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科学技术事业财务工作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紧密围绕科技核心工作,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加强科研经费保障力量以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为重点,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财务工作对科技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支持保障水平。
一、统筹科技经费资源,优化科技经费投入配置结构
(一)加强科技经费配置战略导向,全面启动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根据《规划纲要》部署,会同财政部制定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创新投入方式和监管方式,妥善解决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重点问题,截至2010年底,16个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已全面启动。
(二)建立多层次沟通协调机制。贯彻落实三定要求,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立了科技资源配置沟通机制。并进一步完善了与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部门(机构)的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和业务合作。同时,通过部省(市)会商机制,集成和地方条财资源服务区域科技创新。加强了科技部门对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和优化配置能力,在聚集创新资源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深化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改革,提高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预决算工作以总结“十一五”、谋划“十二五”、全面支撑各计划管理改革各项任务为中心,以提高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促进科技工作快速发展的预算管理体系。一是组织开展了2010年部门决算工作和2011年部门预算“一上”、“二上”工作。二是督促机关各厅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着力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和消化的力度。四是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充分利用文字,对支出主要用途、预算执行进度以及经费配置年度间的增减变动情况予以解释说明。五是积极探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启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科技计划经费绩效评价工作探索方法,积累经验。
(二)建立健全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工作体系。在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中全面推进项目概算咨询评议和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在提高科技经费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利用财务报告、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绩效评价、受理举报等方法,实现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方位管理。一是在总结前期财务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财务验收工作的规范管理。二是在财务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绩效评价制度,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缴工作。三是对第一期具有专项经费审计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评价,制定事务所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第二期事务所遴选工作。四是配合审计署做好科技计划专项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函》等积极组织落实整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效果。五是配合监察局,开展巡视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相关单位财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的不足,并帮助其做好相关工作。六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努力实现支付管理精细化。
三、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工作,初步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一)积极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新要求,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制发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选择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市)、创新型试点城市等地区开展试点,探索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系统化融资支持的新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支持银行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模式,促进科技企业融资。会同银监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并向银监会推荐了1000多名科技专家作为银行科技贷款项目的咨询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同时,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各类科技型企业发展。
四、加强部属单位和转制科研机构财务管理
(一)建设部属单位财务资产信息集成系统平台。在原有的电子财务管理系统基础上,将部属单位的所有财务资产纳入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预决算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出国(境)经费管理、预警监控、决策支持等功能,对部属单位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可随时抽查单位财务数据,实现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以提高对部属单位的日常财务监管水平。
(二)切实加强对部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一是做好部属单位预决算管理等工作,组织部属单位完成部门预、决算,住房改革支出预、决算,基建决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报表编制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部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财政部有关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组织部属单位完成了2010年预算执行计划的编报与落实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重要财务事项的监督。三是加强对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管。督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及科技部有关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程序完成了部属单位处置资产审批和备案工作。四是加强部属单位基建管理及购汇限额预算管理。强化了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管理制度,完成基建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作。五是开展“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在彻底清理“小金库”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
(三)认真做好转制科研机构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转制科研机构经费预算下达及资金拨付工作。及时办理了2010年转制科研机构经费的预算下达文件,并按季度拨付资金。二是耐心做好转制科研机构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促进转制院所的稳定。针对转制院所反映的事业费使用问题和部分离退休人员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经费保障等问题,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稳定了转制院所离退休老干部情绪。同时,对离退休同志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为其开展政策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供稿 王博执笔)