检查和“小金库”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就下一步做好财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八)社会救助经费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为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工作,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并派出4个执法检查组到有关省、市实地检查。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行公务卡、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以及修订《民政部差旅费会议费实施细则》等工作,有效促进了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张彬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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